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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新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工程、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等34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 6月29日—— 2007年7月6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6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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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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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工程 |
18 |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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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 |
19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一期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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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州500KV变电所二期扩建工程 |
20 |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燃机工程(2×39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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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西忻州500kV变电站 |
21 |
江西贵溪电厂2×300MW机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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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城北500kV输变电工程 |
22 |
华能浙江玉环电厂百万千瓦级超临界机组新建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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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工程 |
23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0kt/aHFC-134a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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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红水河乐滩水电站工程 |
24 |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钢冷轧薄板厂技术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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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郑州西南环城高速公路 |
25 |
马鞍山~芜湖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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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 |
26 |
中石化海南800万吨/年炼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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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增资异地新建年产30万吨高级涤布白纸板项目 |
27 |
扬子石化股份公司105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装置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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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
28 |
江苏恒莱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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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二期工程140万条/年子午线轮胎 |
29 |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第二工厂)建设项目一期(12万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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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槐电厂一期工程 |
30 |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高标准汽车齿轮钢生产线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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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 |
31 |
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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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2×150MW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
32 |
德州晶华集团大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4000吨/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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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苏青狮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
33 |
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氧化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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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圳前湾燃机电厂#1、#2机组 |
34 |
桂林市世行贷款项目-北冲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新建铁路重庆至怀化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铁路624.523千米(国家Ⅰ级铁路)
建设单位:渝怀铁路建设总指挥部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黔江区等)、贵州省(铜仁市)、湖南省(怀化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97.9085亿元,实际环保投资8.5182亿元,占总投资的4.30 %。
工程建设情况:修筑铁路正线624.523千米(单线电气化,预留复线条件。其中,桥隧长度占总长的50.6%);完成路基和站场土石方4847.09×104立方米、铺轨655.41千米、车站52个、桥梁333座、隧道173座、房屋216214平方米。
环评编制单位: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铁一、二、三、四、五、隧道、大桥、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局等27个单位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铁科院、铁四院、铁建研院、西南交大、中铁诚业、北京瑞特、济南顺达、成都大西南、长沙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内蒙古沁原等14个单位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涪陵市环境监测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实施了全过程环境监理。建设总指挥部成立了 “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辖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铁路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施工单位和环保监理单位主动与当地环保局取得联系,征询当地环保部门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施工结束前,地方各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预验收,环保部门签发了预验收意见。
