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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1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2007-02-05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浙江省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等37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2月2日—— 2007年2月8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410, 66556756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楼平    童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1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

2

唐山市西郊热电厂二期工程(1×200MW)

3

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工程(5000t/d)

4

新浦化学有限公司热电工程

5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

6

偃师(首阳山)电厂三期工程(2×600MW)

7

广东潮州三百门电厂一期工程(2×600MW)

8

阜阳电厂2×600MW机组工程

9

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机组

10

湖南省郴州化工集团公司扩建20万吨/年硫基三元复合肥工程

11

石门电厂二期工程(2×300MW)

12

华能岳阳电厂二期工程(2×300MW)

13

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

14

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一期)

15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00MW机组工程

16

浙江省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

17

浙江电网500kV舜江变等输变电工程

18

重庆石坪500kV输变电工程

19

广东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

20

河南漯河至平顶山高速公路

21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矿井及选煤厂工程

22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涡北矿井工程

23

胜利桩西古潜山油田提高采收率(勘察评价期)项目

24

烟台港三期工程(二阶段)

25

三峡输变电和全国联网工程在建项目华北与华中联网背靠背换流站工程

26

福建宁德500kV输变电工程

27

福建晋江500kV变电所二期扩建工程

28

三峡输变电工程500kV乐万变电所、安阳变电所、岳阳变电所以及500kV汉阳~孝感Ⅱ回送电线路工程

29

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工程

30

大庆肇州油田州13(1-2)合作区块油田开发项目

31

重庆市芙蓉江江口水电站工程

32

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发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33

阿克苏华锦化肥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

3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全面提高中重型车竞争力系统改造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三条生产线项目

35

陕西省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沟煤矿技改工程

36

宝峰-罗平5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3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南部区改扩建工程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一套。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九江市以东约5公里,地处长江南岸。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2.97亿元,环保投资概算927.4万元,占总投资的3.1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3月建成投产。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第二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废气为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焦化加热炉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产生的酸性气体进入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处理系统处理,经8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酸性废水送酸性水气体装置处理,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进入车间隔油池处理后送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工程不产生固体废物。公司制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预案,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工程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经80米高排气筒排放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8mg/m3和2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55kg/h和0.2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8.4×10-4 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炼油污水处理装置总排口pH值在7.04~7.72之间、COD最大日均浓度为87mg/L、BOD5最大日均浓度为9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11.8mg/L、挥发酚最大日均浓度为0.121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0.9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37mg/L、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为0.024mg/L、磷酸盐最大日均浓度为0.2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1.18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表4”中的一级标准(其中COD执行环发(1999)285号文的要求)。
  
  根据计算结果得出,该公司2006年外排废水中石油类年排放30.65吨、COD年排放431.97吨;烟尘年排放1125.56吨、二氧化硫年排放4974.66吨,石油类、COD、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达到符合九江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唐山市西郊热电厂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扩建1×200MW抽凝供热机组配1×670t/h超高压高温煤粉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与一期共用1座210m烟囱;新建1座1600m2横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69500万元 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072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6.87%。
  
  工程建设情:项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监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废水集中处理站,生产废水与一期工程废水一并经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和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排入青龙河。生活污水进入一期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26.23万吨、渣7.61万吨,全部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2.32万吨,脱水后的石膏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缓凝剂。
  
  唐山西郊热电厂设立了以技术总监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网,在技术支持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一、二期烟气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4mg/m3、143mg/m3、565mg/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54.1~59.7 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45.4~48.6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二期工程运行后,唐山西郊热电厂全厂废气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143 吨、1111吨,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5000t/d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乡市辖卫辉市
  
  工程投资: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75亿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3158万元,占总投资的 8.4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2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投入试运行。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徽芜湖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工程对熟料生产线各有组织排尘点安装收尘器;原料粉磨和烧成窑头废气各安装1台电除尘器。对各个无组织产尘环节尽量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式的储库、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物料堆存场地洒水等措施抑尘。该工程生产过程并不直接产生废水,主要废水来自高温条件下及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埋地式整体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无生活污水外排。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耐火砖、废钢材、职工生活垃圾等。废耐火砖产生量约100t/a,由生产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0t/a,掺在原料中入窑焚烧;废钢材产生量较小,由当地废品公司收购。
  
  公司建立了环保领导小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环保设施责任制度及各项环保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并定期对主要环保设施进行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线原料输送、生料储库、煤粉制备、窑头、窑尾及熟料系统等各粉(烟)尘排放点最大粉(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为:45.4mg/m3、19 mg/m3、27.8 mg/m3、74.6 mg/m3、61.2 mg/m3、29 mg/m3,窑尾除尘器SO2、NOx、氟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 mg/m3、767 mg/m3、1.40 mg/m3,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1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距该公司西厂界300m的郭全屯村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56.3~56.9dB(A)、47.9~48.2 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烟尘排放量为185.41吨/年,粉尘排放量为175.32吨/年,SO2排放量为75.20吨/年,均达到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4.新浦化学工业(泰兴)有限公司热电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60MW双抽冷凝式气轮发电机组 ,烟囱高度为120米,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直流冷却方式,煤场设置封闭式干煤棚1座。采用灰渣分除,机械-水利除渣、干灰干排、粗细分排方式,新建渣库2座,粗灰库1座,细灰库1座。
  
  建设单位:新浦化学工业(泰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北片工业区内(新浦公司现有生产区北侧、如泰运河北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6.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2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5.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 2006年7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配置双室电场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石灰石炉内脱硫技术,共用一座高120米烟囱排入大气,安装两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燃煤输送及石灰石卸料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安装了多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煤场设置封闭式干煤棚1座。工程采用直流冷却方式,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活性污泥培养,不外排。工程采用灰渣分除,机械-水力除渣、干灰干排、粗细分排方式,工程产生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厂区绿化率大于35%。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1.9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85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6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新浦化学工业(泰兴)有限公司热电工程项目建成后,烟尘年排放90.6吨、二氧化硫年排放389.4吨、粉尘年排放0.16吨。年排放废水15万吨,其中COD年排放7.8吨、悬浮物年排放6.75吨,均达到江苏省环保厅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5.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装置
  
