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MW发电供热机组、山西晋城赵庄煤矿等25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WWW.ZHB.GOV.CN)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6年 11月27日—— 12月4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410, 66556756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楼平 童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6年11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MW发电供热机组 |
| 2 |
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改气联产甲醇技改项目 |
| 3 |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2*390MW燃气-蒸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工程 |
| 4 |
海力士意法半导体公司月产2万片8英寸和月产1.8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工程及海力士有限公司月产3万片8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 |
| 5 |
天津大港电厂一期技改工程(2×300MW) |
| 6 |
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一号纸机改造项目 |
| 7 |
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技改工程(2×300MW) |
| 8 |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公司一期工程(2×600MW) |
| 9 |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12万辆乘用车项目 |
| 10 |
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1×135MW) |
| 11 |
华能榆社电厂二期工程(2×300MW) |
| 12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一期(二次)增资项目 |
| 13 |
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
| 14 |
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机组 |
| 15 |
浙江半山燃天然气发电机组工程 |
| 16 |
四川江~德500kV输变电工程和华阳500kV输变电工程 |
| 17 |
山西晋城赵庄煤矿 |
| 18 |
宁夏中宁~郝家集高速公路工程 |
| 19 |
连云港碱厂技改配套输卤工程 |
| 20 |
云南大朝山水电站工程 |
| 21 |
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
| 22 |
新建铁路新长线新沂至袁北续建工程 |
| 23 |
京珠国道主干线驻马店至信阳段高速公路 |
| 24 |
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工程 |
| 25 |
汕头港珠池港区二期工程 |
1.南京苏源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MW发电供热机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苏源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MW发电供热机组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扩建2×300MW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辅助工程为燃煤贮存及其输送系统、直流冷却水系统、干灰库、供热管网,烟气除尘装置、脱硫装置及各类废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南京苏源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雨花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内,距主城区边缘约12km。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4.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3.3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 工程建设情况:3#、4#机组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1#3机组于2005年6月建成并当月投入试运营;4#机组于2005年12月建成并当月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每台机组分别配套2套双室四电场静除尘器,采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废水经过分质处理后回用。工程产生灰、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公司有专职环境管理负责人2名,主要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职能。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9月8~12日对南京苏源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300MW抽汽供热机组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3#、4#机组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在99.7~99.8%(除尘器设计除尘指标99.7%);满足环评指标99.7%的要求。 (2)3#、4#炉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33.3mg/m3, 28.6 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标准限值50 mg/m3)的标准要求; (3)3#、4#炉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 26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标准限值400 mg/m3)的标准要求; (4)3#、4#炉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374 mg/m3, 383mg/m3,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干燥无灰挥发分Vdaf(%)>20%;450 mg/m3)的标准要求。 (5)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最大浓度值为0.51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废水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口pH测定值范围在7.58~7.62,COD、石油类、悬浮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68.3mg/L、0.23mg/L和16mg/L;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pH测定值范围在7.53~7.61,COD、动植物油、悬浮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0.9mg/L、0.21mg/L和42mg/L,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6.48mg/L和0.42mg/L,LAS和BOD5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0.26mg/L和7.0Lmg/L。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满足回用水的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温排水与地表水的温差在4.1~6.2℃。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评价,温排水口pH、COD和SS达标;厂区雨水排口pH、COD 、SS、氨氮和石油类均达标。 3、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除厂界Z2、Z3噪声监测点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超标外,其余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测点均达标。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实际年运行时间计算,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5、 固体废物 灰、渣年产生量分别约为43.5万吨和6.5万吨,石膏产生量约5万吨,灰渣、脱硫产生的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6、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满意率94%。
2.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改气联产甲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改气联产甲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本次技术改造主要是改变原料路线,以天然气替代渣油,产品中新增20万 t/a甲醇。以此为基础,对原合成氨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新增了甲醇生产装置和罐区,对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继续维持原有的30万t/a合成氨、52万t/a尿素不变。 建设单位: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南方向的金桥石化工业园区内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3458亿元,环保投资 1550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建成,2006年1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五环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甲醇合成工段天然气转化烟道气中含SO2、NOx,非正常工常下经80米烟囱排放;闪蒸槽闪蒸气中含CO2、CH4、CO、H2、H2O、CH3OH等气体,去燃料气管网;CO2吸收塔放空尾气送天然气转化65米烟囱排放。甲醇精馏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不凝气,去燃料气管网。原有2台145t/h锅炉各配备1台二电场静电除尘器;新建220 t/h锅炉配备1台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各锅炉产生的烟气一并经100m的烟囱排放。技改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间断的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的出水与清洁下水一并通过地下管道排往什拉乌素河。技改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技改项目以天然气取代渣油作为原料,不再产生炭黑渣,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催化剂、珠光砂、锅炉灰渣、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生活垃圾等,公司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公司设健康安全质量环保部,下设环保科,并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7~9月对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改气联产甲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CO2吸收塔废气 CO2吸收塔出口废气中NOX、SO2、甲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47 mg/m3、0.15 mg/m3、0.87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锅炉烟气 锅炉烟气中烟尘、SO2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mg/m3、166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NOX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57mg/m3,超过标准。 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62~99.88%,符合设计指标限值98%的要求。 (3)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NOX、SO2、甲醇最大浓度分别为0.1776 mg/m3、0.014 mg/m3、0.021 mg/m3、0.6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H2S最大浓度为0.012 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NH3未检出。 2、废水 (1)污水处理厂出口废水中pH为7.84~7.96,CODcr 、SS、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日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49~53mg/L、26~28mg/L、9.97~11.58mg/L、0.3mg/L、0.005~0.006mg/L、0.153~0.165mg/L、0.023~0.033mg/L。 污水处理厂CODcr处理效率为95.8%,SS处理效率为76.8%,氨氮处理效率为42.2%,石油类处理效率为79.0%,挥发酚处理效率为55.1%,氰化物处理效率为75.0%,硫化物处理效率为37.8%。 (2)总排口废水中pH为7.63~8.36,CODcr 、SS、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96mg/L、58mg/L、5.29 mg/L、1.84 mg/L、0.016 mg/L、0.015 mg/L、0.030 mg/L,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中表2大型装置标准要求。 3、噪声 (1)厂界噪声共布设7个监测点位,1#、2#、3#、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46.8~51.5 dB(A)、46.1~52.0 dB(A)、54.4~57.1 dB(A)、54.8~56.6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5#、6#、7#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65.2~66.0 dB(A)、65.2~65.9 dB(A)、67.1~68.8 dB(A),分别超标0.2~1.0 dB(A)、0.2~0.9dB(A)、2.1~3.8 dB(A)。 1#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49.8~53.8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2#、3#、4#、5#、6#、7#点位夜间监测值范围分别为49.8~57.6 dB(A)、53.5~67.0 dB(A)、58.2~63.7 dB(A)、66.1~67.3 dB(A)、65.1~67.3 dB(A)、67.3~68.1 dB(A),分别超标2.6 dB(A)、12.0 dB(A)、3.2~8.7 dB(A)、11.1~12.3 dB(A)、10.1~12.3 dB(A)、12.3~13.1 dB(A)。 (2)敏感点噪声监测在距西厂界20m处布设1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值范围为60.5~61.7 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夜间监测值范围为62.5~67.6 dB(A),超标7.5~12.6 dB(A)。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公司废气污染物中SO2年排放量599.58t,烟尘年排放量223.06t,均低于环评建议值;氮氧化物年排放量932.98t,高于环评建议值。 废水污染物中COD年排放量48.17t,低于环评建议值。 5、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以天然气取代渣油作为原料,不再产生炭黑渣,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生活垃圾、废催化剂、珠光砂等。锅炉灰渣年产生量9600t,用做建筑材料;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年产生量6t,送渣场防渗池堆存;生活垃圾年产生量266t,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和珠光砂几年产生一次,由供货商回收处理。 6、公众意见调查 75%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的建设非常必要;76.2%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扰民现象较为严重;80%的被调查者没有在天野化工油改气联产甲醇工程生产时因发生污染事故与公司发生污染纠纷;56%的被调查者对天野化工油改气联产甲醇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3.戚墅堰电厂扩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戚墅堰电厂扩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 建设内容: 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主要由燃气机组、余热锅炉、废水处理系统、冷却塔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组成。 建设单位: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7608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83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工程实际投资正在决算中。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5月开工建设, 1#、2#机组分别于2005年7月、11月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进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91.5%-97.2%。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保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电建三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有30吨/天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排汽消音器、冷却塔隔声屏障等环保设施。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记录齐全,对环保设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效率,目前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1#机组锅炉烟囱出口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8.0mg/m3,2#机组锅炉出口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8.3mg/m3,均达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复要求;1#机组和2#机组锅炉烟囱出口的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Ⅲ时段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集水井后回用于冲灰系统,生活污水监测结果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评价均达标;集水井水质监测结果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评价均达标。 冷却水排口的pH范围为8.0~8.2,SS、CODCr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9mg/L、51mg/L,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评价均达标。 3. 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扩建燃机项目冷却塔厂界建了隔声屏障,厂界2个测点Z3、Z4的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敏感点Z7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西侧原有燃煤机组冷却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Z1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Z2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厂界西侧敏感点Z5噪声的昼间监测值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公司已和常州市戚墅堰区丁堰镇镇政府签订了协议和搬迁合同,准备对国棉四厂的四栋宿舍楼进行搬迁,本次监测对国棉四厂的四栋宿舍楼外侧布设了噪声监测点Z6,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4. 固体废物部分 该工程采用天然气作燃料,无灰渣等固废产生。 5. 总量控制情况 该项目无废水外排;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257.4吨/年,烟尘排放总量为528.1吨/年,均达到了江苏省环保厅预审意见中核准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 公众调查结果 79%的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表示满意,21%的公众认为工程环保工作仍有欠缺;56%的公众对工程总体态度满意,44%的公众基本满意。
