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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3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2007-04-02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技改工程、500KV沙河营至北宁送电线路新建工程等28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 3月27日—— 2007年4月3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3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技改工程

2

大连台山热电厂(现更名为大连泰山热电厂)新建工程

3

岳阳纸业集团沅江纸业有限公司年10.2万吨优质商品苇浆项目

4

山东鲁北化工总厂扩建磷铵、硫酸、水泥联合装置项目

5

浙江国华宁海电厂(4×600MW)

6

广东国华台山电厂一期工程3#、4#、5#机组(3×600MW)

7

台泥(英德)水泥公司日产2×5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

8

海口美兰机场新建工程

9

昆明二电厂一期工程(2×300MW)

1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清洁燃料生产措施项目

11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芳纶1313工程

12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6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

13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区工程

14

国电集团贵阳发电厂烟气治理改造工程(1×200MW)

15

山东海化金星化工有限公司2.4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

16

福建龙岩坑口火电厂一期工程

17

大唐珲春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300MW)

18

宁波丽阳化纤公司5万吨/年晴纶项目

19

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工程

20

南海石油化工项目

21

500KV沙河营至北宁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22

锦州石油化工公司煤代油热电厂技术改造工程

23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

24

重庆白鹤电厂(2×300MW)

25

宜宾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工程

26

烟台发电厂2×135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

27

改建铁路京九线龙川北至东莞东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28

丹东至大连高速公路丹东至庄河段工程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技改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二期技改工程新建2×300MW抽凝供热机组,配2×1025t/h煤粉炉,新建一座240m高烟囱,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程,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一、二期期技改工程均在该公司原有厂区范围内建设,无新征土地。采用灰渣分除,机械-水利除渣、干灰干排、粗细分排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区东部,隶属唐山市路北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8.9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2.11%。
  
  工程建设情况:一期工程2002年5月开工建设、2004年1月建成投入试生产;二期工程2003年5月开工建设、2004年9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配置两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并配套建设全烟气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及脱硫塔处理后,共用一座高240米、出口内径6.5米的单筒钢筋混凝土烟囱排入大气,安装两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燃煤破碎、输送及石灰石破碎、卸料等生产环节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安装了多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雨水排水系统、煤水处理等依托原有工程,除生活污水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外,其余均进入灰水回用水池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灰渣分除,机械-水力除渣、干灰干排、粗细分排方式,工程产生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6毫克/立方米、246毫克/立方米、574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煤堆场下风向3个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周界外最大监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COD、悬浮物、石油类、BOD5、阴离子洗涤剂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南侧4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一、二期工程烟尘和二氧化硫实际年排放量分别为125吨和2572吨,达到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大连台山热电厂(现更名为大连泰山热电厂)新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新建2台420吨/小时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125兆瓦超高压双抽供热机组。建设输煤铁路专用线接轨于107#专用线,建设2×56米跨马栏河铁路直线桥一座。
  
  建设单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47783万元,其中环保部分投资为9825.83万元,占总投资的6.6%。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3月20日开工建设,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5年11月12日和12月27日完成了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东北电建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建工程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主要水源。除全厂的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外,其它用水如化学用水、冷却塔补水、工业用水、轴瓦冷却用水、浇洒绿地用水等工业补给水均采用中水。工业废水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马栏河城市污水处理厂。锅炉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高效静电除尘器,控制废气排放。建设全封闭储煤罐以控制无组织排放。
  
  大连泰山热电厂设有副总经理负责环保工作,设有环保处,并设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配备了2名管理人员,设置有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制度完善,要求严格。
  
  三、验收监测结果
  
  1.1#锅炉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毫克/立方米、227毫克/立方米,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2#锅炉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尘、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6毫克/立方米、238毫克/立方米,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中的要求。
  
  2.外排生活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符合大连马栏河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
  
  3.东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值分别为58.0分贝、48.6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要求;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值分别为61.0分贝、54.0分贝,均符合IV类要求。
  
  4. 烟尘年排放量为135.7吨,符合辽宁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039.0吨,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岳阳纸业集团沅江纸业有限公司年10.2万吨优质商品苇浆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10.2万吨优质商品苇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浆车间、浆板车间、碱回收车间。工程新建日处理能力25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沅江市北郊洞庭湖畔书院路。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90万元,占总投资的19.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武汉锅炉厂、江苏华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技改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制浆黑液和中段废水。新建废水处理站,技改工程中段废水与原有工程中段废水一并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废水排入洞庭湖。技改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热电站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炉渣和灰渣,其他包括:制浆车间的树皮、木屑和少量泥沙。炉渣和灰渣、碱回收车间产生的石灰渣及极少量绿泥全部用于本厂制砖,树皮、木屑、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废浆渣本厂制作瓦楞纸。工程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大于95%。
  
  公司编制了预防事故预案和计划、污染事故应急响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除尘器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4毫克/立方米 、1513毫克/立方米、17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4个监控点颗粒物、二氧化硫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厂总排口废水中pH、悬浮物、COD、BOD5、AOX最大日均值均符合GB3544-2001《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色度、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6个厂界噪声测点、2个环境敏感点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热电站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炉渣和灰渣,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大于95%。
  
  本工程完成投产后,全厂烟尘、二氧化硫、COD、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85.4吨/年、1495.4吨/年、3347.5吨/年、45.6吨/年,符合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指标。

 

山东鲁北化工总厂扩建磷铵、硫酸、水泥联合装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一套年产磷铵15万吨、硫酸20万吨、水泥30万的生产装置。
  
