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家企业的违法案例可以成为“十五”计划环境指标没有完成的注脚。环保部门连续督察了3次,才使这样明显违法企业停下生产、建设的步伐。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在说到“十五”计划环境指标没有完成这个问题时指出,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总理的话可以从运城市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的执法过程中得到印证。
就在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一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11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而且和监察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但是,面对国家环保部门、监察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强大声势,面对阵阵“环保风暴”,违法企业依然故我,丝毫没有畏惧之意。这说明了在一味追求GDP快速增长的前提下,环境执法监管、法律规章所产生的威慑效应只能停留在有限的时空内。
“十五”期间,从国家到地方,环保、监察等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突破执法监管困局,采取了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手段,以种种创新之举艰难地推进。之所以要采取这些手段推动监管,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外力推动,环保法律难以落实到位。这些本应为辅助性的手段却居于执法、监管的主导地位,说明了法律本身的地位被边缘化了,法律的威慑力被弱化了。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手段所起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局限在个案中,还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整个执法难的局面。
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总理讲出这样的话,说明了他非常清楚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查不胜查的症结所在。所谓最关键的,就是保护环境最根本的要靠法律,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是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基本前提和根本途径,严格执法是最重要的环节和手段;所谓最难的,说明各种各样的干扰因素使法律得不到执行,或者走调变形,或者大打折扣,本为利器却成钝刀。按照一般的逻辑,企业违反了环保法律,执法部门就要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处罚;如果企业拒不执行,继之而来的是执法力度不断升级和更加严厉的惩罚,直至国家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企业完全服从为止。执法就是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走下去的过程。但是,实际情况却要复杂得多,要艰难得多。难在什么地方?难在制约因素的复杂多样,难在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难在转变发展观和政绩观受制于一种巨大的历史惯性。最关键的,却是最难做到,这是环境保护所面对的一个最难解决的悖论。
大凡最关键、又是最难的问题都是一些涉及体制性、制度性的大问题,是各种利益纠结、矛盾猬集的地方,属于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是需要攻坚的最后堡垒。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时间,需要智慧,需要策略。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决定》中,为解决环境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发生重大转变,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个最关键又是最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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