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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起点启动城市创模 要成为全省节能减排、严格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排头兵
2008-04-01
     
 

  本报讯 山东省环保局日前召开环保模范城市和正在创模城市参加的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研讨会精神,安排部署全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晓东在会上要求,正在创建的城市要保证创建质量,已经命名的城市要巩固深化创模成果,真正成为全省节能减排、严格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的排头兵,使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块金牌永不褪色,在全省掀起创模高潮。

  据了解,山东省48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8个已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14个正在创模的城市,占到了城市总数的67%,已有的环保模范城市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一。山东10年创模的实践表明,创模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山东省各级城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绿色政绩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创模推动了环保重点工作,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创模让百姓得到了实惠,受到百姓的拥护和肯定。

  张晓东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高起点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对创模工作再发动、再宣传。要争当“3个模范”,即环保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要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模范,成为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模范,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模范。创模成功的城市要不断查找差距和不足,每年制定持续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正在创建的城市一定要规划先行,避免创模规划与城市发展相脱节。编制规划时,找出城市创模存在的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重点环保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主要任务。特别是当地每一个重点企业要对照应该完成的节能减排目标,制定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或清洁生产计划,分别找出在大气、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具体差距,落实所需资金,逐一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

  张晓东强调,各市政府要在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饮用水安全、注重区域和流域的综合整治、提高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环境监测预警和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把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记者 季英德)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4-0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