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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工程等19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WWW.ZHB.GOV.CN)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6年 月 日—— 月 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045, 66556410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楼平 李忠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6年7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 |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工程 |
| 3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中高档轿车技术改造项目 |
| 4 |
华能德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60MW机组) |
| 5 |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轿车用汽油发动机项目 |
| 6 |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蒲圻电厂一期工程 |
| 7 |
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 |
| 8 |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氮肥装置国产化工程 |
| 9 |
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 |
| 10 |
辽阳市中心区污水治理工程 |
| 11 |
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项目 |
| 12 |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 13 |
徽杭公路黄山市至昱岭关段工程 |
| 14 |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工程 |
| 15 |
日照港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变更矿石码头工程 |
| 16 |
日照港西港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码头工程) |
| 17 |
青海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工程 |
| 18 |
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工程 |
| 19 |
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4万吨/年炭黑项目 |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异丙苯装置、苯酚丙酮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内B3地块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 60200万元,环保投资 3549万元,占总投资的5.9% 。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04年12月开始陆续建成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科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中国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中石化第三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异丙苯工序烃化反应器和反烃化反应器中的催化剂再生产生的废气,二年产生一次,主要产生物为CO2、H2O;装置在超温超压时由安全阀带来的物料泄放废气,通过火炬系统进行焚烧处理。苯酚丙酮工序苯酚丙酮装置氧化尾气、加氢废气经冷却冷凝后送废气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后的废气高空排放。装置界区内实行清污分流,分成工艺废水(无机废水和有机废水)、生活污水、雨水三个排水系统。其中,工艺废水中的含酚废水经装置内脱酚系统处理,苯酚浓度控制在50mg/L以下后与洗罐废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进入隔油池预处理,满足中法水务公司接管要求后进入中法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海;生活污水经化工区市政管网进入中法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收集后接化工区雨水系统直接排海。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为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异丙苯装置排出的废催化剂和废吸附剂,苯酚丙酮装置排出的加氢废催化剂和废树脂催化剂。废催化剂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上海申浦固废处理公司处理。
中石化高桥分公司的环保管理机构分为三级管理,公司为HSE管理处环保科;化工事业部为生产运行部安环室,设有4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事业部的环保管理工作;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内设HSE工程师1名,负责装置内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污染治理,废水废气预处理的日常监测分析。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6月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桥分公司2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焚烧炉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1mg/m3和0.74kg/h、115mg/m3和1.2kg/h,一氧化碳未检出,烟气黑度为0.5,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要求。
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苯乙烯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全厂边界下风向4个监测点酚类、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控值分别为0.303mg/m3、4.48 mg/m3,均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苯乙烯未检出,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臭气浓度最大监控值为36,超过GB14554-93标准要求。
2、废水
(1)生产废水排放口(进口中法水务前的集水池)pH值的监测数据范围为6.97~7.58,化学需氧量、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悬浮物、挥发酚、甲醛和苯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8848 mg/L、6112 mg/L、2.2 mg/L、2.1 mg/L、7.29 mg/L、38 mg/L、1674 mg/L、0.51 mg/L和11.9 mg/L,化学需氧量、BOD5和挥发酚的浓度日均值超过《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中法水务的纳管标准,其他各项污染物均达标。
(2)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的监测数据范围为7.04~7.58,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和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66 mg/L、37 mg/L、0.6 mg/L、15.3 mg/L和36 mg/L,各项污染物均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三级标准。
(3)雨水口1和雨水口2存在少量流动水,但浓度均较低,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的二级标准。
(4)苯酚回收装置出口苯酚的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05mg/L,隔油池进口由于石油类浓度较高,只能检测出6个浓度较低的样品,进口最大日均值浓度为4.1mg/L,出口石油类的最大日均值浓度为6.5 mg/L。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监测值为61.0-65.0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夜间监测值为60.5-64.4 dB(A),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标准限值,1#测点的最大值为61.9 dB(A),超标6.9 dB(A) ;2#测点的最大值为64.4 dB(A),超标9.4 dB(A)。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公司SO2年排放量为5.3t,NOx年排放量为9.2t。SO2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预测值。
CODCr年排放量为159t,石油类年排放量为0.051t,氨氮年排放量为0.17t,均符合环评预测值。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异丙苯装置排出的废催化剂和废吸附剂,苯酚丙酮装置排出的加氢废催化剂和废树脂催化剂。废催化剂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上海申浦固废处理公司处理。
6、公众意见调查
76.7%的被调查者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30万吨/年聚丙烯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聚丙烯生产线一条、挤压造粒生产线一条、4条包装和码垛生产线、循环水厂扩建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非生产设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大庆市宏伟化工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416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13.0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9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生产负荷为设计负荷的100%。
环评编制单位: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设有聚丙烯污水预处理装置、污水管线改造、循环水厂扩建、污泥脱水、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等环保设施。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环境绿化率达到了15%。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公司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有《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装置检修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责任制》等,并制定了《大庆炼化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29日至3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大气污染物
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1.24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水污染物
含油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pH范围为6.8~8.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洗涤剂、总磷、硫化物、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49 mg/L、17.5 mg/L、9 mg/L、0.260 mg/L、0.055 mg/L、0.992 mg/L、<0.02 mg/L、<0.1 mg/L、<0.1 mg/L,以上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
东卡梁泡废水排放口pH范围为6.6~7.6,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洗涤剂、总磷、石油类、硫化物和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7 mg/L、5.5 mg/L、31 mg/L、3.51 mg/L、0.059 mg/L、0.440mg/L、<0.3 mg/L、<0.02 mg/L、0.1 mg/L,以上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
3、厂界和敏感点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12个点位,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3.6~61.5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4.5~54.6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区标准;
敏感点噪声共布设4个点位,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6~59.9 dB(A)之间,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噪声夜间监测值在50.1~58.2dB(A)之间,全部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敏感点(距离厂界约500m)噪声超标主要原因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投产后,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废催化剂、废油、聚丙烯颗粒物和聚合物等,年产生量为306吨。固体废物分质分类处理处置,废催化剂、分子筛待产生后送大庆石化分公司或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华北制药集团环境保护研究所统一回收、焚烧或填埋;废油采取炼化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聚丙烯粉末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固体废物零排放。