  建设单位:河南天冠企业集团
  
  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生态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15.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755.5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2年11月开工建设, 2006年7月投入试生产。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锅炉废气建有三台静电除尘器(开二备一),采用炉内掺烧生石灰法进行脱硫,经除尘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5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工艺粉尘共配置了80余台高效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后分别经过10米、25米、30米、36米、45米高排气筒外排,对燃料乙醇储运站、贮煤干煤棚及输煤系统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4000m3/h),处理后废水排入白河,建有四个事故暂存池,有效容积为8000m3。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包括热电站产生的锅炉灰渣、净化小麦产生的粉尘和杂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均已进行了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厂区绿化系数为24.4%。天冠乙醇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与建议
  
  制粉粉磨工段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30.3mg/m3、16mg/m3、25.3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天冠乙醇公司外排废水中pH为7.8~8.1,COD、BOD5、石油类、氟化物、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4.6 mg/L、15.9mg/L、0.45mg/L、1.46mg/L、2.89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天冠乙醇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西北厂界敏感点王营村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43.3~52.8dB(A)、44.6~47.5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天冠乙醇公司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中粉尘、SO2、COD、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109吨、1497吨、80.7吨、4.5吨,均未超出河南省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6.偃师(首阳山)电厂三期(2×600MW)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由于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现更名为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新建2×6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为燃料铁路运输专用线、4300m3/h城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有效贮灰库容580×104m3贮灰场等。
  
  建设单位: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偃师市首阳山镇西端,东距偃师市区10km。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798亿元,占总投资的12.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9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5月、2006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工程利用城市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建成处理能力为4300m3/h城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配套建设了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装置,并且采用240米高烟囱(双桶)排放。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除少量生活污水排放外,全部循环回用。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脱硫石膏和中水泥渣,粉煤灰采用干除灰方式,其中80%灰渣和98%脱硫石膏销售给各建材厂,中水泥渣全部回用至脱硫系统利用。全厂绿化覆盖率达33%。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6.5mg/m3、41mg/m3、503mg/m3,烟囱出口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0级,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定值范围在7.68~8.10,悬浮物、COD、 BOD5、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13mg/L、14.6mg/L、4.8mg/L、7.21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
  
  敏感点新庄村2个噪声监测点中,昼、夜噪声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全厂烟尘、SO2、COD年排放总量分别为649.0吨、1039.5吨、0.409吨均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环评审查意见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7.广东潮州三百门电厂一期工程(2×600MW)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建设了2×6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了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建设了废水处理站,建成了1个5万吨级卸煤码头、1个3000吨级综合码头、二套烟气在线装置;辅助工程为燃料运输、供水系统等。
  
  建设单位: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拓林镇南面3km的旗头山脚下,距县城(黄冈镇)约22km,厂址西南至西面为旗头山(最高约为115.5m),西北为拓林港,北面为拓林湾水域,东北面约为2km为大肚山,东至南面临南海,距离南澳岛10km。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9.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6亿元,占总投资的12.8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8月16日开工建设, 1#、2#机组分别于2006年5月22日和7月25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两台发电锅炉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二台)、两套烟气脱硫装置和两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烟气中飞灰由静电除尘器收集后气力输送进入干灰库,供综合利用,锅炉炉底渣采用水力排渣系统,炉渣经刮板捞渣机捞出,送到渣仓存放。
  
  该厂成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全公司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环保技术专责工程师、发电部化学高级主管、设备部除灰点检员、设备部输煤点检员等组成,建立了三级环保技术监督网。各环保设施岗位运行维护情况均建立了有关记录,且妥善保存,将环保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机组废气经脱硫装置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5mg/m3、448mg/m3、45mg/m3,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三时段标准要求。
  
  沿东北厂界布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在下岱村最近厂界处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7.1 dB(A)、44.4dB(A)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限值。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全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337.7吨,符合广东省环保局核定的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

8.阜阳电厂2×600MW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2×600MW 燃煤发电机组
  
  建设单位:阜阳华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周棚镇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68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4%。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始施工,2006年7月建成并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机组发电负荷为75.7%-97.2%。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程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工程新建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台低氮燃烧技术锅炉,2台除尘效率不低于99.5%的高效静电除尘器,一座高度为210米的双管集束烟囱,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座150t/h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30t/h脱硫废水处理设施,1座20t/h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全厂工业废水处理后作为冲灰水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供浇洒绿化。灰渣采用分除设计方案,建设2座16t/h刮板捞渣机及2座渣仓脱水贮存炉渣,炉渣由汽车外运全部综合利用;除灰系统建设3座2000m3灰库,干灰汽车外运综合利用;剩余部分粉煤灰制浆后输送至老泉河灰场贮存。采用控制噪声源噪声、加装排气消声器和转机隔声罩的方式治理噪声污染。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正式职工166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技术支持部、发电部、策划部、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财务部。运行为4班3运转方式。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技术支持部负责电厂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并配置一名环保专工,定期对环保指标进行监测。公司制订了安全、环保、文明生产等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生产运营规范。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脱硫设施出口烟尘、SO2 、NOx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7.9 mg/ m3、44.6 mg/ m3、382 mg/ m3,烟气的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均符合验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Ⅱ时段排放控制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最大值为54.3分贝,2个敏感点昼间最大值为56.0分贝;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3分贝,敏感点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4.3分贝。
  
  按年生产5500小时计,该项目两台锅炉烟尘的年排放总量为373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为5776吨,二氧化硫的年排放总量为583.2吨,满足阜阳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下达的年排放二氧化硫2300吨的指标。

9.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600MW)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2台6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华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太仓市浮桥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7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6%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和12月主体工程建成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47.8万千瓦时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山融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和210米烟囱1座,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煤场及输煤系统冲洗水的沉煤池、除灰渣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苏州工业园区华能发电有限公司设置有负责公司环保的机构安全环保组,设置专职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明确。 制定了 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针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指导书。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9.8mg/Nm3、70mg/Nm3、471mg/N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全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值全部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238吨/年,1283吨/年,符合相关总量文件要求。

10.湖南省郴州化工集团公司扩建20万吨/年硫基三元复合肥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3万吨/年磷酸装置与10万吨/年硫基NPK三元复合肥装置,以及配套的20万吨/年复合肥的氢钾转化装置和氨站、空压站、降压站、DCS自控系统、酸罐区、污水处理站、磷酸废水循环系统、热汽联产锅炉等辅助设施和环保装置。
  
