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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处治6家违法单位
2008-06-30
     
 

作者:洪钦宝 薛余



  浙江省苍南县环保局近日对16家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

  这些单位中有的无任何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直接外排;有的虽然建设项目经过批准,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便投入使用;还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污水通过暗管偷排等。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6-3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