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制作◎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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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真抓实干 努力开创环境监理工作新纪元 ——汪纪戎副局长在2001年全国环境监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今年是新世纪的起步之年,也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环境监理队伍既承担着"一控双达标"成果巩固提高的繁重任务,又面临"十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新挑战。这次全国环境监理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一是认真总结"九五"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二是研究巩固和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的具体措施;三是理清"十五"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四是部署今年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九五"时期全国环境监理工作的回顾 "九五"是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和深化的重要时期。全国环保系统的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任务基本完成,重点城市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国环境监理战线的同志们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齐心合力,真抓实干,克服困难,勇于探索, 《排污收费和环境监理工作"九五"计划》所制订的目标基本实现,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九五"环境保护任务的基本完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环境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九五"期间,各级环境监理机构根据"一控双达标"、"33211"的基本要求和"三查两调一收费"的基本职责,不断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理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1997-2000年,总局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监察部、国务院有关部委连续4年开展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的执法检查。共计派出检查团组42个,检查省(市、区)63省/次、地区(市)211个/次、县243个/次,现场检查单位1000多个,受理群众举报2335件,现场处理1174件,促进了一批环境难点问题的解决。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及环保、监察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一控双达标"和"33211"工作的不断深入。 各级环境监理队伍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展开,采取驻厂督查、互查、突击检查和夜间、节假日巡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重点检查,主动出击,速查速办,有力地促进了污染防治工作。2000年全国环境监理系统完成现场检查162万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5万台、套,新建项目1.4万个,限期治理项目14万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率、稳定达标率、"三同时"执行率、限期治理项目按期完成率分别达到86.3%、61%、78.1%、74.7%。1996年以来,全国清理出应取缔关停"15小"企业74774家,完成取缔关停任务73189家,其余主要为贵州省部分土炼铅锌。 1998-2000年淮河流域四省环境监理系统共对重点污染企业现场检查9万多次,检查频次超过每月3次,查处擅自闲置、停运治理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污案件497起,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保持在90%以上。1998年起连续3年开展了高考期间噪声环境监督管理,出动执法人员80万人次,受理举报电话7万余个,现场检查单位8万多个,有效控制了噪声污染,为考生创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环境监理稽查有力地推动了"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总局多次组织突击性稽查活动,对淮河、太湖流域污染防治进行了暗查,并对黄河小浪底污染、洪河污染、石梁河污染及一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调查,督促地方对部分污染企业采取了关停整顿措施。仅2000年总局就派出35人次,行车2.7万公里,对15起重点事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各省(市、区)环境监理部门也不同程度开展了稽查工作,使污染得到及时控制,保证了社会稳定。 环保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全国各地环境监理机构积极参与社会"110"联合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热情主动,有报必接,及时处理,迅速反馈"。上海、河北、江苏等省、市及浙江省富阳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还实行了环保有奖举报制度。2000年全国各级环境监理机构受理信访举报59万宗、环境污染事故3000多宗、环境污染纠纷15万宗,处理率分别达到94.5%、92.4%、97.7%。北京延庆、陕西丹凤、福建龙岩氰化钠翻车事故、沙溪河农药翻车事故、沧州硫酸二甲脂翻车等事故由于各级环保部门报告及时,措施有力,污染得到及时控制。阜阳"5.18"污染事故得到严肃处理。 2、生态环境监理开始起步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对自然生态保护进行环境监理的通知》,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一定进展。秸秆禁烧工作有效开展,各地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宣传到村,强化监督,两年共查处违规行为1000多起,秸秆燃烧现象明显减少,因此影响飞机起降和公路交通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环渤海直排污染源治理取得成效,1999年组织环渤海三省一市环境监理部门完成了对55个直排污染源的调查,并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保证了2000年达标排放任务的完成。黑龙江垦区结合农业生产开展生态监理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从贯彻"湿地保护决定"入手,对乱开荒地、乱伐林木、秸秆回收利用、化肥及农药施用、"15小"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检查,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3、排污收费工作难中有进 各地环保部门努力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努力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排污收费保持适度增长。"九五"期间全国对70多万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248.02亿元,比"八五"期间增长78.74%。 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人民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了总量排污收费标准的平稳过渡,为全面开展总量排污收费工作积累了经验。排污收费"收支两条线"得到初步落实。各地普遍做到了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没有出现越权新增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方式逐步得到推行。河北省环保局被省财政厅、省科委评为收费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省"收支两条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上海、山东、江苏、广西、云南等省(市、区)各级环保部门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坚持每年进行排污收费票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环境监理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断加强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环境监理机构普遍得到加强。到2000年底,全国拥有环境监理机构2683个,环境监理人员3.5万人,环境监理执法车辆3231辆,各类取证设备3853套,并配备了必要的通讯工具,使环境监理执法工作初步具备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一是将环境监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各地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山西、江苏、江西、吉林、四川等省细化了建设标准,制定了验收办法。