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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确立创模“4333”目标 环保模范城要做真典范
2008-05-06
     
 

   本报讯 今后创模工作如何展开?江苏省召开的全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会议确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必须与环保中心工作“四结合”,要奋力争当“三个模范”,在创模过程中努力做到“三重三实”,即4333目标。

  来自江苏省已命名的模范城市和正在创建城市的分管市长及有关负责人共计140人日前参加了此次会议。江苏省结合本省实际,要求做到创模与环保中心工作“四结合”。一是要把创模工作与污染减排紧密结合起来,创模城市必须在污染减排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标兵。

  二是创模城市要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创模城市政府要把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容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与速度的基础和前提,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三是创模城市要突出工业污染防治。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政府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公众参与的同时,必须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的主动参与,使其从被动的环境监管向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转变,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创模城市政府在制定创模规划或创模过程中,必须要求城市辖区内每个重点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计划,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创模城市要注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模范城市和创模城市政府应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协调发展,将创模的要求扩大到全市辖区所有城镇和城乡结合部,集中整治市区和周边地区大气、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污染,重点加强工业污染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监管,防止城区污染向乡镇转移。

  江苏省还要求创模城市要争当“三个模范”,发挥模范城市的引领示范作用。

  在明确2008年全省创模工作重点时,江苏省还要求创模城市稳步推进,努力做到“三重三实”,即一是要重过程。模范城市的指标是刚性的,环保部门应为政府当好参谋,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要重特色。创模工作与城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历史文化等有机结合,要推动国家、省厅重点工作,体现自身特点。

  三是要重点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创模工作重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难点和热点问题,创模过程信息公开,随时处理举报问题,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要做到不搞花架子的务实、不弄虚作假的真实、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

  江苏省是我国率先开展创模工作的省份,自张家港市成功创建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之后,至今,江苏省被正式命名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已达18个,占全国模范城市总数的1/4。(作者:李玉芳)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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