4.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月产2万片8英寸和月产1.8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及海力士有限公司月产3万片8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原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筹)月产6万片8英寸和月产4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月产2万片8英寸和月产1.8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及海力士有限公司月产3万片8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 建设内容:月产5万片8英寸和月产1.8万片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程主要由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及其它配套设施等组成。 建设单位:海力士-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出口加工区。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2.97亿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61亿人民币。占工程总投资的2.88%。 工程建设情况:本次验收项目于2005年4月破土动工,月产5万片的8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于2006年3月竣工,并于2006年4月投入试生产,月产1.8万片的12英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项目于2006年6月竣工,并于2006年8月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96.7%-100.8%。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中国建设一局建设发展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有16000吨/天废水预处理系统;有机废气、酸碱废气、含氟废气、有毒废气处理装置;对各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废交有资质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实现环评要求“零排放”。公司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记录齐全,对环保设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效率,目前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0月26日至2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1)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3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8英寸集成电路项目含氟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2)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6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8英寸集成电路项目含氟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3)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5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8英寸集成电路项目酸碱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4)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7 mg/m3、0.35 mg/m3、0.15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5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8英寸集成电路项目酸碱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5)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6.3mg/m3、0.17mg/m3,硫酸雾未检出,以上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5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含氟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6)氟化氢排放浓度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酸碱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7)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7mg/m3、0.87mg/m3、0.1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74,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12英寸集成电路项目酸碱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8)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7.8 mg/m3、0.21 mg/m3,硫酸雾未检出,以上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74,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Q10#~Q12#监控点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16mg/m3、0.084mg/m3、1.94mg/m3、0.163mg/m3、3.96mg/m3,以上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最大监测值为0.17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异丙醇未检出,符合环评中引用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水收集池(S1)的总砷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08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公司接入污水厂的总排口(S7)的pH值范围为6.96-7.15,SS、CODCr、氨氮、BOD5、氟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1mg/L、107mg/L、 17.7mg/L、27mg/L、4.92 mg/L,以上均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动植物油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81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78mg/L,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1#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6.9-47.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6.1-46.6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 厂界2#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7.0-47.1dB(A) ,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6.3-46.8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中Ⅲ类标准。 敏感点3#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5.4-4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4.8-45.4dB(A),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硫酸、废碱液、废溶剂等废弃物交无锡中天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和残渣交无锡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晶片、包装容器等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无锡市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卫生填埋,固体废物达到零排放。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过核算,全厂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总量为:废水量为289.8万t/a,COD229t/a、SS136t/a、氨氮40.3t/a、总砷0.049t/a,均达到了江苏省厅批复的接管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总磷4.75t/a、氟化物11.4t/a,超过了江苏省厅批复的接管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氟化物0.298t/a、硫酸雾0.123t/a、氮氧化物0.184t/a、非甲烷总烃0.065t/a、异丙醇0.118t/a,均达到了江苏省厅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氯化氢13.8t/a、氨9.99t/a,超过了江苏省厅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 分析总量超标原因是环评报告中预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数值偏低,导致总量核准指标偏低;全厂固废交有资质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实现环评要求“零排放”。 6.公众调查结果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71%的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非常必要;81%的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满意; 97%的公众对该项目总体态度满意。
5.大港发电厂一期燃油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港发电厂一期燃油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该工程改建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大港华实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港发电厂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1%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主体工程建成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28万千瓦时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双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和210米烟囱1座,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系统、4座煤场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的沉煤池、气力除灰渣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大港华实发电有限公司设置有负责公司环保的机构安全环保组,设置专职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明确。 制定了 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指导书。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0月18日至19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为1.43.9 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35~42 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90~416 mg/N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二时段标准 。 2、废水:废水处理站出口pH范围为7.9~8.4,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4 mg/L、91mg/L、<0.1 mg/L、0.1 mg/L和6.05 mg/L,均符合设计指标(《污水综合排放排放》(GB8978-1996)二级标准)。废水处理设施对石油类去除率为84.7%,COD去除率为74.6%,动植物油去除率为74.8%,氨氮去除率为45.1%。 3、厂界噪声:点位布设:南、北厂界各布设2个测点,西厂界1个测点(详见图6-2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频次:共设两周期,每周期测二次(昼、夜间各一次)。监测仪器:NL-11型脉冲积分声级计、ND-9型声级校准器。仪器性能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T3785-83)的规定。厂界噪声共布设5个监测点位,验收监测期间全部点位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44.8-57.0dB(A)之间,夜间厂界声级范围在44.0-49.7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1415吨/年,806吨/年,符合国家环评批复总量:二氧化硫12600吨/年,烟尘876吨/年的要求。
6.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一号纸机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一号纸机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在原有造纸联合厂房内对纸机生产线及辅助系统进行改造,纸机生产能力由16万吨/年提高到21万吨/年;增加切纸机、令包机和堆包机各1台,外购3万吨/年卷纸筒成品直接分切,生产总量达到24万吨/年。 建设单位: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9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0万元,占总投资的7.2%。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纸机生产负荷为94%~95%。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苏州科技学院环保应用技术研究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苏州青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原有3台35t/h链条燃煤锅炉(2用1备)配备三室二电场静电除尘器,并采用氨法脱硫工艺,烟气经100米烟囱排放,已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验收。生活污水和热电站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苏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原有日处理能力9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大运河。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灰渣1.7万吨/年、污水处理污泥1.5万吨/年(干度35%)及包装物等300吨/年,全部综合利用。全厂绿化面积4.9万立方米。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0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废气:造纸生产厂区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H2S 0.046mg/m3、NH3 0.09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热电站码头和煤堆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高值为0.4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废水:造纸生产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范围在7.24~7.30,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 84mg/L、BOD5 7mg/L、SS 8 mg/L;吨产品排水量为12.4m3/t;CODCr、BOD5、SS吨产品最大排放量为1.05kg/t、0.085 kg/t、0.098 kg/t,均符合《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544-2001)表1标准。造纸厂区食堂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在7.54~7.59,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 344mg/L、BOD5159mg/L、SS 58mg/L、LAS 1.01 mg/L、动植物油9.0 mg/L;办公区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在7.42~7.49,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71mg/L、BOD516mg/L、SS 34mg/L;生产厂区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在7.51~7.58,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202mg/L、BOD520mg/L、SS 4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热电站厂区废水排口pH值范围在8.40~8.58,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248mg/L、BOD531mg/L、SS 94mg/L、石油类0.3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热电站厂区清下水排口pH值范围在6.72~6.82,其它日均浓度最大值为CODCr35mg/L、SS7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噪声:公司造纸生产厂区及热电站厂区四周均为交通干道,且厂界周边无敏感点,故本次不设噪声监测点位。 总量控制:废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CODCr 193吨、SS 24吨;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23.0吨,烟尘19.0吨,均满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 196吨/年、SS 153吨/年、二氧化硫998吨/年、烟尘55吨/年)。 固体废物:全年产生量约3.5万吨,其中锅炉灰渣1.7万吨/年、污水处理污泥1.5万吨/年(干度35%)、包装物等300吨/年,全部综合利用。 公众意见调查:83.2%被调查者对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
