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项目等17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WWW.ZHB.GOV.CN)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6年 月 日—— 月 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045, 66556410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楼平 李忠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6年6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项目 |
| 2 |
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800冷轧合资公司)1800冷轧带钢工程 |
| 3 |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五期扩建 工程(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 |
| 4 |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投资、增加品种项目(176L项目) |
| 5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60m2烧结机及2200m3高炉工程 |
| 6 |
安阳钢铁集团公司100吨转炉-炉卷轧机工程项目 |
| 7 |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奥拓轿车15万辆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
| 8 |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一、二期工程) |
| 9 |
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80万t/a硫酸、30万t/a磷酸及60万t/a磷铵装置国产化示范工程 |
| 10 |
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 |
| 11 |
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解铝工程 |
| 12 |
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福建三明际口至福州兰圃公路工程 |
| 13 |
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工程 |
| 14 |
京珠高速公路粤境甘塘至太和段工程 |
| 15 |
南京快速内环东线玄武湖南北向隧道工程 |
| 16 |
哈南~合心第二回500kV输变电工程 |
| 17 |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
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
扩建至12万吨/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项目
建设内容: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
建设单位: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原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南京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内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8387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55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5年9月进入设备调试阶段,12月20日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南化集团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南化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公司自备热电站2台75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其燃烧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和碱液脱硫处理后由120米高的烟囱排放。帝斯曼公司所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冲洗水均经污水分离器、中和后进入生化处理单元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水送锅炉冲渣,然后与其它清净下水通过公司总排口排入大明沟最终进入长江。公司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含废液)进行了分类处理、处置。其中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机构设在技术部下的SHEQ处,共有9人。另外,在各车间设有工程师负责与SHE相关的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5月29~31日对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锅炉烟气
1#锅炉脱硫设施出口中烟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8.1~22.0mg/m3,SO2排放浓度范围为934~1028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60~386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要求。经袋式除尘和水膜脱硫后,总的除尘效率达99.8%,脱硫效率为21.8%。
2#锅炉脱硫设施出口中烟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6.6~22.6mg/m3,SO2排放浓度范围为959~1034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59~378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要求。经袋式除尘和水膜脱硫后,总的除尘效率达99.8%,脱硫效率为22.6%。
(2)工艺废气
NOX催化还原脱除装置出口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7~12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含尘尾气洗涤塔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1.5~15.1mg/m3,排放速率为0.52~0.68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生化处理装置运行正常,CODCr处理效率为93.9%~98.6%,悬浮物处理效率为87.6%~88.1%,石油类处理效率为83.7%~97.2%,处理装置出口中苯未检出。
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为7.11~8.37,CODCr日均浓度范围在25.9~34.2mg/L,悬浮物日均浓度范围在10~22mg/L,BOD5日均浓度范围在4.4~6.2mg/L,石油类日均浓度范围在0.62~0.89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范围在0.19~0.78mg/L,氨氮日均浓度范围在1.31~4.53mg/L,苯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但总磷日均浓度范围在3.42~9.2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0.5 mg/L)。
雨水排口中pH测定值范围为6.83~8.30,CODCr日均浓度范围在16.4~17.1mg/L,悬浮物日均浓度范围在14~15 mg/L,BOD5日均浓度范围在2.0L~2.3 mg/L,石油类日均浓度范围在0.30~0.60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范围在0.28~0.93mg/L,氨氮日均浓度范围在0.22~0.25mg/L,苯未检出,总磷日均浓度范围在0.82~1.20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0.5 mg/L)。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出各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公司SO2年排放量为2099.32吨,烟尘年排放量为44.0吨;废水年排放量94.24万吨,COD年排放量为28.3吨,SS年排放量15.1吨,氨氮年排放量为2.75吨,石油类年排放量为0.72吨。与南京市环保局颁发的临时排污许可证中的总量指标及环评建议值相比,废气中的SO2年排放总量超标。
4、固体废物
公司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含废液)进行了分类处理、处置。其中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5、公众意见调查
98.9%的人对南京帝斯曼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94.7%的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800冷轧合资公司)1800冷轧带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1800冷轧合资公司)1800冷轧带钢工程
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1800毫米酸洗连轧机组生产线1条,连续退火机组1条,连续镀锌(铝)机组2条,重卷纵剪检查机组1条,重卷横剪检查机组1条,以及公用辅助设施。(该冷轧带钢工程由Ⅰ区和Ⅱ区两部分组成,Ⅱ区建设内容已于2005年5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完成,详见总站环监验字[2005]第013号Ⅱ区(3#热镀锌机组和3#彩涂机组工程的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项目验收范围为1800冷轧带钢工程Ⅰ区内容。)
建设单位: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宝山股份宝钢分公司区域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736915万元,其中环保设备及工程投资约 32960 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47%。其中Ⅰ区总投资666891万元,环保设备及工程投资约 29172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37%。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9月26日建设项目开工,2005年7月开始陆续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冷轧及各种冷轧镀/涂板卷的生产负荷为设计产量的76.3%~83.0%。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环境评价联合公司、上海冶金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宝钢冶金建设总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各类除尘器3台(套)、酸碱雾洗涤塔6台(套)、油雾分离器2台、尾气洗涤塔、有组织排气筒、含油污水处理、含铬废水处理、酸碱废水处理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振、隔声措施。1800工程绿化面积为21550m2。
该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对口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设有环保科,具体管理、实施、落实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各下属车间有兼职环境保护员对口环保工作,执行公司安全环保部的要求。公司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有:《废水污染控制程序》、《废气污染控制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程序》、《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程序》、《厂容、环境、绿化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订有《宝日汽车板有限公司重大环境污染紧急处理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4月12日至14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大气污染物
焙烧炉(酸再生)尾气洗涤塔出口(西、东)烟尘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4.2mg/m3,110mg/m3,烟气黑度最大值均为0.5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酸再生站氧化铁粉尘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mg/m3、0.5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也符合参考标准--宝钢三期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标准限值(50mg/m3)要求。
酸洗--轧机联合机组脉冲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1mg/m3、3.1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也符合参考标准--宝钢三期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标准限值(50mg/m3)要求。
酸洗--轧机联合机组酸雾洗涤塔出口氯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9.31 mg/m3、0.149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冷轧工艺油雾分离器出口臭气浓度的单日最大排放浓度为733(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连续退火机组的退火炉排气管出口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11mg/m3,烟气黑度最大值为0.5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连续退火机组的带钢平整工艺油雾分离器出口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值为73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1#、2#热镀锌机组的退火炉排气管出口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mg/m3、25mg/m3,烟气黑度最大值为0.5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1#热镀锌机组的钝化工艺酸雾洗涤塔出口铬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7×10-2mg/m3、2.7×10-4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热镀锌机组气刀接触辊工艺锌粉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9mg/m3、8.9×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也符合参考标准-宝钢三期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标准限值(50mg/m3)要求。
