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制作◎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落实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
全面推进"十五"环境保护工作
---解振华局长在200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2年1月11日)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结束后,总局立即召开200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十五"和2002年环保工作。

一、深入贯彻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十五"环保工作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环保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深刻领会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一是会议的规格高,朱总理到会发表重要讲话,温副总理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二是会议的形式好,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从中央一直开到省、市、县,中央的精神直接与基层"见面",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大会,更是转变作风的大会。

朱总理讲话高瞻远瞩,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环保工做出了重要指示。首先,充分肯定了"九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宣布"九五"环保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并对环境形势和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第二,阐述了正确的发展观,明确指出可持续发展是硬道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发展是"歪道理"。第三,强调环境保护在结构调整中大有可为,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千万不能再搞重复建设、重复布局,杜绝发展"小土群"、"小洋群"。第四,强调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特别要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国家环境安全,要求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树立忧患意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第五,强调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和制度建设,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法,提高素质,兢兢业业,奉公守法。

温副总理在讲话中指出,要将环境保护摆上与发展生产力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江总书记的指示,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强调要加强宏观管理,在强化政府环保职能的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社会投入,促进环保事业发展。

朱总理、温副总理的讲话振奋人心,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增强了我们做好"十五"环保工作的信心。会上地方和部门的四个发言简明扼要,就如何解决"十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关键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会前,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环保"十五"计划,明确了"十五"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责任。这个批复实际上是国务院加强"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在年前联合发布了该计划。总体上看,"十五"环保计划指导思想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力,特别是将目标、任务与实施项目统筹考虑,确定了相应的资金渠道和经济政策,是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好计划。

会后,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这次会议作了全面报导。人民日报等首都报纸从不同角度发表了高质量社论,使这次会议产生了广泛的、深远的社会影响。

(二)高举可持续发展的旗帜,认真落实"十五"环境保护三大任务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十五"计划。国家环保"十五"计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十五"环保目标:到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两控区"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0%,环境污染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大中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依靠环境法治、社会监督、科技创新和市场手段,努力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地区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三大任务。

第一,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狠抓三个关键:一是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坚决控制新建项目排污总量;二是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依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推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三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稳定达标。

在城市污染防治方面,继续推进两项主要措施:一是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污水、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二是继续开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在巩固东部"创模"基础上逐步向中西部发展,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落到实处。

在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紧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规划和监管,防治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发展;二是实施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强对食品基地的环境监测和监管,促进食品安全;三是实行小城镇环保规划与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控制相结合,保护农村饮用水源。

第二,狠抓重点地区污染治理监管,务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加强对 "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协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完成环境治理任务。加强对南水北调沿线污染治理监督,督促三峡库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两控区"洗选煤、低硫煤的使用和电厂脱硫工作。积极支持北京市的污染综合防治,加快环京津生态圈建设,改善北京市的环境质量。切实做好渤海陆源和养殖污染控制,加强海岸和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工作,使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各地要确定"十五"期间的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坚定治理信心,切实见到成效。

第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全国生态环境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生态功能区划。二是在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地等地区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抢救性地保护一些生态脆弱区。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使自然保护区质量有所提高。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抓好生态省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五是在重点资源开发地区加强环境保护监管,特别要加强西部大开发的生态保护工作,尤其要落实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重大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

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影响极大。要按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的原则,加强对核电厂和其他核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严格管理,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监管,积极防治电磁辐射污染。

"十五"环保目标、任务和责任都明确了。关键要将国家的计划变成地方的计划,将五年的计划落实到每年的计划中,切实将重点项目尽快落到实处。

(三)准确把握实现"十五"环保目标的形势

我们对环境形势和环境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如何评价形势,朱总理指出,"我国环境恶化的趋势已经被抑制了,而不是制止了,部分地区环境状况有所改善,部分地区还在严重地恶化"。环境问题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影响人民健康和一些地方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处在相当高的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虽然得到基本控制,但绝对量仍很大,远远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二是工业污染仍很严重,生活污染比重增加,农业面源污染日渐突出。三是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荒漠化严重,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比较突出。四是污染事故频发,污染纠纷特别是跨行政区域污染纠纷仍很严重。五是在一些地区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一些领导的环境意识淡薄,还存在先发展后治理的思想,执法不严的问题也很突出。环保任务非常艰巨。