  建设单位: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乡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96146万元,环保投资33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5%。
  
  工程建设情况:1993年立项;1993年11月完成环评;环评批复1993年12月;开工1997年5月;试生产时间1999年12月
  
  环评编制单位:原化工部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鲁北化工建材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山东鲁北建筑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选用先进的密闭式输送设备降低物料转运时的落差,粉状物料的储存采用密闭圆库。项目中的所有粉尘排放点均设计了高效收尘器,生产系统中的各扬尘环节均选用袋式收尘器。物料储存库顶、底运输、转运过程中的无组织扬尘,采用密闭输送皮带输送及袋式除尘器,降低扬尘;物料堆场,采取密封性良好的预均化库,并有洒水设施。
  
  磷酸、磷铵污水中真空泵排出水去反应槽尾气洗涤系统;洗涤吸收液含有少量氟,直接送过滤机作洗涤水;滤布冲洗水经湿斗收集至污水槽,采用中和沉降方法处理。磷酸污水封闭循环利用。
  
  硫酸装置少部分含酸废水经中和、沉降处理,经全厂水资源综合利用系统送至鲁北盐场。水泥装置使用海水作为冷却水。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制订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维护和操作制度,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了环保机构;固体废物妥善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磷酸装置萃取反应洗涤尾气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磷铵装置排放的废气中氟化物、粉尘、氨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硫酸装置最终吸收塔尾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水泥装置磷石膏烘干尾气氟化物、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32-2005)表1现有生产线标准的要求。
  
  磷铵装置含氟废气经除尘、吸收后去除效率为95.4%~98.8%,达到山东省环保局不低于95%的要求。抽测的5台除尘器中,磷石膏烘干尾气除尘器、生料调和与储存除尘器、原料磨除尘器、水泥磨头仓除尘器、水泥包装除尘器除尘效率均未达到山东省环保局不低于95%的要求。
  
  该工程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99.4吨/年、149.6吨/年,符合无棣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

 

浙江国华宁海电厂4×600MW新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4台60万千瓦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8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71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4%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2006年5月、8月、11月,4台机组先后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466.6MW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津电建公司、浙江火电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电厂内部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项目采取了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备,制订有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固体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废气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装置,厂区生态恢复和绿化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烟气污染物排放烟尘浓度低于63.0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低于24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低于489毫克/立方米,烟囱烟气黑度为林格曼Ⅰ级,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第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浓度最高值为0.975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监控点最大浓度限值要求。2号门测点的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标准限值0.5倍,超标原因可能与电厂二期施工车辆道路运输引起的扬尘有关。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最大值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0.1,SS、COD、BOD5、氨氮分别超过限值2.09、2.22、0.8和2.45倍,石油类、总汞等指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3个测点昼间噪声声级为53.3~58.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噪声声级为50.4~57.5 dB(A),超标0.4~7.5dB(A),以2号门厂界的噪声值为最大。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148.2吨/年、二氧化硫 3762吨/年、氮氧化物13860吨/年,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3、4、5号(3×600MW)
燃煤发电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3台60万千瓦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主体工程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丹麦托普索国际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东北电力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安徽电力建设公司、广东省罗定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有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6台、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装置3套、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1套、气力除灰系统3套、水力除渣系统3套、240米烟囱1座、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3套、隔声降噪措施等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山谷灰场等环保设施已于2004年与1、2号机组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
  
  该厂设立了安全健康环保部作为全厂环保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配备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环保的管理工作。制订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电除尘器严重故障对环境影响的应急预案》等环保应变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3、4、5号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为15-40毫克/立方米,3、4、5号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小于检出限,3、4号锅炉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445~559毫克/立方米,5号锅炉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61~7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均为林格曼黑度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3、4、5号机组锅炉电除尘器平均除尘效率为99.5%~99.8%,烟气脱硫装置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7.5%~99.6%,5号机组烟气脱硝装置的平均脱硝效率为75.3%,满足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的要求。
  
  该厂各种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但工业用水量多时,多余部份溢流排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工业污水、含油废水及酸碱废水等出水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含煤废水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温排水中, 余氯小于设计指标,冷却水最大温升为5.3℃
  
  本项目所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无组织排放源监控点粉尘最高浓度值为0.459 毫克/立方米,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3、4、5号机组烟尘年排放总量686吨/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423吨/年;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10800吨/年。

 

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日产2×5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
  
  建设单位: 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英德市英城镇北部
  
  工程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12616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135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9.0%。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工程于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工程设计单位:中材国际工程股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制定了紧急准备与应变管理办法,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窑尾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各排污口设置规范,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A、B线窑头、窑尾电收尘器排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厂)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石灰石、粘土、砂岩、石膏破碎及原辅输送设备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厂)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熟料库存、水泥配料、输送、水泥磨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厂)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煤粉制备、水泥配料、水泥磨、水泥包装、发货主要设施废气排气筒高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水泥厂)要求。
  
  厂区和矿区外20米处监控点两天监测与对照点最大差值浓度范围为0.018~0.179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排放的废水pH监测结果范围为7.16~7.29,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各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II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各监测点均超标,最大值超标4.8 dB(A),▲4点厂界外为移民村,距首期水泥生产线约1000米,该处夜间最大超标1.9 dB(A)。其它各处无噪声敏感点。
  