2#热镀锌机组的钝化工艺酸雾洗涤塔出口铬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00×10-2mg/m3、2.4×10-4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次验收在三个车间(热镀锌车间、连退机组车间、酸再生站)门口共布设6个无组织排放测点。粉尘的最大监测值为0.26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在冷轧Ⅰ区下风向边界上布设4个监控点。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水污染物
钝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一类污染物镍、六价铬、总铬的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0.010 mg/L、<0.004 mg/L和0.517mg/L,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
酸碱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pH范围为7.58~8.04,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锌和锰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55mg/L、16mg/L、<0.1 mg/L、1.0mg/L、4.82mg/L、16mg/L、0.08mg/L、0.019mg/L和0.068mg/L,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排放标准。
3、危险废物
三个含铬污泥样品中六价铬、总铬、锌、镍的浸出液最大浓度分别为0.004 mg/L、0.052 mg/L、0.001 mg/L和<0.010 mg/L,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标准限值要求;含铬污泥样品pH值范围为11.08~11.22,不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标准范围内;含铬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
4、固体废物
该工程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氧化铁粉、含铁除尘泥、锌渣、水处理污泥、废油、废盐酸等,年产生量为195526.26吨。固体废物主要是综合利用,并根据固体废物性质实现了分类处理处置。对于含铬污泥和含有机溶剂、油漆抹布等危险废物交上海市奉贤泰日砖瓦厂和上海星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危废处理资质)统一处置。
5、总量控制
本工程无单独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工程建成后,宝钢集团CODCr、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粉尘和烟尘的排放量分别为527.24t/a、15.636t/a、0.108t/a、0.744 t/a、4694.7t/a和5945.1t/a,均符合上海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指标。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24650.5t/a,超过上海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指标。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五期扩建 工程(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五期扩建 工程(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
建设内容: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区,是一家以废纸为原料的大型造纸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各类高档包装纸和纸板。该公司筹建于1996年,通过一、二、三、四期的工程建设,年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140万吨。五期扩建工程为该公司造纸基地工程规划中的首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4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和一座210MW热电站。
建设单位: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的西面,新沙港后方的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五期工程总投资约12亿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额约为1亿人民币,约占8%。
工程建设情况:五期工程于2004年5月开工,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于2005年3月竣工,配套的热电站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于2005年8月底竣工。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期间,各期工程生产稳定,五期工程各条造纸生产线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87.1%~97.7%,一至五期工程总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108%~114%;各台锅炉的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 76%~124%。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执行了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规章制度较健全,日常管理较严格,厂容厂貌较好。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批复环审[2004]185号的要求,3#、4#锅炉已建成脱硫装置,4#锅炉的脱硫效率达到94.7%。但1#、2#锅炉未建脱硫装置。
五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普通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浆渣、轻渣、锅炉炉渣、污泥、煤灰渣以及焚烧炉炉渣。浆渣综合利用于再造纸,轻渣和污泥送往焚烧炉焚烧,煤灰渣、锅炉炉渣以及焚烧炉渣卖给东莞汇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焚烧炉飞灰。焚烧炉飞灰送到深圳危险废物处理站填埋。
安装了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仪。废水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的测定值准确可靠;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对准确度及烟气流量精密度均符合HJ/T76-2001《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中的指标。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五期工程排放的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挥发酚、硫化物、磷酸盐、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浓度均低于《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吨产品排水量最大值为8.03m3/t产品,低于上述标准中第二时段标准限值。五期工程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
6#锅炉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三时段标准限值。煤中含硫量平均值为1.16%,平均脱硫效率为97.9%。焚烧炉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一氧化碳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均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五期工程废气达标排放。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的实际监测结果计算,目前玖龙公司全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854.8 t/a,二氧化硫总排放量为2105 t/a,均小于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为3553 t/a,二氧化硫为3862.4 t/a)。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以发放调查表形式进行。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93份。调查范围包括新沙港务公司、可耐福公司、海东石油公司、麻一村、麻二村、麻三村、麻四村、华阳村、大盛新村、大盛旧村、新沙海关、新沙检验检疫局、麻涌派出所和麻涌镇政府等,受调查对象有工厂技工、工厂管理人员、农民及政府工作人员等。受调查的对象中年龄在30~40岁以及30岁以下的最多,分别占受调查总人数的36.6%、35.5%,中学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占49.5%,村民比例占60.2%,。
59.1%的被访者认为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当地基本无影响, 14%及4.3%的被访者则认为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当地有一定影响及明显影响; 58.1%的被访者认为项目施工期噪音对当地基本无影响, 18.3%及2.2%的被访者则认为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当地有一定影响及明显影响;74.2%的被访者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居住或工作的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或基本无影响,21.5%的被访者则认为有一定影响;82.8%的被访者认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无影响或基本无影响,10.8%的被访者则认为有一定影响;62.4%的被访者认为该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环境质量无影响或基本无影响,分别有25.8%、6.5%的被访者则认为有一定影响或有明显影响;64.5%的被访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是好或较好,有2人则认为较差;52.7%的被访者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或较支持,40.9%的被访者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基本支持,1人表示不支持。另外,分别有1人建议厂方减少夜间作业及提高排放废气质量。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投资、增加品种项目(176L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投资、增加品种项目(176L项目)
建设内容:充分利用一期现有厂房,对部分原有生产线进行调整,增加部分模具、焊接机器人、悬挂点焊机、专用夹具及工位器具检测器具等813套,属于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以北,第十一大街以南,泰丰路以东,东海路以西地块,工程占地面积为65万平方米。
工程投资:本工程投资为3.2亿元人民币,其中在一期基础上追加环保投资0.0903亿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2.8%。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100%。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宜兴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本期工程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烘干废气采用燃烧脱臭炉、对涂漆废气采用水旋式洗涤加漆雾絮凝剂进行了治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雨水按分流制系统布置。对于含有一类污染物的废水进行了单独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工业污水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对各种设备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基本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4月6日至4月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1)装焊车间排气筒G1排放废气中粉尘;G3、G4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G1、G2排气筒粉尘排放速率以等效计算最大排放速率,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涂装车间排气筒G5~G12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成形车间排气筒G13~G17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总装车间排气筒G18~G20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G21、G22、G23排气筒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以等效计算最大排放速率,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5)无组织排放中甲苯、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
(1)磷化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总镍排放浓度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对第一类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2)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
(3)生活污水排口监测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
(4)因监测期间雨水排口无水,未监测。
3、厂界噪声:天津一汽丰田有限公司昼夜厂界声级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相应标准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粉尘、氨氮排放总量,均高于环评确定的总量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高于环评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总量指标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总量指标要求。甲苯、二甲苯、石油类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确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60m2烧结机及2200m3高炉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60m2烧结机及2200m3高炉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360m2烧结机工程主要包括原、燃料供给系统、循环水系统,烧结系统、整粒系统、余热利用系统以及除尘、给排水等辅助系统;新建高炉工程主要包括供料系统、上料系统、高炉及煤气回收系统、热风炉及鼓风系统、出铁场系统、渣处理系统、喷煤系统、TRT发电以及除尘、给排水等辅助系统。