5、总量控制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工程COD产生量为0.7t/a。公司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837.5t/a、石油类26.8t/a、烟尘1780t/a、SO2 2656 t/a,均符合环评预测排放总量。
6、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接受调查的该厂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员工对本工程总体态度是一般满意。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中高档轿车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中高档轿车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10万辆整车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樊市汽车产业开发区
工程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36427.0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81.61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1%。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从2003年5月开始施工,2004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各项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监测时实际负荷在75%以上,满足工况要求。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武汉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环保科,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环保科任办公室主任,公司设置环保专责3人。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指导书。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5年4月20日至24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 涂装车间及树脂车间排放废气中烟尘、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 焊接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的TSP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涂装车间磷化污水处理站出口及电泳脱脂出口废水中总铅、总铬、总镉、六价铬、总镍5项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的要求。
4. 总铅、总铬、总镉、总铜、总镍未检出。氨氮最大日均值为1.90mg/L,符合参考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磷酸盐最大日均值为1.45 mg/L,超过了参考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1.0 mg/L的要求,超标倍数为0.45倍。pH、悬浮物、COD 、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锌及氰化物的日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磷酸盐的处理效率分别为87.9%-94.6%、55.2%-77.4%、6.6%-88.4%、82.3%-96.2%、88.3%-93.6%。
5. 厂界噪声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的标准要求。
6.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按照要求,交由襄樊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固体废物无外排。
7.烟尘、石油类、氨氮、二甲苯、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外排总量符合襄樊市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COD排放量为57.9吨/年,超过总量控制要求,但该公司排放废水不直接外排,需排入襄樊基地二动力厂进行再处理,如按二动力厂COD平均浓度42.4 mg/L计算,COD排放量为12.7吨/年,可满足30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8. 公众意见调查的结果反映出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的生产基本没有对周围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环保工作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约有92%的公众对该公司环保工作感到满意。
华能德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60MW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德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60MW机组)
建设内容:2×600MW亚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
建设单位:华能德州电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西郊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近48.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近3.11亿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6.3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1999年8月开工建设,5#、6#机组分别于2002年6月、10月投入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验收监测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有两台2×660MW机组,锅炉烟气经两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座24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 多余部分循环水和雨水外排进入市污水改排水工程;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固体废物90%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干灰经调成浓浆后由泵输送至大马贮灰场。
电厂成立了以生产厂长为组长环保领导小组,环保专职工程师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环保工作归口设备策划部,由设备管理部主任、环保专职工程师负责,具体负责电厂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策划部环保专职工作标准》、《发电部环境检测人员工作标准》、《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环保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验收监测结果与建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6年7月7日至7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部分
德州电厂一期工程1#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mg/m3、 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限值要求;2#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22mg/m3、854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三期工程5#锅炉静电除尘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1.5mg/m3、1667 mg/m3、651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限值要求;5#锅炉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58%,达到设计指标(99%)。6#锅炉静电除尘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7.1mg/m3、1638mg/m3、618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限值要求;6#锅炉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45%,达到设计指标(99%)。240m高烟囱出口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
德州电厂三期工程煤堆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05mg/m3,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部分
厂区各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分别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仅有少量循环冷却水和雨水排入德州市改排水工程,经过处理后用于农灌或排入岔河。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SS、COD、BOD、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去除率分别为80.0%、50.0%、63.3%、84.2%、26.8%和90.2%;含煤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对SS、石油类的去除率分别为93.8%和92.0%;厂废水总排口所有监测项目日均浓度值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部分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区西南厂界与东厂界南部的5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为52.8~59.5dB(A),夜间噪声为48.0~5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3#与4#噪声监测点位昼间为58.2~64.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夜间为57.9~58.9dB(A),均超过标准,超标2.9~3.9dB(A);5#与6#噪声监测点位昼间为64.7~70.5dB(A),夜间为64.5~67.4dB(A),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昼间最大超标4.3~5.5dB(A),夜间最大超标11.9~12.4dB(A)。
厂区西南外敏感区的测点,昼间噪声为56.8~57.4dB(A),夜间噪声为49.6~50.0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厂区东侧距边界80m居民区昼间噪声为60.0~64.7 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夜间为59.4~62.3 dB(A),均超过标准,最大超标4.8~7.3dB(A)。厂区东侧距边界400m的原已有居民区昼间噪声为51.6~52.5 dB(A),夜间为47.1~48.7 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厂区东侧距边界200m的居民区昼间噪声为53.7~53.8 dB(A),夜间为51.7~52.0 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
3#、4#、5#与6#厂界噪声有超标现象的原因在于紧邻冷却塔,受其噪声影响所致。厂区东侧距边界80m处居民区夜间噪声超标现象的原因在于距离冷却塔较近和紧邻乡间公路,受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4)固体废物部分
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104万吨,其中,粉煤灰约为94万吨,炉渣约为10万吨。灰渣大部分外运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90%,剩余灰渣通过水力除灰系统送至大马场灰场。主要用于水泥厂、混凝土公司及公路站。
(5) 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得出,全厂烟尘最大排放量为2711.76t/a,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发〔2002〕33号文全厂烟尘最大排放量5190t/a的要求。因3#、4#机组的脱硫设备正在安装,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暂不核算,等脱硫设备安装完验收监测后再核算。
(6)公众意见调查
90.6%的人认为工程的建设比较满意。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轿车用汽油
发动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轿车用汽油发动机项目
建设内容:铸造车间、联合厂房、集装箱场地和预留发展地、机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切屑处理间、综合动力间。主要配套设施为办公楼、除尘器、油烟净化装置、厂区废水处理站等。
建设单位: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黄阁镇国际汽车产业园内。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6.56亿元,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1月建成投产。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亦同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分别经22米、15米、20米排气筒排放。工程生产废水包括水性废切削液、废清洗液以及涂脱膜剂、热处理、萃火、试验等工艺废水,废切削液、废清洗液厂区废水处理站分别预处理后委托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其它废水均由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6.5t/h)处理后经水泵提升进入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和管理的临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20m3)。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铝、废砂、废铁屑、油性废切削液、测漏试验产生的废液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油、污泥,均回收利用。