  建设单位:湖南省郴州化工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郴州资兴市鲤鱼江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0万元,占总投资的7.9%。
  
  工程建设情况:1999年开工建设,2001年建成目前规模, 2006年7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五环化宇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化工设计院、南京化工设计院、山东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省金钥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郴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三套工艺尾气处理系统、磷酸污水处理站以及磷石膏堆场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率50%。
  
  湖南省郴州化工集团公司重视环保工作,形成了三级安全环保管理网络;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系统,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定了《液氨、盐酸、硫酸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舟公司磷酸车间贮槽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工程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6mg/m3、17.2 mg/m3、65.0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厂区废水总排口中pH值为7.0,SS、氟化物、总磷、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19mg/L、0.32mg/L、0.07 mg/L、5.4 mg/L、4 mg/L、0.04mg/L、0.02mg/L、0.2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测点,验收监测期间全部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环境敏感点噪声共布设2个测点,其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值分别为51.7~52.3 dB(A)、41.5~44.1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

11.石门电厂二期工程(2×3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台1025t/h的自然循环汽仓炉锅炉,双室4电场除尘器两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装置两套。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煤水处理设施,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湖南华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二都乡黄泥岗。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1.7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146亿元,占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3年10月22日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29日和2006年3月23日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最低生产负荷为85.1%。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电力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永清脱硫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区绿化系数为27%。
  
  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内部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其相应的奖惩制度等。并定期委托环境管理监测部门开展厂区的环境监测,掌握污染动态。公司编制了预防事故预案和计划、污染事故应急响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3#、4#机组脱硫塔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SO2、 NOX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6.7mg/m3 、111.0mg/m3、511mg/m3,烟囱的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级一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
  
  厂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为6.35~7.96,SS、COD、BOD5、磷酸盐、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55mg/L、47mg/L、20mg/L、0.042mg/L、0.415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6个测点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分别为60.4dB(A)、53.8dB(A),均符合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2个环境敏感点噪声昼、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8.3dB(A)、53.3dB(A),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二期工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30.5吨/年,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1600吨/年)的要求。

12.华能岳阳电厂二期工程(2×300MW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华能岳阳电厂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岳阳市远郊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4.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8亿元,占总投资的15.7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28日全面开工建设,3#机组、4#机组分别于2006年3月9日、2006年5月30日建成并同期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省火电安装公司、湖南省工业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四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两套石灰石--湿法脱硫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装置、三级接触氧化法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为360亩。
  
  华能岳阳电厂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系统,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考核实施办法、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定了《华能岳阳电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厂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3#、4#机组烟尘、二氧化硫、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5.3 mg/m3, 35.7 mg/m3,581 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共布设6个监测点位,夜间噪声有超标现象。敏感点噪声监测共布设 3个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分别为54.1dB(A)、54.9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的要求。
  
  按年运行时间4700小时计,工程烟尘年排放量为109吨,SO2年排放量为267吨,均符合湖南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13.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000t/d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
  生产线(第三期)技术改造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已建龙山一期、龙山二期工程的生产辅助设施,购进主要生产设备,建设一条从石灰石开采至熟料储存的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英德市望埠镇西面北江边、龙尾山石灰石矿山南面空地上,南距英德市约13km,距广州约150km,北距韶关约110km。石灰石矿位于广东省英德市望埠镇龙尾山。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2亿元,环保投资3958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2005年9月24日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设置了29台除尘器,对各有组织排放的含尘废气均进行除尘处理;项目最大的废气排放源是窑尾排气筒,高100米,配套建设了烟气连续监测装置(CEMS),可进行烟气流速和烟(粉)尘排放浓度的在线监控。窑尾电除尘器、分解炉及预热器等处,安装了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保证电除尘器的安全稳定运行;无组织粉尘排放,项目设置了封闭/半封闭的堆场或储库,物料堆存和卸车均在场库内,场库内设置了除尘设施;输送物料的胶带机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加强密闭,物料中转和提升处设置了除尘设施;厂区铺设了混凝土道路。厂区配置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生活用水和少量的生产污水统一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生化处理后排入厂内人工湖,作为厂区绿化和消防用水,不外排。矿山工业场地临近厂区,排放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排入厂区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主要固废包括矿山废土石、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和生活垃圾。矿山废土石全部用于修筑矿山公路、铺垫工业场地;生活垃圾送龙山3#线窑尾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入窑焚烧;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滤袋综合利用。
  
  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3#窑尾/生料磨、3#线窑头冷却机除尘器出口烟(粉)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9 mg/m3、48mg/m3 ,3#煤磨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为38mg/m3,均低于执行标准限值。3#窑尾/生料磨除尘器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63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为3.7 mg/m3。
  
  厂区东北面昼间厂界噪声55.3~57.4dB(A),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要求;夜间厂界噪声54.9~57.8 dB(A),均超标,最大值超标7.8 dB(A)。

14.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工程(一期)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两条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开采位于厂区西侧约1.5km的观音岩石灰石矿山,建设总长约1135m跨北江石灰石皮带廊道、综合办公楼、200万吨/年熟料码头、30万吨/年燃煤码头等公用工程。
  
  建设单位: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英德市望埠镇西面北江边上,南距英德市约12km,距广州约150km,北距韶关约110km。观音山石灰石矿山位于英德市英城镇辖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7亿元,环保投资3958万元,占总投资的12.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3月18日开工建设, 2005年12月31日完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设置了66台除尘器,对各有组织排放的含尘废气均进行除尘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均可返回原料、半成品、成品中再次利用;项目最大的废气排放源是窑尾排气筒,高110米,配套建设了烟气连续监测装置(CEMS),可进行烟气流速和烟(粉)尘排放浓度的在线监控。窑尾电除尘器、分解炉及预热器等处,安装了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保证电除尘器的安全稳定运行;设置了封闭/半封闭的堆场或储库,物料堆存和卸车均在场库内,场库内设置了除尘设施;输送物料的胶带机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加强密闭,物料中转和提升处设置了除尘设施;厂区内铺设了混凝土道路。厂区配置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生活污水和少量的生产污水统一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生化处理后排入厂内冷却循环水池,不外排。
  
