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控函〔2006〕43号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于2006年10月在北京承办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议。届时,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为充分展示中国政府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争取国际社会更多的合作和支持,并将根据大会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政府共同编制中国的国家行动计划,我局已依据各单位推荐人员,成立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环办会〔2006〕27号),并于今年4月份召开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议。根据此次会议的要求,现请各单位提供本地区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反映各地区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现状、陆基活动对海洋的影响、采取的主要行动、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规划的主要措施。该材料要求于7月份完成。
二、展板材料。按照计划,大会会场将为每个地区设置一到两块展板,向国内外宣传各地区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成就。该材料要求于8月份完成。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已经印发给了各单位工作小组成员。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编写工作。
联系人:环保总局海洋环境保护办公室 吴险峰
电话:66556275
传真:66556272
E-mail:wu.xianfeng@sepa.gov.cn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海洋 陆源污染 行动计划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