我们更应该看到,实现"十五"环保目标,完成"三大任务"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国家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必要力度,国债资金重点投向环境保护,这为继续增加环境投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解决结构性污染创造了历史机遇。四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行政审批,要求增强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五是环境管理机构得到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科技等基础能力将有大幅度提高,为做好"十五"环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要特别看到,环保工作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环保工作直接体现"三个代表"的思想,在政治上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江总书记指出,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积德的事业。这种特性决定着环境保护是全国人民热爱的事业,从事环保工作应该具备好的形象。环保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就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只要大家珍惜信誉和形象,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勇于奉献,树立"环保卫士"的良好形象,我们就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四)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复杂的形势下完成环保三大任务,工作相当艰巨。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正确处理两大关系。"十五"环保目标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即使实现了这一目标,环境问题仍很严重,因此,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体制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环境保护的宏伟目标,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这是环保工作永恒的主题。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运行质量不高;城市发展快,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要求高,但污染治理、生态恢复见效慢;国家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职能尚未转变,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这就决定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难度很大。发展是硬道理,而环境问题恰恰是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当造成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要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保护环境,使环境质量在发展中逐步得到改善。唯一的选择就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经济"双赢"的原则。各地情况不同,把握两者关系的分寸也不同。如何把握好其中的分寸,既是工作难点,也是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体现。要敢于迎接挑战,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领导艺术。

二是处理好政府负责与行政干预的关系。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法律保护环境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目前,在市场经济体制不规范的情况下,政府既是法规的制定者,个别决策者又往往是环境违法者。只要政府职能没有彻底转变,地方保护主义尚未根除,环境执法的困境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环保部门要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尽量避免政府决策失误造成的环境影响。同时,在执法中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这是对环保工作人员的严峻考验。

总局和各级环保部门要想方设法处理好这两大关系,多动脑筋,积极探索,提高驾驭复杂形势的能力。

二要正确把握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第一,环保工作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一切环保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必须体现在改善环境质量上。要将向上负责和向下负责统一起来,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各项环保工作都要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进行。第二,环保工作要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各项环保方针、政策、措施都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否则就没有出路,得不到各方面的支持。要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生态省、生态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ISO14000示范等为载体,使环保工作由环保局长为主抓向省长、市长为主抓转变。第三,一定要确定重点、抓住不放、取得成效。要重点解决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了这样问题,就能使人民群众树立改善环境的信心,就能树立环保部门的权威。各级环保部门每年都要解决一批这样的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要准确定位,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三统一、五加强"是环保部门的基本定位,统一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责。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环保部门不可能一家独打天下,要联合各部门开展工作。联合是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和其他各部门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其他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任务的过程中很好地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国务院对"十五"环保计划的批复已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环保部门主要是督促落实,既不能代替其他部门行使职能,也不能无所作为,要联合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环保目标的实现。

四是领导干部要强化宏观管理意识。环保工作是分层次的。总局和省级环保机关主要侧重于宏观管理。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想大事,谋大略,多在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上动脑筋、下功夫。通过制定和完善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的环境行为,促进环保工作;通过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为基层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要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按照温家宝副总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事业,用新的思路去探索环保产业建设和运营的各种有效形式"的要求,深入研究环保投资多元化机制和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完善环境治理设计、运营业资质认证制度,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大力推动环保事业发展。要改革完善城考等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要求。

六要加强分类指导。国家环保"十五"计划,特别是排污总量分配计划已经初步体现了东、中、西部区别对待的原则。在安排国家补助重点区域治理资金方面也体现了向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在能力建设方面,"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将安排1.7亿元,除用于国控监测网点建设外,还将补助西部地区监测能力的建设。国家和地方要共同努力,将加强西部地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西部地区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的能力,使国家对西部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西部地区各级环保部门要克服困难,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尽快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东部地区要敢于创新,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环保工作的新路子,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上大胆实践,强化监管,能走多快走多快,促进东部地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关于2001环保工作进展和2002年工作部署

"九五"工作进展在200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已做过总结,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也做了总结。在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朱总理又给予充分肯定。所以,这次会上我不再重复了。2001年,全国环保工作又取得了新进展。