  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和监测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C线窑尾/生料磨、D线窑尾/生料磨、C线窑头冷却机、D线窑头冷却机除尘器出口烟(粉)尘排放浓度分别为28、11、18、32mg/m3 ,均低于GB4915-2004二级限值(50 mg/m3);吨产品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0.032、0.019、0.028、0.053 kg/t, 均低于GB4915-2004二级限值(0.15 mg/m3)。
  
  C线窑尾/生料磨、D线窑尾/生料磨除尘器出口二氧化硫排放均未捡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836、607 mg/m3 ,吨产品排放量分别为0.98、1.03 kg/t;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7.5、4.6 mg/m3, 吨产品排放量分别0.009、0.007 kg/t。除C线窑尾/生料磨除尘器出口氮氧化物和氟化物排放浓度存在超标现象,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超标0.04倍,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超标0.5倍外,其它结果均低于GB4915-2004二级限值。
  
  ③ 煤磨
  
  C/D线煤磨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为11mg/m3 ,低于GB4915-2004二级限值(50 mg/m3);吨产品粉尘排放量为0.020 kg/t,低于GB4915-2004二级限值(0.15 mg/m3)。
  
  厂区东南面昼间厂界噪声52.7~57.7dB(A),符合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要求;夜间厂界噪声50.7~57.4 dB(A),均超标,最大值超标7.4 dB(A)。生产线1000米距离内无居民。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海螺一期烟(粉)尘年排放量分别为287吨,低于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15.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00MW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主要新建二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灰渣系统、煤场、废水处理设施等。
  
  建设单位: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潞城市西北约2公里。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总概算632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概算54867.4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67%。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均于2006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日本石川岛播磨重工业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建一公司、山西电建三公司、北京丰越达工贸有限公司、太原市乐丰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装置,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该电厂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报表、台帐等保存完好。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系统,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考核实施办法、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厂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脱硫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0.1mg/m3、25.3mg/m3、494mg/m3,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林格曼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Ⅲ时段限值要求。
  
  厂外排口(雨水排口)外排废水pH值范围为8.17-8.77,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67 mg/L、74 mg/L、14 mg/L、0.5 mg/L、1.19 mg/L、0.200 mg/L、1.01 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5个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岭后村3个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Ⅱ类标准。
  
  该工程的烟尘年排放总量为613.3吨,二氧化硫的年排放总量为312.4吨,均符合长治市环保局长环发(2004)121号下达的本工程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6.浙江省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下游约2.5km处的分水江干流上,是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供水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分水江水库正常蓄水位45m,相应水库面积13.76km2,总库容为1.926亿m3,水电站装机容量2×1.5万kW,年发电量6837万kWh,水库淹没涉及移民7000人,均在县内安置。工程投资7.84亿元,其中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占52.4%,环保投资320.2万元,约占0.41%。
  
  本工程于2002年9月6日正式开工,2005年5月28日下闸蓄水,2005年6月30日运行发电,目前已试运行发电1年,标志着本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竣工。
  
  建设单位:浙江省分水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土建施工)、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防护工程施工)
  
  监理单位:浙江水专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土建监理)、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防护工程监理)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批复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经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得到落实。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运行期电站污废水排放水质的监测,电站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基本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符合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
  
  根据噪声监测,电站厂区边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基本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类标准。
  
  根据调查,移民安置区生活基础设施(包括房建、通水、通电、交通、教育、医疗等)、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均采取相应措施,除周王坞和义林两个安置点未设置垃圾收集系统外,其余设施实际效果较好。

17.浙江电网500kV舜江变等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浙江电网500kV舜江变等输变电工程包括500kV舜江输变电工程,500kV甬西输变电工程,500kV宁海输变电工程,500kV台南输变电工程,500kV甬西(余姚)变扩建#3主变工程、北仑-天一变Ⅱ回输电线路工程,500kV宁温输变电工程,500kV强蛟-宁海Ⅱ回输电线路工程,乌沙山电厂500kV送出工程,500kV玉环-台南输电线路工程,500kV甬台温Ⅱ回输电线路工程,500kV温南输变电工程,500kV富阳输变电工程,500kV富阳变电所扩建工程和500kV义乌输变电工程,共14个项目工程。这14个项目包里的输变电工程涉及浙江省的绍兴、宁波、台州、温州、杭州、金华6个地市,包括7个变电所及12条输电线路。
  
  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
  
  建设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
  
  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1年12月~2006年3月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华东电力设计院和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2003年1月~2006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对1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分别予以批复。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经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得到落实,但是有些环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有个别措施尚未实施。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变电所和送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除大荆镇黄家岙村李建利家二层楼顶部分点位电场强度出现超标情况外,工程沿线140个敏感点和7个变电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建议实施搬迁。
  
  变电所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37.2~53.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6.3~43.8dB (A),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或2类标准要求。
  
  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主要为变压器油外泄,7个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检修操作规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18.重庆石坪500kV输变电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重庆石坪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石坪至长寿500kV送电线路工程(即I回线路工程)、石坪至长寿II回500kV送电线路工程、石坪220kV开关站升压扩建为500kV变电站工程和长寿500kV变电所扩建间隔工程。本输变电工程涉及到重庆市的渝北区和长寿区,包括2个变电站(所)以及2条输电线路。
  
  设计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建设单位:重庆市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
  
  环评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庆石坪500kV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4年12月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编制完成, 2005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重庆石坪500kV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批复。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经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基本得到落实。石坪变电站和长寿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永久征占土地4.07hm2,临时占地0.3hm2。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工程在变电站(所)进行了绿化,根据实际情况,对变电站(所)和送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工程沿线21个敏感点和2个变电站(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工频磁场强度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工程沿线、变电站(所)厂界、变电站(所)周边敏感点环境昼间噪声监测值可满足相应噪声标准要求。

19.广东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线路全长390.19km,包括3条支干线、2条支线,设有11个分输站、30个阀室(井)、6个阴极保护站。
  
  建设单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LNG接收站位于深圳市大鹏镇秤头角,输气干线起自此处,沿线经过深圳市、惠州市、东莞市、广州市、佛山市等地。
  