工程对各取弃土(渣)场、临时占地均采取了拦渣坝、挡土墙、排水沟、绿化、平整等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采取筑岛围堰法、双壁钢围堰法,桥墩桩基钻渣上岸、设置泥浆沉淀池、利用船舶远距运输弃渣等措施防止水体的污染;各车站均建造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仅外排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工程对路侧学校等敏感点采取了搬迁、建声屏障和更换隔声窗等噪声减缓措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铁路的取弃土(渣)场、临时占地、路基边坡的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完善有效;路基、车站等全面绿化,植被恢复系数为97.7%,植被覆盖率达到38.3%;长大隧道的出水量较小,隧道区山体地下水和顶部植被未受到明显影响。
沿线车站均建造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绝大部分为二级处理设施,经监测和类比分析,车站污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铁路全线共有声环境敏感点107个,其中学校25所、老干部休养所1处、新建医院1所、村庄80个。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了噪声减缓措施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切实采取搬迁和降噪措施的学校噪声达标或仅受到轻微影响。
调查发现,部分收到搬迁款的学校没有实施搬迁;临路部分村庄的环境噪声超标,位于低路基或开阔地带的房屋超标量在1~3dB之间,位于高路基两侧或沟谷地带的房屋超标量在2~5dB之间。
另外,大部分列车夜间突发噪声超标,最大超标量约19dB。
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港出海航道一期工程从黄埔港西基码头沿珠江干流-伶仃西航道至桂山锚地,全长115k米,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浚深至13米,开挖起点为伶仃西航道,终点为西基调头区。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总投资8.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2%。
建设单位:广州港务局
环评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境监理单位:天津天科工程监理咨询事务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监测单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执行情况
疏浚作业选用耙吸式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进行,施工船配备DGPS系统提高施工精度,避免超宽超挖带来的水体扰动;为防止船舶污染物污染水域,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必须经过船舶配备的油水分离器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向水产养殖场等敏感水域直接排放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船舶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船上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船舶垃圾定期回收运至岸上的附近垃圾处理场;在该工程选定的抛泥区外围及抛泥区中心位置设专用标志,不得在海域随意抛泥,保证抛泥区周围水域环境不受较大影响; 加强了同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停止了挖泥和抛泥作业;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工程建设对海水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水环境
海水水质跟踪监测结果表明:施工结束后与2003年12月环境影响评价时的调查结果相比各站位的pH、DO略有下降,COD、石油类及铜、铅、镉等重金属的含量有一定程度升高;与施工期内的监测结果相比,各站位的SS、COD和石油类略有下降,铜和镉等重金属的含量有一定程度升高。总体看来,施工结束后水环境质量较施工期内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海洋沉积物跟踪监测结果:在施工期内,除1号站的大部分指标和2号站镉超标外,其余各站位的Cu、Pb、Zn、Cd、Hg、石油类和有机碳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相应的质量标准,与2003年12月环境影响评价时的调查结果相比,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与2006年9月的调查结果相比,本次调查各站位沉积物中锌和有机碳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余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
咸水上溯最远到莲花山,东江受不到咸潮影响,西洲水厂取水口在东江的上游对其不会产生影响。
2、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疏浚土少量水抛大部分运至新沙预留发展区、孖沙垦区、龙穴岛东垦区作吹填处理。维护性疏浚土现在全部陆抛至孖沙垦区。吹填区全部建设围堰,并采用土工布防渗。今后准备进行造陆开发。海上抛泥区均为海洋部门指定区域,为发生随意抛泥现象,疏浚土均得到妥善处置,没有对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为防止海域溢油事故发生污染海域环境,建设单位制定了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建立了污染防治应急机制并配备了充足的围油栏等防污染材料;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污染控制。工程施工和试运营期间未发生溢油等环境污染事故。
4、环境管理
本工程实施环境监理和环境跟踪监测。工程环保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福州50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福州500kV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主要内容:扩建3#主变压器,同时扩建3×60Mvar电抗器,1×64Mvar电容器。
建设单位:福建省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0.783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0.37%。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书对工程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以来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本工程是在福州变电站内预留空地上扩建主变,不需要另外征地,站址周围未发现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工程在变电站内进行了绿化,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变电站厂界外采取了挡土墙、护坡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因此,工程建成投运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监测结果表明500kV福州变电站厂界及周围电磁环境现状较好,福州变电站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敏感点受变电站产生的噪声影响不大。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污水储存池与雨水收集池并列。由于变电站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原则上回用于站内绿化,当水量过大时通过管道外排至变电站外沟渠,因此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通过电话寻访福建省环保局得知,在施工期,工程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福建省环保局在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
山西忻州500kV变电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变压器2×750MVA,500kV出线5回,220kV出线5回,1×60MVar+2×60MVar低压电抗器。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山西省电网工程建设指挥部。
工程投资:本次调查工程实际总投资24489.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8.99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8月3开始建设,2006年7月4日建成投运。
环评情况: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山西多源电力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建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忻州500kV变电站工程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8:00~12:00;14:00~18:00),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消除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中开挖的泥土石方采取集中堆放并设置围栏,减少泥土因雨水冲洗而流失,在施工中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采取集中清洗,减少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人员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集中堆放,最后统一交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方式消除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施工结束后,一些临时占用场地及时交换当地恢复耕作,避免土地荒芜。
变电站投运后运营人员时刻监控变电设备,减少因设备故障对周边环境带来的电磁、噪声等环境影响。变电站值班人员强化对变电站内的地埋式废水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变电站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变电所主要设备选型和采购上对噪声指标进行严格限制,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本期的主变压器噪声≤75dB(A),符合环评报告中提出的75dB(A)的要求。