公司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成立了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长组成的环境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环境管理事务局,确定了各部门、各课组的环境管理责任人。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21~23日对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轿车用汽油发动机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制芯及低铸排气筒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为3.6 mg/m3,排放速率为0.08 kg/h;酚类排放浓度为1.0 mg/m3,排放速率为0.021 kg/h;甲醛排放浓度为0.3 mg/m3,排放速率为0.007 kg/h,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排放浓度为9.8 mg/m3,排放速率为0.23 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砂再生炉排气筒废气中酚类排放浓度为1.7 mg/m3,排放速率为0.011 kg/h;甲醛排放浓度为1.0 mg/m3,排放速率为0.007 kg/h,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排放速率为0.02 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粉尘排放浓度为70 mg/m3;SO2排放浓度为75 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热处理炉排气筒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31 mg/m3;SO2未检出,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4)发动机性能试验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1.6 mg/m3,排放速率为0.01 kg/h,NOX未检出,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发动机耐久试验1#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2.2mg/m3,排放速率为0.03kg/h;NOX排放浓度为27 mg/m3,排放速率为0.10kg/h。2#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4.9mg/m3,排放速率为0.07kg/h;NOX排放浓度为19mg/m3,排放速率为0.08kg/h,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6)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27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
(1)厂区废水处理站废水排放量为 20.3m3/h,其中pH值为7.63-7.99,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58mg/L、CODCr最大日均浓度为396 mg/L、BOD5 最大日均浓度为274 mg/L、磷酸盐最大日均浓度为0.04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29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2.0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0.31 mg/L。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1.0m3/h,其中pH值为7.29-7.48,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135mg/L、CODCr最大日均浓度为212 mg/L、BOD5 最大日均浓度为97 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23.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0.83 mg/L。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临时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为111.3m3/h,其中pH值为7.40-7.55,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74mg/L、CODCr最大日均浓度为81 mg/L、BOD5 最大日均浓度为24mg/L、磷酸盐最大日均浓度为0.5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0.4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0.9 mg/L、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为0.5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0.49 mg/L。除悬浮物和BOD5超标外(悬浮物超标0.2倍和BOD5超标0.2倍),其余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4)洗涤废液预处理后CODCr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51×103 mg/L,达到初步设计指标(<3000mg/L),预处理效率为89.5%;切屑废液预处理后CODCr最大日均值浓度为2.04×103mg/L,达到初步设计指标(<2500mg/L),预处理效率为91.5%。
3、固体废物
工程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铝、废砂、废铁屑、油性废切削液、测漏试验产生的废液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油、污泥,均回收利用。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79万t/a ,CODCr年排放量为2.18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01吨、石油类年排放量为0.02吨、排放量2.79万t/a。工业粉尘和烟尘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40吨和0.010吨,酚类、甲醛、氨、SO2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07吨、0.03吨、0.57吨、0.28吨,除CODCr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外,其余各项均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公众意见调查
83%的被调查者对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轿车用汽油发动机项目环境保护状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蒲圻电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蒲圻电厂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新建2×300MW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辅助工程为厂区专用铁路、燃煤贮存及其输送系统、循环水冷却塔、灰场、烟气除尘及各类废水处理系统等,并预留了脱硫场地
建设单位: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赤壁市区南约5km的邹家村。厂址东侧紧靠蒲纺铁路专用线,陆水大道从电厂东侧穿过,电厂东面为一开发区,有印染厂等外资企业,厂址南侧为一灌溉渠—南干渠,往南是几座小山,北侧为陆水区大田畈,往北为蒲圻火车站。陆水水库位于电厂东北1km处。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279.5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工程建设情况:2002 年10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4年7月和11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湖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成2台1025t/h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采用24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废水经过单独处理后排入厂区回用水池大部分回用。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技术支持部主任担任副组长,设置环保专责一人,监测人员3名。制定了环保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27~28日对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蒲圻电厂一期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效率
1#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5.0mg/m3 ;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13 mg/m3;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6mg/m3。
2#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2.4mg/m3;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63 mg/m3;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36mg/m3。
1#、2#锅炉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要求(烟尘、SO2、NOX分别为200 mg/m3、2100 mg/m3、650 mg/m3)。
全厂烟气排放总量为2274267 m3/ h,烟尘排放速率为137.1 kg/h,SO2排放速率为2094.5kg/h,NOX排放速率为893.1kg/h。
该公司1#锅炉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5%至99.92 %; 2#锅炉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68%至99.87%,均达到了环评批复(≥99.3%)和设计指标(≥99.68%)的要求。
(2)煤场无组织排放
煤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粉尘浓度监测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1.0mg/m3标准限值。
2、 废水
(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
厂区废水总排口(回用水池)和雨水排口各监测项目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2)环保治理设施效率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对SS的去除效率为25.2%、COD去除效率为66.2%;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对BOD、 SS、动植物油、总磷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7.6%、45.3%、65.5%、56.7%;煤污水处理设施对SS的去除效率为34%。
3、 噪声
(1)厂界噪声
昼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42.4-58.6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夜间测量结果范围值为43.0-57.5dB(A),厂界北面6#、7#点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限值,最大值超标2.5 dB(A),其他点位满足要求。
(2)环境敏感点噪声
环境敏感点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相应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灰渣产生量为22.56万t/a,综合利用情况良好,利用率为70%,主要销售单位为武汉华壁经贸有限公司。其余的灰渣暂时存放在贮灰场。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1519.7t/a,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3000 t/a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公众调查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96%的调查对象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
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4×200MW热电厂)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新建4×200MW抽汽供热机组;辅助工程为燃煤贮存及其输送系统、循环水冷却塔、贮灰场、供热首站,烟气除尘及各类废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四东南方向的东山脚下,距市区区中心约8km,在乌鲁木齐的城市规划区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22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2%。
工程建设情况:1#、2#机组于1998年4月开工建设,1#机组于2000年9月投入试运营;2#机组于2001年4月投入试运营。3#、4#机组于2001年7月开工建设, 2003年12月投入试运行,供热首站于2005年11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每台机组分别配套2台双室三电场静除尘器,采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废水经过单独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与锅炉排污水一同由总排口排入城市下水。工程产生灰渣除一部分综合利用外,其余输送至距厂区2km的喀尔沟水灰场贮存。