  建设规模:接收站周转能力370万t/a
  
  部分下游市场门站、城市管网及企业用户配套设施改造尚未完成,目前东莞分输站输气量达90%以上,其它站场输气量在20%以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四方环保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深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管道开挖临时用地均采取了恢复措施;接收站和沿线分输站、阀室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并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在深圳段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程投运后,在接收站和分输站建设了污水处理装置或化粪池,实施了东部电厂与工程冷排水口一体化措施;设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订了环保规章制度。

20.漯河至平顶山高速公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漯平高速全长75.51公里,沿线经过漯河市55.85公里、平顶山市19.66公里,全线共占地7712.38亩。工程主线按平原微丘区、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8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工程线路起自漯河市区东南京珠国道主干线的张庄互通式立交终点,向西经漯河市郾城县、舞阳县和平顶山市的叶县,止于平顶山市东南S103线西侧,与规划中的平顶山至临汝高速公路相连。工程于2003年10月3日开工,2005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历时26个月。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5.5亿元。
  
  建设单位:河南漯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漯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按照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部分取土场、拌合站等施工占地进行了恢复与绿化;沿线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三、验收调查结论
  
  漯平高速公路绝大部分取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建成边坡防护工程390万m2。在运营初期声环境现状监测的沿线居民住宅昼间可满足70dB要求,夜间出现0.4~2.8dB超标现象,建议实施隔声措施并跟踪监测。
  
  公路沿线3处收费站和1处服务区的污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1.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矿井及选煤厂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能力3.0Mt矿井,配套同等能力选煤厂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刘庄矿井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颖上县。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阜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地表沉陷尚未形成,首采区工作面上方村庄已经实施搬迁,且已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沉陷区治理计划。
  
  三、验收调查结果
  
  铁路专用线和场外公路的建设没有进行沿线取土,土地复垦工作已经展开,生态功能恢复较好;矸石堆场附近的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土壤环境的容量还较大。目前因煤矿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及其影响影响还没有形成。工业场地水土流失轻微,绿化较好。
  
  验收调查中对水污染源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显示,总排口污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大部分矿井水处理后回用;地下水监测指标值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锅炉烟气中的烟尘和SO2浓度满足标准要求,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达到86%以上,脱硫效率在44%以上;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工业厂区和场外公路、铁路专用线周围的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相应标准的要求。工程试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2.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涡北矿井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能力1.2Mt矿井和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涡北矿井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安徽省涡阳县。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亳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地表沉陷尚未形成,已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沉陷区治理计划。
  
  三、验收调查结果
  
  场外公路的建设没有进行沿线取土,生态功能恢复较好;地表沉陷区还没有形成。矸石堆场附近的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工业场地水土流失轻微,绿化较好。
  
  生活污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处理后回用的矿井水水质符合标准限值要求;涡北矿污水排放对农灌渠、武家河、涡河的影响很小;地下水所有监测指标值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锅炉烟气中的烟尘和SO2浓度满足标准要求,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硫效率在36%以上;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工业厂界昼、夜间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工程试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23.胜利桩西古潜山油田提高采收率(勘察评价期)项目

  一、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本项目属改扩建性质,即对古潜山油田原有的井进行勘察评价,主要工艺过程有:井间干扰试验研究、注水、侧钻井和加深井、下电潜泵、修井作业、铺设地面流程管线、建设计量站。勘察评价期共对27口井进行作业,其中7口作业井位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但无侧钻井和加深作业)。评价期结束时,产液井1999年底为9口至2002年9月行勘察评价期结束仍为9口;年产液量由1999年的9.67万吨增加到2002年的14.09万吨,含水率从16.3%降为11.2%。
  
  建设单位:云顶石油天然气(中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但工程先开工建设,后环评。工程在施工期间采取了泥浆池防渗、污水处理、降噪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减少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采油废水、废弃钻井液和落地原油,在污染物种类上没有新增,而且产生量较少。桩西采油厂现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已建成投用的氧化塘可确保采油污水做到达标排放,固废治理设施有富余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新增废物处理需要,是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建设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本项目对原有土油池已进行了清理,监测结果表明与环评阶段相比石油类污染已大大减轻,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实验区内作业井周边植被已恢复,已无明显的作业痕迹。勘察评价期的作业活动可以为实验区内生态环境所接受的。
  
  本项目勘察评价期废水产生量为71835m3,均为油离水或地层水;处理方式为输送到桩西联合站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用于采油回注,其余经过隔油池及新建生物氧化塘(2002年12月废水处理二期工程—氧化塘建成)外排废水可稳定达标排放,且外排进入当地纳污沟道神仙沟。

24.烟台港三期工程(二阶段)

  一、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为:3个通用杂货泊位,即1.5万吨级杂货泊位一个,2万吨级2个,设计吞吐能力135万吨。本工程兼顾1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减载作业,15万吨级船舶在降低乘潮保证率、降低航速等条件下减载出港。
  
  建设单位: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并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在施工期间采取了靶吸挖泥和绞吸挖泥相结合,降低悬浮物产生量的措施,并对工程疏浚及倾倒去海域海洋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本工程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船舶油污水、船舶垃圾由烟台海事局认可的单位接收处理。工程配备有垃圾箱,分别置于辅建区和道路两侧,接收生活、生产垃圾,将固体废物垃圾集中后由车辆送到烟台市垃圾站集中处理。在机械设备的设计和选型过程中,集团公司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噪声控制指标,全部选用高效能、低能耗、低噪音设备。建设和管理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本工程在三期一阶段突堤码头向东端延伸,堆场利用四突堤南侧的吹填区,该区域原来已填至所需高程。工程未占用其他陆域,也未取土;施工等临时占地均在三期工程一阶段用地范围内,故不会对陆域生态环境带来影响。烟台港务局按照有关规定或补偿协议已对受影响当地渔民和养殖户进行了经济补偿。
  
  监测及分析结果表明工程试运行期间,堆场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可达标,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三期工程陆域运行管理区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机修废水经隔油池后废水石油类含量可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均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5.三峡输变电工程和全国联网工程在建项目西北与华中联网背靠背换流站工程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3×143.6MVA换流变压器、330kV出线1回、220kV出线1回、1×45Mvar+1×30Mvar等,额定直流容量360MW,额定直流电压120kV。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
  