  废水无外排,若以污水处理厂排放计为2.48吨/年;废气粉尘排放总量131.2吨/年,二化硫排放总量<46.6吨/年。符合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海口美兰机场建设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一条3700米×45米的4E级跑道及相应的平行滑行道、快速出口滑行道、机坪、航站楼和排水、消防、供油系统及其他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美兰区灵山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8.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0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84%
  
  工程建设情况:1995年11月开工建设、1999年5月工程建成投入运营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平均每日飞行193架次,高于机场2005年日起降设计负荷138架次的139.9%。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航空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洋公司镇江四建、中建七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目前机场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污水。机场生活污水主要通过四套设备式三级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油库洗罐冲洗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再与机场生活污水混合处理,排入玉屋溪,最终向北流入大海;机场正积极落实污水处理达标后再利用;初期雨水直接进入机场西侧南渡江。美兰机场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处理、处置。其中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交市环卫局集中处理和堆肥。针对飞机噪声污染问题,机场新建了用于搬迁的新建小学,同时对国际智力儿童中心进行了赔偿,对于其他周围飞机噪声影响的村落,机场和市政府、省政府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正在积极配合、落实搬迁。
  
  海口美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设备技术管理室,负责检查日常的环保工作,对重点区域均制定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机场污水、废气以及机场周围噪声等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海口美兰机场新建项目各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除磷酸盐外,都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88)一级(新扩建)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表2中标准限值。周围三个点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TSP的日均值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82)中一级标准限值。
  
  国际儿童智力中心、美兰小学的LWECPN值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标准限值(70dB),分别超标6.0 dB和4.0 dB;桃连村、儒范村一队、文科村的LWECPN值超过《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标准限值(75dB),分别超标7.5dB、6.1dB、5.5dB;其他监测点位的LWECPN值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相应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国内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约1830t/a)统一收集后,由市环卫局统一处理。航煤油库区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由机场内环保站管理,定时送有资质的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填埋于机场内环保站内。
  
  按实际监测计算,本项目废水年排放总量为539265.6吨/年,COD排放总量为39.91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3.88吨/年,SS排放总量为8.09吨/年,石油类排放总量为0.70吨/年,各污染因子均低于核算的允许排放总量。

 

昆明二电厂一期2×300兆瓦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为燃料铁路运输专用线、有效贮灰库容586.2 万立方米贮灰场等。
  
  建设单位: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24.96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1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5.25%。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8月、2006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昆明铁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了双室五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装置,并且采用240米高烟囱(双桶)排放。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并沿冷却塔周围厂界安装长164米、高8.5米的隔音墙。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脱硫石膏,灰渣综合利用率53.5%、其余送青龙灰场堆存,脱硫石膏100%综合利用。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烟气污染物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6.4毫克/立方米、107毫克/立方米、32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1#锅炉配套的湿法脱硫系统平均脱硫效率为97.27%,2#锅炉配套的湿法脱硫系统平均脱硫效率为97.07%。厂界外4个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粉尘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煤污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装置等出口废水中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日均浓度均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建设项目废水复用回水池废水全部用于厂内绿化和冲渣、无外排废水。
  
  沿西南厂界布设的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有超标现象。环境噪声敏感点昼间、夜间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核算,工程SO2排放量504.85吨/年,烟尘排放量259.27吨/年,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2420吨/年、烟尘≤610吨/年)要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荆门分公司清洁燃料生产措施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将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扩改至100万吨/年、新建10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及5万吨/年硫酸装置。配套建设4个500立方米硫酸罐及循环水场等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荆门分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工程投资: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9994万元,环保投资829.5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76 %。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相继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化学工程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废气包括延迟焦化装置和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加热炉产生的燃烧烟气,分别经38米、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干气脱硫部分产生的酸性气通过密闭管道送至硫酸装置生产硫酸;硫酸装置尾气经60米高烟囱直接排入大气;全厂原有3座火炬系统包括一催化放空火炬、二催化放空火炬及7万吨聚丙烯放空火炬。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延迟焦化装置的冷焦水、装置区、罐区等产生的烃类气体、硫化氢等混合恶臭物质,通过设备选型和加强生产管理等严格控制;制定了环境风险评价报告。本工程废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荆门石化公司设有环保处,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系列环保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台帐较齐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00万吨延迟焦化装置加热炉、柴油加氢加热炉、硫酸生产尾气中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的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COD 为40-42毫克/升,pH、SS、BOD5、挥发酚、硫化物、氨氮、石油类的日均范围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一级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勘察,公司位于荆门石化厂内,属厂中厂,周围近距离内无环境噪声敏感点,故本次未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本工程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瓷球等。其中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其它废物送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核算该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272.89吨/年、3346.92吨/年、36.0吨/年、295.9吨/年、19.4吨/年,均满足荆门市环保局下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芳纶1313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能力500吨/年和1200吨/年芳纶1313生产线各1条、年产500吨和900吨纺丝生产线各1条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设备。
  
  建设单位: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第一条生产线工程总投资1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第二条生产线工程总投资4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2.2%。
  
  工程建设情况:第一条生产线2003年3月开工建设,2004年5月建成投入试运行;第二条生产线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济南威水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烟台第二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脱泡废气经冷凝回收二甲基甲酰胺后,与设备放空废气、凝固成型废气以及塑化拉伸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顶部废气喷淋装置水洗后由1个30米排气筒排放;热牵伸废气、热卷曲废气等经车间顶部20个21米排气筒排放。废溶剂建有溶剂回收装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天)处理,与生活污水等混合,进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中次品丝全部出售,废聚合物、粗氯化铵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滤渣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送烟台市环卫部门处理。全厂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环保部,并由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聚合工段喷淋装置出口与纺丝工段车间顶部排气筒废气中二甲基甲酰胺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6毫克/立方米和0.62毫克/立方米,均满足225毫克/立方米的参考标准要求。
  