(一)2001年工作进展

2001年是新世纪承前启后的第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环保大事喜事不断。一是江总书记在中央座谈会上对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环境保护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要求全党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把环境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是江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第一次把环境保护确定为全党长期奋斗的历史任务,指明了"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奋斗方向。三是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纲要确定了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各级环保部门深受鼓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1、在解决环保"体制不顺、投入不足、能力不强"方面取得初步进展

在筹备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期间,总局分别召开了东、中西部环保局长座谈会,大家迫切希望解决长期困扰环保工作的体制不顺、投入不足、能力不强三大问题。一年来,国家和各地环保部门在这些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

在完善环境管理体制方面,国务院批复中明确了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实行"三统一",核心是统一监督管理。在与资源部门的关系上,温副总理再次强调了"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环保总局是最具权威的"。2001年国家建立了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通报主要环保工作,协调重大环境问题和国际环境履约立场等重大事宜。国务院成立了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小组,明确由环保总局牵头。经中编委批准,总局成立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加强对跨省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环境现场监管。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强调要加强环境监管。

在增加环保投入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外资的多元化环保投入渠道。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环境保护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环保"十五"计划中对投资作出了明确安排,国家财政投资650亿元,主要补助"33211"、三峡库区、南水北调等重点治理项目;即将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强调排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明确排污费全部上缴财政,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和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治理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应用等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贴息;中央将集中一部分资金支持重点地区的环境整治和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企业按照污染者负担的原则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国家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给予一定的补助和贴息,银行予以贷款支持;对于关闭、停产的污染企业的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各级政府财政要给予帮助。社会投资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确定合理的污水、垃圾收费价格,实行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国家还鼓励利用外资促进环保事业发展。

在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首先是环保机构在县市级机构改革中得到加强。直辖市的区、县环保机构全部独立设置;各省地市级98%以上环保机构、78%的城区环保机构、1/3的县(市)环保机构独立设置,有些省的县级环保机构改革正在进行。第二,长期要求在财政支出中设立环境保护科目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执法经费有了保障。国务院文件规定,环保部门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试点,2002年将环保执法部门预算外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同时由财政预算保证执法必须的开支。财政部与总局研究确定,在排污费管理条例出台后,联合制定有关环保机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实施办法,规定各级财政要确保环保部门行使职责的经费、纳入预算的范围,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环境执法中央给予适当补助。财政部正在进行政府收支改革,准备单设"环境保护"科目。这些年来,在环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例如,总局在规划、标准、保护区建设、立法和执法、科研、监测、信息、宣教等工作都有专项经费支持。江苏、陕西等许多省也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第三,环境监测、宣教等工作得到加强。公开发布了重点流域省界断面水质公报,开展了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内部月报,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得到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全国环境警示教育和查处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开展了有深度、有力度的环境宣传报道,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深入。

2、统一环境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做好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总局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总局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4个部门规章。对立法机构和有关部门提出的70多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审核,从"统一法规"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维护了环境保护法律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为适应入世形势,全面清理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了一批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去年5月以来,总局会同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国家林业局,集中力量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生态破坏事件和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责任人的专项行动。全国环保系统和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查处1万多起污染反弹等违法案件,严肃处理了410名市县、乡镇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有效遏制了污染反弹,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维护了环境法律的尊严。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得到加强。开展了全国中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项目。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3、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深化,"十五"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取得良好开局。在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温副总理亲自视察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并到会发表重要讲话,要求运用市场手段,完善筹资机制,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生活污水截流、工业废水减排、农业污染控制、引水清淤修复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实现计划目标。目前,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各行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做出了表率。太湖、三峡库区、渤海污染防治等三个专项计划得到了国务院批准,其他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计划已基本编制完成,正在积极报批。"两控区"内各级政府按照规划,继续采取削减二氧化硫的措施,新建治理设施900多套,削减量达39万吨。北京市以控制颗粒物污染为重点,抓紧落实控制大气污染的阶段措施,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超过50%,为承办绿色奥运做出贡献,成为环保工作新的起点。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启动了国家贵港(制糖)、南海生态工业园。城市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杭州、宁波、文登、太仓、常熟进入了环保模范城市行列。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取得新成绩。