7.贵州大龙电厂(2×300MW)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大龙电厂(2×300MW)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2台1025t/h锅炉和2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等,拆除原有2台6MW机组。 建设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大龙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6.5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6年3月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6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2台机组为78.2~83.5%。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电力建设第一、二工程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2套脱硫系统,锅炉除尘器4台,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套,化学废水处理设施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标准》、《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等一套完整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检查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11月1日至11月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废气:2台机组的烟尘排放浓度为1.2~19.2mg/m3,SO2排放浓度为261~287 mg/m3,NOX排放浓度为326~354 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4台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4~99.9%,达到设计指标。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2~0.88 mg/m3,灰场为0.06~0.99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 废水: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口:pH 8.7~8.8、SS 15~16mg/L、COD<5mg/L、BOD5<2mg/L、硫化物<0.005 mg/L、石油类 <0.1mg/L、氨氮0.075~0.080mg/L、总磷0.32~0.34mg/L、LAS<0.05mg/L、氟化物0.24~0.26 mg/L;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 8.4~8.6、SS 7~8 mg/L、COD<5mg/L、BOD5<2mg/L、 LAS <0.05 mg/L、总磷 0.04~0.05mg/L、氨氮 0.066~0.151mg/L、动植物油<0.1mg/L(此水不外排);油水分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石油类 0.2 mg/L(此水不外排);化学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 8.4~8.5、SS 9mg/L、COD<5mg/L(此水不外排);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 8.4~8.5、SS 9 mg/L、COD<5mg/L、BOD5<2 mg/L、石油类<0.1mg/L,(此水不外排);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 8.3~8.8、SS 8~9 mg/L、As<0.007mg/L、氟化物0.31~0.57mg/L、氯化物<2mg/L、Hg 0.32~0.58ug/L、Cu<0.05mg/L、Pb<0.01mg/L、Zn<0.02mg/L,(此水不外排)。以上数据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地下水2个监测点位,水质浓度:pH 8.3~8.5、氯化物<2mg/L、总硬度89~357mg/L、挥发酚<0.002 mg/L、氟化物 0.23~0.26 mg/L、砷<0.007 m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控制要求。 取水定额:贵州大龙电厂年取水量为865.8万m3/a(允许取水定额为952.6万m3/a);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为2.80 (允许单位发电量取水定额指标为≤3.84 m3/MW?h);实际装机取水量为0.481(允许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为≤0.8 m3/s?GW),全部符合《取水定额 第一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2002)定额指标。 噪声:噪声共监测13个点位。昼间监测结果48.1~65.6 dB(A),除▲2号点超过0.1~0.6 dB(A),其余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夜间监测结果43.2~53.0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 固体废物:年产灰渣37.81万吨,综合利用量26.5万吨,石膏产生量11万吨,全部综合利用。剩余灰渣存于贮灰场。 污染物排放总量:烟尘实际排放量为112.2 t/a,SO2实际排放量为2814 t/a,均低于允许排放量(烟尘600 t/a、SO2 5300 t/a)。
8.河北大唐王滩发电厂一期工程(2×600MW)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大唐王滩发电厂一期工程(2×600MW) 建设内容:新建2台6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境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2%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主体工程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有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和210米烟囱1座。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新建了3座煤场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的沉煤池、气力除灰、捞渣系统等环保设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王滩发电公司设置有负责公司环保的机构-设备工程部,设置专职环保专责岗位,职责明确。 制定了 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指导书。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6年10月25日至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1#锅炉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78mg/m3、433 mg/m3;2#锅炉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mg/m3、99mg/m3、408 mg/m3,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21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 1#机锅炉脱硫系统脱硫效率在97.91%-98.78%之间,2#锅炉脱硫系统脱硫效率在96.55%-97.23%之间,两套脱硫系统脱硫效率均达到了设计指标(>91%)要求。1#锅炉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范围值为99.78%-99. 92%;2#锅炉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范围值为99.78%-99.89%,基本符合设计指标。 (2)无组织排放 三个测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范围值为0.122~0.707mg/m3,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 (1)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口pH值监测结果范围值为7.7-7.9,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 58.9%,悬浮物 41.3%,石油类 35.1%。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口pH监测结果范围值为7.5-7.6,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COD 70.1%,BOD5 96.5%,悬浮物 62.3%,石油类 56.0%。 (3)脱硫废水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pH监测结果范围值为6.4-6.5,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对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悬浮物96.8%,总砷82.7%,总汞98.1%,总铅65.2%,总镉43.6%,氟化物87.8%。 全部废水经处理后厂内回收再利用,不对外排放。 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51.0-65.0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6.5-54.1分贝,昼间和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828吨/年,261吨/年,符合国家环评批复总量:二氧化硫8303吨/年,烟尘1020吨/年的要求。 6、公众意见调查 95%的被调查者对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600MW)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9.中国北车集团哈尔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建设内容:引进本田公司CR-V、CIVIC 轿车等乘用车型。生产规模为年产CR-V 多功能车(5-7 座)5万辆、CIVIC 轿车7 万辆,共计12 万辆整车及其配套用发动机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道283号 工程投资: 总投资:26.7亿元人民币(含万通净资产2253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0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1.46% 项目性质:改建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1月开工建设,2006年3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湖北君帮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司配套建设了3台(套)废气焚烧炉(RTO装置);对保险杠烘干废气、涂装烘干废气及零件涂装电泳烘干废气进行焚烧处理;调漆间、中涂喷漆房、面涂喷漆房、罩光漆喷漆房保险杠底漆喷涂、保险杠面漆喷涂、保险杠罩光漆喷涂含漆雾废气采用水膜洗涤器进行净化;公司建设了涂装废水浮渣预处理设施3套(刮除涂装废水浮渣,废水循环使用);磷化处理设施1套;日处理能力175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一座。根据现场台帐检查结果,涂装废水浮渣预处理设施、磷化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站等基本运行正常。公司对设备的运行及检修维护有记录,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未达标废水设有相应的缓冲容量;公司对厂区内主要噪声源,空压站采取了吸音墙、隔声门、隔声窗等防护措施;公司新建了存放危险废物仓库,对于产生量较大的涂装浮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每天外运处理;排污口设立了规范化标志牌,安装了WL-1A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污水终端检测池安装有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及油类在线监测仪;全厂绿化面积为13200m2,绿化率为35.7%;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项目正在推行14000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的建立。已完成初始环境调查、环境因素识别、法律法规识别、重要环境因素确定、文件编写、内审等工作,现在正在进行第三方外部审核;公司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涂装车间车间监测的18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二级排放标准;监测的11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涂装车间合并的等效排气筒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 注塑件涂装车间监测的14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注塑件涂装车间监测的1个工艺废气排放源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注塑件涂装车间合并的等效排气筒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 焊装车间车间监测的工艺废气排放源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 焊装车间车间监测的工艺废气排放源中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排放标准。 监测的2台燃气锅炉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监测3次监测,2次监测结果高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超出标准值0.76-0.80mg/m3。 2、废水: 磷化预处理出口中总铅、总镍、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等6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一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污水站处理站总排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8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20个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为51.5 dB(A)~62.8dB(A),夜间监测结果50.2 dB(A)~55.0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Ⅲ类标准(65 dB(A))。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废物、危险工业废物委托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总量控制:根据验收监测的结果计算, 全厂废气排放量为3.66×109 m3/a,烟尘(粉尘)排放量5.30t/a,甲苯排放量4.07 t/a,二甲苯排放量3.61t/a,废水年排放量为31.3 万t/a,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3.8t/a,氨氮排放量为0.23t/a。其中烟尘、苯、甲苯、二甲苯、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的排放量符合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在环评初审意见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粉尘、二氧化硫排放量超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0.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工程新建135MW超高压、中间再热、单抽凝汽式气轮机,1台440t/h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循环硫化床锅炉,辅助工程为240t/h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扩建输煤栈桥、新建循环水泵房和循环水管线、破碎机室、电除尘控制楼、变电室和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天津陈塘庄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工业区南端,天津市外环线以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6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01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 年12月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正式投入试生产。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对发电锅炉配套建设1套双室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采用低NOX燃烧技术,烟气经195米高烟囱排放,安装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工程主要废污水有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生活污水、含油废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及煤场雨水等,经分别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只有少量外排至市政管网。工程年产生灰渣约30万吨,全部综合利用。厂区绿化面积1.47万平方米,绿化率20%。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10月11~12日对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天津陈塘庄热电厂二期工程锅炉排放废气中的SO2、NOx、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9mg/m3、234mg/m3、0.87mg/m3,195米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1,符合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津/DHJB1-1999),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9%,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效率为92.5%,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除尘效率99.85%,脱硫效率90%)。 (2)煤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16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 (1)各类废污水经处理后重复利用,部分工业废水外排,水循环利用率高达97%。电厂废水总排口已建成规范化排污口,并安装了流量计。 (2)电厂废水总排口pH值测定范围在8.00~8.43之间,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48mg/L、114mg/L、4.0mg/L、3.18mg/L、0.50mg/L、0.16mg/L、0.1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噪声 (1)厂界噪声昼间监测范围51.2~61.5 dB(A)之间,夜间监测范围48.9~59.7 dB(A)之间, 除夜间2、3号点有超标现象外,其余各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夜间最大超标4.7 dB(A)。 (2)敏感点噪声8#(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幼儿园)、昼间测定值平均为60.2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II类标准,夜间测定值平均57.6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II类标准。9#(河西区第21幼儿园)昼间测定值平均为67.7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V类标准,夜间测定值平均为61.4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V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陈塘庄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135MW火力发电机组1台44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尘年排放量为0.9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93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598吨。 5、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0万吨,全部综合利用,主要用于电厂三期工程的厂址垫地和外卖建材行业。 6、公众意见调查 100%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1.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2台300MW国产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采用空气冷却方式,烟囱高度为210米;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采用干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1%;干除灰,灰库布置在厂区内,分别设粗、细灰库、脱硫灰库和原灰库各一座;锅炉用水为新鲜水,其他工业用水为一期循环水,辅机循环冷却水冷却利用一期工程冷却设施冷却。 建设单位: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华能榆社发电厂位于山西省晋中地区榆社县城南台曲村,北距太原市120km。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2.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027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 3#、4#机组分别于2004年10月22日和11月12日投产发电,投入试运行,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计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的每台锅炉配置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干法脱硫设施,采用改进燃烧方式和低NOX燃烧器,采用空气冷却方式,两台锅炉共用一座高210米高烟囱。各类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只有少量外排。工程产生粉煤灰及炉渣每年约54.9万吨,未进行综合利用,全部送至陈德山凹贮灰场贮存。厂区绿化面积约8.03公顷,绿化系数为34%。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10月18~19日对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1)3#炉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7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6 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II时段标准。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6%,略低于环评要求(99.75%),脱硫效率为95.6%,达到环评批复要求(90%)。 (2)4#炉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58.8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3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50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II时段标准。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9%,达到环评要求(99.75%),脱硫效率为94.8%,达到环评批复要求(90%)。 (3)210米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一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II时段标准。 (4)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速度为0.958 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1.0 mg/m3)。 2、废水 (1)工业废水溢流口为间歇排放,监测期间排水量为36 m3/h。10月19日没有废水溢流。pH值的监测范围在7.44~7.47之间,悬浮物、化学耗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测定浓度分别为23mg/L,79 mg/L、1.29 mg/L和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2)厂总排口的pH值的监测数据范围在7.77~8.22之间,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153mg/L、5.25mg/L、57mg/L、11.4mg/L、0.208mg/L、未检出、0.762mg/L、0.088mg/L,除悬浮物超标外,其余各项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新建污染源的一级标准。悬浮物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冲洗进煤公路时,冲洗水进入雨水系统,汇入总排口所致。 3、噪声 (1)厂界南面共布设3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范围为58.8~63.0 dB(A)之间,夜间监测范围为57.5~62.3 dB(A)之间,各监测点除2#、3#点昼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区标准外,其余各点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昼间最大超标3.0 dB(A),夜间最大超标12.3 dB(A)。 (2)位于厂界南面的台曲村敏感点昼间噪声范围在45.7~47.1 dB(A),夜间噪声范围在43.7~44.8 dB(A)之间,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中的2类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工程建成后烟尘年排放431.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1625吨,氮氧化物年排放5340吨。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字(2002)208号《关于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版)审查意见的复函》中对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二氧化硫:4000吨/年)。 5、固体废物 二期工程主要固废为粉煤灰及炉渣,每年产生量为54.9万吨。目前榆社电厂的灰渣及粉煤灰未进行综合利用,均送到陈德山凹灰场按要求堆放。 6、公众意见调查 98%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工程一期增资项目和一期(二次)增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工程一期增资项目和一期(二次)增资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利用公司一期工程统一规划建设的厂房外壳,装修净化厂房、购买动力设施和生产设备,利用现有技术储备及技术合作伙伴的技术支持,扩大8″、0.25μm/0.18μm及以下产品的生产能力。使公司总的硅片加工能力由原来的4.25万片/月达到11.5万片/月。 建设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工业区。 工程投资:一期增资项目总投资15亿美元,其中环保设备及工程投资约460万美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3%;一期(二次)增资项目总投资10亿美元,其中环保设备及工程投资约488万美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48%。 工程建设情况:一期增资工程于2002年12月开始安装设备,2003年8月正式投产,一期(二次)增资工程于2005年1月建设,2006年6月完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中芯国际废气处理系统由本地废气处理系统和中央废气处理系统组成二级废气处理体系,本地处理系统主要采用吸附、燃烧、水洗和热氧化4种处理方式,分别处理不同性质的废气污染物,另外对沸点较接近常温物质采用冷却方法收集,经中央处理系统酸碱湿式洗涤后排放,挥发性有机排气(VOC)采用沸石浓缩转轮法经VOC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项目工业废水包括五套处理系统:研磨废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含氨废水处理系统和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工业废水与处理后生活废水一起从厂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的泥饼,主要成分是CaF2,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废溶剂、废酸、废电池、废硒鼓、废日光灯管,集中收集后按照上海市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的要求,委托上海洁申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宏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江苏苏南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厂区绿化系数为30%。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9月20~23日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工程一期增资项目和一期(二次)增资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有组织排放废气 (1)FAB1厂房 碱性废气中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酸性废气抽测3个排气筒中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在1.52~8.08mg/m3、0.370~0.469mg/m3、3.4~5.0mg/m3、0.622~0.946mg/m3、0.275~1.16 mg/m3、未检出~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等效合并3排气筒后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最大等效排放速率分别为0.938 kg/h、5.78×10-2kg/h、0.69kg/h、0.127 kg/h、0.1 kg/h、0.184 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抽测的3个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在4.6~9.mg/m3,等效合并3排气筒后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0.2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最大排放速率在0.33~0.74kg/h之间。 (2)FAB2厂房 碱性废气中氨最大排放速率为5.31×10-3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酸性废气抽测2个排气筒中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在1.39~2.95mg/m3、0.286~1.12mg/m3、2.4~9.5mg/m3、0.467~0.524mg/m3、0.335~4.71mg/m3、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等效合并2排气筒后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最大等效排放速率分别为0.219kg/h、7.34×10-2kg/h、0.49kg/h、4.84×10-2kg/h、0.32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抽测的3个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在15.1~17.4mg/m3,等效合并3排气筒后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0.48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最大排放速率在0.018~1.03kg/h之间。 (3)FBA3厂房 碱性废气中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1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酸性废气抽测4个排气筒中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在2.85~6.67mg/m3、0.108~0.275mg/m3、3.6~7.4mg/m3、0.270~0.568mg/m3、0.108~4.40mg/m3、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等效合并4排气筒后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最大等效排放速率分别为0.686kg/h、2.49×10-2kg/h、0.75kg/h、5.80×10-2kg/h、0.16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抽测的3个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在2.68~8.5mg/m3,等效合并3排气筒后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0.1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最大排放速率在0.064~0.077kg/h之间。 (4)FAB9厂房 酸性废气抽测1个排气筒中氯化氢、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0.251mg/m3、7.5mg/m3、0.249mg/m3、0.823mg/m3、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其中氯气、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7.35×10-3kg/h、0.21kg/h、6.95×10-3kg/h、2.22×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有机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9.18mg/m3,最大等效排放速率为0.1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VOC最大排放速率为1.3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中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9.54×10-2mg/m3、3.6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氨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9(无量纲)、0.218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废水监测 (1)生产废水FAB9含重金属废水pH值范围为3.40~7.60,化学需氧量、六价铬、铬、铜、铅、镍、锡、砷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20mg/L、<0.004 mg/L、<0.004 mg/L、0.046 mg/L、<0.010 mg/L、0.097mg/L、2.29mg/L、<0.020 mg/L。其中六价铬、铬、铅、镍、砷属一类污染物,其最大日均浓度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 (2)总排口排放废水pH值范围为6.94~7.58,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悬浮物、氟化物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63mg/L、36mg/L、0.4mg/L、5.08mg/L、45mg/L、10.1mg/L,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三级标准。 (3)雨水口(西南口)排放废水pH值范围为7.21~7.44,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悬浮物、氟化物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31mg/L、12mg/L、0.3mg/L、2.71mg/L、85mg/L、2.90mg/L,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标准。 (4)雨水口(厂门口)排放废水pH值范围为7.32~7.60,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悬浮物、氟化物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20mg/L、14mg/L、0.2mg/L、13.3mg/L、31mg/L、1.54mg/L,均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表4中二级标准。 4、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各测点噪声监测值,昼间监测范围在44.7~49.0dB(A)之间,夜间监测范围在39.1~40.5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区标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废水排放总量为281×104t/a,CODCr、BOD、氨氮、氟化物、铜的排放总量分别为163t/a、93t/a、13.1t/a、25.4t/a、0.43t/a。其中BOD、氟化物、铜的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预测总量。 废气排放总量为578685.6×104m3/a,非甲烷总烃、总VOC、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氨的排放总量分别为6.3t/a、37.6t/a、1.9t/a、22.4t/a、2.7t/a、4.3t/a、2.663t/a、30.4t/a、1.1t/a。其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预测总量。 6、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的泥饼,主要成分是CaF2。