  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高压研究所、河南省灵宝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规定。换流站运行部门设有环保管理人员,检查督促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灵宝换流站的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的要求,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清理和平整,根据场地功能进行绿化、铺设道路等,保证地面无土面裸露。在有坡度的地方已修筑护坡、排水沟;施工场地已恢复自然植被,确保不发生塌方及水土流失现象。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

26.福建宁德500kV输变电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宁德500kV开关站: 500kV出线4回(福州2回,双龙2回),500kV主接线为1个完整串,4个2台断路器的不完整串;新建输电线路全长3.2km,其中开断线路Ⅰ回(福州侧)1.913km,Ⅱ回(双龙侧)1.233km,采用单回、双回排列。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情况: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001号)编制,环审[2005]560号。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宁德500kV输变电工程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消除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中开挖的泥土石方采取集中堆放并设置围栏,减少泥土因雨水冲洗而流失,在施工中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采取集中清洗,减少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人员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集中堆放,最后统一交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方式消除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一些临时占用场地及时交换当地恢复耕作,避免土地荒芜。
  
  由于本期线路较短,附近也无居民,因此符合500kV输电线路安全距离的要求。除少量竹林外,本工程线路下方树木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大多大于7m,因此工程建成后无需砍伐树木。部分铁塔基础因无人耕植,杂草荒芜,观里方向4号塔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宁德50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后运营人员时刻监控变电设备,减少因设备故障对周边环境带来的电磁辐射、噪声等环境影响。开关站值班人员强化对变电所内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变电所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通过现场调查,宁德500kV输变电工程在施工和运行中较为严格的实施了环保措施,确保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电磁辐射、废水、废油、固体废物不影响工程附近环境,环保措施落实基本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附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现场监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监测结果除站址西侧工频电场超出居民区推荐限值外,其它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工频电场低于4.0kV/m,工频磁场低于0.1mT,无线电干扰低于55dB。
  
  变电站围墙四周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噪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昼间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昼间噪声低于60dB,夜间噪声低于50dB),但是夜间站址四周有所超标,超标的原因是电抗器噪声的影响。
  
  正常运行时,变电所内的废水为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开关站站区内绿化良好,站址周围都已经按照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了护坡、截洪沟等,四周仅有南侧区域有少量地面裸露,在雨水的冲刷下形成水蚀。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7.福建晋江500kV变电所二期扩建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主变压器1×1000MVA, 3个220kV出线间隔。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本次调查工程实际总投资980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6月20开始建设,2005年12月2日建成投运。
  
  环评情况: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001号)编制,环审[2005]344号。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晋江500kV变电所在扩建过程中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消除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一期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粪便和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扩建后变电所不新增运行人员。施工人员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集中堆放,最后统一交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变电所主要设备选型和采购上对噪声指标进行严格限制,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本期新上的主变采用自然风冷,噪声相比一期主变声源已有所降低,同时也小于环评报告中提出的70dB(A)的要求。
  
  通过现场调查,晋江500kV变电所扩建工程在施工和运行中严格实施环保措施,确保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电磁辐射、废水、废油、固体废物不影响工程附近环境,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及附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现场监测,变电站的监测结果除无线电干扰西侧一个监测点超标外,其它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工频电场低于4.0kV/m,工频磁场低于0.1mT,无线电干扰低于55dB。
  
  变电站围墙四周及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噪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昼间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昼间噪声低于60dB,夜间噪声低于50dB)的要求,但是夜间有所超标,超标的原因是东北侧围墙外杂草较多,夜间虫鸣。
  
  正常运行时,变电所内的废水为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变电所所区周围已建有围墙,所区除主控联合楼等建筑物、二期扩建工程范围外,均已铺设草坪,进所道路两侧已植树,水土保持状况良好。因此,本期工程的建设没有引起当地的水土流失。

28.三峡输变电工程500kV乐万、安阳变电所、岳阳变电所以及500kV汉阳—孝感Ⅱ回送电线路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500kV乐万变电所1座、500kV安阳变电所1座、500kV岳阳变电所1座、500kV汉阳—孝感Ⅱ回送电线路工程66.0km。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的乐平市、河南省的安阳市、湖南省的岳阳市和湖北省的武汉市和孝感市等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变电所所内空地及围墙外、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三、验收调查结果
  
  变电所和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利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变电所及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及变电所围墙外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强度均能满足相关环境标准要求;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所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外排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统一处理。变电所利用电能取暖和提供热水,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试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29.安庆长江大桥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大桥全长5985.66m,其中主桥长1040m,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桥梁标准并考虑到远景6车道标准建设,桥面净宽26m,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
  
  建设单位:安徽省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庆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13.2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5272.7万元,占总投资的3.97%。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安庆市莲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施工期间根据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航道、港监、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实执行保证航行安全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施工安全,严格防治污染水域,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施工期间,桩基钻孔的出渣及施工废弃物全部集中装船运出;在水上作业平台上设置临时厕所和垃圾箱,并固定专人和专船进行定期收集处理;大桥下部结构施工期间,在水生保护动物专家的指导下,采取过往船只避让,临时中断对水生生物有影响的施工等措施,以保护珍惜水生动物;大桥建设中对近明小学采取搬迁措施,在大桥动工之前交付近明小学116万元拆迁费;在红旗小区及噪漆厂等处共建有4处声屏障。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工程全线共有2个取土场,无弃土场,取土场地形为微丘取土后全部进行了平整。
  
  沿线有10处敏感点,其中2个学校、6个居民点、1个工厂和1处办公楼,其中近明小学已付搬迁费,造漆厂无人居住均不属于验收范围。对其余8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红旗大队、红旗小区夜间噪声有超标现象。从昼、夜等效声级(Ld、Ln)结果看,昼间夜间均达标。
  
  本段公路沿线的小区包括1个收费站、1个管理处,两者皆位于安庆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0.大庆肇州油田州13(1-2)合作区块油田开发项目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合同特许32.8km2区块内,动用面积17.08km2,动用地质储量435×104t,建成最大产油规模18.81×104t/a、天然气336.8×104m3/a。钻井工程共完成钻井163口,其中油井127口、注水井33口、水源井3口;油气集输地面工程主要包括阀组配水间7座,1座6000m3/d液体处理能力、25×104t/a外输能力的中心处理站(州13联合站)以及各种管径的油、水管线118.05km。
  