通过现场调查,忻州500kV变电站在施工和运行中较为严格的实施了环保措施,确保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电磁、废水、废油、固体废物不影响工程附近环境,环保措施落实基本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电磁环境:对变电站围墙四周及附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工频电场低于4.0kV/m,工频磁场低于0.1mT,无线电干扰低于55dB。
2、噪声环境:变电站围墙四周及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噪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昼夜均符合环评批复执行标准(即昼间噪声低于60dB,夜间噪声低于50dB)的要求。
3、污水:正常运行时,变电站内的废水为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绿化及水土保持:变电站站区周围已建有围墙,所区主控联合楼等建筑物附近区域已铺设草坪,进所道路两侧已设护坡,水土保持状况良好。
5、生态环境:忻州500kV站址范围土地为耕地。主要种有小麦、玉米等作物,并有少量树木。在站区南侧有少量临时占地,施工区域结束后已经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因此对该地区的生态影响很小。
北京城北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北京城北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北京城北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昌平变~城北变500kV线路工程、顺义变~城北变500kV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昌平区、顺义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77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0.5%。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12月开始建设,2006年6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以来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变电站和送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绿化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
本次监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离线路较近的敏感点进行监测。根据河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结果分析可知,线路附近监测的敏感点目标的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都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的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及0.1mT的磁场标准。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测值基本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标准,类比可知全线敏感点电磁环境基本达标。北京城北500kV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敏感点声环境监测结果中,工程沿线声环境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上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京城北500kV变电站厂界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变电站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并且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对变电站周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新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工程(含遂渝线引入重庆枢纽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遂渝铁路为单线电气化工程(预留复线条件),全长146.6km(含遂渝线引入重庆枢纽工程26.4km),四川省境内31.2km,重庆市境内115.4km。设计能力近期货车7对/日、客车13对/日。新建特大桥、大中桥梁82座,25858.63延长米,跨铁路人行天桥26座。涵洞364座,10412横延米;隧道51座,32963延长米;新建车站7处,牵引变电所3处。
建设单位:成都铁路局遂渝铁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重庆市(潼南县、合川市、北碚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45.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1亿元,占工程投资的2.6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2开工,正线工程2006年元月投入试运营;北碚北~井口(含遂渝线引入重庆枢纽)中我国首条无碴轨道试验段于2007年4月18日开通。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及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成都铁路华太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水保、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保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对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取弃土(碴)场已复垦、造地、绿化;桥涵设置未影响当地行洪及农灌;降噪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全部得到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处理后的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三、验收调查结果
遂渝线在穿越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取两跨嘉陵江,绕避小三峡自然风景名胜区方案。铁路施工、试运营期间未对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产生不良的环境影响。
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效果较好,全线共设26个取土场、170个弃土(碴)场,对取弃土(碴)场坡脚进行了挡护,顶部平整、造地、绿化。
沿线有7处噪声敏感点,其中2个学校、1个医院、4个居民点,其中东阳工矿居民区列车通过数量少,对其余6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现状监测表明:对沿线学校、医院、居民区影响较轻,铁路噪声值均达标排放。预测当遂渝铁路达到设计近期车流对数后,铁路噪声对沿线学校、医院、居民区影响不大,均能达标排放。
铁路沿线敏感点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振动值均低于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昼、夜间80dB标准限值要求。
沿线各车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各项拆迁补偿安置措施已基本落实。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95.2%受调查人员对新建铁路遂宁至重庆线工程表示满意。
红水河乐滩水电站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电站总装机容量600MW,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厂房、船闸上闸首、冲沙闸闸首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12米,相应库容4.02亿立方米。
建设单位: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河池市都安县、南宁市马山县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40.24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0614.99万元,占总投资的2.64%。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3月开始施工筹备工作,2001年11月开始进行主体工程建设,2004年12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06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西忻城县锦宏有限责任公司等。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广西桂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广西来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编制了乐滩水电站环境保护设计报告,设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环境管理,设立环保综合监理部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将环境保护要求写入招标文件中,并通过环境监理,严格要求施工承包人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按“三同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主要实施了以下环境保护措施:设置鱼类增殖保护站,进行乐滩库区鱼类资源人工驯养投放水库;处理砂石骨料废水、其他废水和生活污水;做好渣场边坡和渣顶防护;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处置;注重施工区的绿化美化;设卫生室提供便民医疗服务,加强施工人员健康检查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移民安置区挡墙、排水、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沼气池、三级化粪池等环保措施;完成百蓝岭、尚来岭、北大岭三处遗址的发掘任务;开展了环境监测、生态调查等工作。共完成环保投资10614.99万元。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施工和试运行期间,总体上依据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文件和环保设计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按“三同时”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避免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减少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库运行初期,库区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上变化不显著,鱼类种类基本没有改变;库周区植物资源受蓄水影响较小;库区周围30种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种类无变化,资源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水库水质与蓄水前相比基本一致,并略有改善。