4、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开始全面实施。西部12个省(区、市)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顺利完成,摸清了生态环境底数,为西部地区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各地在生态调查的基础上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省已完成生态功能区划工作,内蒙古开展了生态功能区划试点。海南、吉林、黑龙江等省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工作。新增13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试点、85个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和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试点地区达到29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接近10%。生态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开始得到重视,有机食品发展势头良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小城镇环境保护开始起步。结合警示教育和"三同时"制度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重大生态破坏案件。

5、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又结硕果,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地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内容的"绿色文明"创建活动。黑龙江省、天津市环保局被授予省、市级文明行业建设标兵。各级环保部门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了分解细化,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总局组织了国家计委等10部委和地方政府监察部门实施了太湖水污染防治执法监察,促进了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6、国际环境合作日趋活跃。参加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等多项国际环境公约的谈判,我国签署了《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采取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多边合作进一步巩固,双边合作加强,中意、中加等合作有新的发展,并加强了与亚太经合组织、欧盟等区域性环境合作。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并成功启动了国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的工作。

(二)2002年环保工作部署

2002年是实现"十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国环保系统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对"十五"环保计划批复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特别对于以下工作应该取得明显成效:

1、全面贯彻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

要集中力量宣传朱总理、温副总理在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和"十五"环保计划,使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深入人心。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十五"环保计划和年度环保计划,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的指标,切实把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级环保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要查明原因,认真整改。

总局将会同监察部对各地实施"十五"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省区市落实情况向国务院报告。拟于今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局将向中央报告各地贯彻五次大会精神的情况。今年上半年,总局将检查各地贯彻中央座谈会、五次会精神和落实"十五"计划的情况,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并通报各省、市、自治区。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

要把开展环境警示教育与落实"十五"环保计划结合起来,把环境问题讲透,针对关键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要敢于讲清问题,让广大群众及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了解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只有暴露了问题才会得到重视!讲清问题才能赢得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支持。

3、扎扎实实落实"十五"三大任务

总量控制是全面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总量是资源,将来可以上市、交易,建立在总量控制基础上的排污权交易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坚持把总量控制做下去,就意味着将来环境管理的潜力很大、空间很大。大家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把总量控制作为环境管理的战略工程和高新技术,下大力气取得突破性进展,千万不能在数字上玩游戏。今年要做好基础工作,搞清基础数据,监测、统计工作都要跟上,做好排污申报登记,扩大排污许可证试点范围,推行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核准污染物,开展重点区域水和空气环境容量的研究。要做好法规配套工作,使总量控制有法律依据。

"33211"工程以及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东线水污染防治工程是国家的重点,国家集中力量抓好这些地区的污染治理。相关的省、市、自治区要按照重点治理《计划》的要求落实当地的任务。地方也要确定重点治理工程,做到责任明确,项目落实,资金保障,切实抓出成效。北京市、三峡、太湖、淮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规划确定的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各地也要确定一批信心工程。工程一旦确定,必须集中力量取得成效,增强党委政府对环保部门的信心,增强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完成重点地区污染治理计划的报批工作,确定计划实施的进度和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落实治理项目。中央已经明确,国债资金将确保重点地区的治理项目。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国债资金支持项目的准备和申报工作,督促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发挥出国债资金的最大效益。

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东部和中部地区开展生态环境调查,做好生态功能区划,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对重点资源开发地区加强环境监管。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三区"建设和管理的经费,明确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来源。开展一批新的生态示范区试点,验收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生态示范区。

核安全工作要确保万无一失。加快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立法进程,加强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做好运行核电站、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

4.加强部门协作,拓展工作领域

有了好的体制还不够,还要依靠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加强协作,努力工作,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得到强化和深化。
要在强化统一监管的过程中,联合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形成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当前,要抓住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协同经贸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总局今年将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出台一批政策。与经贸委联合召开第三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会议,与计委、经贸委联合发布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颁布淘汰、关闭的落后的设备、工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的名录;协同经贸委制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清洁生产指南。与建设部联合召开城市环境保护会议,出台一批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发展以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管理和技术政策。与农业部联合推动生态农业发展,联合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工作。与旅游局等联合开展生态旅游和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与林业局联合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与中宣部和广电总局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关键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一批政策,推动各领域的环保工作。与中央统战部协调,邀请民主党派领导视察环保工作。