  建设单位:中亚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原油产量达到最大设计规模的88%以上。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采油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注油层,不外排;新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套;落地油、油泥等危险废物送大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油泥处理厂处理;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中亚公司肇州油田州13(1-2)作业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效建立并运行了HSE管理体系。
  
  三、验收监测结果
  
  州13联合站加热炉以低硫油田伴生气和外来干气为燃料,属清洁能源,烟尘排放浓度为24.6 mg/m3,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1997年1月1日起安装的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要求。州13联合站厂界非甲烷总烃(NMCH)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9-1.7 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采油废水及井下作业废水均经处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
  
  厂界噪声昼间为54.3~59.7 dB(A),夜间为42.3 ~46.9dB(A),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1.重庆市芙蓉江江口水电站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江口水电站工程位于重庆市武隆县江口镇,距离芙蓉江河口约1.5km,是芙蓉江梯级开发方案的最下一级,水库正常蓄水位300m,总库容4.97×108m3,调节库容3.02×108m3;电站装机容量300MW,年发电量10.71×108kW?h;枢纽工程规模属大(2)型水库、中型电站,具有发电、旅游、提水灌溉和水产养殖等综合效益。
  
  建设单位: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环评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施工单位:中国水电五局、六局、七局、四八联营体、七五联营体等
  
  环境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江口水电站环境监理部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1998年3月,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重庆市芙蓉江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1998年6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办[1998]118号文,对大纲进行了批复。于2000年10月编制完成《重庆市芙蓉江江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2002年6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2]142号文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水电站于1999年1月开工建设,至2003年12月竣工投产运行,工程已进入整体验收阶段。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总体调查结果,除罐子山骨料料场绿化工作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未落实、移民安置区沼气池建设工作纳入当地能源建设计划未进行外,工程在实施过程环保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基本良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业主单位能够较认真地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国家环保局的批复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设计提出的环保措施等给予了较好的重视,认真采纳。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各项环保措施,环保经费落实到位,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在施工过程中实行了环境监理,对工程环境保护进行严格管理,对于环保措施的执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保护作用。

32.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发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300MW抽凝式燃煤机组,辅助工程包括2座循环冷却水塔,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每台机组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两台机组共用一座210m单管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湿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扬州市城北乡,新老运河转角处,东临京杭运河,南毗老运河,北面是宽阔的旱地。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4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额的14.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6#机组、7#机组分别于2005年4月和2005年8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文件以及环保总局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每台机组分别配套一套双室五电场静除尘器、一套石灰石-石膏脱硫装置,由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目前4#机组脱硫工程尚未完成。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分别经过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古运河,循环冷却塔排水部分用于生产补充水,其余通过雨水管网外排。工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并建有3个灰场。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环保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及宣传工作,制订了各种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如《环保技术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环保技术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
  
  三、验收监测结果
  
  6#、7#机组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6.2mg/m3、66mg/m3、352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中pH值范围在7.45~7.47之间、COD日均值浓度范围在6.4~12.4mg/L之间、SS日均值浓度范围在5~7mg/L之间,氨氮日均值浓度范围在0.74~1.05mg/L之间、石油类日均值浓度范围在0.05~0.07mg/L之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西侧厂界(Z1、Z2、Z3)点昼、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分别为67.2 dB(A)、65.0dB(A),均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区标准要求,Z3测点夜间超标。西侧居民区测点Z7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6.7~57.0 dB(A),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Z8点昼夜均达标。
  
  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314.0t/a,SO2排放量为556.6t/a,NOX排放量为3695t/a。全公司总烟尘排放量为468.5 t/a,SO2排放量为2679.1t/a。全公司废水排放总量为4.77万吨,CODcr排放总量为0.45 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4 t/a。固体废物零排放。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33.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异地搬迁30万吨合成氨及52万吨尿素装置,新建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库车县石油化工开发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0.164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76万元,占总投资的3.4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建设, 2006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各装置的最低生产负荷为88%。
  
  环评编制单位:农业部新疆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  环球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了风险防范预案及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合成氨装置一段转化炉、快装锅炉烟气,尿素装置低压系统、蒸发系统及水解系统排放的尾气和造粒塔排放的尾气以及尿素包装车间经布袋除尘后所排放的粉尘。排放主要污染物为SO2、NOx、NH3、尿素粉尘等。废水主要为尿素装置CO2压缩机排液、合成氨装置空压机分离器排液和锅炉排污、循环水系统和脱盐水装置排水、分析化验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正常生产时,外排废水总量约为210m3/h,其中生产废水80m3/h,清净下水120 m3/h,生活污水10 m3/h。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空压机、风机和泵类等,对于噪声的防治,主要从设备的选型、噪声源的合理布置等方面考虑,并采取了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平均每年产生废渣约 103.7t,生产工艺装置定期排出的废触媒、废脱硫剂和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其中67.1 t的废渣可回用,其余36.6t送至区域填埋场处理。
  
  该公司环境管理机构较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编制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具备了防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能力。

3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全面提高中重型车竞争力系统改造项目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三条生产线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系统改造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三条生产线
  
  建设内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总装厂新建2条整车装配线、2条内饰装配线;车身厂新建2条车架装配线及车架涂装线;车身厂新建涂装生产线以及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等,达到年生产中重型车12万辆产能。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南侧一汽总部一厂区内,2号门至7号门之间。
  
  工程投资:三条生产线实际总投资为102269.69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为964.8万元人民币,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2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7月建成,2006年7月10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环境研究与评价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机械工业部第九设计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装置,车架生产线电泳烘干废气经1台(套)焚烧炉焚烧后排放;驾驶室涂装生产线新建4台(套)烘干废气焚烧炉,电泳、涂胶、中涂、面漆烘干废气焚烧后排放;驾驶室涂装生产线的喷漆房废气(中涂、面漆、罩光喷漆房),水旋除漆雾后排放;总装生产线产生的汽车尾气由随行式废气抽吸系统收集后直接排放;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来自驾驶室生产线脱脂、磷化、电泳、喷漆废水送800 m3/d生产废水预处理站、车架涂装线的前处理生产中产生的脱脂、磷化和电泳废水送560 m3/d生产废水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网排入一汽污水处理站处理。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废弃物、危险工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工业废物委托长春蓝天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为100%。绿化面积为43547.58m2,绿化率为42.9%。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三条生产线共有21个工艺废气排放源。本次验收监测对车架、涂装、总装厂整车装配线生产线的16个工艺废气排放源进行监测。其中除2#罩光漆喷漆漆雾中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超标外,其余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驾驶室涂装生产线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中,总镍和COD超标,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的结果计算,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甲苯0.357t/a、二甲苯42.57t/a、非甲烷总烃15.93t/a、颗粒物6.02t/a、二氧化硫0.187 t/a、氮氧化物0.19 t/a;一汽污水处理厂废水年排放量为459.5 万t/a,COD排放量为220.6t/a,氨氮排放量为11.2t/a,石油类排放量为7.01t/a。