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废溶剂、废酸、废电池、废硒鼓、废日光灯管,集中收集后按照上海市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心的要求,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公众意见调查 99%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13.济南山水集团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吨/日熟料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济南山水集团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吨/日熟料生产线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依托一期工程已建成的部分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设施,建设包括从石灰石破碎至熟料外运为止的一条5000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济南山水集团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安城乡。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投资19551.56万元,环保投资20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5%。 工程建设情况:开工日期为2004年5月,2005年9月竣工,同年1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济南市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熟料生产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基本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对14处废气污染源配套建设17台套除尘器,其中窑尾废气和窑头废气分别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10米、40米高烟囱排放,其它采用袋式除尘器。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生料制备及熟料煅烧工段产生的循环水重复利用,不外排;全厂办公生活废水送处理规模为3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洒路面、冲洗车辆等,不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石灰石开采剥离土在矿区废渣场堆存,拟今后作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熟料生产线产生废渣主要是原料和熟料储存或运输传送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作为熟料生产的原料、不外排。目前全厂累计绿化面积2.2万平方米,占全厂面积的30%。工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二期工程建成后要求等量淘汰的5家水泥企业全部关停。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9月19日~9月20日、11月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有组织排放 监测环保设施14台(套)、共有14个监测断面。 ①窑尾电收尘器出口烟尘、SO2、NOx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二级标准的要求。 ②窑头电收尘器出口、煤磨袋收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二级标准的要求。 ③二期生产线回转窑、煤磨机、破碎机、磨机等各粉尘排放点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达到《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无组织排放 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监测浓度为0.72 mg/m3,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和循环水排污水进行处理,SS、COD、氨氮和石油类的去除率分别为98%、97%、13%和31%。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SS、COD、氨氮、石油类的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洒路面、冲洗车辆等,不外排。 3、 噪声监测 (1)厂界噪声监测 9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共有7个点、13次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超标范围为2.3~10.8dB(A);夜间全部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超标范围为5.6~19.8dB(A)。 根据调查,造成厂界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厂内工业噪声与运料交通噪声所致。 (2)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质量监测 厂区外的敏感区域毛铺村与东风村测点,昼间、夜间5个点测量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石灰石开采产生的剥离土,各收尘设施产生的收尘灰,回转窑废弃耐火砖,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桶、废机油、旧棉纱等,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石灰石开采剥离土在矿开采初期全部制混凝土用于修建矿山道路,目前矿区废渣堆存于渣场拟作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产中各收尘设施产生的收尘灰均返回生产作为生产原料使用,不外排; 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回转窑检修更换的耐火砖全部粉碎后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设备检修后产生的废油桶由废旧公司定期回收;废机油二次用于化验室模具和现场设备链条、链轮等防腐润滑;废旧棉纱整理后投入窑头焚烧;办公生活垃圾分拣后,可以收的充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统一投入回转窑进行焚烧。上述固体废物处置基本满足国家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要求。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二期工程粉尘125.8t/a、,SO2排放总量65.8 t/a、NOx排放总量3237.5 t/a、氟化物排放总量0.84t/a,粉尘和SO2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SO2 124t/a,粉尘290t/a)的要求。 6、公众意见调查 发放100份调查表,实际回收100份。89%的被调查者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较为满意。
14.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2×300MW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新建2×300MW燃煤电厂发电机组;辅助工程为燃煤贮存及其输送系统、循环水冷却塔、烟气除尘及各类废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户县余下镇北部,北距户县县城4公里,南距秦岭山区边缘7公里。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101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7月19日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于2005年11月18日建成,25日投入试运行,第二台机组于2005年11月29日建成,12月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之外,增加建设了二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并完善了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目前,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四台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一套脱硫装置,另一套正在建设中,烟气经240米烟囱高空排放;针对工程产生的各类污水,建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输煤污水、脱硫废水等多套处理设施。工程产生的各类废水经过单独处理后绝大部分回用,仅少量循环排污水由总排口排入涝河。工程产生灰渣大部分得以综合利用外,目前综合利用率约为90%左右,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租赁灰场贮存。 该厂安全监察部设环保主管负责厂内环境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厂内各环保设施设有运行主管、检修主管共7人。同时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10月24~29日对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1#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1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4mg/m3,各监测结果均可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对以上污染物的浓度要求。 (2)2#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8.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91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6mg/m3,各监测结果均可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时段对以上污染物的浓度要求。 (3)240米烟囱出口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时段标准要求。 (4)1#锅炉1号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4%、2号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8%,2#锅炉1号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6%、2号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2%,均达到设计指标(≥99.6%)要求。1#锅炉配套的湿法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为97.9%,优于设计指标(>95%)要求。 (5)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最大浓度值为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无组织排放源监控浓度限值(5.0mg/m3)的要求。 2、 废水 (1)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化学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水处理装置以及1号机组湿法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到装置设计控制指标要求。 (2)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总排放口废水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租赁灰场周围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第二灰场附近新民村井、天桥17#井地区的地下水水质良好,水中pH、硫酸盐、总砷、总镉、氟化物、亚硝酸盐、六价铬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 厂界噪声 10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 年灰渣产生量约为21万t/a,2006年上半年通过陕西华元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外销灰渣9.4万吨,综合利用率约为90%,不能及时综合利用的灰渣暂时存放在租赁的户县热电厂第二贮灰场内。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项目SO2排放量为7495.3吨/年,可满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1]261号文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10600吨/年)的要求。 6、公众调查 100%调查对象对该项目环保工作都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15.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3×300MW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3×300MW级)项目 建设内容: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为3套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70MW。其主要设备--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发电机组,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提供。 建设单位: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杭州半山发电公司西侧,与老厂区以一条拱康路相隔,新厂的部分公用设置在老厂区内。厂区北面为支运河,东边为拱康路,,西边为一宽约12m的小河沟,小河沟西为朱家坝村,有40余幢居民。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886.4万元,占总投资的0.9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完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环保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3×300MW级)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工程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工程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工程等。天然气发电,无炉渣粉煤灰。主要为变压器等产生的废矿物油,大多经滤油等处理后回用。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为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的上级管理部门,有健全的环保机构和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国家、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华电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环保工作程序》,《环保工作实细细则》,《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废物排放标准》,还制定了《环保工作检查、考核、奖惩条例》。每年年初,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把公司一年的环保工作计划和环保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严格考核,这些制度均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8月23日~2006年9月15日期间对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 废气 (1)正常工况时,1#、2#、3#机组的烟尘浓度分别为3.8~4.6mg/m3、2.3mg/m3、3.9~4.9mg/m3;SO2未检出;NOX浓度分别为32.0~35.8mg/m3、25.8~27.2mg/m3、20.5~28.0mg/m3,3台机组的烟尘、SO2、NOX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96)中III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3台机组的NOX也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机组升负荷过程中,1#、2#、3#机组SO2浓度分别未检出、1.6~10.5mg/m3、未检出;NOX浓度分别为94.4~106.1mg/m3、90.7~161.9mg/m3、231.0~234.1mg/m3。 (3)在各机组负荷升至100~170MW时,现场观察烟囱出现冒黄烟现象,约半个小时(详细说明见本报告9.6)。 (4)3台机组同时正常运行时(最大工况),NOX排放量为444.2吨/年,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5)实测结果与在线监测数据比较:正常工况时(负荷220MW以上),实测NOX浓度为20.5~35.8mg/m3,在线监测NOX浓度为10~19mg/m3;机组升负荷时(130→195MW),实测NOX浓度为90.7~234.1mg/m3,在线监测NOX浓度为40.5~144.9mg/m3。从中可见,机组220MW以上正常工况时,NOX浓度低于50mg/m3,升负荷时NOX最大浓度可达234.1mg/m3。比较结果表明:NOX实测结果约为在线监测数据的1.6~2.2倍。 2、 废水 (1)本期天然气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水量很少仅为9.5m3/h,其中酸碱废水6.5m3/h,生活污水3m3/h,本期工程产生的少量废污水一并进入老厂的废水处理系统,在分别作酸碱中和与二级生化处理后进行重复利用,用于老厂干灰喷洒,故本期工程的废水基本不对外排放。冷却塔定排水,除少量无机盐外不含其它污染物,废水排放量为3.1万吨/年。 (2)雨水排放口pH值范围在7.60~8.90,其它污染因子日均值浓度分别为:SS34mg/L、CODCr33~34mg/L、NH3-N1.99~2.96mg/L、磷酸盐0.15~0.28mg/L、BOD53mg/L、石油类1.0~1.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生活污水直接进入老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分别为:SS28.4%、CODCr28.7%、BOD528.7%、NH3-N42.1%。 (4) 老厂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在8.07~8.84,其它污染因子日均值浓度分别为:SS14~18mg/L、CODCr38~39mg/L、NH3-N0.362~0.380 mg/L、磷酸盐0.28~0.46 mg/L、BOD52 mg/L、石油类0.1~0.3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 (1)正常工况时,白天厂界噪声为49.4~60.1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区标准要求,夜间厂界噪声为49.5~57.9dB(其中8#点主要受厂外交通噪声及9#点主要受厂外纺织厂影响),夜间噪声超标厂界为厂西南角10#点及厂北界12#点,其中10#点超标1.1dB,12#点超标1.9~2.9dB。 (2)机组升、降负荷期间,白天厂界噪声为50.3~60.4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区标准要求,夜间厂界噪声为47.9~57.0dB(其中8#、9#点主要受外界影响),夜间噪声超标厂界仍为10#点和12#点,其中10#点超标0.8~1.0dB,12#点超标1.8~2.0dB。机组正常工况时和升降负荷时的厂界噪声变化不大。 (3)工厂周围9个居民敏感点,白天不同时间声级在47.2~57.2dB,夜间9个噪声测点声级在<45.3~54.0dB(9#测点主要受杭州炼油厂噪声影响),白天及夜间敏感点噪声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4)受杭州炼油厂噪声影响,9#测点白天声级在58.0~58.2dB,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夜间声级在58.7~59.4dB,超标3.7~4.4dB。 (5)声级随距离增加而降低,白天和夜间声级衰减规律基本相同,距离厂界50m→200m时,声级从52dB左右降到47dB左右。 (6)朱家坝45#及朱家坝2#24小时噪声监测结果为:朱家坝45#白天Leq在55.4~60.9dB,平均为57.2dB;夜间Leq在54.5~55.7dB,平均为55.0dB,扣除背景噪声后为54.0dB;朱家坝2#白天Leq在54.2~57.4dB,平均为56.2dB;夜间Leq在54.0~56.2dB,平均为54.9dB,扣除背景噪声后为53.9dB。朱家坝45#及朱家坝2#昼、夜噪声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从24小时声级变化看,夜间声级较高时段主要出现在22:00~23:00,主要原因为机组降负荷时产生的噪声。 4、 振动 朱家坝2#振动监测结果VLZ10为58.2~64.4dB,朱家坝45#VLZ10为56.6~60.2dB,排气时短时间振级为61.1~63.8dB。对照评价标准(昼间75dB,夜间72dB),朱家坝2#及朱家坝45#在各种工况情况下的振动均符合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工业集中区标准。 5、总量核算 3台机组同时正常运行时(最大工况),NOX排放量为444.2吨/年,符合浙江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 6、公众调查 公众调查结论:83.6%的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16.四川江~德500kV输变电工程和华阳5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四川江~德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德500kV线路新建、德阳50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江(油电厂)-德(阳)500kV送电线路工程包括一条从江油电厂500kV升压站至德阳500kV变电所(潭家湾变电站)的单回500kV送电线路,全长82.6km。线路途经四川省内的绵阳市江油市、游仙区、安县和德阳市罗江县。工程于2004年12月8日开工建设,至2005年10月13日投入运行。工程概算投资1294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27.46万元,占总投资的18.75%。 德阳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南龙500kV线“π”接入德阳变输电线路,路径位于罗江县境内;潭家湾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站址位于德阳市罗江县万安乡石龙村。站址北距罗江县城约3.5km,西南距德阳市区约22km。工程于2004年9月13日开工,2005年7月25日投入试运行。潭家湾变电站工程概算投资1888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74万元,占总投资的3.6%。南龙500kV线“π”接入德阳变线路工程概算投资155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3万元,占总投资的22.74%。 建设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评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采取了避让、拆迁等噪声、电磁环境等防治措施,站场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对塔基、牵张场等施工占地进行了复垦与植被恢复;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三、验收调查结论 1、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对施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逐项落实,施工期未造成大的环境影响,群众对此也没有投诉。 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沿线穿越农田塔基处均已复垦,临时占用农田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工程无取、弃土场;工程采用铁塔长短腿、全方位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适应坡地地形变化的需要;潭家湾变电站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100%。绿化效果良好;变电站站场内外边坡均采取了边坡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江(油电厂)~德(阳)500kv线路新建工程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点共有38个;德阳500kV输变电工程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点4个及潭家湾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国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4、验收监测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为39.5~45.7dB(A),夜间噪声值为35.2~39.1dB(A),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变电所所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8~51.5 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0.2~42.8 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5、工程跨越河流处河面宽度均小于100m,塔间宽度500~800m,未在水中立塔,工程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内排水沟外排,最终进入厂外农灌系统。变电站设事故油池,接收变压器或电抗器出现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产生。 变电站产生的污水均得到妥善的处理,没有对外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建议处理后污水尽量回用绿化不外排。 6、建设单位重视沿线群众的意见,现场核实并委托四川辐射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解决。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中反映静电感应较严重的居民又进行了逐户调查,并对个别点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均可达标。通过对四川省环保局的调查,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间,未接到有关这两项工程的环保投诉。
四川华阳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华阳50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华阳500kV输变电工程在成都市双流县煎茶镇新建变电容量为2×750MVA的500kV变电站(即尖山变电站);新建从思蒙500kV变电站至华阳500kV变电站的1回500kV送电线路,线路全长66.0km,沿线途经眉山市的东坡区、仁寿县,成都市的双流县;新建从华阳500kV变电站π接到洪沟变至龙王变的500kV同塔双回500kV送电线路,线路全长48.0km,沿线途经成都市的双流县、龙泉驿区和资阳市的简阳市。思华500kV送电线路工程于2005年1月3日正式开工,2005年12月23日竣工;500kV洪龙π接进华阳变新建线路工程于2004年9月12日正式开工,2005年6月6日竣工;华阳500kV变电站(尖山变电站)工程于2004年8月4日开工,截止2005年5月17日,该工程投资总概算为84096万元。 建设单位:四川省电力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评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采取了避让、拆迁等噪声、电磁环境等防治措施,站场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对塔基、牵张场等施工占地进行了复垦与植被恢复;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三、验收调查结论 1、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对施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逐项落实。 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沿线穿越农田塔基处均已复垦,临时占用农田的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工程无取、弃土场;工程采用铁塔长短腿、全方位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适应坡地地形变化的需要;尖山变电站内,调查期间绿化工作正在进行,计划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100%,已绿化部分效果良好。变电站站场内外边坡均采取了边坡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工程沿线及变电站周围共有电磁环境敏感点30个(其中学校1所,村庄 28个,其他敏感点1个)及尖山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国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4、声环境影响调查:验收监测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为46.6~49.0dB(A),夜间噪声值为38.3~40.1dB(A),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6.9~48.3 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1~43.6 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5、工程线路均直接跨越水体,未在水中立塔,因此工程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内排水沟外排,最终进入厂外农灌系统。变电站设事故油池,接收变压器或电抗器出现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产生。变电站产生的污水均得到妥善的处理,没有对外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建议处理后污水尽量回用绿化不外排。 6、建设单位重视沿线群众的意见,现场核实并委托四川辐射环境监测中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解决。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中反映静电感应较严重的居民又进行了逐户调查,并对个别点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均可达标。通过对四川省环保局的调查,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间,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
17.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庄矿井(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赵庄矿井场用的要分为矿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铁路专用线、排矸场、矿区服务中心及预留厂地。赵庄矿井工业场地分为矿井生产、选煤车间、辅助生产区及行政福利设施区。矿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36.5hm2,按功能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和其他区域等。矿井生产区布置主、副斜井、提升系统、风压机房、泵房、输(储)煤系统、选煤车间等;辅助生产区布置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泵房、变电所、联合修理车间及各类材料库;办公及宿舍区布置有综合办公楼、招待所、职工医院、联合建筑院、单身宿舍楼等;其它区域包括铁路装车站场的储煤仓、矸石仓及储煤场等。铁路专用线长4.39 km,此外,还有企业修建的场外道路和排矸道路。 工程规模:赵庄矿井的设计原煤生产能力为6.0 Mt/a,并预留10.0 Mt/a的生产空间。选煤厂设计原煤入洗能力为6.0 Mt/a。矿井的服务年限为52 年 设计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矿井主工业广场位于长治市长子县南16km处,距晋城市高平县城高平县城北约12km; 建设工期:2004年9月开工,2006年6月投入试运行;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0.0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96.25万元。; 工况负荷:验收调查期间(2006年9月)折合年产煤量约为5.39 Mt,工况负荷达到设计值89.9% 环评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报告于2003年10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批复。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批复和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投入使用。工程大部分环保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营以来已得到落实,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概况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属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工程,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南16km处,距晋城市高平县城北约12km。工程建设地点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时的选址相同。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36.5hm2,井田范围约144.01km2。建设的主体工程有:主井及提升绞车、副井及提升绞车、选煤厂、通风井及风机房、压风机房、浓缩车间、储煤场、煤仓、地面储运系统、铁路装车站、瓦斯抽放站等;辅助工程有综合办公楼、职工单身宿舍、行政生产办公楼、110KV变电站、修理车间、材料库、消防楼、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矸石山、场外道路等。矿井设计储量为 9亿吨,设计可采储量为 5. 5亿吨,矿井服务年限52a。本项目设计规模为6.0Mt/a,规划规模为10.0Mt/a。选煤设计规模与矿井匹配,原煤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t/a,洗选系统为6.0Mt/a,服务年限64a。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矿井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27日投入试运行。项目概算总投资17.3699亿元,概算环保投资1.5767亿元;实际工程投资总投资20.088亿元,环保投资为7796.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88%。 验收调查期间(9月份)出煤量为449760吨,折合年产量5.39Mt,达到了设计指标的89.9%,符合验收的工况条件。 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工程大部分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营以来已得到落实,但是有些环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有个别措施尚未实施。从现场调查和实际分析来看,上述措施未落实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设计、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尽量利用永久占地和荒地;工业场地施工前先建围墙;场外道路路基填方,设计均采用建井矸石填筑,场外公路不进行沿线取土;施工阶段井下排水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建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矸石和渣土用于填筑工业场地和进场道路路基。 4、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井田区域内自然植被分布面积相对较少,以人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和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工业场地永久占用土地会使当地的耕地减少。煤炭开采导致地面沉陷使陆地生态系统将逐渐转变为陆域和水域相间的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的农业生产。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地表沉陷区还没有形成。拟采用填矸覆土造地方案。既消耗了煤矸石,又使被破坏的土地资源重新得到利用,避免了煤矸石的堆积占地和环境污染。 运营期间土壤的pH值在矸石场西侧和南侧的差异不大,而砷的含量南侧比西侧增加了一倍左右,其他元素的含量无明显变化。在矸石场监测的铜、锌、铅、镉、汞、砷均达到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能够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 上述结果说明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工业场地内绿化措施良好,水土流失影响轻微。 5、水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区域内的地表水体主要为田良河、苏里河、丹河等,均属海河水系,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和排涝泄洪。 目前,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生活污水经二级处理后排入田良河,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煤炭洗选废水和锅炉水膜除尘器冲灰水等工艺用水均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验收调查中对水污染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显示,处理后回用的矿井水全部回用,煤炭洗选废水和锅炉冲灰水等均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田良河各断面的氨氮普遍超标,从三个监测断面污染物浓度变化可见,建设项目排放的BOD5、氨氮、氟化物排放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在排污口下游500m处,BOD5有所削减,氨氮、氟化物的变化不大。田良河中其他水质指标基本不受项目排水影响,能达到相应的水体功能要求。 对两个地下水源的监测结果显示,郭家庄地下水水质较好,各监测项目都符合标准要求;厂区内地下水水质中总硬度超标,超标率为33.3%,浓度范围为396~510mg/L。环评时期对工业场地内的郜村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总硬度浓度范围为670~738mg/L,说明工业场地内地下水中总硬度本底值较高。 6、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工程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烟气和SO2、储煤场和临时矸石山扬尘。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在各个起尘点采取了喷淋降尘措施。调查期间对锅炉的除尘器进、出口烟气,工业场地边界的无组织排放情况和工业场地附近的村庄的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锅炉烟气中的烟尘和SO2浓度满足标准要求,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村庄的TSP均达标;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7、声环境影响调查 赵庄矿井工业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村庄)距离厂区最近的约为700m,风井工业场地200米内也没有敏感点,排矸道路及铁路两侧200米内没有敏感点,故未对附近村庄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本次现状监测,厂界四周噪声昼间65dB,夜间55dB,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Ⅲ类标准。 8、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矿井矸石、洗选矸石、锅炉灰渣、污水处理剩余污泥和生活垃圾。天神岭排矸场距工业厂区1.5km,为一天然冲沟,占地47ha,服务年限可达15年,能够满足矿井排矸需要。赵庄矿井煤矸石浸出液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中的Ⅰ类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不需要做防渗层。 污水处理场剩余污泥干化脱水后,交由当地农民作为农肥,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至长治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 9、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的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在运营期,建设单位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管理”等制度,设立了化验室、对排水水质、烟尘和噪声等项目监测。 10、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调查中对赵庄矿井与选煤厂附近农民发放调查表100份(回收率89%),100%受调查公众对赵庄矿井的环境保护工作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没有人持否定态度。当地环境保护机关没有接到有关赵庄矿井与选煤厂工程的环保投诉。 11、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 赵庄矿井与选煤厂矿井和选煤厂的清洁生产指标部分达到设计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尚有待提高。 12、文物保护现状 赵庄煤矿开采通过预留煤柱的方式,能够保证不会对法兴寺和长子县木化石群产生大的影响。赵庄煤矿目前厂址距离法兴寺较远,能够满足当地文物部门对法兴寺的保护要求。
