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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对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为我们环保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当前,环保任务十分繁重。望尽心尽责,强化依法管理,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实现总量控制的目标。”2007年2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办秘书二局关于我局《关于加快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的请示》的签报上批示:“要充分论证,周密制定建设方案,既要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又要勇于创新,务必使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达到国际一流水平。项目组织要科学,讲求质量和效益。为此,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曾培炎副总理对此作了多次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对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发改委、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大力支持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财政部在现有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四个专项的基础上,增设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落实请示中提出的建设经费13亿元以上,运行费用另行安排,这是继设立211科目之后又一重大进展,真正做到了“有渠有水”。发改委将支持“十一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30亿元;按基本建设程序今年可安排“三大体系”建设经费7亿元。也就是说,2007年仅“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经费可达20亿元。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从我局报出请示,国办秘书局要求限时回复意见,发改委、财政部及时答复,到总理大年初三作出批示,仅仅用了8天时间,同时,这也是在中央财政2007年部门预算盘子基本确定的情况下,紧急同意安排的重大增支项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对各部门改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的做法,我们深受教育和启发,并对发改委、财政部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建设污染减排“三大体系”的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三大体系”的重要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建设任务,明确建设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三大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污染减排是“十一五”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三大体系”是污染减排的重要基础。当前,污染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思路已经明确,航道已经疏通,我们要做的就是狠抓落实,尽快提升污染减排基础能力,与工作任务相互匹配。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三大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一)加强“三大体系”建设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社会各方面也非常关注,减排的导向作用开始显现,为今后的减排工作打下了一定基础。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 594.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 431.3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8%和1.2%,但与2005年增幅相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分别回落了11.3%和4.4%。2006年,全国建成并投运的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达1.04亿千瓦,超过前十年投运脱硫装机容量的两倍还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不降反升,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增长方式依然粗放、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污染物产生量增长过快、环保投入不足等客观因素,但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工作上找原因,如认识还不到位、监管还不十分有力等。从污染减排“三大体系”来看,关键是体系建设很不完善,减排数据难以搞准,直接影响责任制的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监测能力严重滞后,减排数据基础不牢;二是环境统计工作薄弱,数据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由于减排数据的监测、统计能力差,可能引发弄虚作假,直接影响减排任务的落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减排指标不科学,就无法客观反映实际成果,工作方向就难免出现偏差;监测数据不准确,环境管理模式必然粗放,总量削减就会变成“数字游戏”;考核体系不严格,必将导致全社会对环保数据失去信任,环保部门的权威性、公信力也将下降甚至丧失,我们将难有作为。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用合理的减排指标反映减排绩效,用准确的统计和监测数据印证减排情况,用严格的考核办法落实减排责任。 2006年,减排任务虽然没有完成,但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目标绝不动摇。目前,减排压力很大,要把握好两条原则,一是坚持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二是坚持科学精神。根据这两条原则,实事求是地把污染排放情况、各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向党中央如实汇报,向全国人民讲清楚。同时,也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争论,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过程中逐步解决和完善;并充分发挥被动优势,变被动为主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以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污染减排目标。 (二)加强“三大体系”建设是“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的重要举措。总局党组决定今年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在厅局长会议上确立了四项工作重点:一要上下联动抓落实,二要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三要坚决改变“文山会海”的状况,四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最关心、反映最多的问题,还是能力建设。这次集中在一年半时间内,筹集一定量的资金来解决“三大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为开展“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活动开了个好头。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切实增强污染源监控能力,迅速提高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水平,全面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大大提升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和信息传输水平。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充分发挥智慧和谋略,争取更多的配套资金,切实把这次机遇用足、用好,争取一炮打响。 (三)加强“三大体系”建设是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做好环保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各级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建设这两个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三大体系”建设特别是能力建设,是对两个体系相关建设任务的提前安排和集中实施,是为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而采取的一项紧急行动。“三大体系”搞好了,既解决了当前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矛盾,也使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前进了一大步,其结果必然是对整体环保工作的加强。因此,加快“三大体系”建设,是两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步骤。我们一定要借助这个东风,集中力量抓好“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环保系统的环境监管能力。 (四)加强“三大体系”建设是环保部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保障。历史性转变是对环境与经济关系的根本性调整,也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推进历史性转变,必须全面提高环保系统的能力和水平。如果污染减排基础能力跟不上,我们就难以准确判断污染物排放情况,也无法从环保的角度准确反映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调节器”、“控制闸”、“杀手锏”的作用更无从谈起,环保部门就无法进入并真正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环境保护也无法真正成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环境管理不能从微观管理层面走进宏观决策层面,就难以从国家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也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加快建设“三大体系”,不仅有利于尽快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巩固污染减排工作基础,而且有利于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形成主动、事前、预防、积极的环保新格局。