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 ◎制作◎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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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
为加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依据2006年环境统计数据,参考《200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2006年排污收费数据,结合总量减排核算,总局组织开展了200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动态增补工作。在两次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筛选出各地区废气、废水重点污染企业,同时,对全国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口径统计,完成了200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动态增补工作。现将《200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总局总量办、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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