江苏省环保厅及南京、无锡、张家港、昆山、江阴、如皋等六市县环保局在全国率先通过一级标准验收。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环境监理执法证件管理。 "九五"期间,总局共举办了24期环境监理处所长培训班,培训人员2313人。在培训中狠抓培训质量,严格实行闭卷考试合格发证,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各地认真抓好监理员业务培训,部分地方制定了周学习日制度。陕西省环境监理部门加强了爱党、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了"学习刘新民,奉献在岗位"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各地普遍实施了环境监理"五公开"。天津宝坻、江苏如东、陕西韩城、湖北武穴、沈阳沈河等五县、区环保局的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取得实效,截留挪用排污费、人情收费、协议收费现象大为减少,环保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遵守,五县区均成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5、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逐步推开。"九五"期间全国完成排污口整治单位28840个,整治排污口44309个,安装流量计2419台,黑匣子960台,在线监测仪98台,等比例采样器19台。江西、辽宁、海南、云南等省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和技术要求,制定分年度计划,结合"一控双达标"作出安排,加快实施进度。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开始起步。上海、苏州、长春、兰州、大连等城市的试点取得成功,淮河流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取得进展,为全面推广污染源自动监控,提高科学执法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践证明,"九五"是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理工作高度重视的时期,是现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时期,是环境监理队伍逐步发展壮大的时期,也是队伍管理不断强化的时期。经过五年的奋斗,基本完成了《全国排污收费和环境监理"九五"工作计划》规定的任务,排污费累计征收额、县级开征面、足额征收率、环境监理机构数、环保设施运转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只有环境监理人员数一项,因恰遇机构改革,未能全面完成4-5万人的目标。回顾过去,我们在环境监理执法方面有如下体会: 1、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前提 加强基层环境监理队伍的能力建设,是适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严格执法监督的前提。近年来,我们通过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为全面实施排污申报、总量控制、自动监控、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统一配备环境监理执法车辆,提高了现场执法的机动能力和应急水平,为环保执法树立了形象;开展环境监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施环境监理报告制度,大大提高了现场执法的科学化水平和信息反馈速度,使各级环保局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现场执法情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正是由于持之以恒地抓基层能力建设,环境监理队伍才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初步形成了工作能力,在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发挥作用。 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方法 对重要政策的出台,先期进行试点,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全面推行,是排污收费、环境监理工作的一贯做法,更是做好环境监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九五"期间,全国环境监理系统先后开展了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总量排污收费、排污收费政务公开、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环保举报信息自动管理系统等试点,有的如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排污收费政务公开等方面还开展了扩大试点,获得了大量有益的经验,为全面推行这些工作创造了条件。各地环境监理机构在现场执法和排污收费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如上海市环保局以环保应急系统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河南省环保局加大现场监督力度促进淮河污染治理、河北省环保局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促进环境现场执法、开展环境稽查促进环境现场执法、江苏省环保厅以标准化建设提高现场执法能力、陕西省环保局以强化执法促进排污收费、沈阳市环保局以加强社会环境执法树立环保执法形象、哈尔滨市环保局以重点战役推进污染治理、杭州市环保局以总量收费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等。这次会议上,上海、江苏、河南、河北、哈尔滨、杭州等省市还要做经验交流。这些经验是全体环境监理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工作的结晶,我们要认真总结,及时加以推广,为做好环境监理工作开辟新路。 3、加强协调,保持沟通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环境监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排污收费工作,领导关心,社会关注。多年来,排污收费政策之所以能够出台一些新的标准和办法,离不开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社会的理解。2000年,在《排污费管理条例》的成稿和《关于加强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通知》出台过程中,我们多次与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开展总量排污收费试点时,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及时召开有关企业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具体组织开展全国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时,我们及时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环资委、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建材局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和参与,形成部门联动、各界支持的执法局面;在2001年国家审计署组织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进行排污费审计时,我们及时部署,积极参与,向他们说明和解释有关排污收费的政策和规定,适时掌握全国审计的最新情况。通过必要的协调、沟通,得到了许多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使环境监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4、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的关键 环境监理是一项十分具体的工作。它直接面对污染源,面对执法相对人,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来不得半点虚假。因此,我们针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抓住重点,全力投入"一控双达标"和"33211"的现场执法,突出抓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稳定达标排放、限期治理项目督查等中心环节,力促"一控双达标"和"33211"工作的完成。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既注重面上的推动,又针对各地的突出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办,促进问题解决。在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工作中,各级环境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影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同时,我们敢于正视问题,通过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实效。