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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贵州大方电厂(4×300MW)新建电厂1#、2#机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工程等8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 3月12日—— 2007年3月19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2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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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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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大方电厂(4×300MW)新建电厂1#、2#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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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拉山电厂三期工程(2×300M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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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涟钢薄板公司超薄板带钢轧机(含冷轧)项目冷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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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沾化发电厂2×15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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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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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河(合山)至来宾500kV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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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京二线和靖-榆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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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至瑞丽国道主干线云南省安宁至楚雄公路 |
贵州大方电厂(4×300MW)新建电厂1#、2#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4台1025吨/小时锅炉和4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电厂锅炉燃煤含硫量为1.36%。
建设单位: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大方县大方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248.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65%。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6年7月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6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2台机组为78.2~83.5%。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州电建二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建设已安装2套脱硫系统,锅炉除尘器2台,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套,化学废水处理设施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新建1#、2#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6毫克/立方米、263毫克/立方米、108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监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的标准要求。煤场和灰场监控点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一级标准。
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口中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本次验收监测为新建工程阶段验收,厂界周围无敏感点,本次验收监测不布设噪声监测点。
该工程1#、2#机组年产灰渣55.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7%;石膏产生量14.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5%,剩余的灰渣和石膏通过运灰车运到贮灰场。
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贵州大方电厂烟尘为59.3 t/a,二氧化硫为2923 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烟尘1236 t/a;二氧化硫8520 t/a)。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拉山电厂 三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台3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拉山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呼和布拉格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7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和9月主体工程建成。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 24.4万千瓦时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配套建有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和210米烟囱1座,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煤场喷淋系统、除灰渣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已关停一期工程2×75MW机组和二期工程1×100MW机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6mg/Nm3、121mg/Nm3、313mg/N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本期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和雨水所测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厂区周围无居民居住即无敏感点
本项目所产生的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现堆放在灰场分开堆放,待大红山矿业集团在灰场附近砖厂建成后全部综合利用。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648.7吨/年,1738.0吨/年,符合相关总量文件:二氧化硫10000吨/年,烟尘2650吨/年的要求。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薄板带钢轧机 (含冷轧)项目冷轧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冷轧薄板65万吨,热镀锌薄板30万吨,冷硬薄板55万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酸轧联合机组、热镀锌线、罩式炉、平整机等。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娄底市西北黄泥塘。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70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 %。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2月23日开工建设, 2006年2月27日建成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最低生产负荷为99.0%。
环评编制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一冶金工程有限公司、宝钢冶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东振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工程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区绿化系数为25%。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公司编制了预防事故预案和计划、污染事故应急响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废气排放口排放因子的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5.1毫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含铬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因未采用含铬钝化工艺,故无含铬酸雾废气。现场监测期间未对该装置进行监测。
