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环境监察->交流中心->生态试点
陕西省户县维护秦岭北麓生态拆除环山旅游路两侧违法项目
2006-07-04
     
 

  为进一步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陕西省户县从6月份开始,组织县环保、国土、林业、旅游、工商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本次活动要求:在环山旅游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未经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对不符合生态保护规定的,依法予以取缔或拆除;对环山旅游路两侧各100米范围之外的建设项目,要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禁止在环山旅游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规划村民宅基地,正在建设的村民住房立即停止建设,已建成的住房按规划要求逐步予以搬迁。禁止采矿企业在秦岭北麓面坡、视线可及范围、沿环山旅游路两侧设点开采。禁止在环山旅游路两侧各100米和村庄周围100米范围内进行大白粉和矿石生产。对已建成的农家乐、垂钓等旅游项目,由县建设部门统一规划、乡镇政府监管、县环保、旅游、卫生等部门配合监督,进行规范化整治。在环山旅游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禁止乱搭乱建、违法砍伐树木、开垦等活动。

     
 
  字体:【    】 更新日期:【2006-07-0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