2001年组织的排污费检查中发现:虚收排污费搞财政收入"空转" 的问题比较严重,环保部门漏征、少征、排污单位的拒缴、欠交排污费的现象比较普遍,截留、坐支排污费时有发生,环保治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以及部分地方存在的严重违法乱纪问题,我们都据实向国务院作了汇报,并提出了规范程序,改革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意见,并据此起草完成《排污费管理条例》,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提高素质,带好队伍是做好环境监理工作的根本 做好环境监理工作,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近年来,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首先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作为一项基础工作。"九五"期间,总局下发了《环境监理工作程序》、《环境监理工作制度》、《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理政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并及时组织检查和落实,保证了政令畅通。在历次环境监理工作会议上,我们都把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作为重点要求,并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搞好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近年来,环境监理系统涌现出的以刘新民和沈阳执法大队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了环境监理战线的整体形象和素质。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应当看到环境监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力度还不够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还没有根本扭转;执法能力、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水平还不够强,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队伍发展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职责开展还不平衡;管理体制还不够顺,部分环境监理人员素质还急待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五"环境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十五"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战略第三步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进一步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2001年1月召开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结合当前环保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十五"期间全国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投入、宣教、产业、监理、监测和信息的支持能力为基础,强化环境执法,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拓展农村环境保护,使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上一个大台阶,努力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 环境监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现场执法保障力量,应紧紧围绕"十五"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执法力度、执法能力、执法手段上有一个根本的提高。"十五"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巩固"九五"达标成果为重点,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 强化现场执法,严惩违法案件;加强排污收费,提高使用效益;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理行为;开展环境稽查,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现场监控手段,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为"十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根据"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要求,根据环境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十五"环境监理工作的目标初步是:环境监理职能全面展开,执法力度、执法能力大幅提高,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排污费基本做到全面、足额征收,努力使环境污染的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重点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主要指标是: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85%-90%,稳定达标排放率80%-85%,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80%-90%,排污费征收额250-300亿元,足额征收率80%以上,环境监理人员总数4-5万人,持证上岗率95%以上(这里指直接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不包括行政后勤人员)。 为实现上述目标,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围绕中心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以德行政 环境监理队伍是各级环保部门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环境监理工作只有服从于全局,服务于大局,才能有所作为。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发挥环境监理队伍的作用,使其更好地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各级环境监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十五"环境监理工作发展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努力推动环境监理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要求,以"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作为衡量环境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检验各项环境监理工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制定《环境监理工作条例》,确立环境监理的执法地位。要完善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规范执法标志、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要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扎扎实实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逐步推行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环境监理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全面履行职能,切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要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全面落实污染源监理、生态监理、农村环境监理、排污收费的各项工作。 继续强化污染源现场监督管理力度。对污染源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保证必要的检查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稳定达标排放,要逐步实行总量环境监理。要按照污染物全面达标的计划和要求,认真组织监督落实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限期治理项目及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专项检查,不断提高"三同时"合格执行率和限期治理项目完成率。要积极探索对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环境监理的途径和方法。 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理。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认真按照"三区"推进战略,开展长江、黄河源头区、塔里木河下游、黑河流域、阴山北麓、三江平原、洞庭湖、鄱阳湖和若尔盖等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理;重点做好"三河三湖"流域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开展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监理;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监理;加强对生态环境脆弱的牧区、林区、矿区的禁采区、禁垦区、禁伐区和禁牧区的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监理的途径和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西部地区更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的地位。