公司有专职环境管理负责人1名,主要是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新疆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8~18日对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4×200MW抽汽供热机组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1#、2#机组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在99.7-99.9%(除尘器设计除尘指标99.38%); 3#、4#机组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在99.6-99.9%(除尘器设计除尘指标99.66%);达到环评批复的不小于99%的要求。
(2)1#、2#、3#、4#炉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23.4mg/m3, 13.9 mg/m3, 20.0mg/m3, 54.8 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时段标准限值300 mg/m3)的标准要求;
(3)1#、2#、3#、4#炉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1198mg/m3, 1174mg/m3, 1170mg/m3, 1038 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1145 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时段全厂平均值2100 mg/m3)的标准要求;
(4)1#、2#、3#、4#炉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629 mg/m3, 706 mg/m3, 760 mg/m3, 920 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时段干燥无灰挥发分Vdaf(%)>20%; 1100 mg/m3)的标准要求。
(5)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最大差值为0.16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2、 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效率: CODCr55%、悬浮物67%、硫化物、石油类54%、氨氮32%、其出口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1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2)含油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效率: CODCr64%、悬浮物100%,石油类50%、氨氮46%,。其出口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1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3)污水总排放口: pH8.5-8.7 、其他监测项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68.8 mg/L、悬浮物71 mg/L、硫化物0.176 mg/L、石油类0.61mg/L、氨氮0.123mg/L、挥发酚0.003 mg/L、氟化物1.41mg/L,监测结果全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1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监测期间按日均排水量核算全厂单位发电排水量为2.25m3/MW.h(4台机组运行),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标准3.5 m3/MW. H限值要求。
(4)烟尘排放总量达到了乌鲁木齐市“十五”期间对其总量的要求,二氧化硫排放则超过该总量。目前该工程脱硫项目正在实施中,按新疆自治区环保局的要求2007年底脱硫项目运行后,二氧化硫完全可达该总量要求(脱硫削减量来源于可研报告分析)。
3、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均符合GB13248-90(Ⅱ类区)标准要求,夜间部分监测点超标。周围无噪声敏感点。
4、 固体废物
年灰渣产生量约为36万t/a。综合利用率约为60%,主要是外销给新疆西部建设股份公司,其余的灰渣存放在贮灰场。
5、公众意见调查
100%调查被调查居民对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在建设期、运营期环保工作表示满意。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氮肥装置国产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氮肥装置国产化工程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建30万吨/年煤浆气化合成氨装置;在原厂区新建30万吨/年大颗粒尿素装置,使尿素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年;新建一污水处理站。
建设单位: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 123657 万元,环保投资 7172.11 万元,占总投资的5.8% 。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2003年底开始前期准备工作,2004年12月建成并投料试车,并经向山东省环保局申请同意后进行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中国华陆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合成氨装置造气炉升温过程的升温废气及水洗塔事故放空气中含有大量的CO,直接送往火炬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并高空排放。低温甲醇洗工段H2S浓缩塔顶部排放的尾气经用无硫甲醇洗涤脱硫后,经74.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回收工段中,冷凝器排放的酸性气采用以Na2CO3为主要化学成分的稀溶液处理,最后经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输煤系统磨前的两个煤仓仓顶各设集尘器和机械振打式布袋除尘器一套。石灰石粉料仓仓顶设置集尘器和脉冲喷吹式布袋除尘器一套。大颗粒尿素造粒系统造粒机所产生的含尘废气、第一流化床冷却器、最终流化床过来的含尘尾气以及集中收尘来的含尘气体,在粉尘回收洗涤塔中用深度水解解吸后的工艺冷凝液进行洗涤,洗涤尾气含微量尿素粉尘山风机引出,经3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技改工程产生的氨氮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一同进入SBR主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德州市污水处理管网。公司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公司建立了安全环保部,直属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指导、监督分(子)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7月1~2日对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氮肥装置国产化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2#尿素尾吸塔氨气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9.1kg/h、18.6 kg/h,硫回收放空蒸汽H2S最大排放速率为2.83kg/h,输煤系统3#胶带机、3#转运站、大颗粒尿素造粒废气、尿素包装含尘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6mg/m3和0.067kg/h、23mg/m3和0.51kg/h、17mg/m3和1.22kg/h、17mg/m3和0.02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79-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4个监测点位氨气最大监控浓度为1.39 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中二级新扩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监控值为90,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
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值范围为8.52-8.75,SS、CODCr、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日均浓度值分别为36.6mg/L、53.7mg/L、20.6 mg/L、0.593 mg/L、0.041 mg/L、0.136 mg/L、0.1 mg/L;CODCr、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吨氨日均排放量分别为0.2235kg/h、0.0856 kg/h、0.0025 kg/h、0.0002 kg/h、0.0006 kg/h、0.0146g/h,吨氨日均排水量为4.16m3/t, 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表2中大型企业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共布设3个点位,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在58.1~59.2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在56.9~58.2 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超标厂界外为道路及其它企业,目前未发现扰民现象。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公司粉尘年排放量为9.326t;废水年排放量为1809720t、CODCr年排放量为97.19t、氨氮年排放量为37.24t、石油类年排放量为1.07t,均符合山东省环保局批复总控指标和德州总量排放指标的要求。
氰化物年排放量为0.288t,符合德州市总量排放指标0.9722t/a的要求,但超过山东省环保局环评批复中0.096t/a的总控指标要求。
5、固体废物
造气工段产生的造气炉渣、锅炉燃煤产生的灰渣、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废触媒全部由供应厂家负责回收。
6、公众意见调查
100%被调查公众都认为公司比较重视环保问题。
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污水输送系统、二级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海系统等,其中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m3/d,污水输送系统包括92.35km污水输送管线和13座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排海系统包括污水排海泵站、高位水井和污水放流系统(2050m的放流管和16管污水扩散器)组成。
建设单位: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海塘乡。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为86335万,全部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1999年10月开工建设,2003年4月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负荷为设计值的
86.3~89.3%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腾达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有30万m3/d污水处理系统、92.35km污水输送管线、13座污水提升泵站、2050m的放流管、16管污水扩散器、TOC在线监测仪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为320000m2。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公司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将企业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系统,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厂设备管理制度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定了《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4月27日至2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大气污染物
验收监测期间嘉兴污水处理厂厂界无组织排放NH3浓度最大值为0.668 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H2S浓度最大值为0.0697 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8,均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3#泵站、嘉善泵站和平湖泵站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NH3、H2S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20 mg/m3和0.054 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9,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
(一)、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pH值范围为7.3~7.4,SS、BOD5、CODCr、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苯胺类、LAS、TOC、总Zn、总As、硫化物、六价铬、总Cu、总Hg、总Cd、总Cr、总Pb和总Ni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5mg/L、24.1 mg/L、231 mg/L、0.7 mg/L、0.4mg/L、2.4 mg/L、2.07 mg/L、0.76 mg/L、44.0mg/L、0.19 mg/L、<0.007mg/L、<0.02mg/L、<0.004mg/L、<0.1mg/L、<2×10-4mg/L、<0.03mg/L、<0.1mg/L、<0.05mg/L和<0.1mg/L,均符合《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BG18486-2001)标准要求,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28.3mg/L,超过《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要求,色度为48倍,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33.1mg/L。
