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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2008-02-21
     
 

晋市办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驻市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晋城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1165”战略目标,力争2008年把我市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根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0项考核指标和2项参考指标的考核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晋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3月23日

  


  
晋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任务:
  
  按照工作任务分解的内容对创模各部门的责任人进行考核、监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要求制定考核方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郭跃峰
  
  (二)工作任务:
  
  制定创模宣传行动计划,负责组织监督落实,促进广大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对创模工作的参与、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 任 人:裴余庆
  
  (三)工作任务:
  
  按工作任务分解的内容,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发布监察报告。
  
  责任单位:市监察委员会
  
  责 任 人:赵昌明
  
  (四)工作任务:
  
  1、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促进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2、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关停、搬迁、改造市区重点污染企业。
  
  3、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
  
  4、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营以上工业企业单位GDP能耗、清洁能源使用率等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并报市创模办。
  
  责任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责 任 人:张建忠
  
  (五)工作任务:
  
  1、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创模工作方案和基层社区行动计划。
  
  2、完成“蓝天碧水工程”下达的各项任务。
  
  3、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正常运行。
  
  4、建立环卫管理长效机制,打好环境综合整治战役,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 (①对生活、建筑垃圾实行不落地措施;②对市区泽州路、太行路、建设路、前进路、瑞丰路、文博路、景西路、凤台街、黄华街、新市街、红星街、文昌街、迎宾街、书院街全部实施机械化清扫) 。
  
  5、两年内完成8个绿色矿山、3个绿色学校、8个绿色社区或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任务。
  
  6、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量在近三年内逐年下降,达到市下达的考核任务要求。
  
  7、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型企业、宾馆、饭店的创建。
  
  8、对太平仙社区周边、东中西后河周边、书院街周边、北闫庄以西、景西路以西、烈士陵园周边、连川周边以及火车站周边等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9、对市区周边所辖土路、破损道路进行硬化和整修。
  
  10、设立市区供煤中心和优质型煤供应点。
  
  11、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两年内达到2000户。
  
  责任单位:城区政府         
  
  责 任 人:张玉宏
  
  (六)工作任务:
  
  1、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制定创模工作方案和基层社区行动计划。
  
  2、完成“蓝天碧水工程”下达的各项任务。
  
  3、整治市区周边牛匠、大岭头、杨洼、枣园等地脏乱差,并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对市区周边所辖土路、破损道路进行硬化和整修。
  
  4、两年内完成20个绿色矿山、6个绿色学校、6个环境优美乡镇或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任务。
  
  5、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型企业、宾馆、饭店的创建。
  
  6、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量在近三年内逐年下降,达到市下达的考核任务要求。
  
  7、大力推广煤层气,气化率达到50%以上。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的综合利用,两年内达到2.6万户。
  
  责任单位:泽州县政府       
  
  责 任 人:崔守安
  
  (七)工作任务:
  
  1、完成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
  
  2、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两年内建成两个省级以上环境友好型企业。
  
  3、完成开发区规划环评。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责 任 人:程 琳
  
  (八)工作任务:
  
  1、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2、两年内完成6个绿色学校、6个环境优美乡镇或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任务,同时高平、阳城各完成20个,沁水完成15个,陵川完成10个绿色矿山的创建任务。
  
  3、沁水、陵川要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果。
  
  4、完成“蓝天碧水工程”下达的各项任务。
  
  5、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量在近三年内逐年下降,达到市下达的考核任务要求。
  
  6、各县城要大力推广煤层气,气化率达到60%以上。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的综合利用,总数达到7.2万户以上(高平、阳城各2.6万户;陵川、沁水各1万户)
  
  责任单位:高平市政府  阳城县政府
  
  陵川县政府  沁水县政府
  
  责 任 人:谢克敏  冯志亮  茹栋梅  常广智
  
  (九)工作任务:
  
  1、组织编制创模规划并分解任务。
  
  2、做好创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通过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大力提升城市环境综合实力,城考名列全省前列。
  
