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制作◎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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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环境监理处以执法实现“三促” 今年,咸阳市环境监理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现场执法,以执法促收费、促管理、促治理,充分发挥了环境监理队伍的现场执法职能。 在对“一控双达标”企业的现场检查中,他们严格按照省局“三不放过”的要求,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淳化白云造纸厂等六家造纸企业在停产治理期间,擅自开工生产的违法行为,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分别处罚5万元。在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的征收中,他们与市监测站密切配合,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噪声逐一监测,逐一核算排污费,取得一定成效。对乾县建筑公司等8家未按规定申报办理施工噪声登记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分别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同时,市环境监理处还对拒绝环境监理人员现场检查、未办环评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等5家分别进行了处罚。
【《陕西环境监理》第10期(杨万民)200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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