  公司废水总排口(入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废水中pH 7.95~8.12,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SS 25毫克/升、BOD112毫克/升、DMF未检出、DMA0.94毫克/升、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LAS 0.728毫克/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CODCr242毫克/升,未达到山东省环保局的要求(CODCr 200毫克/升)。
  
  公司地处工业区,周边无噪声敏感点。
  
  本工程固体废物中次品丝年产生量46.9吨/年,全部出售;废聚合物22.7吨/年、粗氯化铵680吨/年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硅藻土滤渣122吨/年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0.85吨/年送烟台市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全厂COD排放总量为38.6万吨,满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环保局批复的COD总量控制指标168.5万吨的要求。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6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原有38万吨/年乙烯装置扩建至70万吨/年,乙烯下游产品配套的聚乙烯装置新建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芳烃抽提装置关停原有9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新建3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丁二烯装置关停原有4万吨/年丁二烯装置,新建14万吨/年丁二烯装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7.0364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12.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9%。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5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工程设计东北分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乙烯装置新建一座废碱氧化塔,对原工艺水汽提塔扩能;聚乙烯装置新建一座隔油池、一套废水处理单元和一座火炬;丁二烯装置新建一座溶剂回收塔;芳烃抽提装置新建一座隔油池。工程所产生的含烃废气在装置内回收,不能回收部分基本依托现有火炬系统处理。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的环保管理实行公司、工厂、车间三级环保管理体系。公司由一名副经理主抓全公司环保工作,并设有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8#裂解炉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SO2未检出,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1997年1月1日起新、改、扩建的工业炉窑)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1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25千克/小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废碱液分离罐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3.6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0.0024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硫化氢的排放速率0.000015千克/小时,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的二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乙烯扩建改造装置、聚乙烯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4个监控点的污染物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乙烯扩建改造装置原有隔油池出口排放的废水中总砷0.00165毫克/升、总镍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表1标准。吉化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pH 6.68~6.94、其它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
  
  因本次验收装置均为“厂中厂”,所以未进行厂界噪声监测。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的结果: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年排放总量:废水115.088万吨/年,COD 87.39吨/年,氨氮2.32吨/年;8#、9#裂解炉和废碱液分离罐产生的废气排放总量为191903万标立方米/年,SO2没有排放。均低于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COD130吨/年、氨氮3吨/年、SO2120吨/年)。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水处理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600000吨/天)及锅炉房等生活办公辅助设施,并配套建设7.8千米污水管道。污水管系统依地形设置,采用重力流,不设中途提升泵站。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17964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是北京市政府利用世界银行二期贷款进行凉水河流域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之一,该工程规划流域面积223.5平方公里,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00 吨/天,配套建设污水管道工程总长度7.8千米,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凉水河。本工程配备3台2吨/小时常压燃气热水锅炉,燃用天然气,烟气共用1根7米高烟囱排放。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沉沙和脱水污泥。栅渣及沉沙交由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各系统排出的污泥经管道送入集泥池,再经污泥浓缩脱水机后,由螺杆输送器运至污泥堆置棚直接装车外运,由北京华夏信德建材销售中心进行消纳,目前污泥处理量为700千米/天。
  
  小红门污水处理厂设立了7个职能科室,2个运行车间,由职能科室负责全厂生产运行管理。并设置化验班组,配备有相关仪器设备,负责与工艺调控相关的化验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供热燃气锅炉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9毫克/立方米、9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未检出,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9-1998)II时段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 总氮、氨氮、总磷最日均浓度均超过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pH测定范围为7.23~7.58,各项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毫克/升、生化需氧量4毫克/立方米、LAS 0.07毫克/立方米、总氮17.5毫克/立方米、氨氮 14.3毫克/立方米、总磷0.43毫克/立方米、色度6.5,SS、动植物油、石油类均未检出,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2.42×104个/L,超过标准。一类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总砷0.89毫克/立方米、总铬0.004毫克/立方米,总汞、总铅、总镉、、六价铬均未检出,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I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8760小时计算,该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约为4639.5吨/年、161.37吨/年和5486.7吨/年。


贵阳发电厂烟气治理改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该工程新建1台2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670吨/小时锅炉,配套建设1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及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除灰渣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同时对原有1台200 MW燃煤机组安装湿法脱硫设施。
  
  建设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贵阳发电厂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8.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8.4%。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8#、9# 机组脱硫装置分别于2005年6月13日及7月13日完成调试,主体工程于 2005年9月12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贵州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电力建设第一、二工程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配套建设1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及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同时对原有1台200 MW燃煤机组安装湿法脱硫设施,处理后的烟气通过24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新建1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回用;新建3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至市政截洪沟进下游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量39.8万吨,综合利用2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除外销外,其余用于填坑造地),剩余的灰渣通过运灰车运到贮灰场。
  
  贵阳发电厂成立了由厂长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检查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8#、9#机组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4.3毫克/立方米、112毫克/立方米、42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8#机组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98.5%,9#机组脱硫装置脱硫效率为99.3%,均满足贵州省环保局环评初审意见中不得小于85%的要求。
  