(二)、初始稀释度和混合区监测
氨氮、总有机碳的初始稀释度最小值分别为43.9和67.8,均符合《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6-2001)中90%时间保证率下≥45的要求。
涨急、高平、落急3个时刻排污口混合区小于0.36km2;低平时刻混合区的面积小于2.1km2,以上均符合《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6-2001)符合混合区面积小于3km2的要求。
(三)、海域生态环境监测
调查海域pH范围为7.88~7.93,溶解氧、化学需氧量、BOD5、石油类、铜、汞、锌、镉、砷、铅、总铬的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8.38mg/L、3.47mg/L、<1.00 mg/L、9.6×10-3mg/L、3.18×10-3mg/L 、2.6×10-5mg/L、2.23×10-2mg/L、2.66×10-4mg/L、1.67×10-3mg/L、1.85×10-3mg/L和9.5×10-4mg/L,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最大监测浓度分别为0.053mg/L和2.85mg/L,均超过《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海洋沉积物中汞、铜、铅、镉、锌、砷、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总铬的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68mg/kg、35.1 mg/kg、26.6mg/kg、0.218mg/kg、97.6mg/kg、12.7mg/kg、7mg/kg、0.636mg/kg、<0.3mg/kg和52.8mg/kg,均符合《沉积物环境质量》(GB18668-2002)三类标准。
3、厂界噪声
嘉兴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及污水输送泵站噪声监测共布设15个监测点位,全部点位昼间等效噪声监测范围为44.3dB(A)~57.4dB(A),夜间等效噪声监测范围为39.2dB(A)~5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V类区标准。
4、污泥监测
脱水污泥中总铅、总镉、总汞最高含量分别为111mg/kg、<1.0mg/kg、0.652mg/kg,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限值;污泥中总铜、总锌、总镍、总铬最高含量分别为2.14×103 mg/kg、7.14×103 mg/kg、205 mg/kg和2.78×103 mg/kg,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
5、固体废物
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年产生量为54750吨,污泥经脱水送乍浦污泥填埋场进行填埋,渗漏液经罐车送回污水处理厂处理。
6、总量控制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COD年排放量为21690 t,超过环评预测排放总量。
7、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100%的公众对该工程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辽阳市中心区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辽阳市中心区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性质: 公益型非生产性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 城区污水收集工程(即截流工程)建设与改造及建设污水处理厂两部分工程
建设单位:辽阳市城市建设局
建设地点:厂址在辽阳市区西北部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3.66亿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8月开始施工,2004年10月建成并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开始,从排水管网收集来的实际进水总量始终在8万吨左右,在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厂纳污能力为8万吨/日,。
环评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建新建望水台、铁西、王双树3个泵站;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区依次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等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区主要包括污泥浓缩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
辽阳市污水处理厂现有职工45人,实行厂长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备维修部、生产运行部、中心化验室,运行工人分4班3倒。环境保护工作由厂长负责,中心化验室每日对入口、出口水质进行监测。厂内制订各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环保制度,各项操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规范、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污水处理厂厂界和铁西、望水台和王双树泵站厂界的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值。
2.污水处理厂的总出口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2.9%,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83.1%,悬浮物去除率为83.9%,石油类去除率为15.1%,动植物油去除率为66.0%,氨氮去除率为57.9%,总磷去除率为78.8%。
3.污水处理厂界、王双树泵站和铁西泵站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全部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望水台泵站受交通噪声的影响昼间、夜间噪声超标。
4.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等,污水厂与垃圾场签订协议书,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污泥中含水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污泥中总镉、总汞、总铅、总锌、六价铬、总铜、总砷均符合《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DB21-777-94)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和脱水污泥,均有专门的运输车,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
5.该工程废水排放总量为2920.0万吨/年,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46.80吨/年,悬浮物排放量767.96吨/年,氨氮排放量为408.80吨/年,总磷排放量为25.99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4105.25吨/年,悬浮物削减量为4001.98吨/年,氨氮削减量为562.22吨/年,总磷削减量为96.60吨/年。
6. 99%的被调查者对辽阳市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公司的环保工作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项目
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4台1025t/h锅炉和4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为0.62%。
建设单位: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字库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5421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9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53%。
工程建设情况:2000年11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3年4月14日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3年9月4日投入试运行,3号机组2004年4月23日投入试运行,4号机组2004年9月30日投入试运行。2002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4台机组为97.0~99.3 %。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锅炉除尘器8台,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州纳雍发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纳雍发电总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除尘、除灰系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厂内安全生产部、运行分场、热机分场、电气分场、热控分场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分工明确。
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办法。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1日至6月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贵州纳雍发电总厂(一厂)新建4台机组的烟尘排放浓度为88~178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
8台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0%、99.0%、99.0%、99.0%、98.7%、98.7%、98.2%、98.6%,未达到设计指标。
SO2排放浓度为1469~1659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
NOX排放浓度为475~630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排放浓度要求。
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为1.0 mg/m3,煤场监控点数据为0.08~0.67 mg/m3 ,灰场监控点数据为0.06~0.69 mg/m3 ,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要求。
2、废水:
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口中日均浓度:pH为8.66~8.83、SS为12~17 mg/L、CODcr为5~8 mg/L、BOD5为2 mg/L、硫化物为0.02 mg/L、石油类为0.1 mg/L、氨氮为0.029~0.100 mg/L、LAS为0.05 mg/L、氟化物为0.569~0.768 mg/L,共9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pH为7.76~7.98、SS为8~14 mg/L、CODcr为5 mg/L、BOD5为4~7 mg/L、LAS为0.05 mg/L、总磷为0.310~0.413 mg/L、氨氮为4.861~5.858 mg/L、动植物油为0.1 mg/L,共8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石油类为1.5~3.7 mg/L,共1个项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酸碱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pH为8.12~8.51,共1个项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 pH为8.12~8.51、SS为9~30 mg/L、CODcr为5~6 mg/L、 BOD5为2 mg/L、石油类为0.1~0.2 mg/L,共5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地下水共监测了2个点位,其日均浓度:pH为7.45~7.68、氯化物为10~14.29 mg/L、总硬度为3.04~3.59 mg/L、挥发酚为0.002 mg/L、氟化物为0.711~0.946 mg/L、砷为0.007 mg/L,共6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控制要求。
取水定额:纳雍发电总厂(一厂)年取水量为1339.2万m3/a(允许取水定额为2376万m3/a);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为2.50 (允许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指标为≤3.84 m3/MW·h) ;实际装机取水量为0.57(允许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为≤0.8 m3/s·GW),全部符合《取水定额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2002定额指标。
3、噪声:噪声共监测13个点位。昼间标准限值:60 dB(A),昼间监测结果48.8~59.1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夜间标准限值:50 dB(A),夜间监测结果43.0~54.3 dB(A),除了▲2#和△9#点超过2.3~4.3 dB(A),其余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
4、固体废物:该工程固体废物年排放87.7万吨,其中灰80.6万吨,渣7.1万吨;综合利用8.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10.1%。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2680.1 t/a,SO2排放量为33102.9 t/a,符合国家环保局批复烟尘允许排放量为6000 t/a;SO2允许排放量为43000 t/a的总量要求。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生产能力35万吨/年热连轧生产线,主要设备有铸锭双面铣床、推进式铸锭加热炉、热轧机列(1+4)、热轧卷材包装机组;并配套建设西南铝大塘区薄板分厂纵剪机组和拉轿机组各一台;公辅设施建设包括新建循环水泵站,扩建锅炉房,道路及绿化;“以新带老”措施包括,西南铝大塘区3台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老厂区生活污水治理,含油废水污泥处置等。
