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根据国家环保部对我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的认定情况,结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及其细则和省局“四个办法”的要求,省环保局总量办组织对各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定。 在核定过程中,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是注重体现减排指标严肃性和科学性。总量减排是约束性指标,是一项上下关注、非常严肃的指标,因此严格按照国家总量减排核查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各市2007年度总量减排结果准确、合理,经得起检验。二是注重污染物新增量计算的准确性。严格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2007年各市经济社会的统计数据为依据,严格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及其细则规定的计算公式和参数取值进行计算,确保对各市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计算科学、严谨。三是注重与我省减排实际相结合。以2007年底省环保局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及其细则认定的各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为基数,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确认的2007年度我省主要污染物削减率,对各市主要污染物削减率进行了同比例调整,力求对各市总量减排结果的认定公平、合理。四是注重做到公开、公正。4月21日至22日,省环保局将各市2007年度总量减排核定结果与各市进行了对接,并充分征求了各市的意见,确保2007年度各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符合实际、客观真实。 4月26日,省环保局将各市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汇报。4月28日,将各市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向各市政府及环保部门进行了通报。通过开展2007年度各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定,进一步提高了各市对总量减排工作的认识,深化了对国家总量减排核查有关规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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