18.宁夏中宁~郝家集段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中宁~郝家集段高速公路工程 建设内容:宁夏中郝高速公路全长98.6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建设单位:宁夏中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同心县、中宁县和海原县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20.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974.4万元,占总投资的4.8%。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0年开工,2003年底建成通车。 运营时通行能力:该公路目前日平均交通量为2715~4233(折合小客车)辆/日,仅达到工可预测近期的26.59%~36.91%。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宁夏碧云天园林实业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建设期间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要求。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除尘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搬迁和封闭施工现场等手段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沿线收费站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且用于站内绿化。23处取土场和9处弃土场都进行了平整,先平整修复,并尽量撒播草籽,对公路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如水中桩基施工防止泥浆泄露污染水体,粉状材料运输及堆放采用了遮盖和洒水措施,沥青拌合站远离敏感点等。另外,建设单位具有较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较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分别于2006年5月和2006年8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查,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9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生态环境:全线临时用地已恢复植被。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工程全线共有23个取土场和9个弃土场,取土场、弃土场防护措施得当,全部进行了平整,采取了恢复、平整及绿化措施。 从环保措施来看,中郝高速公路沿线的取、弃土(渣)场都经过了治理,效果明显,由于当地降雨极少,仅约200mm左右,而蒸发量却很大,在2000mm以上,土壤多为沙砾土,土层中夹有粉砂薄层,地下水埋藏深,多在3m以上,建设单位为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做了很多努力,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及收费站、立交桥、城镇附近,植树种草,进行景观绿化;在荒漠地区做了植被恢复试验,效果一般。因此,对荒漠地区取、弃土(渣)场进行了整平,扎草方格,并撒播草籽。 2、噪声:沿线有11处敏感点,其中居民点10处,学校1处。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 ① 本次调查公路沿线噪声敏感点新胜村、石喇叭村、新庄、姬寨柯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和夜间55dB(A)。创业小学敏感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和夜间50dB(A)。② 根据衰减断面监测结果,昼间公路两侧40m以外区域能够达到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公路两侧60m以外区域能够达到4类标准,即夜间55dB(A)。③ 根据中郝高速公路的噪声监测结果和噪声衰减原理可以得出,在目前的日平均交通量下,中郝高速公路的噪声防护距离是180 m。 3、污水:收费站已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污水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只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桃山和兴仁服务区也已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但还没有正式运行,经过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区内绿化,不外排。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得到了及时清理,收费站设有垃圾箱。 5、公众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明途经公路的司乘人员和工程沿线公众对修建西塔公路是赞同的,98.21%的沿线居民及96.43%的司乘人员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但也存在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管理不严,生态恢复措施一般等问题,公众希望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管理和取、弃土场、收费站、立交区植被的日常管护。
19.连云港碱厂技改配套输卤工程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碱厂技改配套输卤工程 建设内容:工程包括位于淮阴区的采卤场、连云港市碱厂的除硝装置以及从采卤矿场至连云港碱厂的输卤管道。工程打对接采卤井7组,采卤首站、末站各1座,并配置相应的引、注水系统,矿井采、输卤设施;敷设输卤管道173km。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南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和淮安市 建设规模:卤水采、输卤能力365×104m3/a(折合纯盐100×104t/a),最大采卤能力为400×104m3/a。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31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为3.4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2月投入开发,到2005年1月工程建设全部完成。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苏石油勘探局勘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处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在环评报告书和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合理、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经现场调查,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要求实施的各类环保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营过程中已基本得到落实。本工程新增环保设施主要有:生活污水隔油措施,泥水分离装置,加强渣场防渗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程对站场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采卤首站和输卤末站站场的绿化率为50%。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连云港市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对连云港碱厂除硝厂进行了现场监测,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对采卤首站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及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施工期的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研阅和公众意见调查发现,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工程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合理有效。 2.水环境调查结论 ①通过对首站站场的生活污水监测结果的分析,生活废水所监测的pH、SS、CODcr、动植物油、氨氮五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的二级排放标准, 符合验收要求。②从首站生产废水的监测结果来看,生产废水即首站河水净化装置污水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水pH值和CODcr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的二级排放标准,甚至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但是,首站河水净化装置污水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水中的SS指标还达不到二级排放标准,建议增加泥水分离装置除去悬浮物,以实现达标排放。③在验收工作中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通过对监测结果的分析,无论是背景参照点还是污染控制监测点,所测pH值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浓度远远低于三类环境评价质量标准,甚至达到二类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当于是地下水的天然背景值。地下水没有受到污染,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地下水防护措施是有效的。④从验收监测的结果来看,除硝厂废水排放口所排放的污水pH、SS和CODcr浓度三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的二级排放标准,甚至达到了一级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2005年淮安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淮安市城区内,SO2和NO2年均值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分别为0.032mg/m3和0.012 mg/m3。TSP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站2005年对连云港市大气监测结果表明,SO2、NO2、PM10年日均值浓度分别为0.048 mg/m3、0.024 mg/m3、0.097 mg/m3,均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05年市区与2004年相比,SO2、NO2、PM10年日均值浓度均呈上升趋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上升了10.6%。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57天,占15.62%;空气质量为良的267天,占73.15%;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77%。本输卤工程项目在运行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调查结论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淮安首站(采卤矿场)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的要求,但连云港碱厂除硝车间部分厂界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的要求。但邻近车间的厂界附近没有居民点,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建议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在厂区内外栽种花卉、草坪、树木,这样既美化环境,又可起到吸声、消声及声屏障作用,降低和减小其向周围扩散传播的影响。 5.固废环境调查结论 现场调查,施工迹地无遗留弃渣或生活垃圾,说明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较为有效。各站场、除硝车间生活垃圾均集中放置,站场内外较清洁,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可行。 6.环境风险调查结论 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本项目各站场工作纪律比较严明,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外来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站场和长输管线都制定了巡检制度,有专人对各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据建设单位介绍,工程运营以来,尚未发生过财产损失严重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卤水泄漏或矿场坍塌等风险事故,说明建设单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是较为有效的。 7.公众意见调查结论 连云港碱厂技改配套输卤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公众的普遍认可。
20.云南大朝山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大朝山水电站工程 建设内容: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右岸电站进水口坝段、引水隧洞、地下厂房和主变室、尾水调压室、长尾水隧洞等建筑物组成。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11m,坝顶高程906m,坝顶全长460.4m。坝身设置5个溢流表孔、3个泄洪排沙底孔和1个冲沙孔。表孔采用宽尾墩与戽式消力池联合消能,底孔和冲沙孔采用鼻坎挑流消能。右岸坝段设6个机组进水口。地下厂房长233.9m,宽26.4m(顶拱),高62.93m,1#尾水隧洞全长1125.81m,2#尾水隧洞全长1082.37m。厂房内安装6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25MW,出线电压等级为500kV和220kV。 建设单位: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地区的云县与思茅地区景东彝族自治县交界的澜沧江干流上 建设规模:电站总库容9.4亿m3,装机容量1350MW。 工程投资:大朝山水电站静态总投资41.39亿元,单位千瓦投资3066元,动态总投资75.08亿元,单位千瓦投资4193元。其中环保总费用为1122.21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自2001年12月14日,1号发电机组正式并网发电至今,大朝山水电站主体工程运行稳定,2005年实现发电总量64.71亿kW.h;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已于2004年1月通过初验。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原能源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院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91)环监字第397号文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能源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家电力公司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水电八局、十四局、云南远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云南省临沧地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施工期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对砂石骨料系统生产废水进行了处理,采取的措施有效,未对澜沧江地表水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澜沧江水质石油类指标有超标现象,后期已恢复到达标状态;施工期间,弃渣均堆放至规划指定的渣场,并相应进行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治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污染,针对施工人员等采取了各项保护措施。同时,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均配备洒水车,进行了洒水降尘,并委托专人对施工车辆运输泼洒、滚漏在路面的石渣等物随时进行清理;对施工人员采取了相应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措施,基本上未发生疫情和重大安全事故。;大朝山水电站库区拆迁和清理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高程860m淹没线以下库底清理,从1997年5月开始至同年9月结束;第二阶段为高程860~899m淹没线库底清理,从2001年2月开始至同年7月结束,2001年11月初,大朝山水电站库底清理工作通过了国家经贸委组织的检查验收,并将该工程评为优良工程。 2. 运行期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水电厂防止废油污染措施:从运行管理上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杜绝设备事故漏油;电站管理部门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处罚办法,从管理措施上避免机组检修过程中的废油;水电厂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电站厂房内卫生间排放的污水集中到化粪池当中,经过化粪池停留、处理一段时间后,利用专用的吸粪车将其运至电站附近地区进行施肥、浇灌;水电厂防噪声措施:对于地下封闭厂房内机电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建隔声装置;水电厂水库水质保护措施:电站管理部门配合当地渔业部门进行严格管理,设置导漂排,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打捞清理;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措施: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内停留,停留一段时期,固体废物由专用吸粪车运走进行施肥、浇灌;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电站委托专门人员对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然后运至A渣场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办公生活区绿化美化措施:为了改善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周边环境,电站管理部门对邦旭小区和八三联营体仓库进行了绿化美化。