郑州市西南环城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52.0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5米,设计行车速度为120千米/小时。
建设单位: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26.56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61亿元,占总投资的6.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10月29日开工,2005年8月工程竣工试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单位: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营初期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公路沿线声环境、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敏感点进行了监测;建设单位共征地7470.8亩,比环评时减少约970亩,减少的土地约占总征地面积的13%;建设单位对公路立交区、中央隔离带和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绿化投资达1.11亿元,平均每公里投资200多万元,在国内交通行业居于首位。取弃土场和临时场地的恢复效果良好,对生态环境没有造成明显影响;环评报告书中的提出的6道声屏障措施得到了很好落实,并且工程又多安装了5道声屏障;在跨越尖岗水库上游和南水北调干渠等重要水体时,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装置;沿线服务设施外排污水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对公路立交区、中央隔离带、路基边坡和沿线服务设施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植草约100万平方米,栽植树木近16万株,绿化总面积约204万平方米,绿化总投资达11118万元,平均每公里投资达200余万元,在国内交通行业居于首位;公路路基、边坡防护采取工程防护和植被防护相结合的防护形式,防护效果较好;工程对路基和路面排水进行了综合设计,完善的排水系统输导径流、防冲刷效果良好;工程全线共有18个取土场,8个弃土场,14个临时场地,全线除个别临时场地平整后正在恢复外,其余都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平整、复耕等恢复。
沿线共有31处感点。目前,昼间:公路沿线所有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噪声昼间标准限值(70dB);夜间:公路沿线李寨、任寨、铁匠寨、张庄和刘东等24处敏感点噪声值为45.8~54.3dB,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噪声夜间标准限值(55dB);候庄(左)噪声值为56.3dB,超标1.3dB,超标量较小。
运营中期预测,昼间:公路沿线所有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将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噪声昼间标准限值(70dB);夜间:公路沿线李寨、任寨和周垌等11处敏感点噪声值将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区域噪声夜间标准限值(55dB),其他14处敏感点将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后姚岗、寨沟、王许和候庄等4处敏感点将超标3.3~6.5dB,超标量较大;郑堡、赵家庄和郝寨等10处敏感点将超标0.6~2.6dB,建设单位已在赵家庄、小庙嘴和红花寺等6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但是,这些敏感点噪声运营中期将依然超标,超标量为0.4~1.0dB。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万t/a焦化厂一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2座55孔6米焦炉,包括备煤车间、炼焦车间、煤气净化车间。并配套建设装煤出焦地面除尘站、3台锅炉布袋除尘器和采用掺烧脱硫剂、酚氰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1.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904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8%。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桑德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桑德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一期工程配置备煤系统布袋除尘、封闭式运煤、运焦走廊;工程采用湿法熄焦、熄焦塔高36米;焦炉烟气经120米高烟囱排放;装煤、出焦系统废气分别建设了地面除尘站,粉尘分别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由20米烟囱外排;;建设了煤气净化系统及事故状态下煤气点火装置;筛运焦系统的焦尘经15台筛焦泡沫除尘器湿法净化处理;在煤气净化车间硫铵工段干燥系统配置旋风除尘器;3台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石灰石脱硫+3台静电除尘器净化后,由一座100米烟囱外排,安装锅炉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新建酚氰废水处理站,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熄焦;建设有2×2000立方米污水事故池,并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2.79万吨,全部外销综合利用。焦油渣、再生器残渣、除尘器粉尘和脱水污泥等固体废物全部回用于生产。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焦炉烟囱出口: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出焦地面除尘站:粉尘、苯并芘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装煤地面除尘站、硫铵工段除尘器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1#锅炉静电除尘器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5毫克/立方米,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烟囱高度100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标准。
焦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为1.143毫克/立方米,苯并芘最高浓度为0.0015毫克/立方米,苯可溶物最高浓度为0.498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8)表3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外最高浓度:颗粒物为0.712mg/m3,苯并芘为0.007?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均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2、废水
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为7.72~7.82,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57.6毫克/升、硫化物0.162毫克/升、石油类0.084毫克/升、氨氮11.962毫克/升、总氰化物0.009毫克/升、挥发酚0.014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50.6~59.3 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47.7~52.5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程废气烟(粉)尘、SO2 、NOx年排放量分别为72.2 吨、50.5吨、556.4吨,废水COD、石油类、总氰化物、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16.36吨、0.03吨、0.003吨、3.6吨,均达到了唐山市环保局下达的该工程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增资异地新建30万吨高级涂布白纸板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一条年产30万吨高级涂布白纸板生产线,主要包括制浆车间、造纸车间,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和蒸汽设施、给排水设施、贮运设施、废纸堆场、浆板库、综合仓库、干煤棚等辅助配套工程。并配套建设锅炉脱硫除尘、污水处理系统及固体废弃物预处理及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和危废临时堆场。