建设单位: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0.19%。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0年9月作为“西南铝加工厂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由于中国铝业公司体制改革,于2004年投资主体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铝西南板带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01年12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于2005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此次对该项目进行分阶段验收,生产能力以15万吨/年计,平均生产负荷为80.2%。
环评编制单位: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渝州环保设备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渝州环保设备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增环保设施主要有:地埋式生化处理池2座、油雾净化装置4套、铣床粉尘布袋除尘器等。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区可绿化率大于30%。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的环保组织机构、职责和程序,公司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由生产经营部负责。公司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制定了加热炉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灭火应急救援预案、轧机地下室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乳液重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已演练。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6月7日~6月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该工程1#加热炉排放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5.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0.6mg/m3;2#加热炉排放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8.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6.7mg/m3;两台加热炉各项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两台粗轧机油雾净化装置抽查的一台净化装置最大排放浓度为0.541mg/m3;精轧机油雾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572mg/m3,排放浓度低于环评提出的30mg/m3的排放标准。
铣床排放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74kg/h,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焚烧炉排气筒烟尘最大排放浓度97.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11.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9.4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39.0 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2.26mg/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均低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焚烧容量小于300kg/h的焚烧炉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18.1mg/m3。
2、废水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pH值为6.93~6.98,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悬浮物9mg/L、化学需氧量21mg/L、生化需氧量5mg/L,氨氮排放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pH值为6.80~6.95,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氨氮1.7mg/L、悬浮物11mg/L、化学需氧量20mg/L、生化需氧量5mg/L;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
西南铝大塘厂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pH值为7.10~7.16,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石油类0.3mg/L、悬浮物3mg/L、化学需氧量45mg/L,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共设7个监测点位。全部点位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4dB、夜间最大值为49.9dB,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中,废乳化油属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置;含油污泥进行焚烧处理;加工废料全部外售进行综合利用。西南铝含铬污泥临时存放于西南铝压延厂区,渣场底部经过了防渗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加热炉烟尘、SO2排放总量分别为0.094t/a、0.362t/a,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加热炉烟尘、SO2总量控制目标为:烟尘4.56t/a、SO21.22t/a。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达到总量控制要求。由于投资主体变更,该项目污水量、处理方式和处理工艺发生变更,其总量控制指标需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报。
徽杭公路黄山市至昱岭关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徽杭公路黄山市至昱岭关段工程
建设内容: 徽杭公路黄山市至昱岭关段路线起点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横江大桥南端屯黄公路黎阳大弯道,经歙县南源口、杞梓里,止于皖浙两省交界的昱岭关,全长81.623km。
建设单位:安徽省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建设规模:全线采用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实行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21.5m,双向四车道。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总投资为21亿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7392.64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1997年1月开工,于2004年9月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及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合站和预制厂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和复耕,为保护ⅠⅡ类水体,对跨越新安江的三座大桥建设了桥面排水收集系统。对道路两侧、互通式立交区域、边坡进行了绿化,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该公路建设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的动植物基本没有影响。工程永久占地6991.004亩,临时占地4464.194亩。修建涵洞230个,通道116道,对沿线区域农业生产和农业灌溉系统影响不大。公路的取土场和弃(渣)场及其它临时占地均采取了平整绿化、平整复耕等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公路挖方及填方产生的高边坡通过设置浆砌片石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脚、护面墙、挡土墙等工程措施,以及边坡植草种树等植物防护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较好。
2、声环境影响调查
① 实测车流量为2571辆/日,实测车流量(折标量)与公路可研报告营运初期预测车流量相比,实测车流量仅为预测车流量的7.5%,以小型车为主,车流量昼夜比为6:1。
② 目前车流量较小,沿线居民点临路住户窗外噪声,昼夜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
③ 24小时连续监测结果表明,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平均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从24小时监测值与车流量变化情况看,24小时噪声监测结果与车流量变化基本呈正相关。
④ 从衰减断面类比结果可见,车流量达到运营初期的预测值15135辆/日,公路两侧20m以外区域昼间均能够达到4类标准,夜间40m外达到4类标准。建议建设单位做好跟踪监测,一旦车流量达到预测值,出现噪声超标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水环境影响调查
该工程沿线各设施都设置了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污水处理,监测数据表明污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该公路沿线设施产生的垃圾均收集堆存在垃圾箱、池,定期清运;公路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有专职的环卫工人定期清扫。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沿线路面、边沟、排水沟的巡查,以保证沿线设施发挥作用。
5、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途经公路的司乘人员和公路沿线的公众对修建本高速公路是赞同的,90%以上的调查对象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工程
建设内容: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桥位位于现南京长江大桥上游约19公里处的大胜关附近,全长15.6公里,其中跨江大桥4.744公里,南岸接线长3.083公里,北岸接线长7.77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
建设单位: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江浦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33.8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303.8元,占总投资的2.16%。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3年开工,2005年10月建成通车。
运营时通行能力:设计通行能力2007年为36108pcu/日,2015年为66054pcu/日,2025年为96770pcu/日,监测期间实际通行能力为近期预测交通量的77%,约27788pcu/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经核查,南京长江第三大桥工程项目施工期和试营运期采取了声环境保护措施和水环境保护措施。沿线边坡防护措施比较完善,注意景观协调和美观。对边坡、中央分离带及公路服务区等进行了绿化美化,总体防护效果好,基本可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服务区设置了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2、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如水中桩基施工防止泥浆泄露污染水体,粉状材料运输及堆放采用了遮盖和洒水措施,沥青拌合站远离敏感点,与长江南京航道局签订了《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施工期航标布设及维护协议书》等。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全线涉及到的取土场有2处,其中1处为一家参建单位在南京建设的公共取土场,另外1处在高旺互通范围内,现已生态恢复;由于预留的天后互通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所以大桥主桥南岸施工时的临时场地现仍在继续使用,同时大桥建设单位已与施工单位和南京市雨花台区天后村村委会签订了临时施工用地恢复协议,施工临时码头已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局使用;防护工程和排水工程完善,能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 工程进行了景观美化设计,大桥外观很好的溶入了南京市的城市风格,南京三桥将成为南京市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2、噪声:经监测,昼间天后村、金胜村一组、西江村、张村和石塘(李所)等五个敏感点噪声值在59.9~65.2dB之间,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昼间标准限值(70dB)。夜间天后村、金胜村、西江村、张村和石塘(李所)等五个敏感点噪声值在58.6~64.8dB之间,均有不同程度的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4类夜间标准限值(55dB),超标范围为3.6~9.8dB。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06]4号《市政府关于<三桥连接线雨花段两侧绿色南京优化深化可行性研究方案>的批复》和宁政复[2005]27号《市政府关于南京三桥园区(一期)分区规划的批复》的相关要求,三桥连接线南岸两侧和北岸连接线右侧已有居民拆迁和绿色生态通道等建设规划,规划区内居民点都要拆迁,故而对大桥南岸两侧和北岸右侧的声敏感点暂不采取其他降噪措施,只待实施规划时全部拆迁。
其中未在规划范围内的敏感点西江村(K12+900)(左侧)、张村(K15+950)、石塘李所(K17+500)等3处敏感点,建议跟踪监测,预留费用,适时采取降噪措施.