建设单位: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阳钢铁集团公司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部的铁西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 360m2烧结机4271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971.2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3.98%;2200m3高炉8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295.95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3.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0月8日开工建设,于2005年12月10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工程设计单位:中冶长天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宣化、浙江菲达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增环保设施主要有: 360m2烧结机工程原、燃料供给系统、烧结系统、整粒系统的除尘设施;2200m3高炉工程主要包括供料系统、上料系统、出铁场系统的除尘设施;酚氰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
安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公司下设环保机构为安全环保部,是环保业务管理归口单位,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管理科、环保监理科、技术教育科、监测站、综合科等。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公司环保规划、清洁生产规划、污染治理计划;建立完善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环保检查、考核、污染治理;负责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监测分析。公司制定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烧结机机尾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13~23mg/m3,烧结整粒系统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15~21mg/m3,烧结机机头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28.0~44.2mg/m3,烧结配料系统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37.1~44.6mg/m3,烧结溶剂系统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38.6~46.6mg/m3,烧结燃料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15~21mg/m3,各废气排放口6次监测的烟(粉)尘排放浓度均未满足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5)585号文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60mg/m3)要求;烧结机机头SO2排放浓度范围在364~436mg/m3,6次监测值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烧结机机尾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范围在99.7%~99.9%,平均除尘效率为99.8%,;烧结整粒系统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范围在99.5%~99.6%,平均除尘效率为99.6%,均达到设计指标(99.0%)。
验收监测期间,高炉槽上槽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12~19mg/m3,高炉出铁场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20~27.3mg/m3,高炉喷煤原煤输送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在7.6~11mg/m3,各废气排放口6次监测的烟(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5)585号文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30mg/m3)要求。高炉喷煤原煤输送系统粉尘平均排放速率为0.06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高炉槽上槽下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范围在99.6%~99.7%,平均除尘效率为99.6%,达到设计指标(99.0%)。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堆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8次测定值均未超出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安钢公司酚氰污水处理站出口、2#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及COD、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二级标准限值;公司1#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及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酚氰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设施各污染因子的处理效率范围分别为:COD(97.1%~98.1%)、氨氮(91.7%~94.7%)、挥发酚(99.9%)、氰化物(98.8%~99.7%)、悬浮物(73.4%~89.7%)、石油类(93.3%~99.7%)。COD、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排放浓度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3、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工程烟(粉)尘排放量为677.6t/a,SO2排放量为3144.2t/a,均未超出河南省环保局豫环监函[2005]50号文对该工程核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1669t/a,SO2 6535t/a)。安钢公司COD实测排放量为1432.9t/a,氨氮排放量为38.1t/a,未超出河南省环保局豫环监函[2005]50号文对全公司核准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2200t/a,氨氮50t/a)。
4、 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83万吨。高炉水渣外售作水泥原料;除尘灰、尘泥全部送烧结配料综合利用。目前灰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安阳钢铁集团公司100吨转炉-炉卷轧机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阳钢铁集团公司100吨转炉-炉卷轧机工程
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阳钢铁集团公司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部的铁西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321322.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981.7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3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6月18日开工建设,于2005年12月10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工程设计单位:中冶长天国际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宣化、浙江菲达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增环保设施主要有:转炉一次烟气、二次烟气、LF精炼炉烟气及上料系统、铁水预处理烟气、混铁炉、分别经二文三脱除尘系统、LGWD-12000、布袋除尘器外排、LGWD-12000布袋除尘器排放。步进式加热炉、卷取炉烟气经烟囱排放。
安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公司下设环保机构为安全环保部,是环保业务管理归口单位,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管理科、环保监理科、技术教育科、监测站、综合科等。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公司环保规划、清洁生产规划、污染治理计划;建立完善环保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环保检查、考核、污染治理;负责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监测分析。公司制定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 转炉二次烟气、LF炉、原辅料系统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24.2~28.7mg/m3,6次监测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
转炉二次烟气、LF炉、原辅料系统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范围在99.2~99.4%,平均除尘效率为99.2%,达到设计指标(99.0%)。
(2) 转炉一次烟气经两文一塔湿法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71.4~115mg/m3;混铁炉、铁水预处理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烟尘排放浓度范围在17~21mg/m3,各废气排放口6次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
(3) 步进式加热炉外排烟气中SO2排放浓度范围在76~93mg/m3,卷取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在80~96mg/m3,各废气排放口6次监测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标准限值。步进式加热炉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在75~97mg/m3;卷取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在40~64mg/m3。
(4) 快速锅炉外排烟气中SO2排放浓度范围在71~89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在73~91mg/m3,6次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三类区标准限值。
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安钢公司1#废水总排口、2#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二级标准限值。
3、 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计算全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排放量为8466.9吨/年,SO2排放量为9402.5吨/年,COD排放量为1432.9吨/年,悬浮物排放量为1214.6t/a、挥发酚排放量为0.11t/a、氰化物排放量为0.049t/a、石油类排放量为34.2t/a,均未超出河南省环保局豫环控[2001]6号文核准的安钢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10009t/a、SO2:11300t/a、COD:1993t/a、悬浮物:2925t/a、挥发酚:3.5t/a、氰化物:3.5t/a、石油类:36.2t/a。)。
4、 固体废物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
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17.6万吨。全部由集团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无堆存。目前灰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安奥拓轿车15万辆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安奥拓轿车15万辆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变速器机加生产线、装配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各一条;综合楼一幢;空压站、配电所、污水处理站各一座;
建设单位: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县青杠开发区
工程投资:54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0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52%;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12月开工建设,2004年2月20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97%~120%;
环评编制单位:机械工业部第三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兵器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泰克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主要环保设施有:热处理车间抛丸加工废气布袋除尘器、500t/d处理能力的机加车间含油废水处理设施、3座地埋式生化池;对各种噪声源设置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中的机械加工废屑外卖,废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内危废暂存点储存后集中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公司制定了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该项目实行了雨、污分流,分别从厂区南侧和北侧的两个排污沟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外溪沟,再流入璧南河;全厂绿化面积17930平方米。公司环保规章制度完善、监测体系健全。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废气:“以新带老”工程中老厂区表面处理车间氧化生产线酸雾吸收塔废气中铬酸雾浓度4.81×10-3mg/m3、排放量7.41×10-5kg/h;盐酸雾浓度4.76mg/m3、排放量6.93×10-2kg/h;挂镀、滚镀生产线酸雾吸收塔废气中硫酸雾浓度1.99×10-2mg/m3、排放量3.14×10-4kg/h;盐酸雾浓度8.54mg/m3、排放量0.12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老厂区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1.72×10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7.20×102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中燃煤锅炉(其它锅炉)二类区Ⅰ时段标准。