  该厂煤场界外10米内3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84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测定值,SS、COD、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1#、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复用水池回用,不外排。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厂区废水总排口)pH测定值,SS、化学需氧量、磷酸盐、氨氮、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LAS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12个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控值均有超标现象。环境敏感点噪声昼、夜间噪声监控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改建工程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186.0吨、748.8吨,均低于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山东海化金星化工有限公司2.4万吨/年三聚氰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项目利用原有尿素装置生产的熔融尿素作原料生产三聚氰胺,新建2条年产1.2万吨三聚氰胺生产装置。新上中压解吸装置,改造原有尿素装置,回收的三聚氰胺尾气联产尿素,使尿素生产能力由8万吨/年增加到12万吨/年。新建2×2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原2×10吨/小时锅炉备用。新建污水处理站以及与三聚氰胺装置配套的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山东海化金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7万元,占总投资的13.0%。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第一条生产线于2002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5月投产试运行。第二条生产线于2003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04年10月投产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省化工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化建三公司、中化建十六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新建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每台锅炉配备一台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以石灰石作脱硫剂炉内脱硫,处理后的烟气由 80米的烟囱排放。熔盐工段新建三台燃煤熔盐炉,每台熔盐炉配备一套高效多管除尘器及微分洗涤脱硫塔,处理后的烟气由50米的烟囱排放。各类工业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经30米、72米高排气筒排放。在成品贮运、包装工段产生粉尘,在车间顶部设有袋式除尘器。煤场为封闭式,并利用二次回用水,定期向煤场喷洒。工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的废水大部分作为三次循环冷却水回用,少量用于二次冷却水补水,多余部分排入潍坊市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状况下,一般不外排)。
  
  该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环保部,购置了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配备3名监测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环保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均经过培训后上岗。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烟囱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第Ⅱ时段标准要求。1#、2#锅炉除尘器除尘效率均符合环评批复除尘效率不低于99%的要求。1#、2#锅炉炉内脱硫效率均符合环评批复脱硫效率不低于70%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三聚氰胺尾气排气筒、尿素尾气排气筒出口氨气最大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三聚氰胺包装车间袋式除尘器出口粉尘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煤场界外和三胺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为6.58~6.94,其它项目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 悬浮物30毫克/升、化学需氧量48毫克/升、石油类0.7毫克/升,氨氮40毫克/升,硫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均未检出,均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表2中型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3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夜间厂界噪声超标1.6-3.8 dB(A)。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附近1个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7200h计算,该项目烟尘、SO2、粉尘年排放总量分别为40.0t、291.4 t、2.88 t,均低于山东省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COD排放量为零。

 

福建龙岩坑口火电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4×135MW发电机组配4×44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4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新建2座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含油废水、煤水处理设施;采用灰渣分除,气力输灰,新建贮灰场。
  
  建设单位:福建省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0.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28000 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3.5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19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排入柯溪河。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及锅炉渣。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25万吨、渣15万吨,渣全部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灰综合利用率达80%。福建省龙岩坑口火电厂设立了厂领导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网,在策划部设环保专责1人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并设有环境监测站。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4#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2毫克/立方米、261毫克/立方米、56毫克/立方米,2座烟囱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最大超标2 dB(A),新芦村敏感点噪声昼、夜间均不超。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得出,工程运行后,福建省龙岩坑口火电厂全厂废气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 57吨、1767吨,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珲春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300MW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珲春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300MW机组)
  
  建设单位: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珲春发电厂)
  
  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英安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58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1568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2.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8月18日开工建设,2006年10月1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福建龙净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火力电力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4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两套石灰石--湿法脱硫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装置、灰水回用系统工程等。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为16000平方米。
  
  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环保考核实施办法、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制定了《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厂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
  
  三、验收监测结果
  
  3#、4#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4.7毫克/立方米, 42毫克/立方米,28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为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3#锅炉脱硫塔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4.85%,4#锅炉脱硫塔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4.95%,略低于设计脱硫效率(95%)。煤场周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测浓度为0.95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正常情况下不外排。
  
  厂界噪声共布设10个监测点位,昼间测定范围为47.5~55.2dB(A),夜间测定范围为40.1~49.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2.6 dB(A)~48.1dB(A),38.5dB(A)~44.5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的要求。
  
  二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或回收。
  
  二期工程烟尘年排放总量为56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527吨,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3608吨。全厂烟尘年排放总量为1315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4717吨,全厂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吉林省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宁波丽阳化纤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宁波年产5万吨腈纶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项目采用日本三菱丽阳的以丙烯腈和醋酸乙烯为单体、二甲基乙酰胺为溶剂的湿纺二步法腈纶生产工艺,年产5万吨腈纶纤维,其中腈纶短纤维2.0万吨/年,腈纶丝束0.5万吨/年,差别化纤维2.5万吨/年。项目生产主要包括聚合、原液、纺丝、后处理和溶剂回收等工序。工程主要由主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公用工程及行政办公设施等组成。
  
  建设单位:宁波丽阳化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宁波北仑小港青峙工业区丽亚路26号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0389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163.2万元人民币,占工程总投资的4.85%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主要生产装置运行负荷为88.8%~99.3%。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环科院、京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鼎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环科院、上海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公司现有日处理能力3200吨的废水处理站1座,总排口装有在线监测装置;在丙烯腈储罐、原液和前纺工序安装了尾气吸收塔等废气处理设施;建有10t/d污泥焚烧炉1座和1t/d PD残渣焚烧炉1座,污水处理站污泥和PD残渣全部经焚烧处理;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区绿化面积4.5万平方米。
  