5、贯彻中央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中央提出,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

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抓实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环保部门要少搞检查评比,多搞调查研究;少搞面上号召,多搞具体指导;少搞泛泛而谈,多破解一些难题,为基层排忧解难。真正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扎扎实实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领导要带头写出有见解、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总局将组织第二届全国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促进调研工作不断深入。

二要苦练内功,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减少会议,提高文件质量,集中精力解决实际问题。总局要纠正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总局和省局要多从宏观考虑,抓典型、抓示范,制定政策、法规,解决关键问题。

三要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现在,环保系统确实存在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现象。必须下大力气改变这种状况,大力整顿队伍,查处环保系统不作为、弄虚作假、知法犯法、违法违纪的问题,起到警示作用,切实解决环保队伍突出的作风问题。

四要学习研究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转变观念,改进管理,尽快适应入世的要求。环境管理要做到准确定位、公开透明。可以由市场机制或中介组织解决的一些认证、技术筛选、成果推广等工作,行政机关不要"越位"去做;要尽快完善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法规、标准和措施,环境管理不能"缺位",更不能"错位"。

6、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

这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是环保部门实力的体现。要认真总结地方机构改革的经验,巩固成果,研究县级环保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形势,加大支持力度,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基层环保工作不被削弱。要抓紧国家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组建工作,迅速提高环境污染处理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协调处理跨地区、流域污染纠纷,各地也要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加强环境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监理工作制度、程序。要全面实施环保举报热线制度,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在严把进人关、保证队伍基本素质的同时,加强队伍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环保队伍人员素质,尤其要加强西部地区环保干部培训。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充分发挥环境科技的先导和推动作用。

要加快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加快大中城市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生态环境地面观测网络系统等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尽快形成环境信息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完善流域水质周报制度;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完整的应急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布重点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月报。要进一步提高各级环境信息中心的基本能力,建立国家、省、重点城市之间畅通的信息网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建立统一发布环境信息机制,与有关部门实行环境信息资源共享。

排污收费改革势在必行,非改不可,再也不能拖下去了。有些同志担心西部等财政困难的地区,一旦改革不到位,会出现队伍散、能力建设没有资金的状态。必须看到,改革必然伴有阵痛、出现困难,改革就会有代价!但这项改革是中央的统一要求,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举措,也是改变环保部门形象、树立执法权威的重要举措,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坚定不移地按中央要求办。现在,关键是通过我们的努力尽可能减少改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排污收费条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下一步的工作是制定实施办法,确定收费标准。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不同地方的意见,尽量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的全面一些,力争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条例》发布后,各级财政将建立环保专项资金。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健全资金使用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方向,规范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标准,保证环保事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7、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环境保护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要求和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要把修订工作摆上重议事日程,争取纳入国家"十五"立法计划;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法审议工作;加快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和生物安全管理的立法步伐,继续对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研究回复意见。人民群众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受害者,也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受益者。各级环保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要敢于碰硬,决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和切身利益。继续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继续加强环境普法和培训工作,继续推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接受群众、舆论和有关机关的监督。要继续加大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按国家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要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特别是中小型项目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查处一批违法审批、违章建设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适应国家投融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名录,公布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中小型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

8、进一步推进国际环境合作

今年是里约环发大会第10个年头,要深入研究里约10年国际环境合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最近即将召开的亚欧环境部长会议是朱总理亲自倡议的,要集中力量开好这个会议。办好第三届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开好全球环境基金会议。西部地区要加强国际环境合作,更多地引进资金和技术。继续做好多边、双边环境合作和履约工作,积极开拓与周边国家政府及民间的环境合作。

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继续深化具有环保特色的"四个一"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文明行业。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的若干意见》,创建绿色社区,启动争创"环境执法全国100佳活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

10、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对于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地方保护主义,一定要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

最后,我特别强调环保系统要树立全国环保一盘棋思想。在环境保护方面各地环保部门的利益是一致的,目标也是一致的。上下游、邻里之间发生了矛盾,不能受地方利益支配,谎报浮夸、推卸责任。要团结治污,互相配合,在中间要多做工作,千万不能放任自流,绝不能推波助澜。

同志们,

"十五"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已经确定,奋斗目标已经明确。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五次大会精神和"十五"计划,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