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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参与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并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和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指导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业务工作;承担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事务;承担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内设机构:区域环境合作处、国际组织处、双边合作处、核安全国际合作处、综合外事管理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工作电话:
业务秘书 66556495
区域环境合作处 66556534
国际组织处 66556520
双边合作处 66556522
核安全国际合作处 66556505
综合外事管理处 66556497,66556499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处 66556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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