污水:新厂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水中pH 8.0~8.1,其他最大日均浓度:化学需氧量29mg/L、悬浮物2 mg/L、石油类2.5 mg/L;处理效率:化学需氧量97%、悬浮物90%、石油类98%,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新厂区办公楼南侧生活污水中最大日均浓度值:化学需氧量40 mg/L、悬浮物11 mg/L;办公楼北侧生活污水中最大日均浓度:化学需氧量42 mg/L、悬浮物17 mg/L;车间北侧生活污水中最大日均浓度:化学需氧量45 mg/L、悬浮物14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老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水中pH 7.3-7.4,其他日均浓度值:化学需氧量1.15×102mg/L、悬浮物38mg/L、石油类4.9mg/L、总锌2.42 mg/L、总铅未检出、总铜0.05 mg/L、总镍0.010 mg/L、六价铬0.056 mg/L;电镀污水处理站排水中日均浓度值:总磷0.87mg/L、总铅未检出、总镍0.023 mg/L、六价铬0.010 mg/L;含油污水处理站排水中pH 7.2,其他日均浓度值:化学需氧量32mg/L、悬浮物6.7mg/L、石油类0.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4中二级标准。
噪声:厂界4个监测点的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1.4~59.9dB;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2.7~49.3dB,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
总量控制
按实际监测计算,各装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重庆市环保局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要求。
5、固体废物:本工程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的机械加工废屑外卖,废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内危废暂存点储存后集中送有资质的部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意见调查:全部被调查者对该建设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一、二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一、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焚烧线3条(一期二2条、二期1条),包括主厂房、进料、焚烧和余热锅炉设施、汽轮发电设施、烟气净化设施、除盐水及循环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垃圾渗沥液处理站(在建)、自控、综合楼、道路及绿化工程等。
建设单位: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绥德路800号,东靠祁连山路,南临绥德路,西端紧靠上海市外环线的环城绿化带,距离外环线130米,北面距沪宁铁路约20米,沪宁铁路线以北即为桃浦工业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9.2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2.4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9月由上海市发改委批复,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一、二期合并进入试运行,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采用德国Steinmuller公司的倾斜式往复机械炉排,烟气通过喷雾反应器和袋式过滤器处理后由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烟囱安装有在线烟气分析仪。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沥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目前垃圾渗沥液在厂内回收,然后由专用密闭槽车外运处理。生产、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焚烧系统产生的炉渣、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飞灰、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渗沥液处理系统(建设中)产生的污泥。炉渣运至老港垃圾填埋厂填埋;电磁除铁装置分拣出炉渣中的废金属外运至废金属回收部门处理;飞灰运至嘉定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污泥经脱水后与垃圾混和进焚烧炉焚烧处置。公司具体环保事宜由上海奥绿思环保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厂部成立“环保工作组”,由厂长负责,安全环保部、运行部、维修部等参加,组织开展各项环保工作。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4月24~27日对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1)焚烧炉1#除尘器出口排放污染物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1 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8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81mg/m3、铅最大排放浓度为2.2×10-2 mg/m3、镉最大排放浓度为1.36×10-3 mg/m3、汞最大排放浓度为8.96×10-4 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14ngTEQ/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2)焚烧炉2#除尘器出口排放污染物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3 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2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铅最大排放浓度为2.2×10-2 mg/m3、镉最大排放浓度为9.81×10-4 mg/m3、汞最大排放浓度为2.00×10-4 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1ngTEQ/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3)焚烧炉3#除尘器出口排放污染物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0 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8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6.68mg/m3、铅最大排放浓度为3.65×10-2 mg/m3、镉最大排放浓度为1.03×10-3 mg/m3、汞最大排放浓度为1.84×10-3 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62ngTEQ/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4)三个焚烧炉除尘器出口所检出VOC化合物有甲苯、氯苯、乙酸乙酯和苯乙烯,浓度分别为0.413 mg/m3、0.333 mg/m3、0.380 mg/m3、0.393 mg/m3。
(5)三个焚烧炉排气筒等效合并后,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3.8 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7.2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4.6mg/m3、一氧化碳未检出、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铅最大排放浓度为0.033 mg/m3、镉最大排放浓度为1.21×10-3 mg/m3、汞最大排放浓度为9.43×10-4 mg/m3,各污染物中除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外,其余各项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二)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NH3最大监控浓度为0.643 mg/m3、H2S为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9,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排放废水中pH值测定范围为7.64~7.99,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和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48 mg/L、23 mg/L、0.8 mg/L、0.3 mg/L、4.42 mg/L和50 mg/L,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的三级标准。
(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和悬浮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92.0%、91.2%、33.3%、92.3%、55.4%和94.9%。
(3)总排口排放废水中的pH值的监测数据范围为7.60~7.98,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和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57 mg/L、22 mg/L、0.1 mg/L、0.3 mg/L、9.24 mg/L和47 mg/L;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的三级标准。
3、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共布设8个监测点,昼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47.4-64.2 dB(A),夜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41.9-64.2 dB(A),昼间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三类标准,但夜间有超标现象,主要超标点在西厂界(5#、6#点),最大超标9.3 dB(A)。
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中炉渣运至老港垃圾填埋厂填埋;电磁除铁装置分拣出炉渣中的废金属外运至废金属回收部门处理;飞灰运至嘉定区危险废弃物填埋场填埋。污泥经脱水后与垃圾混和进焚烧炉焚烧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废气年排放量为2.06×105立方米,其中年排放烟尘25吨,年排放二氧化硫49.14吨,年排放氮氧化物767.4吨;废水年排放量为21.0万吨,其中年排放CODcr 10.1吨,年排放动植物油0.05吨,年排放氨氮1.56吨,年排放悬浮物9.0吨。
6、公众意见调查
92.8%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80万t/a硫酸、30万t/a磷酸及60万t/a磷铵装置国产化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80万t/a硫酸、30万t/a磷酸及60万t/a磷铵装置国产化示范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新建100万吨原料(磷矿)装置、80万吨硫酸、30万吨磷酸及60万吨磷铵装置。改造厂区各个车间的地沟、管道,清污分流,各种地坪冲洗水等、在湿法磷酸原有的两级洗涤后新增加一个Φ2.5m,高9m的洗涤塔、对重钙装置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和氟化物超标问题进行治理。
建设单位: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云南安宁市草铺镇柳树村附近。地处昆明和安宁的西部,距昆明42km,距安宁12km。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占总投资的13.1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3月开始建设,2005年3月建成,投产,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亦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80万吨硫酸装置、30万吨湿法磷酸装置、60万吨磷铵装置和重钙装置产生废气分别经各种除尘设施治理后,由100米、60米、40米和120米等排气筒排放。硫酸装置、磷酸装置和磷铵装置正常生产时无废水外排,只有少量冷却水、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和设备冲洗水沿地沟送尾气洗涤工序地下槽综合利用。硫酸循环水站、废热锅炉和脱盐水站有少量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沿厂区原有排水系统外排。工程所排固体废物有硫酸装置熔硫工段产生的硫磺精制残渣约1067t/a,出售给硫铁矿制酸厂与硫铁矿掺烧制酸;磷酸装置产生磷石膏每年约153万吨,配成含固20%的磷石膏料浆由料浆机输送管线送至杨家菁渣场堆放,不外排;磷铵装置产生热风炉灰渣每年约3150吨,外运作建材、铺路或杨家菁渣场堆放。公司制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预案。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4月25~28日对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80万t/a硫酸、30万t/a磷酸及60万t/a磷铵装置国产化示范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
(1)硫酸装置废气排放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4.1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2.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8kg/h,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磷酸装置废气排放中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磷铵装置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0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3.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91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kg/h,各污染物中颗粒物和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最大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4)包装装置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1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5)重钙装置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5.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24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kg/h,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
