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与总局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外经办”)联合山东省环保局查处了潍坊海化温富特有限公司、淄博京春工贸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甲基溴行为。2006年10月25日凌晨4点多,联合检查组依据群众举报线路,准确地找到了潍坊海化温富特有限公司厂址,迅速控制现场并与当地有关方面联系。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没有依据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审批同意的《关于潍坊海化温富特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效无腐助焊剂及1000吨十二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生产十二烷基三甲基溴化铵,而是违反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施甲基溴生产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公告》和《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生产项目的通知》规定,违法建设、生产国家禁止的甲基溴,当场查获违法生产的甲基溴产品45吨。翌日下午,海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仅仅不到20小时,拆除了该公司违法生产设备,封存非法产品。 10月28日,检查组又来到了同样存在违法生产甲基溴的淄博京春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曾于2005年11月10日被总局查处,但该公司未拆除生产设备,并擅自处理了已封存的非法产品。临淄区政府对没有切实落实上次检查组所提要求做了检讨,当天组织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生产设备。经临淄区公安、环保追查,查封了该厂私存的非法产品。 此次检查,是我国为保护臭氧层,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规定的国际义务,兑现控制全国甲基溴生产总量、逐步消减甲基溴生产承诺重要行动,引起了山东省环保局高度重视。山东省作为“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创建臭氧层友好省市”的积极参与省份,在打击违法生产生破坏臭氧层物质行为态度非常坚决。山东省环保局张晓东副局长针对此次检查情况,在全省打击非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会议上,就全省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部署了具体工作,提出了详细、明确要求。要求各市对辖区内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坚决彻底打击违法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为。目前,全省出动1000余人次,检查700多家相关企业。11月24日向全省环保系统通报了此次检查情况。人民网、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地震慑了违法企业,教育了合法企业。国内几家合法生产甲基溴的企业致函我局,表示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违法企业,维护了合法企业的利益,树立了国家履约的形象,坚定了合法企业对履约工作的信心,表示一定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配额合法生产,积极配合国家完成履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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