  宁波丽阳化纤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安全环境管理部作为日常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设立兼职环保员。公司制定了各种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工作由质检部负责。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丙烯腈储罐尾气喷淋洗涤塔出口的丙烯腈未检出;排放速率小于2.79×10-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工业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PD残渣焚烧炉、污泥焚烧炉烟道出口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645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排放废水中pH为6.45~7.18,排放废水中污染物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91.8~93.3 毫克/升、悬浮物 7~10毫克/升、石油类 0.117~0.227毫克/升、氨氮1.76~2.23毫克/升、生化需要量18.4~16.9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78~0.175毫克/升,丙烯腈和DMAC未检出,磷酸盐浓度最高日均值为0.403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三类标准,厂界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5.2~66.1dB(A),最大超标1.1dB(A),夜间噪声监测等效声级为50.5~65.8dB(A),最大超标10.8dB(A)。
  
  该项目年产生固体废弃物3789吨,其中废聚合物和废纤维出售给有关厂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PD残渣和废滤布焚烧处理;焚烧炉灰渣和实验室废液送北仑工业固废处置站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35吨/年和0.178吨/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101吨/年和2.18吨/年,符合环评建议的总量要求。

 

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燃煤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300MW亚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辅助工程包括2座循环冷却水塔,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210米单管烟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湿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徐州华鑫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北郊铜山县茅村镇境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3.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7亿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1#机组、2#机组分别于2005年6月和2006年3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脱硫装置于2006年5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每台机组分别配套2台双室四电场静除尘器,共用一套石灰石-石膏脱硫装置,由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过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循环冷却塔排水部分用于除渣系统,少量通过雨水沟外排。工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并利用徐州发电厂的川里湖灰场作为备用灰场。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归口在技术支持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环境监督制度,配置了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技术支持部下设化环实验室。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静电除尘和脱硫后,2台锅炉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0.3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3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集水池废水中pH值以及COD、悬浮物、氨氮、总磷、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东厂界2个测点昼、夜等效声级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北厂界3个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超标1.0~3.6dB(A)。东厂界马路对面的腰里村敏感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北厂界外的檀山村敏感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本工程灰、渣年产生量分别约为28.4万吨和3.2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5万吨,分别出售给徐州华苏集团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古彭水泥厂和铜山县鹏程玻璃添加剂厂等单位,全部综合利用。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公司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630吨,烟尘年排放量为360吨,均达到省环保厅核定的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南海石油化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80万吨/年乙烯、16.5万吨/年丁二烯、76.3万(原料)/18.8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和苯抽提、1.28万吨/年环氧乙烷、33.6万吨/年乙二醇、64万吨/年乙苯、55万吨/年苯乙烯、25万吨/年环氧丙烷、25.6万t/a低密度聚乙烯、20万t/a线性低密度和高密度聚乙烯、24万t/a聚丙烯、6万t/a丙二醇、13.5万t/a多元醇、4×45MW/h汽电联产锅炉、1×42MW/h余热锅炉、固、液焚烧炉、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中海壳牌南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308.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79亿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7.1%。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2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16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美国际工程公司、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的主要环保设施有固体焚烧炉、液体焚烧炉、500t/h污水处理设施、废碱液处理单元、苯乙烯装置废水处理、废水调节罐等装置。项目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大部分环保设施运转良好。
  
  该公司制定了较完整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有专职的环境健康安全(HSE)管理人员,制定了《中海壳牌应急准备和反应程序》,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也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设有应急救援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各装置排放的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苯乙烯和环氧乙烷装置热油加热炉排放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超过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核定的限值要求,其余装置排放的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达标。 各装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
  
  汽电联产装置1#、2#、3#锅炉及废气余热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火电厂)》(DB4426-2001)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废液焚烧炉、固废焚烧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8484-2001)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苯乙烯和环氧丙烷蒸发浓缩单元汽提后冷凝液排水中总镉最大日均值为0.28毫克/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排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值最大值为7.80毫克/升,岸边排放口排水中pH监测范围为7.7-9.2,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一类污染物限值,其余各装置处理后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一类污染物标准。
  
  厂界噪声共设4个监测点位。各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4.2-58.7 dB(A),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3.5-54.8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焦炭、焦油渣、溶剂再生残液、废活性碳、罐底残渣、浓废碱液、废油、废过氧化物、过滤废料、污水处理活性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本公司固、液体焚烧炉焚烧处理;其它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按实际监测计算, 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01吨/年,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指标。

 

500kV沙河营至北宁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500kV沙河营至北宁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北宁变电所和扩建沙河营变电所以及500kV沙河营至北宁送电线路、董王线∏接入北宁变、绥董线∏接入沙河营变、沙董一线出口整理等四条单回路送电线路。
  
  建设单位:东北电网公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指挥部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和葫芦岛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5075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994.3万元,占总投资的3.93%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0月开工,2005年6月30日投入试运行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辽宁省放射环境监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已经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基本得到落实,但是有个别环保措施尚未实施,环评报告书指出沙河营变电所已安装了GW-Ⅱ-50污水处理设备,而该所在实际没有安装该污水处理设施,现在该所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外排至所南海木沟;建设单位计划投资18.6万元,安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并建设雨污分流管道,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不再外排,工程预计2007年5月开始安装调试。
  
  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有地貌;工程采用铁塔长短腿、全方位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等措施。
  
  工程沿线8个敏感点和2个变电所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和无线电干扰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工程沿线环境噪声水平、变电所所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北宁变电所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水量过大时随雨水通过管道外排至变电所外腰鸭台村农灌沟渠,其他时段污水用于绿化不外排。
  