废气无组织排放中SO2最大监控浓度为0.034mg/m3、NH3最大监控浓度为0.23mg/m3、氟化物最大监控浓度为21.85mg/m3。SO2最大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最大监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但氟化物最大监控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原因主要是,公司周边有多家磷化工企业,部分企业烟气中的氟化物对该监控点有一定贡献值。
2、废水
(1)生产废水各监测点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和《磷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5580-1995)表3中磷铵大型二级Ⅲ时段标准。
(2)生活废水排放各污染物中除磷酸盐超标外,其余各项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
3、 噪声
(1)厂界噪声共布设13个监测点,昼间监测范围为48.6~74.2 dB(A),夜间监测范围为43.2~75.8 dB(A),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昼间噪声超标2.5~9.2 dB(A),夜间超标0.8~20.8 dB(A)。目前公司已与北京丰越达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硫酸厂过滤器消音房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年内完工。
(2)敏感点共布设3个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范围为54.2~70.4dB(A),夜间监测范围为57.2~61.9 dB(A),昼间监测结果有一次值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但夜间监测结果全部超过标准,最大超标6.9 dB(A)。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新建工程排放废气中,粉尘年排放8.93吨;二氧化硫年排放644.85 吨;硫酸雾年排放2.53 吨;氟化物年排放0.45吨;NH3年排放4.03吨。
新建工程年排水量为10.43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1.081吨、磷酸盐年排放0.054吨、氟化物年排放0.227吨、石油类年排放0.009吨、氨氮年排放0.001吨。
5、公众意见调查
95%的被调查者对云南富瑞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工程淘汰原有常压蒸馏、重油催化裂化、及2台蒸发量为20t/h锅炉,异地改扩建常减压蒸馏装置、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及2台蒸发量为65t/h锅炉,新建加氢裂化、连续重整、硫磺回收装置,并对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进行改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城区西南约3km的石化工业区内,中间隔南柳河、农田鱼塘及石头村分为厂区、库区、原油库区及火炬设施四部分,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位于厂区及库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3.87亿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700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0%。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7月全面建成投产。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亦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常减压蒸馏装置产生废气经共用的1座55米高烟囱排入大气;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废气经三级旋风分离除尘、余热锅炉回收热能后,由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加氢裂化装置废气经1座45米高烟囱排入大气中;连续重整装置预加氢反应加热炉、四合一重整加热炉、汽提重沸炉燃烧废气分别经31米、60米及35米高烟囱排入大气;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酸性气经CLAUS反应产生的过程气经加氢还原、吸收处理后,尾气进入焚烧炉,用燃料气加热焚烧,产生的废气经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工程产生的废水可分为含硫含氨废水、含盐废水及含油废水,含硫废水送含硫废水汽提装置处理;含盐废水送新建的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油废水排入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工程的固体废物有废催化剂、废瓷球、废脱氯剂、废吸附剂、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场经压滤的油泥、浮渣等。废催化剂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废瓷球、废脱氯剂、废吸附剂、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场经压滤的油泥、浮渣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茂名市茂港区羊角山和石化厂处理,从试生产至今除油泥、浮渣外上述固体废物还未产生;废碱渣则经湿式氧化法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场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场活性污泥经压滤后作厂内绿化用料,该处理方式不符合环评批复“污水处理场三泥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需尽快按要求落实。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环保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总责,成立了安全环保部,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一人,各车间共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12人,负责各车间的环保管理工作;建有环保监测站,设有废水、大气监测分析人员24人,负责公司的废水、废气日常监测工作。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4月11~15日对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1)常、减压加热炉 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燃渣油含硫量为0.66%,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审[2003]213号《关于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要求(<0.52%)。
(2)催化剂再生加热炉 废气排放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超标率为100%,最高超标3.6倍。
(3)加氢裂化加热炉 预加氢加热炉和重沸炉废气、四合一重整加热炉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4)硫磺回收焚烧炉 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5)动力站65t/h锅炉 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二类控制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燃油减蜡油含硫量为0.54%,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审[2003]213号《关于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炼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要求(<0.52%)。
(二)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硫化氢、氨最大测定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1)工艺排水指标考核
汽提处理装置排水硫化物浓度符合工艺设计指标,氨氮则超工艺设计处理指标,主要是因考虑为废水处理场提供养份,降低了酸性水汽提除氨效果,使该装置排水中氨氮偏高。
碱渣处理装置排水化学需氧量及硫化物均符合废水处理场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水要求。
(2)废水处理装置指标考核
高浓度废水调节罐出口 废水中除氨氮外,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日均值浓度均符合高浓度废水系统进水指标要求,氨氮浓度高,也是因考虑为废水处理场提供养份,降低了酸性水汽提除氨效果,使高浓度废水进口氨氮浓度高。
高浓度废水气浮过滤出口 石油类符合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要求,化学需氧量、硫化物及氨氮均超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指标要求。
低浓度废水调节罐出口 废水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氨氮日均值浓度均符合低浓度废水系统进水指标要求。
废水处理场回用监控池 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氰化物、苯及挥发酸均符合《农用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旱作)标准要求,也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硫化物则超上述两标准,最高分别超标1.4倍和3.7倍。
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及挥发酸符合企业回用水质控制指标要求,硫化物则超过企业回用水质控制指标要求。目前废水处理场废水处理后绝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用于绿化,暂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影响。
(3)废水处理效率
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及氨氮去除效率分别为74.2%、98.3%、89.4%及20.9%。
废水处理场总去除率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化物及氨氮去除效率分别为91.3%、99.3%、83.2%及98.8%。
(4)单身宿舍生活污水排放口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磷酸盐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一天监测日均值超标,超标0.4倍。超标原因主要是该处排放的生活污水只经三级化粪池简单处理引起。
3、 厂界噪声
(1)库区 四周(8#、9#、10#、11#)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2)厂区 1#、2#、3#监测点昼、夜间及7#监测点昼间厂界噪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III类标准限值要求,4#、5#、6#监测点昼、夜间及7#监测点夜间厂界噪等效声级超标。7#点受生产装置机械运行影响夜间最大超标8.7 dB(A)。4#、5#、6#点位厂区动力站锅炉房西北面及北面,受动力站机械运行及锅炉放空噪声影响,昼间最大值超标11.5dB(A),夜间最大值超标22.7 dB(A)。
6#监测点厂界外为一排废品回收仓库,约30米外为一排临公路商铺,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仍以公路噪声影响为主。
7#点厂界外为鱼塘,无噪声敏感点,暂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4#、5#点所处的厂界外原为鱼塘,自2003年霞石大道建成后,村民在路边搭建起了平房、围起了堆场,属违章建筑,目前市政府对厂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正在进行整治。同时公司也与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一一研究所签定了动力站空气放空管路噪声治理协议,降噪处理后,可降低厂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36吨/年,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04吨/年;废气烟尘排放总量为103.8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23吨/年。废水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及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符合湛环[1997]163号《关于落实湛江市“九五”期间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和“九五”期间年度计划(试行)的通知》及湛江市环保局湛环函[2003]5号《关于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的意见》要求(废水化学需氧量54.23吨/年、石油类1.15吨/年、废气二氧化硫1180.03吨/年),烟尘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建议指标(141吨/年),但超总量控制要求(47.84吨/年)。
5、公众意见调查
100%的被调查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解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万吨/年电解铝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电解铝生产系统和阳极生产系统。其中电解铝生产系统建设内容包括:电解车间、氧化铝储运及供配料、阳极组装车间、电解烟气净化系统、铸造车间等;阳极生产系统包括:石油焦库、石油焦煅烧、沥青库、生阳极制造、炭块仓库、阳极焙烧等。