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大朝山水电站可满足下游生态用水需求,基本不会出现脱水现象。电站建成以后大朝山库区鱼类的分布及数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流水型鱼类产生了较大影响。本工程除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大部分永久占地区内的植被破坏后已无法恢复外,其它临时占地区和小部分永久占地区内的植被覆盖状况良好,植被恢复状况良好。大朝山水电站工程建设区植被恢复系数为96.37%,林草植被覆盖率为73.99%。大朝山水库库区存在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合果木和红椿,在库区少数植株将受淹没影响,但种群均在库外,故种群的生存和繁衍不会受到很大的干扰。大朝山水电站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采取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分布带影响较小,电站建设对鸟类物种多样性的影响不显著。通过对比1991年和2005年大朝山水电站的卫星遥感图像,分析工程建设前后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利用状况,认为水电站建设没有对库周的土地利用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工程蓄水后,经调查至今未发现有渗漏迹象,水库应不存在渗漏问题。近坝库岸岸坡主要由火成岩组成,岸坡角度30?~50?,库岸整体稳定性较好。 2.水环境调查结论 云南省临沧地区环境监测站于2006年5月17日至26日对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根据《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3)中的第二级水质评价标准,各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除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铜类外,其它各项指标均满足第二级水质标准要求,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库区水体水质不符合第二级水质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进行校核,地表水水质除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外,其它各项指标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均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库区水体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 通过对业主营地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污水进行监测,分析得出业主营地的化粪池处理能力较差,导致悬浮物、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指标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分别超标2.76倍、18.56倍、6.83倍和2.53倍。粪大肠杆菌群指标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中没有规定限值,但其排放浓度较高,大于1600MPN/100ml。 总体分析,工程施工期与建设前相比,除大朝山断面pH值略微偏低,太平关断面溶解氧、CODCr指标超标外,其它指标均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第二级水质标准。工程建设后,个别指标浓度值比工程建设前有所升高,澜沧江水质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外,其他指标均没有发生水质类别上的变化。目前,工程运行并未造成澜沧江水质的恶化,也未显现出使澜沧江水质恶化的趋势 3.大气与声环境调查结论 在工程的施工完建期,委托临沧地区环境科学研究所、临沧地区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02年9月、2002年11月和2003年4月对大坝右岸施工区、电厂办公楼和生活区进行了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监测,其中大气环境监测的项目包括SO2、NO2、PM10、TSP,声环境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施工完建期工程区及建设管理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8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且大部分时间还可以达到一级标准的要求。 监测时段生产区所有昼间噪声值和大部分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生活区和办公区所有昼间噪声值和夜间噪声值也能够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中的二类混合区(工业、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标准的要求。个别时断的夜间噪声有轻微超标现象,但在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值也未超过15dB的规定。分析超标原因,是由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瞬时噪声所致。 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对办公生活区的噪声现状评价进行校核,由于两个标准对办公生活区要求的昼间、夜间噪声值一致,所以校核标准评价的结果与验收标准一致。 通过调查,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地降低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粉尘、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障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4.固废环境调查结论 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由施工弃渣与生活垃圾两类组成,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弃渣均堆放至规划指定的渣场,并对渣场进行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治理。通过对弃渣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因工程弃渣产生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弃渣场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 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实行不定期清理,大部分运至附近地区进行简易填埋,极少部分进行焚烧处理。电站运行期间,建设单位与云南大潮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协议,由云南大潮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收集至垃圾池,然后运至A渣场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通过对施工期、运行期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减少了其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5.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根据调查分析,由于大朝山水电站工程用“外迁安置为主、后靠为辅、相对集中”的安置方式取代了原有的分散安插就地消化的办法,因此使就地后靠的移民安置人口大为减少。移民的大量外迁,不仅避免了由于后靠安置工作可能对库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了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而且还使大部分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 (2)工程外迁安置点的移民人均耕地均在2亩以上,就地后靠安置点移民的人均耕地也并未减少,且各安置点的交通条件、就医条件、就学条件以及住房条件也比以前有了一定的改善。 (3)在库区淹没补充耕地工作中,新开耕地注重了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的协调发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达到占补平衡的要求,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了土地资源。 (4)漫湾镇防护工程和忙怀乡防护工程分别经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已经投入使用。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两项工程的建设都起到了防护作用。经对两个遗址的发掘和初步整理研究,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认为两个遗址的文化层堆积已清楚,出土文物均为新石器时代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有少量陶片、陶弹丸和个别铜片,所获文物考古资料已齐全,不再对两遗址进行发掘,建设单位可对遗址区进行蓄水使用。 6.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调查采取口头咨询、调查表和意见反馈的形式进行。本次调查,共口头咨询30人,其中移民20人,行政部门10人;共发放调查表60份,收回59份,回收率98.3%。被调查者中55.9%的人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提高了本地的供电能力,改善了当地的用电状况,93.1%的人认为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认为对当地生态产生有益影响或影响不大的占77.2%。
21.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工程组成: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程、河南省淹没影响区处理工程和安徽省淹没影响处理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并延伸主坝土坝8.5 km、南副坝土坝8.4km、北副坝土坝60.6km,加固、改建、新建副坝穿坝建筑物,加固改造49孔浅孔闸,加固城西湖船闸下闸首,新建12孔深孔闸、临淮岗船闸及姜唐湖进洪闸,新建封闭堤,扩挖深孔闸上下游引河14.4km,水土保持工程、35kV供电系统、信息控制、水情自动测报、进场公路、管理处前方及后方院区等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按淮干中游正阳关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滞洪库容85.6亿m3,下泄流量7362 m3/s。校核标准为1000年一遇,滞洪库容121.3亿m3,下泄流量17965 m3/s。该工程为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建设地点: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位于淮河中游上段,涉及河南、安徽两省,固始、霍邱、颍上、阜南四县。主体工程位于淮干中游王家坝与正阳关之间,跨霍邱、颍上、阜南三县,上距洪河口约125km,下距正阳关25km。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2.67亿元。工程环评阶段估算环保总投资3040.3万元,实际完成环保投资2997.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 3%。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12月2日开工建设,2006年6月主体工程全部竣工。由于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设计效益是防洪减灾,当淮河中上游发生50年一遇以上标准洪水时,工程才需启用,使用机率较小,因此工程目前未曾使用过。 工程建设单位:水利部淮委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建设管理局。 工程环评单位: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工程设计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六局、中水十一局等 验收调查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得到了全面落实。主坝区、副坝区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都已落实;工程产生的弃渣进行利用或填平坑塘和料场;临时生产生活区用地恢复原状,已经全部绿化或恢复为耕地;料场大部分平整恢复。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了有效的处理或利用;采取洒水降尘和使用优质燃料等以减少大气污染;施工避开村民的休息时间,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禁止鸣喇叭和减缓车速,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等减少噪声污染;对废弃的建筑材料尽量利用,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城镇垃圾场。移民集中安置区统一规划设计,有比较完善的市政设施;采取改造中低产田、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发展养殖等措施增加移民收入。对施工人员劳动安全、人群健康等采取了保护措施。修建撤退道路、排涝站和堤防加高加固等淹没影响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了全过程管理,在施工期间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并将其有效实施,并按环评要求进行了施工期环境监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通过采用遥感技术解译和现场调查,耕地的面积略有减少,建筑用地的面积有所增加,水域和林草地的面积变化不明显。工程建设对工程区内陆生植被的组成和多样性影响不大。工程影响区所涉及的水域生态系统结构基本稳定,水体污染程度为轻度污染或者寡污染,生态系统处于健康状态,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区内的水生生态系统影响不大。施工期工程建设区距离城西自然保护区较远,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对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对自然保护区水禽及其栖息环境基本无影响。农田占用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减少了工程占地所造成的农业损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清场并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乔灌草种选择基本合理,配置恰当,植被总体长势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6.1%,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3,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6.3%,植被恢复系数为98%,林草覆盖率为28.6%,拦渣率达到98%以上。 2、水环境调查结论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止了对水环境的污染。根据现状监测分析,工程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都没有受到影响。 3、大气环境调查结论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燃油机械设备和车辆废气排放以及防止施工道路扬尘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声环境调查结论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噪声源控制采取了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和临时生活区的噪声监测值基本符合有关噪声标准限值。由于部分工地和临时道路距离居民区较近,工程施工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部分居民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已消失。 5、固废处置调查结论 在对工程沿线和施工临时营地的现场查看过程中,未发现有房屋拆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施工单位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妥善的处置措施,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移民安置环保措施调查结论 由于采取了本人自愿的原则选择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集中安置的移民人数和集中安置点的数量同环评时相比减少较多。移民集中安置点统一规划,合理选址和用地,并采取了植树绿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环保措施,基本达到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移民安置基本上未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 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受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74.2%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比较满意。
22.新建铁路新长线新沂至袁北段续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新长线新沂至袁北段续建工程 建设内容: 新长线新沂至袁北段(简称新淮铁路),自陇海铁路的新沂站接轨,向南途经新沂南、高流、阴平、庙头,跨新沂河至沭阳县,而后经胡集、徐溜、五里庄至袁北站,线路全长102.4km。新淮铁路为国家Ⅰ级铁路,单线内燃机车牵引。新建车站6个。 建设单位:新长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 建设规模:单线内燃机车牵引,设计车速120km/h。全线共有特大桥2座,均为原状利用;大中桥24座,1座抬梁,7座新建,其余原状加固利用;小桥16座,新建7座,其余原状加固利用;涵洞289座,新建125座;新建上跨公路立交桥1座。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836亿元,环境保护实际总投资为1503.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3.1%。 工程建设情况:本工程于2004年1月完成了《新建铁路新长线新沂至袁北段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铁道部于2004年4月2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新建铁路新长线新沂至袁北段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会,并以铁计函[2004]384号文对报告书提出预审意见。2004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4]374号文对该报告作出终审批复。 本段续建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2005年3月基本建成。2005年3月29日进行了工程初验并开始试运行。 监测期车流量:目前货运列车为每天14对、客运列车每天5对。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审[2004]374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