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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理处创建政务公开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度

    在加强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中,陕西省监理处积极探索建立首问责任制问题,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了《陕西省环境监理处实施政务公开、投诉举报首问责任制暂行规定》,设立了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值班室,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实行监理干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接待排污单位和社会群众有关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和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来查来访;

    2、负责接听投诉举报电话;

    3、负责对来查来访事项和电话投诉举报问题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负责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

    4、负责解答来人来访或来电话询问的有关问题。同时要求首问责任人必须接待热情礼貌,说话温和文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次说清办理程序。

    首问责任制的工作程序为:

    1、首问责任人以主动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位来查来访人员,并向来人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

    2、认真听取来人来电的意见、要求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并做好当班登记和记录;

    3、对来人和来电所反映的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给来人讲明办理或解决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4、对来人或来电话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而属于本处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填写《政务公开、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卡》,转交给相关业务承办科室科长安排办理,并有负责人向来人讲明办理或解决期限,负责在期限内给予答复。在有关科室办理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首问责任人应负责督办;

    5、对来人来电所反映不属于本处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向来人说明情况,告诉所应反映或投诉的部门。确属重大问题的,应向领导汇报,由处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

    6、首问责任人在所受理的事项办理完结后,及时收集整理或督促经办人收集整理有关资料,移交相关职能科室归档。

[陕西省环境监理处 2001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