3、污水:服务区已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监测期间,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后外排于附近边沟.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得到了及时清理。
5、公众意见: 在被调查者中,所有的司乘人员和沿线居民对公路目前环保工作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说明建设单位的环保工作还是很到位的,同时也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可。
日照港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变更矿石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照港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变更矿石码头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2个水深分别为-20.5米和-24.5米的大型矿石泊位,矿石先期年通过能力为1600万吨。
建设单位: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日照港东港区
验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监测单位:日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为132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 178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5%。
工程建设情况:1997年7月国家计委批复了日照港东港区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工程项目建议书。2003年2月交通部批复了初步设计,日照港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了陆域回填等工程施工。2004年根据港口发展需要,日照港在已建设部分工程的基础上申请变更矿石码头,将本工程建设规模调整,12月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管[2005]13号文批复同意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选择自航绞吸式挖泥船挖泥作业,减少了疏浚悬浮物的产生。在装车机、卸船机、堆取料机抓斗设置了洒水喷嘴,除起伏皮带输送系统采用密闭形式,输送部分加防火密封罩。在码头面、皮带机房等处采用车辆人工冲洗。2辆吸尘车随时对码头、堆场的浮尘进行吸尘作业。新建了矿石码头的专用配套矿石污水处理厂对雨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提升泵接入洒水车用于堆场的喷淋和绿化。船舶垃圾、船舶残油和油污水由日照港恒润船舶服务公司接收处理。船舶扫舱垃圾为矿石残余物,归货物矿石一并运走。污水处理厂的底泥由港内专门车辆运至日照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此外,完成了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尽快开展包括港区远景在内的日照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要求,港口规划环评已经委托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进行编制,目前大纲已通过专家评审,报告目前正在编写中。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水环境影响
⑴ 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码头生活污水和含矿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水水质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标准值。
⑵ 沉积物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II类标准。
⑶ 海洋生物监测表明,本工程海域各生态类生物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生态环境属正常范围。验收阶段的浮游植物和底栖动物数量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港区内距本项目海域附近仍然有码头施工造成的。
2 环境空气
⑴ 除尘器监测结果与分析 原卸船机、堆取料、皮带机转接机房处新设干式除尘器改为转接机房物料转接点的洒水除尘设施,本设施包括喷嘴、配套管道及机侧电控操作箱,喷洒采用雾状喷洒方式。
⑵监测结果表明,1#的2006.4.17第二次监测数据超标,2#的2006.4.18第一、二次监测数据超标,4#的2006.4.18第一次监测数据超标,其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从监测时的气象条件看风速较大,会给监测结果造成一定影响。此外,由于本工程与一期通用堆场距离较近,由于通用堆场采用工艺较落后,没有安装洒水装置而对本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目前,一期工程通用堆场即将进行专业化堆场的改造。
⑶ 项目周围敏感点监测结果和建议 根据报告编制阶段现场调查,环评阶段提到的第二冷藏厂家属院与码头距离3.1km,本工程所在位置主导风向为N,第二冷藏厂家属院在本工程北侧,不在主导风向下风向,根据空气污染源衰减原理,到敏感目标已不能产生影响;而且敏感点南0.7km处有一排正在施工的居民楼,因此本次调查不进行该敏感点的监测。
3 环境噪声
根据报告编制阶段现场调查,环评阶段提到的第二冷藏厂家属院与码头距离3.1km,根据声音衰减原理,到敏感目标已不能产生影响;而且敏感点南0.7km处有一排正在施工的居民楼,因此本次调查不进行该敏感点的监测。
4 公众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72%认可或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此外,本工程没有群众投诉。
日照港西港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照港西港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码头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集装箱泊位3个,其中5万吨级泊位1个,3万吨级泊位2个。
建设单位: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日照港西港区
验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监测单位:日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投资为10.75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32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2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5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山东省环保局对日照港西港区集装箱码头试生产申请进行了批复。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尽量选择自航绞吸式挖泥船挖泥作业,减少了疏浚悬浮物的产生。尽量减少了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对工作人员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陆域的固体废物统一分类处理及回收利用。船舶垃圾、船舶残油和油污水严格严禁向水里倒弃,由日照港恒润船舶服务公司接收处理。与日照市水产增殖站签下合同,将于伏季休渔期实施人工放流及增殖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水环境影响
⑴ 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1#~7#监测点位水质调查因子全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III类标准。8#监测点位(2#养殖区)水质调查因子全部满足《海水水质标准》II类标准。
⑵ 沉积物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II类标准。
⑶ 海洋生物监测表明,本工程海域各生态类生物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生态环境属正常范围。验收阶段的浮游植物和底栖动物数量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港区内距本项目海域附近仍然有码头施工造成的。
2 环境空气
⑴ 无组织排放监测 根据工程陆域平面布局,形成工程厂界因素比较复杂,并且本项目为集装箱码头工程,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较小,因此不对工程的厂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
⑵ 项目周围敏感点监测 根据报告编制阶段现场调查,环评阶段提到的东海峪与码头距离2km,根本工程所在位置主导风向为N,东海峪村在本工程西侧,不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而且据空气污染源衰减原理,到敏感目标已不能产生影响;此外规模较环评阶段有较大增加,在原环评敏感点与集装箱堆场之间新建了很多小工厂和饭馆,加上有一条北京路之隔,因此本次调查不进行该敏感点的监测。
3 环境噪声
根据报告编制阶段现场调查,环评阶段提到的东海峪与码头距离2km,根据声音衰减原理,到敏感目标已不能产生影响;而且,东海峪村规模较环评阶段有较大增加,在原环评敏感点与集装箱堆场之间新建了很多小工厂和饭馆,加上有一条北京路之隔,因此本次调查不进行该敏感点的监测。
4 公众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100%认可或基本认可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了对环保工作的肯定。此外,本工程没有群众投诉。
青海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海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工程
建设内容:西塔公路路线全长25.169公里。其中城区路段长3.68公里;高速路段长17.40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段长4.086公里。
建设单位: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和湟中县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5.6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202万元,占总投资的7.49%。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3年开工,2004年底建成通车。
运营时通行能力:该公路城市路段目前日平均交通量为5436(折合小客车)辆/日(包括城市道路上的交通量),仅达到工可预测近期的36.2%;高速公路段目前日平均交通量为1293(折合小客车)辆/日,仅达到工可预测近期的16.1%;二级公路段目前日平均交通量为1392(折合小客车)辆/日,仅达到工可预测近期的43.7%。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宁市园林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建设期间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要求。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除尘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搬迁和封闭施工现场等手段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沿线收费站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且用于站内绿化。除K8+300取土场外,其余的6处需要恢复的取土场和3处弃土场都进行了平整,先尽量返耕还田,再采取其它恢复措施,对公路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分别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5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06年6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生态环境:全线临时用地已恢复植被。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好。
工程共设置3处弃土(渣)场,弃土(渣)场防护措施得当,全部进行了平整,采取了恢复、平整及绿化措施。
K4+160取土场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建设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平整、绿化措施。K18+300取土场由于防护措施较差,且有山体滑坡现象发生,也会发生水土流失,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委托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针对目前取土场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治理。建设单位要进一步监督落实和加强管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实施。
2、噪声:沿线有13处敏感点,其中居民点11处,学校2处。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公路沿线噪声敏感点除贾小村、南川西路中学和黄茨湾外,其余城区路段敏感点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高速路段敏感点均满足该标准4类标准。城区路段噪声敏感点贾小村监测超标,应安装隔声窗,降低噪声污染。城区路段南川西路中学昼间轻微超标,夜间超标较大,由于该中学无住校生,因此,其夜间影响不予考虑。噪声敏感点沈家寨监测结果目前不超标,且为双层窗户,但是由于敏感点离公路较近,住户较多,建设单位应预留经费100万,在营运期加强跟踪监测,近期可不上降噪措施,随着日交通量的增加,远期必要时在海南路立交桥上西侧修建100米长高3米的轻质混凝土砌体。