  2个变电所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绝大多数公众认为工程施工期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小,有90%的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不满意的公众占10%,主要反映占地赔偿和青苗赔偿方面的问题。

 

锦州石油化工公司煤代油热电厂技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3台22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25MW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事故性灰渣场一座。
  
  建设单位:锦州石油化工公司
  
  建设地点:锦州节能热电股份公司院内西侧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6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30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10月批准立项。2002年7月完成环评;2002年12月环评批复;2003年6月8日开工,2004年11月11日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辽宁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电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安装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选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时投加石灰石进行脱硫,石灰石粉用封闭罐车运至厂内。生活污水与二热电生活污水汇合排入厂外的常屯河,最终汇入锦州城市污水处理厂。输煤系统冲洗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灰渣加湿。锅炉排污水排至降温池,降温后补充循环冷却塔用水。酸碱废水排入新建中和池处理后,用于灰渣加湿。淋溶水主要为雨季降水所致,在灰渣场外四周挖截流沟对降水进行分流,以避免灰渣场内积水,从而减轻淋溶水对地下水的污染。灰渣送锦州久固建材厂综合利用,在不能及时进行综合利用时,将灰渣送新建的小米沟事故性灰渣场存放。
  
  环境保护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具体环保工作由电厂的2名工作人员负责。厂内制定有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各项操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规范、系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为264毫克/立方米;3#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2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3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中Ⅲ时段规定。1#锅炉、3#锅炉的除尘效率分别为99.65%、99.65%,脱硫效率分别为87.1%、86.0%,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输煤段、转运站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120 mg/m3的限值。
  
  生活污水出口pH测值范围7.75~8.85,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40mg/L、CODCr 为70 mg/L、动植物油为7.5 mg/L、BOD5为23mg/L、氨氮为6.4 mg/L、磷酸盐为0.33 mg/L,均满足《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二级标准要求。
  
  小米沟灰渣场地下水pH值、砷、氟离子、六价铬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38-93)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烟尘排放总量为212.9吨/年,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量1350.8吨/年,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
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1条日封装测试生产能力15万只测试生产线。
  
  建设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的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西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4%。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5年1月30日开工建设, 2005年9月15日建成,2005年11月四川省环保局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中的电镀含重金属废水、封装清洗废水一起收集未单独处理,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由市政管网进入高新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排入清水河。酸性废气建有洗涤塔净化装置,经净化处理后由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燃气锅炉废气分别经25米、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建有危险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并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置。中心国际公司环保管理机构较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电镀工艺酸性废气碱液洗涤塔出口废气中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清洗、塑封工艺有机废气活性碳处理装置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17.7毫克/立方米、0.64千克/小时,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毫克/立方米、37毫克/立方米、2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域第Ⅱ时段标准的要求。
  
  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pH测试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和总铜日均最大浓度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9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中昼、夜间噪声测试分别为44.0~58.2dB(A)、39.4~53.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一条封装测试生产线外排废气中烟尘、外排废水中COD、氨氮、石油类年排放总量分别为:10.2吨/年、0.47吨/年、0.008吨/年、0.19吨/年,均满足成都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白鹤发电厂二期扩建)
(2×30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及公共附属设施等。2台燃煤锅炉、配置建设4台除尘器、2套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一座240米烟囱、新建脱硫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座冷却塔、配套建设1160万m3的马家沟灰场(水利除灰)。
  
  建设单位: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开县白鹤镇大胜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5.46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95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77%。
  
  工程建设情况:1996年国家计委立项,1998年2月完成环评,2006年6月完成后环评。
  
  2001年1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04年6月(1#机)、2005年12月(2#机)投入试运行,2台机组的脱硫系统于2006年1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后环评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有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烟气脱硫系统2套和240米烟囱1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煤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1座煤场等环保设施。公司设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制定了各种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日常水质环境监测工作由公司设有化验室定期监测,烟气、噪声等的分析委托专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1#、2#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4.7毫克/立方米 、127毫克/立方米、45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 ,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2时段标准。四台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范围为99.7~99.8%,达到了除尘器除尘效率≥99.2%的批复要求。工程脱硫效率为93.5%~93.7%。厂界和堆煤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监测生活污水排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 pH、总磷8项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求。该污水经处理后返回冲灰系统回用,少量余水排放。
  
  监测灰场地下水监控井中水样pH、氟化物、硫酸盐、总硬度、砷、镉、铅、铜、挥发酚9项因子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
  
  厂界噪声共监测8个点位昼、夜间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昼间超标最大值5.8 d B(A),夜间超标最大值11.1 d B(A);敏感点位监测5个点位夜间最大超标6.6 d B(A)。
  
  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694.5吨/年、1314吨/年,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SS、石油类排放总量分别为65.2吨/年、3.26吨/年、0.045吨/年,均符合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宜宾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宜宾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1×150MW。新建1×150MW中间再热、超高压冷凝式机组,配套建设1×4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除灰系统,其它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均依托一期已建成设施。
  
  建设单位:四川华电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58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4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30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新建1×150MW中间再热、超高压冷凝式机组,配套建设1×4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与一期共用一座120米 高烟囱。二期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水、含油废水、含煤污水、生产区生活污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厂内工业废水回收池作为绿化及调灰使用。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灰渣,年产生量约为27.86万吨,全厂灰渣年产生量约为43.8万吨,全部堆存至朱家湾灰场。目前已与个体商户签订合同,利用灰渣制砖。
  
