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排污企业和不法业主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无视国家环境法律、法规,使用不同方式对抗环境执法人员,使环境执法遭遇“冷战”。前不久,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就发生了两起环境执法受阻事件。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一小区查处一建筑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件时,遭到了施工现场两名工作人员和十几名民工的围攻,执法人员的工作胸牌在混乱中被围攻者扯掉,现场执法人员开具的执法监理单也被围攻者撕毁,幸好报案及时,“110”巡警和市环境监察支队的领导及时赶来,制止了这场暴力抗法事件。 而在此前,“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活动组织的新闻单位记者和自治区人大环境执法检查组的同志在银川一家制药厂进行突击暗查时,也发生了同样类似执法受阻的事件。当新闻记者和执法检查人员出示了身份证件和相关检查文件后,仍被该厂门卫和保安无理阻拦,公然拒绝执法检查人员和新闻单位的记者进入厂区检查。 此类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地反响,新闻媒体分别作了披露,有关部门对上述企业拒绝环境执法检查和违反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上门向环境执法人员赔礼道歉,并被有关部门处以3万元的罚款;阻挠检查的制药厂因违反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而被要求限期整改、停产治理。 虽说执法受阻和暴力抗法事件在宁夏属偶发现象,但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企业不能主动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检查,绕着弯子找理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据有关资料显示,环境执法受阻和暴力抗法在其他地区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如何才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让环境执法“硬”起来?基层环保部门认为,在一些地方,存在两种观念、两种认识、两种态度和两种行为,一方片面强调经济的快速发展,不顾一切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要求严格执法,保护环境,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两者在较量斗争中,必然会产生磨擦。要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认为,一要加强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强化法制;二要加大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环境意识教育和环境普法宣传,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三要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守法经营,不得“闯红灯”、“越雷区”;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有序、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机制;五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环境执法监督的积极性,构建“三元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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