建设单位: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庙头村东1200m处的城西工业开发区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10月开始建设,2003年7月建成,投产,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亦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由公司生产副总直接管理,部门设置专职经理,经理专门负责公司环保工作,将公司环保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各生产部门。公司制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预案。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5年10月27日~11月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由于有部分生产工序污染物排放未能达到验收执行标准限值要求,经国家环保总局同意,河南万基铝业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未能达标的部分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了整改。2006年3月,对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电解铝工程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电解车间两套烟气净化处理设施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20~26.7mg/m3、11~32.2mg/m3,6次监测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两套烟气净化设施除尘效率范围在99.98~99.99%,平均除尘效率为99.98%,均优于设计指标(99.9%)。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46~50mg/m3、49~54 mg/m3,6次监测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电解铝车间两套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11.3~13.7mg/m3、12.0~15.1mg/m3,6次监测的排放浓度均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脱氟效率范围分别为90.0~91.8%、88.8~91.4%,平均脱氟效率分别为90.6%、90.1%,均未达到设计指标(98.0%)。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东、西电解槽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2.62~4.86mg/m3、3.07~3.75mg/m3,6次监测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东、西电解槽烟气净化设施脱氟效率范围在95.1%~97.7%、95.5%~97.4%,平均脱氟效率分别为96.1%、96.4%,均未达到设计指标(98.0%)。
验收监测期间,氧化铝料仓贮运袋式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33.2~61.6mg/m3,其排放速率范围为0.18~0.35kg/h,6次监测的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组装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3~34.8mg/m3,排放速率为0.073~0.21kg/h,6次监测的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石油焦粗碎、石油焦转运粉尘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28.7~51.2mg/m3、13~37.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16~0.29kg/h和0.044~0.120kg/h。6次监测的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石油焦煅烧回转窑余热锅炉烟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8.2~35.5mg/m3,SO2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6次监测的烟尘和SO2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除尘效率70.7~84.8%,平均除尘效率为79.2%,低于设计指标(97.5%)。
验收监测期间,煅烧冷却系统烟尘排放浓度范围为133~262mg/m3,6次测定值中有2次烟尘排放浓度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除尘效率范围在82.5~87.1%,平均除尘效率为86.0%,低于设计指标(98.0%)。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对整改后的阳极制造系统煅烧冷却净化设施进行了监测,该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配置的多管旋风除尘和水膜除尘器两级净化设施处理后,其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99.1~141mg/m3,6次监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煅烧冷却系统多管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除尘设施的除尘效率范围在86.0%~90.6%,平均除尘效率为88.6%,低于设计指标(98.0%)。
验收监测期间,煅烧料转运、煅后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其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12~28.9mg/m3、39.6~79.6mg/m3;其排放速率范围分别为0.058~0.15kg/h、0.13~0.25kg/h,6次监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制造系统的熟料石油焦中碎筛分、残极中碎筛分、配料系统、收尘粉仓收尘、球磨系统、混捏成型等生产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配置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其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8.9~15mg/m3、15~45.6mg/m3、27.4~66.0mg/m3、1.9~8.4mg/m3、5.5~8.5mg/m3、4.1~7.7mg/m3、4.3~9.7mg/m3,其排放速率范围分别为0.12~0.20kg/h、0.120~0.325kg/h、0.0764~0.254kg/h、0.0033~0.015kg/h、0.019~0.027kg/h、0.081~0.15kg/h,6次监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制造系统残极中碎筛分、配料系统、收尘粉仓收尘、混捏成型等工序排气筒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0.040~0.195mg/m3、0.202~0.342mg/m3、0.080~0.371mg/m3、0.066~0.318mg/m3,排放速率范围分别在9.25×10-4~1.58×10-3kg/h、5.19×10-4~9.54×10-4kg/h、1.33×10-4~6.81×10-4kg/h、1.49×10-3~6.26×10-3kg/h,6次监测的氟化物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混捏成型烟气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外排烟气中沥青烟排放浓度范围为2.7~11mg/m3,排放速率范围在0.058~0.17kg/h,6次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阳极焙烧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配置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其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3~9.7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28~0.66kg/h,6次监测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阳极焙烧预除尘+冷却+电捕焦油器除尘效率范围在96.2~98.9%,平均除尘效率为97.6%,高于设计指标(80.0%)。
焙烧系统SO2排放浓度范围在113~181mg/m3之间,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苯并(a)芘排放浓度范围在0.0157~0.0876mg/m3之间。
阳极焙烧烟气经电捕焦油器净化后,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6.84~8.64mg/m3,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脱氟效率范围在63.4~82.6%,平均脱氟效率为76.1%,低于设计指标(90.0%)。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阳极焙烧烟气经电捕焦油器净化后,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471~2.64mg/m3,6次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脱氟效率范围在82.4%~97.6%,平均脱氟效率为92.0%,达到设计指标要求(90.0%)。
验收监测期间,电解车间南、北厂房南、北两侧天窗、地窗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南、北厂房天窗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为8.46-95.1μg/m3(标态)、4.64-97.0μg/m3(标态);地窗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1.69-62.8μg/m3(标态)、2.70-97.0μg/m3(标态)。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东、西电解车间南、北两测天窗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8.99-19.9μg/m3(标态)、10.4-17.9μg/m3(标态)之间,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参考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东、西电解车间南、北两测地窗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范围分别在6.84-18.9μg/m3(标态)、3.80-19.4μg/m3(标态)之间,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参考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电解铝车间氟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各次测定值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浓度6次测定值均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厂区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浓度6次测定值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阳极制造系统生产设备沥青烟无明显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及氨氮、氟化物、COD、石油类、悬浮物、挥发酚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BOD5 日均浓度有1次超出标准限值,超标率为50%。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公司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BOD5日均浓度值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2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范围为53.3~66.4dB(A),24个测定值中有一次(7#东厂界)超出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超标率为4.2%;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8.8~61.8dB(A),24个测定值中有17次超出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超标率为70.8%。
验收补充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3.5~61.8dB(A),24个测定值均未超出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2.5~54.4dB(A),24个测定值均未超出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4、土壤
厂址周围土壤中水溶氟范围为9.66~36.9 mg/kg、总氟为220~556 mg/kg、pH测定值范围为7.23~7.92。
5、植物
验收监测期间,厂址周围植物(玉米)中氟化物含量范围为2.35~4.93mg/kg。与国家卫生部颁布的《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GB4809-84)》要求(≤1.0mg/kg)比较,说明该区域内农作物已受到污染。
6、固体废物
技改工程电解铝系统尚未产生电解槽大修渣,阳极生产系统也未产生废填充料及大修废耐火材料渣,电解铝系统产生的残极全部回用。
7、总量
本工程烟(粉)尘排放量为249.4吨/年,SO2排放量为533.6吨/年,氟化物排放量为73.5吨/年,COD排放量为10.04吨/年。根据环评报告中原有工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未超出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万t/a电解铝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粉尘:1285吨/年,SO2:600吨/年,氟化物126吨/年,COD 25吨/年)。
8、公众意见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92%的人对河南万基铝业技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或基本满意。
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福建三明际口至福州兰圃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至福州国道主干线福建三明际口至福州兰圃公路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路线主线全长216.1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单幅宽12.5米;建三明连接线24.89公里、南平连接线18.51公里,采用与主线相同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另建尤溪连接线21.2公里、闽清连接线7.498公里、闽侯连接线3.80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
建设单位:三明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89.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998.09万元,占总投资1.56%。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0年8月立项,2000年12月底各路段陆续开工,2004年10月全线建成通车。
运营时通行能力:设计通行能力2005年为9848辆/日,2025年为38835辆/日(标准小客车,主线全线平均值),试运营期实际通行能力(2005年6月)为近期预测交通量的66%,约为6501辆/日(标准小客车,主线全线平均值)。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经核查,三福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施工期和试营运期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取、弃土场和临时占地基本已恢复或利用,生态恢复效果较好。
