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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文件

环监发[2004]16号


关于全国排污收费理论研讨会延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察机构:

  我局委托中国环境学会,拟于2004年10月份召开“2004年全国排污收费理论研讨交流会”(中环学〔2004〕41号),为提高论文质量,扩大参与范围,经与中国环境学会协商,将研讨会推迟于2005年3—4月份召开,研讨主题不变,继续接受提交征文和参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1.环境经济与排污收费的理论动向;

  2.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研究;

  3.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和创新研究;

  4.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方式和途径研究;

  5.国内、外利用经济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及管理经验;

  6.排污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策探讨;

  7.排污收费相关的典型案例分析。

  二、欢迎国内外环境学者、环保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以及其他关注排污收费工作的人员投稿。

  论文不收版面费,字数在5000字以内。请于2005年3月1日前提交论文的电子版,必须注明论文摘要和关键词,否则不予录取,论文经筛选后编入《全国排污收费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并择优请作者在研讨会上作学术报告。

  三、参会回执表请于2005年3月1日之前传真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四、研讨会具体地点、日期、会议日程、会议费用等事宜将于会前一个月正式通知。

  五、通讯地址:

  1、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人:王玉宏

  电话:(010)66159820

  电子信箱:w66159820@126.com

  epi-sepa@zhb.gov.cn

  2、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王国清姜燕萍

  电话:(010)62210466(兼传真) 62210730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