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2006年度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 一等奖: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辽宁省环境监察局、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安徽省环境监察局。 二等奖:北京市环境保护监察队、贵州省环境监察总队、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宁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三等奖: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新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甘肃省环境监察局、陕西省环境监察局、江西省环境监察总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先进个人名单 天津:齐长清、尚秋霞、姚玉琪、仝强、魏乃强、久奇、 高相霞、赵恩杰、刘文权、唐文诰; 辽宁:孙鹏轩、仇宝泉、周振华、任庆、秦佑国、高峰、 杨光、刘秀丽、章力兼、安占军; 上海:金正权、刘志荣、陈彦东、张蝉花、尤春平、梁红、 张月妹、许峰、李慧华、陈杰; 河南:陶冶、王玉香、毕雪玲、张立武、康强、郭艳梅、 付祖江、郝春廷、周明献、王淑媛; 福建:叶丽萍 、宁振彪、 林清武、李志嵩 、刘梦卿 、韩晓玫 、 邵颖 、陈碧慧 、徐璇、 陈永明 江苏: 凌静、周建华、周璇、韦明、顾盈盈、许美蓉、 张学农、谢宁、周翔、胡桂芳; 四川:李德俊、毕德、袁筱康、杨波、侯永斌、宋丹、 彭强、朱晓萍、赵淼、孔柏雨; 安徽:金传圣 、袁永宏、余利影、袁世海、赵益海、李凯、 张昊、李晓峰、刘宏海、高磊; 北京:许艺凡、那学武、耿慧芳、李燕、王勇、胡志山、 段振营、柳荫州; 贵州:徐波、胡奎、王义娥、王芳、杨胜前、肖勇、 周海波、陆军; 广东:王庆云、张志宇、张亿淳、欧向红、徐韶健、林小锋、 庄伟光、柯金腾; 海南:陈玉南、羊樱桃、李少玲、李芳娟、陈名;卓进荣、 王红光、廖东辉; 吉林:孙铃、于华芳、曾祥云、陈洋;代宇希;王晓平、 于洪娟、张庆武; 山东:丁卫建、沈建业、邵伟琴、原文婷、阎焰、闫翠春、 赵润德、郝新秀; 浙江:胡晓林、王雷、李竣雷、陈卫国、姚丹、何晔波、 姚勇、金淑萍; 河北:韩学琴、孙洪、纪铁鹏、郭志刚、卢桂军、韩丽萍、 卢志青、马文英; 湖南:刘军华、刘辉、丁华、刘昶凌、彭回军、刘建军、 胡莹琦、马仁明; 宁夏:何小英、陈耀峰、王忠海、谢永春、王建军、王岩林、 温茂祥、王新慧; 青海:相小明、王勇、石晓燕、郝志勇、普华尖参; 云南:尹增华、何荣发、刘凌霞、李超、赵以信; 新疆:梁柱、张欣、戴红、黄伟、郑山虎; 广西:蒙美福、周艺、李宏伟、冯前雁、吕玉莲; 重庆:许凡、张忠明、陈晓晶、李建国、王向东; 山西:陈昊、袁英、谢宏英、毛晋豫、胡晓光; 甘肃:方小玲、谢长江、刘萍、包昌林、徐荣; 陕西:陈冰、李志军、刘莉、张小超、贾玉龙; 江西:周少华、童小英、李步年、徐芳、谭励; 黑龙江:阎枫、蒋新德、常德友、涂江涛、王天宇; 内蒙古:樊彩霞、段月莲、马雄飞、李智源、马志伟; 湖北:徐日升、祝惠泉、唐绪东、吴芳、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