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执法权威。继续加大对禁止采集、收购、销售发菜和乱挖甘草、麻黄草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认真落实碧海行动计划,开展陆源污染源和近岸海域、海岸带环境专项执法活动。 积极开拓农村环境监理工作的新路。要继续落实"15小"的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死灰复燃。继续加强夏、秋收期间秸秆禁烧的监督执法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根本扭转秸秆燃烧对机场、公路的影响。积极探索对小城镇建设、大型畜禽养殖场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农药、化肥面源污染的环境监理的办法。 要完成排污收费改革, 全面实施新的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费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收支脱钩",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和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环保部门的行政机关及环境监理、监测、科研、宣教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要全面实行总量排污收费。要切实加大排污费征管力度,确保排污费征收面和足额征收率,杜绝协议收费和人情收费。要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逐步达到或接近治理成本,充分发挥其经济杠杆的作用。继续深化排污费使用制度改革,杜绝截留、挪用排污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3、抓住重点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环境监理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环境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加大"33211"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监理,为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保证。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确保饮水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污染扰民问题,适应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环境质量要求。继续抓好两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并逐步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加强环境和生态敏感的关键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查处力度,修订《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切实做到污染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和生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事故责任者要从严惩处。 4、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理执法能力和自动化监控水平 "十五"期间要全面提升环境监理执法能力和手段,以适应新时期环境现场执法工作的需要。要完成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各级环境监理机构都要达到三级标准,其中20%的基层环境监理机构要力争达到一级标准。要建立环保系统的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应急队伍,开发、建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手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要全面形成能力,占污染负荷65%以上的重点污染源要实现污染排放连续在线监控,其它污染源要实现多种形式的总量监控、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要与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点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有机结合,为总局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要加强总局环境监理稽查执法能力,逐步建立分地区的环境稽查执法队伍,深入开展执法稽查活动。 5、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尽快完善环境监理社会监督体系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是加强环境现场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十五"期间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监督环境的社会氛围。要逐步实施污染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将企业排污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完成"环境保护举报自动受理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对外公布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逐步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6、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境监理队伍 要不断加强环境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作风整顿,弘扬正气,清除歪风邪气,按照正规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设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环境监理队伍。要继续坚持环境监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求,严格按照公务员管理,实行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退。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加强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实行统一教材、统一课程设置、统一试题,规范各级的环境监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环境监理人员每5年接受一次培训的要求,"十五"期间要对现有在职环境监理人员完成一轮培训,凡未经公开招考进入环境监理队伍和未经环境监理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得发给环境监理执法证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制度。对于环境监理队伍中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执法不力、严重渎职的行为,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2001年环境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1年是实施"十五"环保目标的第一年。做好2001年的环境监理工作,对于实现新世纪环保工作的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全国环境监理工作总的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全面推进排污收费制度改革,狠抓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现场监控网络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强化现场执法,为"十五"环境监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1、下大力气巩固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成果 "一控双达标"的初步成果能否巩固和提高,2001年是最关键的一年。各级环境监理部门一定要把达标排放成果巩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的现场监督。各地要针对当地的突出问题,开展不间断的执法检查,通过暗查、突击性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违法排污问题,坚决防止污染反弹。要抓住典型问题,深入查处,以儆效尤。二是要将污染企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发动新闻舆论和群众加强监督。三是要积极争取与监察部门开展对重点资源开发和重点生态破坏问题的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四是进一步加大淮河、太湖、滇池、巢湖和渤海等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污水直排入海的企业和污水排海工程的监督检查。五是继续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现场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些的工作要尽早准备,尽早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以取得更大的成效。 