  4、大力推进丹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水环境。
  
  5、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6、协助市经委搬迁、关停、改造污染企业,推进企业进行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和管理。
  
  7、整治城市噪声污染源,加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8、加强对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巴公工业废水处理厂、晋煤集团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9、抓好重点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工作。
  
  10、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监督和管理。
  
  11、妥善解决环保热点问题,开展创模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12、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和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开展绿色矿山、绿色学校、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工作。
  
  13、制定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量在近三年内逐年下降的考核体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 任 人:李成太
  
  (十)工作任务:
  
  1、协助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落实对环保工程的投入。
  
  2、对重点工程进行监管,督促工程项目的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 任 人:李国继
  
  (十一)工作任务:
  
  在各级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教材,每学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绿色学校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 任 人:潘满库
  
  (十二)工作任务:
  
  制定生态园林建设行动计划,建设园林精品项目,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责 任 人:徐双荣
  
  (十三)工作任务:
  
  1、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
  
  2、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管理。
  
  3、对市区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赵寒霆
  
  (十四)工作任务:
  
  1、确保环保工程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提供全市年度环保投资项目及投资比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 任 人:王克平
  
  (十五)工作任务:
  
  1、加强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控制建设工地的扬尘、噪声和废水污染。
  
  2、加强对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到2008年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3、按期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两年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80万平方米(2007年达到180万),煤层气供气率达到80%。
  
  4、制定城市节水方案,大力推进城市节水项目。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责 任 人:苏文秀
  
  (十六)工作任务:
  
  1、做好城市规划,设计。
  
  2、制定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3、提供建成区规划相关图表。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责 任 人:白勇强
  
  (十七)工作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两年内省市级绿色矿山达到100个以上,省级、国家级环境友好型企业达到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煤炭工业局
  
  责 任 人:赵晚畴
  
  (十八)工作任务:
  
  对城乡结合部和可视山头进行绿化。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责 任 人:卫永太
  
  (十九)工作任务:
  
  1、配合市环保局建设丹河植物净化工程。
  
  2、协同市环保局做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确保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 任 人:张保贵
  
  (二十)工作任务:
  
  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卫”工作;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张廷魁
  
  (二十一)工作任务: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人口出生率达到要求。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责 任 人:韩淑君
  
  (二十二)工作任务:
  
  1、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执法力度。
  
  2、清理整顿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各种饮食摊点,规范城市道路汽车停靠秩序。
  
  3、严厉查处劣质煤在市区使用。
  
  4、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5、加强对市区商业噪声案件的行政监管。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李作富
  
  (二十三)工作任务:
  
  1、统计全市人均GDP、经济持续增长率。
  
  2、统计单位GDP能耗值、单位GDP用水量。
  
  3、统计万元GDP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4项指标,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量。
  
  4、提供其他相关统计资料。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责 任 人:郭治琛
  
  (二十四)工作任务:
  
  1、在企业登记管理中配合环保部门把好项目审批关。
  
  2、根据“蓝天工程”的要求,协同环保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责 任 人:吕慧兰
  
  (二十五)工作任务:
  
  1、按照市委宣传部创模宣传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对创模工作的参与支持度。
  
  2、对创模重点事件和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责 任 人:沈人鹏
  
  (二十六)工作任务:
  
  1、按照市委宣传部创模宣传行动计划,通过报纸媒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促进全市市民对创模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2、对创模重点事件和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报道。
  
  3、开设创模专栏。
  
  责任单位:太行日报社 
  
  责 任 人:冯  胜
  
  (二十七)工作任务:
  
  对市区北环路、西环路(陵沁一级公路背荫桥至牛匠段)实施机械化养护,定期清扫,保持路面干净,路容整洁。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责 任 人:张三红
  
  (二十八)工作任务:
  
  负责对城市西外环路、北外环路和中原街周边所有土路、破损道路进行硬化和整修。
  
  责任单位:长晋高速路有限责任公司
  
  责 任 人:郭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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