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实施2005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深府[2005] 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是实现珠江整治“三年不黑不臭”目标的全面实施年和兑现年。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粤环〔2002〕164号)、《关于印发2004、2005年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要点与考核指标的通知》(粤珠办〔2004〕2号)、《关于印发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3〕38号)、《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和国家环保模范城的有关要求,特制订百项年度整治任务(见附表)。2005年,我市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以下原则、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保障措施推进。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水污染是桎梏我市可持续发展和迈向国际化的“瓶颈”, 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大局,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指针,以国际化城市和环保模范城要求为标杆,以“减负增容”为导向,按照“截、治、清、补、管”的治水思路,实施水环境容量临界削峰和生态补水外向增容,坚持能快则快、好中求快,坚持大统一小分散,重点突破,持续改进我市的水环境质量的原则。
到2005年底,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全市市政污水处理厂能力达到240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率力争达60%以上;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盐田河、布吉河等流经城区的主要河流基本实现“不黑不臭”;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和深圳河的水质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工作思路
以饮用水、景观水(河流)和海水三位一体的系统防御和治理工程为依托,层层深入,重点突破。在充分认识到2005年水污染治理艰巨性的基础上,重视四个加大,抓好四个环节,完善四个配套,做到四个落实,争取四个突破,具体如下:
四个加大: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2005年的水污染治理工作,要为实现“不黑不臭”和环保模范城“保誉”而战。二是加大规划深度。要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在全市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各流域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规划的深度,分期分批推进治理项目。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水污染治理的关键在于是否肯花钱,花大钱,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先安排水污染治理项目。同时,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置换步伐,积极利用世行贷款。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水污染治理固然重要,但管理措施如果跟不上,会造成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现象,因此,要加大污水错接乱排整改和排水管理执法力度。
四个环节:一是抗旱保水与库区截污治污并重,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二是管网建设与污水厂建设并重,充分发挥污水治理设施的效益。三是河流治污与海域保洁并重,着力改善各类水体质量。四是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重,进一步提高治污保洁水平。
四个配套:一是全面实施采石场与裸露山体缺口整治。二是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三是完善城中村雨污管网。四是抓紧推广节水和中水回用。
四个落实:一是统一制订2005年水污染治理计划。二是落实各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三是落实各治理项目的投资。四是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四个突破:一是争取盐田区率先基本完成水环境整治任务。二是争取今年特区外水污染治理上新台阶并打开新局面。三是争取流经中心城区河流“不黑不臭”。四是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体制改革等取得重大突破。
三、工作重点和任务安排
(一)工作重点
1、特区内以深圳河(湾)水系截污和补水为突破口,实现“不黑不臭”;特区外以污水厂和配套管网等骨干工程建设为依托,促进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跨市河流水质的持续改善。
2、饮用水源与市民关注的河流优先安排整治;“亚重点治理”和“亚健康”河流与东部海域污染预防并举。
3、以2005年省考核任务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检要求的项目为工作重点。
(二)任务安排
2005年珠江整治任务共100项,主要分为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前期项目和基础研究。
1、继续开展入库支流整治和部分水库清淤工程,构建完善的水库防御体系。
2、特区内全面开展截污和部分河段补水工程;特区外全面加快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完善出水消毒设施)。
3、继续推进河涌整治和分散污水处理,加强河涌两岸的净化、绿化和美化。
4、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开展简易垃圾填埋厂封场工作和污泥处置工作。
5、继续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业清理成果。继续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
6、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对已关闭的采石场点和矿山进行整治、复绿及生态恢复工作。
7、开展节水和中水回用工作。
8、开展河流深度处理补水和生态修复的规划、选址和控地等工作与水环境管理的基础研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做到计划、责任、投资和监督四落实。
1、该工作计划一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2、市区要加大政府投资,扩大BOT范围、开拓资金置换渠道,积极利用世行贷款。
3、抓紧垃圾、污水处理费征收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特许经营政策,使市场化准入更加完善和配套。
4、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巩固各项已治理成果。
5、为使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2005年继续加强治污效能的行政监察。
附件:《二○○五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二○○五年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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