2001年的执法稽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当前不少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各地都要痛下决心,狠刹一批严重违法案件,涉及政府和环保部门执法不严、串通违法的案件尤其要严肃处理,违反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省(市、区)环保部门都要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稽查,每季度要开展一次稽查活动,稽查情况向总局报告。对反弹率高、群众反响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会同人事、监察等部门进行集中整顿,追究纪律责任,务求取得实效。总局也将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采取必要的行政监察措施,对于由于稽查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也要进行严肃处理。 2、积极推进排污收费制度改革 《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2001年将要出台。同时,将争取与国家计委、财政部同时出台总量排污收费标准和排污费使用有关政策。这是排污收费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各地务必做好思想上、工作上的准备,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要针对排污收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难点,认真总结三个城市总量收费试点的经验,为全面推行总量排污收费创造条件。二是认真做好《排污收费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等有关准备工作,保证平稳过渡。要积极争取与财政部对落实环保部门经费渠道的情况进行检查、调研,促进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分离制度。同时加强"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2000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条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管用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继续保持排污费的适度增长。 3、以农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为突破口,逐步开展生态环境监理工作 农村生态环境监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还缺乏经验。2001年要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一是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乡镇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新5小",巩固"15小"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要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不留死角,绝不允许"15小"和"新5小"存在。二是努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2001年夏收和秋收季节,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机场、高速公路等环境敏感地区,坚决扭转秸秆燃烧反弹的势头。三是研究和逐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加强对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三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对海岸、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的现场监督检查。 4、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环境监理机构建设 环境监理机构在上次机构改革中得到了加强,但与环境现场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这次基层机构改革中,各地要早做工作,保证必要的环境现场执法力量。一是在地方基层机构改革中,要积极配合人事部门将环境监理机构作为执法部门,切实予以加强。要健全环境监理机构,对没有独立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得进行环境监理标准化验收。二是要继续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完成统一机构名称的工作。总局决定将环境监理改为环境监察,以进一步强化其行政执法职能,各地应一并做好准备。三是要建立、健全环境监理人员公务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开招考录用,防止环境监理队伍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的随意进人和过度膨胀。四是要坚持持证上岗要求,加强环境监理人员的培训,对超过时限没有参加培训的,一律不得颁给环境监理证件或通过年审。 5、认真实施标准化建设,大力提高现场执法能力 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是提高环境现场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下大力气,认真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基层现场执法的装备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重点装备一批执法车辆、通讯工具和取证工具,全面完成规定的环境监理任务。一是要认真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将工作计划落实到每一个地、市和区、县,年底前各省(市、区)都要完成一批达标机构的验收、认定工作。二是要积极争取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对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三是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要给予必要的表彰。对不能按计划完成达标工作任务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属环保部门评先创优的资格。 6、以现代化监督管理为目标,逐步推广应用国家环境监理现场监控系统 改善环境现场监督执法的现代化水平已是当务之急,必须进一步加快进度。一是继续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排污总量大的企业要实现在线监测。二是加快全国环境监理信息系统建设。淮河等重点流域的重点污染源要在2001年底前实现污染源排放与环境监理机构的联网运行。要重视和加强环境监理报告制度,加快实现环境监理工作的网上报告,提高信息反馈和交流。 7、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是提高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必须始终坚持不懈,抓紧抓好。一是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意识。各级环境监理机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学习教育制度,提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报告制度的检查落实,规范执法文书和档案管理,使环境监理工作能在任何行政诉讼时立于不败之地。对执行不好,影响工作的要通报批评。四是建立环境稽查制度,推进环境稽查工作,强化流域管理和环保执法的内部监督,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扭转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五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排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国家环保总局排污收费政务公开试点面要扩大到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抓好2个市(地),每个市抓好2个县的试点工作,力争全面实施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制度。六是强化社会监督,积极组织实施"举报投诉信息自动管理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环保110和群众举报有奖制度,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七是组织开展环境执法行风评议的准备工作,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打好基础。 同志们,我们面临着跨世纪的历史任务,任重而道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理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环境监理队伍的发展,充分发挥环境监理的作用。全国环境监理队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团结奋进,把现场执法工作做得更好,为实现"十五"和2001年环保目标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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