对边坡,中央分隔带、立交区、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处及收费站等进行了绿化美化,绿化工程效果良好。该公路沿线路基防护措施符合施工验收设计要求,排水系统完善,总体防护措施效果好,基本可以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处及收费站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2.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定了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理办法,施工和试运营期间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环境管理机构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交通部公路所分别于2005年4月、2005年8月、2006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现场调查与公众意见调查。福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05年11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 生态环境
全线临时占地与取、弃土场基本已复耕或恢复植被,少部分取、弃土场地方用作其它用途,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良好。
2. 噪声
据调查,建设单位对声环境敏感点塔前中学、新歧小学、南平化工厂宿舍(原南平电大)、南平化工厂职工小学、西芹大桥已经设置声屏障,
全线29个居民敏感点昼间均满足《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中4类标准。夜间有7个点超标,超标量在0.5~14.1dB。其中,联心村监测值超标7.0dB;百禄村监测值超标4.8dB;青州监测值超标12.8dB;元峰村(左)监测值超标3.1dB;云渡村估算值超标5.0dB;上浦村估算值超标4.8dB;沙堤村估算值超标5.5dB。
全线共有学校6所,塔前中学监测值昼间超标2.1dB,夜间没有教学活动不评价,但是在最近的调查中发现,塔前中学临路的教学楼已经搬迁,新的教学楼距离公路较远,距离公路路肩约200m附近,并且低于路面,新的教学楼噪声估算值不超标。其余5所学校估算值均不超标。
3. 污水
服务区污水监测结果表明,CODCr、BOD5和悬浮物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建议本项目设置一名专职人员对各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科学管理、维护并正确使用,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使污水达标排放。
4. 固体废物
三福高速公路各管理设施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据调查,各服务区、收费站均已设置垃圾箱就地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站。
三福高速公路已配备专人养护公路,定期清理路面垃圾。
5. 公众意见
大部分的居民和司乘人员对三明至福州公路的建设表示支持。
对于修建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77.6%的居民认为有利于,5.1%的居民回答不知道,剩余17.3%的居民没有填写调查表中该项内容。
95.2%的司乘人员认为修建公路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93.9%的居民和98.1%的司乘人员对该公路修建各方面的总体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工程
建设内容: 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工程,从京九铁路赣州东区段站引出,经江西省赣县、于都县、瑞金市,福建省长汀县、连城县、上杭县、龙岩市新罗区至漳龙线龙岩站接轨,新建线路全长290.1km,其中江西段132.3km,福建段157.8km。线路设计等级为国铁Ⅰ级,单线内燃机车牵引。本段铁路现已开通于都、西江、瑞金、长汀、冠豸山、上杭等16个中间站。
建设单位:南昌铁路局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福建省龙岩市
建设规模:单线内燃机车牵引,设计车速120km/h。本段线路新建桥梁156座,其中特大桥10座、大桥中桥131座、小桥15座,桥梁长度总计35766延米;涵洞1200座,计35571横延米。本段线路新建隧道120座,计68481延长米,约占线路总长度的23.6%。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63.297亿元,环境保护实际总投资为1.646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2.6%。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1998年10月开始进行工程勘测设计工作,1999年4月完成初步设计工作,2001年5月完成技术设计文件。2001年12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30日建成,2005年3月31日交付临管运营。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于2000年11月编制完成《新建铁路赣龙线赣州至龙岩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1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1]104号文对该报告作出终审批复。
监测期车流量:目前货运列车为每天7对、客运列车每天2对。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审[2001]104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龙岩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取、弃土(碴)场和铺架基地等临时用地大部分已复耕、植草或建房;线路路堤、路堑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新建车站站区绿化采用灌草结合,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受铁路列车运行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已按环评批复意见采取了搬迁、补偿措施,目前车流密度下铁路沿线昼、夜等效声级可满足环境标准要求。新建7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调试完毕。建设和管理单位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分别于2005年11月、2006年3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公众意见调查;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龙岩市环境监测站于2006年3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生态环境:本线取土场取土后采取了复耕、植草、植树等恢复措施;弃土、弃渣场采取了浆砌片石或干砌片石挡墙防护、设置排水沟,表面植草、植树或复垦等恢复措施。沿线隧道洞口仰坡采用浆砌片石防护,洞内采取综合防水措施,隧道排水沟槽与路堑排水沟顺接,排水顺畅。在不良地质地段,采用抗滑桩及桩间挡土墙等多种工程措施进行防护。施工便道、营地、铺架基地等临时用地的恢复采用了多种实用可行的方法。路堤、路堑边坡均已按环评及设计要求实施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线路边坡已趋于稳定,在实施植物措施地段植物生长良好。新建站场,建设单位按照环评及设计要求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品种主要有乔木、草坪和花草,绿化效果良好。
2.噪声:沿线学校昼间等效A声级基本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60dB标准要求,仅桃源小学教学楼2楼超过标准4.6dB,铁路运行对沿线学校正常教学影响不大。
目前车流密度下,线路区间内距铁路外轨中心30m处及30m内各敏感点(村庄、居民住宅)等效A声级昼间、夜间均满足GB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30m处昼间70dBA、夜间70dBA标准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60m处及30m~60m间各敏感点(村庄、居民住宅)等效A声级昼间、夜间均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要求;距铁路外轨中心60m外各敏感点(村庄、居民住宅)等效A声级昼间、夜间基本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标准,铁路运行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3.振动: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铅垂向最大Z振级73.1dB,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要求。
4.污水:本线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项目已经按照环评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以及设计要求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本线瑞金站、冠豸山站采用SBR污水处理工艺,根据冠豸山站污水处理场现场监测结果,采用S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于都站、西江站、上杭站、长汀站以及瑞金机务折返段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根据该工艺在铁路系统内其它车站的运行情况,处理后的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5.各项拆迁补偿安置措施已基本落实。
6.公众意见:多数(88%)受调查人员对本线铁路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京珠高速公路粤境甘塘至太和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京珠高速公路粤境甘塘至太和段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全长198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32m、33.5m、35m。
建设单位:广东广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翁源县、英德市、佛岗、从化市、广州市花都区和白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91.3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647.57万元,占总投资的0.84%。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分为四段建设,其中甘塘至翁城段于1998年5月开工,2001年1月完工。其中K137+200~K151+000段于1994年12月开工,2001年完工。翁城至佛岗段于1998年10月开工,2002年2月完工。佛岗至钟落潭段(K236+250~K294+200)于1999年10月开工,2002年11月完工。钟落潭至太和段于2000年月开工,2003年11月完工。。
运营时通行能力:设计通行能力2005年为41709~42046pcu/日,2010年为56690~60893pcu/日,2020年为76411~83116pcu/日,监测期间实际通行能力为近期和远期预测交通量的132.57~94.43%,约55521pcu/日。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经核查,京珠高速公路粤境甘塘至太和段工程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施工期和试营运期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大部分环境保护措施。沿线共设置取土场52处、弃土场110处。沿线边坡防护措施比较完善,注意景观协调和美观。对边坡、中央分离带、公路服务区和管理中心等进行了绿化美化,共植乔木11.80万株、灌木157.11万m2、取弃土场共撒槽籽146.79万m2。总体防护效果好,基本可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服务区、管理中心和收费站共设置了16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2、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如水中桩基施工防止泥浆泄露污染水体,粉状材料运输及堆放采用了遮盖和洒水措施,沥青拌合站远离敏感点,制定危险品运输应急措施,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环境管理机构较为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交通部公路所分别于2004年11月、2005年5月、2006年2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5年5月和2006年1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生态环境:全线临时用地已恢复植被。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好。沿线尚有13处取土场恢复效果不好,22处弃土场防护效果较差。业主对恢复效果欠佳的取弃土场采取了补救措施,正在恢复。
2、噪声:原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71个敏感点(其中包括B线方案和C线方案两个比较线的敏感点),路线线位变化取消的敏感点有39个,保留32个(其中有3个敏感点和周围较近的敏感点合并为1个敏感点),新增敏感点有45个,路线沿线200m范围内现有敏感点74个,其中学校8个、 居民点66个,沿线100m范围内的敏感点有63个。
全线66个居民点中,有25个居民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4类标准,有41个居民点超标,超标率为62.12%。超标3dB以上的居民点有23个,其中北江超标4.3~7.5 dB、杨屋超标2.6~3.6 dB、榕树下超标1.2~8.5 dB、岭关超标4.7 dB、打油林超标4.0 dB、下岗超标3.9 dB、成屋超标0.4~3.6 dB、茶园超标3.0~4.7 dB、旗岭下超标5.1~6.9 dB、彭屋超标3.8 dB、枫树山段仔超标2.2~4.5 dB、晒禾岗超标3.5 dB、上下旗岭超标3.2 dB、下围超标0.9~4.1 dB、大墩超标1.1~4.4 dB、大元超标0.9~4.2 dB、田心里超标0.7~4.8 dB、短仔超标3.3~4.3 dB、长岭超标3.6~4.9 dB、玲洲超标3.6 dB、大龙村超标2.8~4.2 dB、樟岗村超标3.0~4.6 dB。超标0~3dB的居民点有18个。
沿线的学校有8处,除二七省善小学、三联小学昼间不超标外,其余6所学校昼间均超标《城市区域交通噪声标准》2类标准(昼间60 dB),沿线学校夜间没有上课,因此不做评价。
建设单位已经对沿线6处学校采取了补偿措施用于建设声屏障或搬迁。
3、水环境:服务区、管理中心和收费站安装了16处污水处理设置。环保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高速公路经过流溪河为广州市饮用水源,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得到了及时清理。
5、公众意见: 72.7%的居民对公路建成后的通行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分别有37.3%和89.1%的居民认为采取绿化或声屏障等措施有利于减缓公路建成后的不利影响。
6、施工期辐射监测表明,辐射环境影响监测项目超标,隧道内采取了通风等措施,工作人员采取了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降低了辐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对线位进行了调整,避开了广州市花都九湾潭铀矿路段。营运期隧道通风设施完善,产生的辐射影响较小。
南京快速内环东线玄武湖南北向隧道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快速内环东线玄武湖南北向隧道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隧道起于龙蟠中路南京军区第一招待所——天工苑,工程主线沿龙蟠中路既有道路轴线向北,于K5+105隧道入峒口下穿北京东路、九华山、南京航海运动学校后进入玄武湖折向西北,沿环湖路至情侣园西侧下穿玄武湖东西向隧道敞开段,通过A型单喇叭立交连接玄武湖东西向隧道,并与既有新庄立交形成组合立交。工程主线除玄武湖立交外,均为双向六车道。玄武湖立交范围内主线则为双向四车道,匝道均为单向二车道。工程主线全长2795.973m,设计车速60Km/h。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2005年10月全线建成。工程总投资为12.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48万元,占总投资的4.12%。
