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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公示名单
2006-01-04
     
 
     根据我局《关于核定2006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的通知》(环办【2005】107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对本省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单位)进行了核定并将本省的定点单位上报。我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上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初步审查,确定了公示名单。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2006年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6年1月4日-2006年1月10日

  二、公示期间,国家环保总局接受反映公示企业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  电话:010-66556255

  电子邮件:gutichu@vip.sina.com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固体处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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