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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情况专报

(第十二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编                                                           二0O一年八月十七日


金智纸业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安徽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8月1日省环保局派出执法检查组赴巢湖市暗访调查,一举查获和县金智纸业公司擅自恢复生产、治污设施停运、严重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目前此案件及有关责任人员已得到全面处理。

8月1日,安徽省环保局执法检查组对和县金智纸业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运转,大量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长江。经检查组现场取样监测,该公司总排口废水PH、COD、SS、色度各项指标均严重超标。经了解,该公司于2000年12月25日停产治理,仅在停产一个月后,于今年元月底擅自恢复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在今年3月份完工,于4月份向巢湖市环保局提出试运行申请,巢湖市环保局批复该公司试运行期为4月6日至6月6日。在试运行期间金智纸业公司因污染治理设施的曝气设备损坏以及生化处理池菌种死亡而停产进行维修,但一直未能修好,治污设施处于停运状态,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又于今年6月28日再次擅自恢复生产,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长江。现场检查之后,执法监督组约见了和县政府周副县长,向其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8月2日,和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责令和县金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治理的通知》(和政秘[2001]20号),责令和县金智业公司立即停产治理,待治污工程竣工,报请市、县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县环保局对和县金智纸业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已进入告知程序。和县金智纸业公司严重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被查获后,安徽省电视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新闻媒体做了全面报道,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省环保局对金智纸业公司严重超标排污违法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案件督查处理工作,认为这是一起在"严查"期间顶风违法、性质严重的环境案件,必须迅速给予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务求落实。8月8日至9日,省环保局再次派出督查组赴和县,检查了金智纸业公司停产治理、整改工作情况,调阅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再次向和县政府强调必须严肃查处该案件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意见。

8月10日,和县监察局以和监[2001]7号、8号、9号文,决定对和县造纸厂严重超标排污案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和县金智纸业有限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和县环保局局长、和县经贸主任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和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和县金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情况的通报》(和政[2001]63号),对该公司严重超标排污违法案件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查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