建设单位: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3.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959万元,占总投资的5.1%。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2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25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宁中轻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珠海长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新建2套锅炉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自备锅炉通过炉内喷石灰石粉脱硫+烟气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经120m高烟囱排放,并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并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分别建设了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和危废临时堆场,并妥善处理各类固废。
工程实施“以新带老”措施,于2005年12月停用、拆除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轻渣焚烧炉。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锅炉外排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4.2毫克/立方米、SO2 50毫克/立方米、NOx 64毫克/立方米;2#锅炉外排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12.7毫克/立方米、SO2 31毫克/立方米、NOx 63毫克/立方米;锅炉外排烟气污染物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3时段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点浓度最大值为0.34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臭气厂界监测点浓度均?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标准要求(浓度限值20)。
2、废水
废水排口各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SS 24毫克/升、CODCr 67毫克/升、BOD5 15毫克/升、石油类0.1毫克/升、LAS 0.35毫克/升、挥发酚0.008毫克/升,吨纸排水量16立方米,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吨纸排水量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关于修订《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号)两者中较严的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8个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7dB(A),夜间最大值为5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3.5t/a、SO214t/a,均低于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技术改造项目在原有工程基础上,冲压车间新增全自动冲压生产线1条及附属设备,对车身车间进行扩建,新建1条V-Car白车身拼焊生产线,新建涂装车间,增加前处理、中涂、面漆喷漆线各一条,扩建总装车间,新增一条总装生产线;公用动力部门新建空压站、热交换站、变配电站等,使总生产能力最终达到二班制年产轿车20万辆。
建设单位: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3.2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09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2月开工建设, 2006年12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焊装线采用小型唐纳森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涂装车间喷漆室产生的含二甲苯等的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文丘里管与水接触吸收处理后经5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中涂、面漆烘干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自带废气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0座高25米的排气筒排放。工程配套建设各类废液、废水收集池,新建涂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工程产生危险固废委托胶州金川化工有限公司和青岛绿洁环境有限公司处理;工程产生的冲压废料、废包装物、废抹布、过滤袋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公司及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涂装车间电泳烘干室、面漆烘干室、中涂烘干室及喷漆室各排气筒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32毫克/立方米、0.13毫克/立方米、60.6毫克/立方米和11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涂装车间电泳烘干室、面漆烘干室、中涂烘干室等效排气筒高度为25米,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分别为3.59×10-3 公斤/小时、1.21×10-3 公斤/小时、2.57×10-3公斤/小时和1.51公斤/小时;喷漆室、晾干室排气筒三个单元等效排气筒高度为55米,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分别为0.019公斤/小时、0.031公斤/小时、1.35公斤/小时和0.529公斤/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46毫克/立方米、0.05毫克/立方米、0.02毫克/立方米、0.05毫克/立方米和3.4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一类污染物镍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日均值最大值为0.056毫克/升,铬未检出,出水水质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的要求。
厂区总排口pH 6.68~6.82,COD、BOD、氨氮、SS的日均值的最大值分别为45毫克/升、8.5毫克/升、5.58毫克/升、34毫克/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各测点等效声级范围为55.8~56.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夜间厂界噪声各测点等效声级范围为53.6~5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二甲苯排放总量为1.97吨/年,全厂COD排放总量为33.8吨/年,均符合当地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
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轿车子午线轮胎140万条生产线、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等,主要生产轿车用40~70系列规格产品及SUV用65~75系列规格产品,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利用一期已建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横滨轮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3.7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0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9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2月开工,2005年3月、2007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杭州科信能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炼胶烟气、汽油挥发气、硫化烟气通过强制排风系统集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炼工段炭黑解包、密炼机投料口等产生的粉尘经高效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送至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全厂绿化率达30%。公司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设立了环境安全课专管环保事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环境安全课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4名。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排气筒粉尘最大排放浓度21.4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0.531千克/小时;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4.8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0.020千克/小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67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0.018千克/小时,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根据等效排气筒计算结果,粉尘、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千克/小时和0.069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等效排气筒的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千克/小时,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77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硫醇、硫化氢未检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pH为6.58~6.87,其他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COD 110毫克/升、BOD 31毫克/升、SS 22毫克/升、石油类0.5毫克/升、动植物油0.6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20.6毫克/升,总磷0.977毫克/升,符合二级标准。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各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相应标准限值。夜间噪声最大超出4.8分贝。厂界周边无噪声敏感点。