建设单位:南京市城建集团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并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在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防尘、污水处理、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了平整、生态恢复措施。工程在隧道出入口的两端安装顶部针孔消音板4084㎡,在敞开段安装中空塑铝吸音板4319㎡。隧道全线采用沥青低噪声路面。工程在九华山顶设立了隧道排风塔,在隧道两端设置了集水池收集隧道结构渗漏水和冲洗水。建设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
工程未设置专用的弃土(渣)场,工程弃渣除利用外,其余均外运至南京市各管辖区指定的渣土场,统一处置。工程施工期在沿线设置了较大施工营地3处,施工弃土(渣)妥善处置,施工临时占地均已绿化或恢复使用功能,效果良好。
隧道穿越玄武湖东南湖,施工期间对湖内的水生生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玄武湖综合治理和水生生态修复等工程由南京市有关部门在逐步实施,受施工影响的水生生态将会逐步恢复。
九华山段采用浅埋暗挖法及喷锚构筑法设计和施工,隧道从山体下穿过,工程施工未对九华山的植被生长产生影响。现场调查看生长状况良好。
隧道穿越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目标均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
2、声环境
工程沿线100米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共有8个,其中居民住宅楼2处,学校、幼儿园各1所,风景区2处,其它办公用敏感点2处。
验收标准除九华山公园一个点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1类标准外,其余敏感点均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
监测的5个敏感点中小营小学昼间噪声值达标,其它敏感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超标敏感点中,除小天鹅艺术幼儿园3层监测点昼间超标0.8~1.0dB外,其余测点昼间达标,夜间均超标,超标范围为0.2~7.5dB。九华山风景区:位于排风口平台边缘的测点属于噪声源影响监测,监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1类标准)3.3~3.6dB;设置在排风口临近道路的监测点主要是为了解排风口噪声对九华山游人的影响,该测点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3~4.7dB。
评估结果表明,未监测的3个敏感点噪声值昼间均达标,夜间均轻微超标。
3、水环境
玄武湖东南湖常规监测资料表明:隧道施工抽水不会对玄武湖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但由于湖水的抽干,湖底淤泥在太阳下曝晒,一些湖底鱼虾、微生物等腐烂、分解,这可能是回水后导致湖水氮、磷含量逐渐增加,富营养化加重的原因之一。隧道运营期不会对玄武湖水体造成影响。
九华山隧道内排放的雨、污水全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在现风机运行工况和车流量状况下,排风塔及隧道南、北峒口附近所监测因子完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排风塔及隧道南、北峒口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未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试运行期间雨水、污水泵房集水池产生的污泥。从现场调查情况可知,集水池中的污泥由隧道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定期清理,运至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与应急措施
据调查结果可知,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十分重视,采取的管理措施均取得了应有的效果,没有因管理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工程自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7、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对该隧道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满意率达到65.9%,但仍有33.0%的人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不满意。不满意的方面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噪声影响。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营期间当地环保部门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
哈南~合心第二回500kV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哈南~合心第二回50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哈南~合心第二回500kV输变电工程是黑吉两省间500kV主干线路,线路呈东北西南走向。沿线经过吉林省长春市、松原市(扶余县)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南岗区)。本输变电项目包括新建哈南~合心第二回500kV送电线路工程228.5km、扩建合心变电所和哈南变电所。工程于2004年9月13日开工,2005年6月12日全线建成。工程总投资为393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46万元,占总投资的1.4%。
建设单位:东北电网有限公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指挥部
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并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防尘、污水处理、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了平整、生态恢复措施。工程对变电所和输电线路均采取了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和噪声防治措施。工程在变电所扩建区域根据工程特点种植了草坪,共计4800m2。建设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
工程永久占地使所在区域的农业用地有所减少,但仅为塔基部分和变电所扩建部分有少量占地,且占地面积较环评时期有所减少;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有地貌,沿线未发现施工营地的痕迹;工程也无取、弃土场;工程采用铁塔长短腿、全方位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适应坡地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避免了大开挖;为防止雨水冲刷,工程在268#塔基处采用M10级水泥砂浆及直径大于300mm以上的毛石砌筑挡土墙;变电所绿化种植草坪共计4800m2。
2、声环境
工程沿线各环境敏感点均处于农村乡野处,环境噪声水平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
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表明,目前输送功率下送电线路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值全部达标。
变电所所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8~56.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0~47.2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
3、电磁环境
工程沿线8个敏感点和2个变电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国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μV/m)的标准要求。
4、水环境
送电线路在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合心变电所和哈南变电所均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级处理后外排。合心变电所污水外排至农灌沟渠,哈南变电所污水经地下管道外排至3公里外的运梁河。
在验收调查期间,建设单位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1、建设雨水管道,将雨水、污水分流。目前此项工程已开工建设;2、已委托东北电力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制订污水处理方案,并拨款购买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预计2006年8月开始安装调试。
5、其它环境影响
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试运营期间各变电所产生的无毒生活垃圾。变电所内设有垃圾箱,签订协议,定期由当地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从现场调查情况可知,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合心变电所和哈南变电所均采用电热热水锅炉,各2台,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工程在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主要为变压器油外泄。从现场调查情况可知,哈南和合心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7、环境管理状况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成立了工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8、公众意见
本次调查中对轨道沿线公众共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率100%),对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调查。被调查者中有88%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薄膜晶体管
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建设内容:①生产区:包括TFT-LCD生产主厂房、模块厂房和办公楼; ②动力区:包括综合动力站、各类库房、污水处理站、大宗气体站区,其位置可兼顾二期生产供应。
生产能力:加工玻璃基板尺寸为1100×1300(0.7)mm。生产能力为:玻璃基板6万张/月(72万张/年),年生产、销售屏和模块669万块。
建设单位: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9亿美元,其中环保投资25104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6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3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并于同年7月得到北京市发改委的批准。2003年9月由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完成《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TFT-LCD液晶显示屏器件(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3月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复。2003年12月动工建设,2005年3月工程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实际生产负荷均在75%以上。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工程建设NaOH碱液喷淋吸收系统、酸液喷淋吸收系统、POU处理设备和废气喷淋洗涤塔设施、沸石浓缩转轮吸附系统。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酸碱废水、含氟废水、有机废水分别采用中和法、氟化钙絮凝沉淀分离法、生化处理法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或化粪池,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废液进行综合利用或焚烧;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北京市成诚中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送有资质的红树林环保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并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5年12月12日~14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 废气
1.1固定源
1.1.1有毒有害废气排放口:氯化氢、氟化物、氨、氯气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二级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1.2碱性气体排放口:氨气、臭气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1.3酸性气体排放口:氮氧化物、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二级标准限值。
1.1.4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二级标准限值; T-VOC符合环评评价标准; 异丙醇排放浓度超过环评评价标准。
1.2无组织排放
二氧化氮、氯化氢、氨、氟化物、非甲烷总烃、臭气、T-VOC、异丙醇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二级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2. 废水
2.1生产废水总排口:pH、CODCr、氟化物、氨氮、SS、石油类监测值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3.1.6规定的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及参考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2生活污水东、西排口:pH、CODCr、BOD5、LAS、氨氮、SS、动植物油监测均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及参考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数值昼间在47.3~61.3dBA之间,夜间在45.1~53.5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昼间和夜间标准。
4.固体废物
公司设有专门的区域储存酸性废液、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蓄电池、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并委托具有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资质的北京红树林环保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