35.陕西省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沟煤矿技改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工业场地主、副井井筒进行延伸,改造,调整进风井功能,并对矿井通风及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改建矿井地面生产系统,新建一座设计生产能力3.0Mt/a的选煤厂及其辅助设施;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矿井水处理站;改造锅炉烟囱;改露天储煤场为封闭煤场等。 
  
  工程规模: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为3.0Mt/a,井田面积约11.0km2,设计服务年限为35年。
  
  设计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建设单位: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彬县县城以西5km的城关镇侯家砭村。
  
  环评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咸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报告书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复。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批复和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投入使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但有些环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有个别措施尚未实施。
  
  已落实的措施包括:施工期间对易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专门的堆场,堆场四周有围挡结构,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之后进行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清运至指定的处置场。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要及时恢复植被。
  
  运行期间对工业场地、采区边界和井田边界、泾河、铁路、公路预留煤柱;对井田内沉陷区引起的地表裂缝及时平整复耕。采取封闭的输煤栈桥进行洗选加工前后的煤炭运输;锅炉房配置水膜除尘器;煤(粉)尘安装集尘罩,在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矿井水采用混凝、沉淀和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工艺;采煤矸石用于充填废弃巷道,不出井,选煤矸石在未综合利用前全部运至排矸场排弃,煤泥外销。
  
  调整及未落实的主要措施是:
  
  1、目前矿井水处置站处理规模为1600m3/d,达不到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处理规模(6000m3/d)。业主已委托国内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设计,设计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落实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组织计划。
  
  2、环评和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在本次技改中将原来的露天储煤场进行封闭或改为筒仓储煤。据现场调查,该露天储煤场所堆的煤为筛分车间的筛分末煤,验收调查期间建设单位正在建设一座容量为8000吨的圆筒仓,该筒仓主要储存出井原煤,作为选煤厂洗选调节用煤,届时筛分车间的末煤也通过输煤栈桥输往该筒仓,取缔原来的露天储煤场,该筒仓将于2007年2月投入使用。
  
  3、环评要求将首采区的姜渠塬村搬迁至姜渠村,搬迁工作在矿井技改完成后投产前一次性完成。但现场调查发现姜渠塬村目前还没有搬迁。经了解,姜渠塬村位于塬上,村民农田均在村庄附近,若搬迁至塬下的姜渠村,则距离村民原来的土地较远,不利于耕作,而塬下的姜渠村亦没有空余的土地供姜渠塬村居民耕种,因此搬迁工作一直不能落实。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积极与当地政府、村民协商,尽快找出妥善解决办法。

36.宝峰至罗平5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罗平500kV变电所为升压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750MVA变压器, 500kV出线2回,新建并联低压电抗器4×45Mvar;宝峰500kV变电所间隔扩建工程,扩建至罗平500kV变电所方向的一个间隔,同时,增加宝峰500kV变电所低压并联电抗器2×45Mvar;新建宝峰至罗平输电线路193.552 km,铁塔数量为452基。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公司建设分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69202.0212万元,环保投资677.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6月投入建设,于2002年6月25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营。
  
  环评情况: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报告;环审[2003]133号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采用飞艇放线技术,有效的减少了树木的砍伐量。施工期运输建筑材料时尽量已有道路,或由人工抬运至施工现场。塔基采用了主柱加高基础和高低脚设计,减少了水土流失。变电所周边设置排水沟、围墙和边坡采用了工程防护,变电所内建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事故油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含油废水收集到事故油池中集中处理。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管理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设置合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占用的少量农田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线路经过山地时全部采用全方位的高低腿铁塔,对变电所和输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有6户居民房屋位于线下未实施搬迁。
  
  500kV变电所和500kV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标准限值;500kV变电所和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点的无线电干扰值满足《高压交流架空输电线路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标准限值。
  
  罗平500kV变电所的厂界和宝峰变电所至罗平变电所出线方向厂界的噪声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宝峰至罗平500kV输电线路各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
  
  罗平和宝峰变电所配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事故油池,变电所外排生活污水中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等各污染物的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37.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南部区改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改扩建工程增加枣林2号主井工业场地,新建枣林2号主斜井、枣林回风井、刘家堰风井三条井筒、增加第二套地面洗选系统,从而井下新建1套倾斜长壁综采工作面、配套1套综采、2套连采,实现新增原煤9.0Mt/a;地面新建一套重介分选加工系统,实现新增原煤加工能力9.0Mt/a;新建一装车站,实现新增煤炭外运能力9.0Mt/a。
  
  建设单位: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分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山西省河曲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本矿井采取对朱家川河两岸村庄、保忻公路及其两侧村庄和神朔铁路及其两侧村庄共同联合留设煤柱加以保护;其他村庄采取全部搬迁安置和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措施来解决井田内受开采影响居民的安置问题。神东公司现有专门的地测站对地表变化等方面进行观测,定期组织人员巡逻,发现裂缝及时修补。除少量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后排往朱家川河外,其余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各产噪车间或设备均安装了消声降噪设施。矿井原煤经主井、原煤仓、筛破车间、成品仓到煤炭装火车外运采用密闭结构,煤矸石运往矸石电厂和排矸场的栈桥同样采用密闭结构,各转载点也采取了有效的降尘措施。煤矸石运送至指定矸石场,锅炉灰渣固体废物已按照环评要求措施得到落实。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未按环评要求制定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计划;南部区生活污水未按要求建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后外排,且有超标现象;工业场地锅炉烟囱高度不够,且烟尘有超标现象;未按 “以新带老” 要求解决垃圾和煤矸石混堆的遗留问题;南部区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超标。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2-0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