4、固废
生产边角料及废品等133吨/年,出售给海宁市长安镇邵锋废品回收站,废包装袋540吨/年、废油桶4272个/年,出售给杭州华通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废油、废碳黑、硫磺等委托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粉尘排放总量为0.233吨/年,废水排放总量4.43万吨/年,化学需氧量4.38吨/年、石油类0.013吨/年。
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双槐电厂新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两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锅炉,配备自然通风冷却机塔二次循环冷却系统;辅助工程为燃煤贮存及其输送系统、贮灰场、两台烟气脱硫装置和四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各类废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合川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5.85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3992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9月1日和2006年11月30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每台锅炉分别配套2台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系统2套,共同采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废水经过单独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灰渣及脱硫石膏,用汽车输送至距厂区东侧约4公里处的大佛寨灰场贮存。双槐电厂设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主要是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1#、2#机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51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5mg/m3,烟气黑度为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Ⅲ时段标准。脱硫塔脱硫效率大于95.1%,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2、噪声
厂界噪声设置5个测点,其中紧邻冷却塔的2个测点夜间噪声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标准,最大超标3.2 dB(A),其余厂界噪声测点均达标。
声环境敏感点有一个测点夜间噪声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超标2.7 dB(A),其余测点均达标
3、 固体废物
灰渣年排放量约为55万吨;脱硫石膏年排放量约为20万吨,均通过汽车运至周边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为100%。同时企业设计有事故灰场,灰场总库容约为632万立方米,可满足本工程贮灰渣约10年以上。灰场设有排水竖井、拦渣坝、截洪沟等。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329吨/年、1909吨/年。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矿山
建设单位: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安宁市草铺镇麒麟办事处下麒麟平头山
工程投资:项目建成后实际总投资4751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3.47万元,占总投资的7.1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2005年4月破土动工,于2006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时的生产负荷为80%~95.5%。
环评编制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所
工程设计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窑尾、窑头、煤磨和水泥磨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各排污口设置基本规范,环评及批复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石灰石分料库底、生料2224号空气输送斜槽、3450号水泥磨除尘器排放浓度超出了标准要求。其余考核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其中窑尾、窑头布袋除尘器后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各指标的吨产品排放量达标,窑头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5%。
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可以达到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二级厂界外20米处空气中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 废水
全厂生产、生活废水有相应废水处理循环设施。经现场核查,厂区排水处理后全部循环不外排。
3. 厂界噪声及厂区周围敏感点噪声
在厂界布设的22个监测点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点的主要噪声影响源为水泥磨、煤磨、分解窑、风机等生产装置。
项目东南厂界外为农田和苗木种植地;东北侧厂界外为杂木林和旱地,距离300米处原为麒麟下村房舍,目前已无人居住;北侧和西北侧厂界比邻市属一家化工企业,外侧为荒山;此三面厂界外1k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噪声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西南侧厂界外100~250米范围内为麒麟下村,已经实施搬迁。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技改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粉尘137.76吨/年;SO2 180.39吨/年,满足省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2×150兆瓦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规模为2×150MW,配套建设取水系统、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灰场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县安稳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36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28%。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1×150MW)于2006年4月4日投入试运行,二期工程(1×150MW)于2006年7月25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烟气共用一座180米高烟囱排放。该工程产生的酸碱废水经中和后与含煤废水一同进入工业废水预处理池后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回用池。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达标排入水回用池。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系统处理后排入水回用池。水回用池中废水用作煤场喷洒用水、厂区绿化用水,不排放。汽轮机蒸气冷凝水和过滤冷凝水通过厂区雨水排放口排入三岔河,汇入松坎河。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该工程灰渣产生量为65.56万吨/年,由于电厂刚刚建成投产,锅炉灰渣利用量有限,大部分灰渣由汽车运往大河沟灰场碾压堆放,少部分干灰由罐车外运无偿用于铺路。污水处理场污泥经过压滤后送回煤场进行掺和燃烧。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废气排放口所排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58毫克/立方米、79.3毫克/立方米、71.3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要求。锅炉炉内脱硫效率分别为95.1%、95.2%,均符合环评批复中不得低于85%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8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共布设5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4.6 ~53.8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2.0~49.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该厂外排烟气中烟尘年排放量为221.5吨、二氧化硫废气年排放量为1550吨,均符合綦江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指标要求。