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环保系统推进历史性转变的本领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三大体系”的内涵 温家宝总理要求,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务必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这既是中央领导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环保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深刻内涵,举全局之力,加快“三大体系”建设步伐。 (一)国际一流污染减排“三大体系”的深刻内涵。在今年的厅局长会上,我们提出了污染减排“三大体系”的具体内容。在大家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减排考核办法。前天,总局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国际一流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一些初步认识。 从“三大体系”的内涵来看,“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体系”是指为了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而建立的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符合国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分析、数据核定、信息传输体系。其显著标志是“方法科学、交叉印证、数据准确、可比性强”,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变化趋势。 “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是指为了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而建立的一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体系。其显著标志是“装备先进、标准规范、手段多样、运转高效”,能够及时跟踪各地区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是指为了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而建立的一套严格的、操作性强和符合实际的污染减排成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其显著标志是“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程序适当、奖罚分明”,能够做到让那些不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专家们认为,国际一流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就是要建立一套顺应世界潮流、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色的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人才队伍,创造一个装备先进、运转高效、满足实际需要的硬件基础条件,动态掌握各地区和各行业污染排放情况,切实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发挥效益。 (二)“三大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建设“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一是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尽快落实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三表合一”;二是着力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逐步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三是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新老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四是界定目前环境统计的范围,基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核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建设“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一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分级确定各自控制的重点污染源,并向社会公布名单;二是加快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监测现场采样、测试能力和监控中心建设,提升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能力;三是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8年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未安装前由监测总站组织各地开展监督性监测,所有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四是对没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要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准确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 建设“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一是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尽快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二是对考核超额完成的地区和企业,优先加大对其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对考核结果未完成的,暂停审批该地区或企业集团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减少或停止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取消总局授予的有关荣誉称号;四是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五是严格数据公布制度,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国家核准,各地不得自行公布污染减排数据。今后,总局将积极联合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实施联动机制。 (三)“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三大体系”的基本要求是搞准数据,搞准数据的关键是加强污染源监测和统计工作。为此,必须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打好“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攻坚战。基本扭转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和基层环境统计能力薄弱的局面,全面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信息两大系统建设并初步实现有效运行,为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供能力保障。 建设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为指南,统筹考虑全国环保系统近十年乃至更长时期事业发展的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程度分步实施,率先启动实施“三大体系”的能力建设。 二是坚持全面推进、先易后难。以落实减排目标为导向,全面推进“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突出提升环境监测预警和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基础保障,按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具体项目,尽快形成能力,及早发挥效益。 三是坚持体制创新、分级投资。进一步理顺监管能力建设投资体制关系,创新机制,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中央财政负责本级建设项目投入,切实加强对省级减排绩效的考核监督,对地方建设内容按不同项目要求对东、中、西部地区按20%、50%、80%或40%、60%、80%予以补助;各省级环保部门积极督促落实配套资金,并对市、县级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四是坚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进度的要求,明确“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任务,中央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推进,地方负责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单位和个人,推行责任考核,提高效率,确保效益。 五是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紧密结合当前落实污染减排任务的实际,夯实基础,力求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超前谋划,着眼环保事业的长远发展,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勇于创新,努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007年,“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组织实施国控重点污染源(占全国主要污染物工业排放负荷65%的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项目,其中,在线监测设备由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支持省、市两级监控中心建设。二是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强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提高污染源现场采样监测专用仪器设备装备水平。