冷轧工艺废水包括含油及乳化液废水、酸碱废水分别经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部分生活污水、清洁用冲洗水混合后,排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全厂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中SS和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36毫克/升和0.03毫克/升均符合《钢铁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为1.33毫克/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因采用无铬钝化工艺无含铬废水产生,工程建有含铬废水单独处理系统。
4个厂界噪声和2个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
工程产生固废主要切头切边、轧废板、废油泥、酸再生系统焙烧炉产生的氧化铁、干式脱硫塔废脱硫剂、脱硅污泥、除尘收集的氧化铁皮、酸碱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锅炉炉底渣、电除尘排灰和脱硫系统产生的石膏等。2006年固废综合利用量为6.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0%。含铬污泥目前暂无,拟委托湘乡铁合金厂处置。
山东沾化发电厂2×15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扩建2×480t/h超高压固态排渣煤粉炉(3#和4#锅炉),配2×150MW空冷发电机组。主要包括:主厂房(锅炉房、汽机房、煤仓间)、烟囱(高180m,出口内径5.0m)、正压干除灰系统(气力输灰系统及2座1200m3灰库)、水力除灰管道、炉底除渣系统、直流冷却水系统、空压机房、储煤场等。污水处理系统与灰场与原工程共用。
建设单位:山东沾化发电厂
建设地点:滨州市沾化县城西南部。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亿元,占总投资的11.0%。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6月开工建设,脱硫设施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于2005年11月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于2006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黑龙江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配置两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并配套建设炉内喷钙,尾部增湿的LIFAC烟气脱硫装置,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及脱硫塔处理后,共用一座高180米烟囱排入大气,安装两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燃煤破碎、输送及石灰石破碎、卸料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安装了多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工程煤场是将原来煤场的基础上向南扩建,挡煤墙在原煤场高度2.4m加高至3m,配备自动喷淋装置。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处理依托原有工程,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灰渣分除,机械-水力除渣、干灰干排、粗细分排方式,工程产生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3#、4#锅炉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4.0毫克/立方米、235毫克/立方米、26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煤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最大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和《城市污水再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厂界噪声共布设3个监测点、敏感点共布设1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3#和4#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580吨/年、540吨/年,均符合山东省政府与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每台机组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734.5吨/年的要求。
工程年产灰渣量约为16.9万吨,全部综合利用。
上海至瑞丽国道主干线云南省安宁至楚雄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安楚高速公路主线长129.86公里,沿线经过昆明市境30.5公里,玉溪市境3.7公里,楚雄境内95.65公里;禄丰联络线为二级公路,路线长23.08公里,其中本次环保验收调查范围为18.83公里。工程共永久占地687.34公顷。工程主线按山岭重丘区、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工程主线起于昆明以西和平村,向西经安宁、草铺、安丰营、大红田、下河尾、平地垭口、高俭槽、西木滩、程家坝、上樟村,止于楚雄市的达连坝。禄丰联络线禄丰联络线路基宽12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起于主线长田互通,经宜家村、鲁家村,终于石门水库平交。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2月正式动工,2005年6月底交工验收后试通车运营,历时29个月。工程投资总概算为40.28亿元。
建设单位:云南安楚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环评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和安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在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除尘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合站和预制场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与复耕;沿线两个服务区、一个隧道管理所和一个监控中心设置了生态土壤法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等。收费站生活污水水量少,由专门的单位拉走不外排;对沿线的12个声敏感点采取了声屏障或隔声窗等措施。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共设置了取土场13处,弃土场55处,施工营地26处。取弃土场、施工营地均采取了植被恢复、复耕、用作地方建筑用地或协议交由当地使用等措施。施工便道在工程完工后已提供给当地作乡村道路。通过本次调查,有个别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由于种植灌木不久,苗尚小,需加强管理以保证其防护效果。k107+300、k108+000两处取土场局部高陡石质边坡裸露需在雨季补种植物。
护坡工程采用了工程防护和生态防护相结合的方式;排水系统完善,排水防护工程质量较好。项目对中央分隔带、立交区、收费站、监控中心、服务区和隧道管理所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项目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了项目对翠柏的影响,项目红线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翠柏存在。
2、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监测和预测结果,沿线85处声环境敏感点中:①主线58个村庄昼间夜间有28个敏感点超标,其中超标3~5dB的敏感点有3处,超标5dB以上的有10处。②联络线17个村庄,昼间均不超标,夜间有8个敏感点超标。有3处超标在5dB以上。③10所学校有5所学校夜间超标,但由于夜间不上课,未造成影响。鲁家村小学有学生住宿,影响轻微。
对于影响较大的敏感点,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进行了设计施工。其中,五处敏感点采取了声屏障的措施,声屏障1150延长米,总面积2890 平方米;其余采取了隔声窗措施,除去部分居民区不愿意安装隔声窗,实际安装隔声窗100.1平方米。对于大石桥村和老山箐等9处超标量小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费用预留的措施。
3、水环境影响调查
沿线共建设了10处生态土壤法设施进行污水处理,监测表明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后用于园林绿化、道路浇洒或水景用水。收费站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清理。
4、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风险调查
工程编制了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大桥两侧护栏作了防撞处理,设置了部分危险品方面的标志牌等,同时为了避免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水体,分别在螳螂江、长田水库、星宿江和龙川江等9处桥梁设置了纵向排水系统对桥面径流进行收集,并设置沉淀蒸发池进行处理,排水管道长度共6070.7m,沉淀蒸发池共计30个。
溯河(合山)至来宾500kV输变电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新建溯河500kV变电站工程,本期规模1×750MVA变压器、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4回、2×60Mvar并联电抗器;来宾50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扩建至溯河500kV变电站的两个间隔;新建溯河(合山)至来宾500kV输电线路86.924km,铁塔数量为212基。
建设单位:广西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来宾市。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监理站;国家电网公司武汉高压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变电站站内空地及围墙外、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
三、验收调查结果
