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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处置突发情况,迅速消除氨气散发

2月9日21时许。静安区环保应急热线分中心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电话,淮安路近江宁路口的街面上散发出一阵阵刺鼻的氨气。几乎在同一时刻,区政府值班室和市环保应急热线指挥中心也指令分中心对该事件作紧急处理。区环保局领导迅即指派监理所所长率监理员直赴现场。监理人员边查看现场,边拨通“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队支援。经查看和询问群众,附近无生产和使用氨水的单位,氨水系从一处垃圾箱流出,挥发着刺激性气味顺着路沿淌入下水道,下风口50米路段内弥漫着较浓郁的氨气。5分钟后,消防三支队宜昌路中队2辆消防车呼啸而至,在环境监理人员的引导下,用高压水枪喷洒路面和垃圾箱。氨水经稀释,气味渐渐消散,未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从接警到处理完毕,静安区环境热线分中心耗时约40分钟。

【上海市环境监理所 200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