三是组织实施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省、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落实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核查能力。四是组织实施提高环境统计基础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项目,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是“三大体系”建设能否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在现有信息化建设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信息传输网络,为所有县级环境统计各配备两台计算机,制订或修订环境信息标准和规范,开发和完善数据库、交换平台和应用平台。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三大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充分论证、周密安排、科学组织、明确责任、“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加快“三大体系”建设步伐,为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为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把“三大体系”建设工作摆上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听取“三大体系”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编制等部门的支持,解决“三大体系”建设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三大体系”建设有高素质的人员来抓。 第二,加强相关法规标准等配套建设。过去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加强配套建设尤其重要。一要建立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地位,规范管理行为;二要研究制定有利于污染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三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设计的要求,制定、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信息传输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国形成整体能力;四要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引进吸收再创新,组织科技攻关,突破技术难点,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五要加强基建配套,确保相关设施有效运行。 要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上上下下共同努力,抓紧出台两个文件: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把“三大体系”建设项目打造成样板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加强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申报项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目前,环保系统项目组织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为组织好项目申报,要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周密制定建设方案。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执法两个项目申请财政部支持,以地方执行为主,总局有关部门要组织地方环保部门及相关单位抓紧编制可研报告,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批复后由总局审核上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统计与信息传输两个项目,由总局有关部门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组织编制可研报告,报发改委审批。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摸清底数,提供支持。要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加强项目申报、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培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和各项财经制度,认真履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库集中支付、合同管理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不论资金渠道,所有项目都要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项目运作和资金使用都要经得起审计和检查,项目建设成果经得实际运行的检验。 第四,要坚持“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质量和效益是“三大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没有质量的数量,就是“滥竽充数”;没有质量的速度,就是急功近利;没有质量的效率,就是无效劳动;没有质量的成绩,就是沽名钓誉。效益是检验“三大体系”建设的试金石和标尺。如果在质量和效益上出了问题,不仅使“三大体系”建设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无法挽回、给环保事业发展带来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而且也辜负了党中央的谆谆重托,辜负了全国人民的殷切期望,是对国家和人民的极大犯罪。在项目设计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能力,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决不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在项目建设中,要加强全过程监管,一定要“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仪器的质量,严防招投标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在资金使用上,既要节约资金,又要确保设备质量,不得挤占挪用、改变和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坚决防止“工程腐败”。 第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建立项目组织责任制度。总局将与地方环保部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按进度实施、工程设备保质保量。凡总局主要负责的项目,责任落实到具体司(办、局)或直属单位;凡地方主要负责的项目,责任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实行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公示制度,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要推行项目效益责任考核。总局将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考核,检查设备到位、系统运行、资金使用及配套等情况,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同时推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辖区内所有污染减排数据负责,确保数据完整、真实、有效。 三要建立奖惩制度。对连续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单位),或责任人所在省份,停止环境保护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对积极支持县级建设项目的省、市级环保部门予以倾斜。 今年,中央在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排污费专项及其他方面,还安排了相当的资金。我们一定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工作,打攻坚战,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环保部门要抓紧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精心组织项目,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努力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借此机会,我介绍一下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有关情况,这是一项总结过去、指导现在、谋划未来的宏伟工程,通过调整一些政策措施,制订一些新政策新战略,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深入研究解决环境保护问题。春节期间,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对我们开展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请徐匡迪院士担任组长。这标志着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成为国家战略。这项研究还涉及各省、区、市、自治区,有积极性的省份可以开展本省战略研究,与国家战略研究同步进行。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污染源普查、水专项三大环保工程的集中实施,把环保事业的各项工作推到了第一线。这次中央集中资金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这标志着环保工作进入了在明晰思路指导下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同志们,在今年开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对总量控制、区域限批、环保宏观战略研究、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四个方面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也把环保工作推到了第一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的集中体现,也是全系统上上下下抓住关键问题和环节,共同努力的结果,环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机遇,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勇于开拓,务求实效,加强体制、机制、责任制建设,用实际行动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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