变电站和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利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变电站及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及变电站围墙外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强度均能满足相关环境标准要求;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溯河变电站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视污水产生量而不定时运行。监测取样时,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未运行,且仅在第四级蓄水池有少量水,离池顶部的溢流管约1m,未外排。本次验收监测在此处采集生活污水出水,由监测数据可知,若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除氨氮外其它均满足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统一处理。变电站利用电能取暖和提供热水,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变电站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试运营以来,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陕京二线和靖-榆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陕京二线和靖-榆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管线干线线路全长934.6km(陕京二线821.6km,联络线113km),管径Φ1016mm,设计压力为10MPa,设计最大输气能力为120×108立方米/年。
工程投资:管道工程总投资为7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8290.68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陕京二线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工,2005年11月建成。管道起自陕西省榆林市以西的榆林首站,止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末站,途经陕西、山西、河北和北京三省一市。
靖-榆联络线工程于2004年7月开工,2005年11月建成。管道起自西气东输靖边压气站,终点为陕京二线榆林首站,途经陕西省靖边县、内蒙古乌审旗、陕西省榆林市三县市区。
建设单位: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环境监测单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谱尼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管道开挖临时用地均采取了恢复措施;沿线站场、阀室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对部分施工场地、渣场等施工占地进行了恢复与绿化;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工程投运后,在站场建设了污水处理装置、制订了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论
1)管线沿线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已经基本得到恢复。植被恢复措施得到落实,除生态环境较脆弱的毛乌素沙漠区和黄土丘陵区外,大部分区段植被恢复效果良好。
2)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生水污染和环境影响投诉事件,目前,主要河流、地下水源保护区水质与工程建设前变化不大。
3)榆林首站及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值均能达标,与工程建设前环境空气质量相比变化不大。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较低,符合标准要求。
4)各站场场界噪声都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5)各站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或达标排放;锅炉烟气中的烟尘和SO2浓度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厂界昼、夜间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7-90)要求。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包括港区工程、芦潮辅助区工程及芦潮辅助区危险品作业区工程。共建设4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岸线长1400m。
设计吞吐量210万TEU/年,自洋山港区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营以来,2006年12月共吞吐145014标箱,约占设计吞吐量(210万TEU/年)的82.9%,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建设单位: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南汇区南汇嘴的芦潮港区和杭州湾口东北部的舟山群岛崎岖列岛海区。分属上海市和浙江省两个行政区。
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5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110.7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
工程建设情况:陆域形成等前期工程于2004年底开始实施建设,2006年10月底,二期工程全面建成,12月初投入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交第三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施工期监测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港港政管理中心、农业部东海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
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在陆域吹填区、港池疏浚施工过程中,采用耙吸式挖泥船、装舱溢流施工方法;产生的疏浚土用于造陆或抛至抛泥区;为了防止开山造陆后的山体坍塌,发生水土流失,采取了工程防护措施或植物防护措施以及坡面排水措施。港区新建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处理设施3套;一般固体废物由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芦潮港环卫所收集后填埋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由上海巨浪工贸有限公司集中处置;芦潮危险品作业区拆箱废物由临港新城公安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外运处理;环境管理工作纳入一期运营单位的管理范畴,即芦潮港辅助作业区由上海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小洋山港区由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陆域生态调查结果:芦潮辅助区二期工程共占地34.5万平方米,属于临港物流园区规划用地。工程的临时占地主要为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营地,全部设在工程征地范围内。港区开山爆破共产生石方224万立方米,全部用于填海造陆,无多余弃方产生,采取了工程防护措施或植物防护措施以及坡面排水措施,效果较好。
2、海域调查结果:施工期在陆域吹填区、港池疏浚施工过程中,采用耙吸式挖泥船、装舱溢流施工方法,施工作业时间及周期回避鱼类的产卵和索饵期;共产生疏浚土1216万立方米,其中314万立方米抛至国家海洋局指定的抛泥地点,其余用于填海造陆;配备专门的生活垃圾、含油污水收集船舶,对施工船舶的生活垃圾和含油污水进行收集;进场大型船舶都配备油水分离装置,舱底油污水的排放符合有关要求。
连续三年进行了苗种增殖放流等生态恢复工作;对施工海域进行水质、沉积物、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动态跟踪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已结束,施工期海域的环境状况未低于一期工程施工结束后的质量。
3、噪声:本工程远离居民聚集区、芦潮港位于洋山保税港区内,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大气: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配备挡板、混凝土搅拌站、搅拌船及燃煤锅炉全部配备集尘装置等措施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施工期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较一期工程时无明显变化,但相对于整个洋山和芦潮区域施工前来说,工程建设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污水:港区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由监测结果可知,除石油类在4月份的监测结果出现一次超标外,所排污水中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
6、固体废物:施工期营地生活区配置垃圾桶,每天集中运至临时垃圾箱或垃圾场;芦潮港陆上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船舶和施工场地配备容器收集废油。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与生产废物分类盛装,由一期配备的专职环保垃圾船统一接收处置。各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有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7、环境风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制定了消防、防雾、防寒潮和防突风、防污染等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在整个施工建设过程中未发生污染事件。
工程运营期制定了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了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能、事故处置方案、预防自然灾害、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急方案、应急报警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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