3、污水:收费站已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监测期间,除CODcr指标外,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cr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在使用生物处理法处理时,受青海气候的影响,早晚温差较大且温度偏低,所以细菌的繁殖率较低,有机物分解慢,导致CODcr超标。污水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只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得到了及时清理,收费站设有垃圾箱。
5、公众意见: 92.1%的沿线居民及100%的司乘人员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雍电厂新建(4×300MW)项目
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4台1025t/h锅炉和4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为0.62%。
建设单位: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字库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5421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9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53%。
工程建设情况:2000年11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3年4月14日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3年9月4日投入试运行,3号机组2004年4月23日投入试运行,4号机组2004年9月30日投入试运行。2002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4台机组为97.0~99.3 %。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州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锅炉除尘器8台,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州纳雍发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纳雍发电总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除尘、除灰系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领导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厂内安全生产部、运行分场、热机分场、电气分场、热控分场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分工明确。
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办法。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6月1日至6月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贵州纳雍发电总厂(一厂)新建4台机组的烟尘排放浓度为88~178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
8台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0%、99.0%、99.0%、99.0%、98.7%、98.7%、98.2%、98.6%,未达到设计指标。
SO2排放浓度为1469~1659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的标准要求。
NOX排放浓度为475~630 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排放浓度要求。
大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为1.0 mg/m3,煤场监控点数据为0.08~0.67 mg/m3 ,灰场监控点数据为0.06~0.69 mg/m3 ,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要求。
2、废水:
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口中日均浓度:pH为8.66~8.83、SS为12~17 mg/L、CODcr为5~8 mg/L、BOD5为2 mg/L、硫化物为0.02 mg/L、石油类为0.1 mg/L、氨氮为0.029~0.100 mg/L、LAS为0.05 mg/L、氟化物为0.569~0.768 mg/L,共9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pH为7.76~7.98、SS为8~14 mg/L、CODcr为5 mg/L、BOD5为4~7 mg/L、LAS为0.05 mg/L、总磷为0.310~0.413 mg/L、氨氮为4.861~5.858 mg/L、动植物油为0.1 mg/L,共8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石油类为1.5~3.7 mg/L,共1个项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酸碱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pH为8.12~8.51,共1个项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日均浓度: pH为8.12~8.51、SS为9~30 mg/L、CODcr为5~6 mg/L、 BOD5为2 mg/L、石油类为0.1~0.2 mg/L,共5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此水不外排)。
地下水共监测了2个点位,其日均浓度:pH为7.45~7.68、氯化物为10~14.29 mg/L、总硬度为3.04~3.59 mg/L、挥发酚为0.002 mg/L、氟化物为0.711~0.946 mg/L、砷为0.007 mg/L,共6个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控制要求。
取水定额:纳雍发电总厂(一厂)年取水量为1339.2万m3/a(允许取水定额为2376万m3/a);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为2.50 (允许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指标为≤3.84 m3/MW·h) ;实际装机取水量为0.57(允许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为≤0.8 m3/s·GW),全部符合《取水定额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2002定额指标。
3、噪声:噪声共监测13个点位。昼间标准限值:60 dB(A),昼间监测结果48.8~59.1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夜间标准限值:50 dB(A),夜间监测结果43.0~54.3 dB(A),除了▲2#和△9#点超过2.3~4.3 dB(A),其余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
4、固体废物:该工程固体废物年排放87.7万吨,其中灰80.6万吨,渣7.1万吨;综合利用8.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10.1%。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2680.1 t/a,SO2排放量为33102.9 t/a,符合国家环保局批复烟尘允许排放量为6000 t/a;SO2允许排放量为43000 t/a的总量要求。
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4万吨/年炭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4万吨/年炭黑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两条2万吨/年炭素生产线,包括炭黑反应车间、预热车间、主收集车间、加工造粒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罐区、成品仓库、废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7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79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6月28日开工建设,2006年1月20日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碳黑生产负荷为设计值的77.8~97%。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关东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尾气燃烧系统(FLS)、碳黑除尘系统、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线监测仪器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为42000m2。
东海炭素(天津)有限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公司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建立了新扩改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环保处理设施管理制度、工业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制定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基本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6月20日至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1、大气污染物
验收监测期间尾气燃烧废气排放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1#线加工袋滤器尾气排放炭黑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2#线加工袋滤器尾气排放炭黑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 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干燥炉、加热炉尾气排放炭黑尘、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8 mg/m3、4.2×10-5 mg/m3、5.7×10-2 mg/m3、3.3×10-2mg/m3、6.6×10-2mg/m3、161mg/m3、239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41kg/h、3.4×10-6kg/h、4.6×10-3kg/h、2.4×10-3kg/h、4.7×10-3kg/h、13kg/h、19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包装、输送车间排气除尘器排口炭黑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3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该项目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监测最大值分别为0.049 mg/m3、0.023 mg/m3、0.015 mg/m3、5.1×10-3u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炭黑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为可见,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2、水污染物
该公司总排口pH值范围为8.1~8.7、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65 mg/L、2 mg/L,氨氮、悬浮物、总磷、石油类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0.21mg/L、33mg/L、0.94mg/L、1.1mg/L,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均未检出,以上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因该项目周边两面为其它工厂,一面临河,一面为空地,故厂界噪声未监测。
4、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油罐淤渣、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袋及保温材料、废包装材料、集尘器收集物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总量为90t/a,固体废物做到分类处理,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总量控制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项目炭黑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3.68t/a、73.2t/a、145t/a、0.74t/a、1.8×10-3t/a和9.8×10-3t/a,均符合天津市环保局的总量控制指标。
6、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72%的公众对该工程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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