  宜宾电厂专门成立环保领导小组,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及宣传工作。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机组外排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毫克/立方米、547毫克/立方米、90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要求。锅炉脱硫效率为96.2%,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7%,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要求。煤场界外10米内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工业废水回用池溢流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SS、COD、石油类、总磷、氨氮、LAS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正常情况下,工业废水回用池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该工程循环冷却直排水排口与取水泵房入口水温温差为14~17℃。
  
  厂界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该厂2#150MW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分别为66吨、1079吨,均符合宜宾市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烟台发电厂2×135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属扩建工程,新建2台135MW汽轮机和2台480t/h超高压固态排渣煤粉炉(5#、6#),每台机组配套建设脱硫塔及静电除尘系统,1座210米高烟囱。新建正压干除灰系统、炉底除渣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空压机房、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等。对原有储煤场进行改造,并新建煤场冲洗水处理系统。其他辅助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单位:烟台发电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2.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7亿元,占总投资的13.9%。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于 2006年6月22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力建设三公司、山东鲁电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每台机组配套建设脱硫塔及静电除尘系统(包括双室一电场预除尘器和双室四电场脱硫除尘器),共用1座210 米高烟囱。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闭式循环冷却水排水及辅机设备冷却水排水等,经煤场沉淀池沉淀后排至原废水回用系统。循环水排污水经锅炉补给水系统处理后,直接补入锅炉,未经处理的排污水用于脱硫增湿、冲渣系统、干灰加湿用水。本工程锅炉补给水来自电除盐系统,无酸碱废水产生。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5#、6#机组年产灰渣量约为16.83万吨,全部由烟台宏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直接用车运至用户综合利用。
  
  烟台发电厂成立了三级环保管理和技术监督网,分别由厂长和生产副厂长任组长;环保机构设在生产技术部,配备一名专责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设有环保监测站负责公司日常环保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均经过培训后上岗。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5#、6#锅炉静电除尘系统出口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0.6毫克/立方米、179毫克/立方米、38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要求。煤场界外10米内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764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均符合《城市污水再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要求。处理后的废水用于煤厂及灰厂喷洒、锅炉除渣、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等,废水不外排。
  
  西厂界2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Ⅳ类标准;夜间厂界噪声超标2.6~3.8 dB(A)。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扩建工程2×135MW机组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159吨/年,超过山东省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5吨/年,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改建铁路京九线龙川北至东莞东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竣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全长约217公里。龙川地区:新建大中桥5座1281米,铁路涵洞7座217.5米,新建公路涵洞13座226.3米。龙川至东莞东段:新建特大桥1座641米,大桥31座6800.72米,中桥61座计4195.41米,小桥19座234.10米,涵洞1019座10051.1米。新建3座隧道,总长383米;龙川至东莞东段:新建隧道16座计4748米。改建车站13处,新建车站1处。
  
  建设单位:广梅汕铁路责任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境内
  
  决算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决算总投资27.9亿元;环境保护投资1.84亿元。
  
  建设时间:2001年3月开工建设,2003年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运营时生产规模为客运25对/日,货运14对/日。
  
  环评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
  
  施工单位:中铁一局、三局、十五局、十二局、十七局、十八局、十九局、济南铁路局工程总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工程总公司。
  
  验收调查及监测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惠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环保手续齐全,环保工程满足“三同时” 要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重视保护生态环境,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在试运行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完备,人员和仪器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路基边坡、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工程施工符合环保设计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由于当地雨水丰富,阳光充足,绿色植被恢复较好,能够满足水土保持功能要求。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以落实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的环境保护措施,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结果各污水处理厂水质能够达标排放。
  
  铁路沿线沿线10所学校,分别采取了搬迁和隔声处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学校能够满足教学声环境要求。
  
  车站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集中储存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丹东至大连高速公路丹东至庄河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36.098公里,按平原微丘区,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东港连接线8.786公里,按二级路标准进行建设。实际车流量为2472-4632标准小车/日,达预测2005年车流量的11%-20.7%。
  
  建设单位: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2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3852万元,占总投资的8.5%。
  
  工程建设情况: 2003年8月公路开工建设; 2005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长安大学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要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加强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与工程质量挂钩,在实施中由工程监理部门不定期的检查总结。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施工期间,沿河路段与路基施工时,产生的弃渣以及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未向河流灌溉及河流倾倒;除基桩外,其它工程不进行夜间施工;大部分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平整、恢复;工程跨越国家级鸭绿江滨海湿地保护区的生态观测站已建立,隶属丹东环保局保护区管理局,对鸟类的迁徙和数量种群进行过调查和监测,并进行了施工期监理及环境质量监测;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绝大部分取弃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
  
  沿线有55处敏感点,其中52个居民点、2个学校、1个养老院。对其中6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居民区昼、夜间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70dB、55 dB要求;庄河第十五中学昼间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55dB要求;双山东小学昼间出现0.9dB超标情况,夜间超标0.9 dB -2.7dB;黄土坎镇敬老院昼夜均不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55dB、45 dB要求,昼间超标2.2-9.6 dB,夜间超标2.7-4.9 dB。
  
  本段公路沿线设施包括管理处、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和6处收费站,此外东港服务区未建,吴炉收费站在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路边沟,其中大孤山服务区废水经边沟排入双岔河,主要用于农田灌溉。
  
  东港管理处安装有一台0.7吨型煤采暖锅炉,大孤山服务区安装有一台1吨型煤采暖锅炉。根据对大孤山服务区锅炉烟气进行现状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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