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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制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承办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国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管理全国环境监测工作。
内设机构:科技发展处、环境标准处、环境技术指导处、环境健康与监测处
工作电话:
业务秘书 66556205
科技发展处 66556206
环境标准处 66556214
环境技术指导处 66556222
环境健康与监测处 6655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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