江苏青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天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5000t/d熟料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江苏青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湖滏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6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水泥工业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材国际苏州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采用密闭设备和密闭式的储存,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同时在所有排放点均设置收尘器,共设有收尘器21台,其中袋式收尘器19台,电收尘器2台,窑头、窑尾电除尘器均安装了烟气在线测定仪。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到各自的工艺流程中继续使用。生产废水主要是净水站排水以及各种冷却废水,均属清下水,大部分经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少量用于绿化、浇洒道路抑尘等,厂内有3条雨水明沟通入画溪河;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经各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均回到相应的生产工艺中去,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回转窑窑尾静电除尘器出口废气中SO2、NOx、氟化物、烟尘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标准要求。
回转窑窑头静电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标准要求。
原料粉磨工段布袋除尘器出口、煤磨工段布袋除尘器出口及水泥熟料生产中其它排放源(破碎、均化、配料、储存等环节)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2个噪声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西厂界2个噪声测点昼间噪监测值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超标9.3~9.7分贝。目前该区域尚无敏感点。
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全公司粉尘、SO2、氟化物的年排放总量(含一期、二期)分别为323.4吨、86.24吨和4.68吨,均符合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深圳前湾燃机电厂(3×350MW)工程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建设3套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的3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1套50T/H燃气快速启动锅炉;1座天然气调压站及1台1400千瓦天然气调压站水浴炉;4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1座3000吨级重件码头,2座交通码头;2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天然气管线、电力输出系统、供排水循环系统、化学水处理车间、淡水供水系统、制氢站、综合楼、道路及绿化工程等。
建设单位:深圳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南头半岛大铲湾(前海)海域的大铲岛上。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1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9.9万元,占总投资的0.7%。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1#、2#机于2006年12月、3#于2007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3台机组发电负荷84.3~88.3%,余热锅炉蒸汽负荷84.3~88.1%。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北电力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广电一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3台3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以液化天燃气(LNG)为燃料,采用干式低氮燃烧技术,海水直流冷却,配套建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工程对主要噪声源分别采取了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区绿化率为48%。
深圳广前电力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设环境保护管理的技术监督机构,专门设立了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有环保实验室;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最终中和池排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未检出,pH范围7.32~8.40,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日均值浓度范围分别为17~27 毫克/升、0.3毫克/升、0.1~0.2毫克/升、<0.05~0.05毫克/升、0.09~0.12毫克/升,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取、排水口海水水温温差范围为2.9~3.5℃,排海水水温差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1#、2#、3#机组余热锅炉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点有一个点夜间噪声超标,超标点处于厂南面,临海,无噪声敏感点,其余各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试运行8个月以来,产生的湿污泥量约3吨,泵入污泥浓缩罐中压滤外排。化学实验室产生的废油收集于废油收集桶中。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目前工程还未落实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油的处理处置方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符合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指标控制。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2×300MW亚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辅助工程包括2座循环冷却水塔,燃煤运输、贮存及输送系统等。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包括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1座210米高单管烟囱,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干除灰系统,湿除渣系统等。
建设单位: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下辖的邳州市北部,距市中心约4km,东距下吴村、庄场村约2km,南侧为进厂公路,西临京杭大运河,北靠徐塘村。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3310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2953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6#机组、7#机组分别于2005年6月和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每台机组分别配套1台双室四电场静除尘器,每台机组配备一套石灰石-石膏脱硫装置,废气由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过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塔排水通过雨水排口外排。工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并新建了坝头灰场。为本工程提供中水的邳州市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投运。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归口在安保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环境监督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2台锅炉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7.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6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7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52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废水
总排口前池(S5)中pH测定值范围在8.28~8.42之间,COD、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氨氮、总磷和BOD5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27.4毫克/升、3.66毫克/升、4.27毫克/升、10毫克/升、1.01毫克/升、0.39毫克/升和5.1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除东厂界一个测点夜间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外,其它厂界测点昼、夜噪声均达标。敏感点昼、夜噪声等效声级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工程灰、渣年产生量分别约为34.4万吨和6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6.7万吨,与邳州苏源徐电粉煤灰公司签定了委托管理合同,负责公司产生的所有灰、渣与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全公司SO2年排放量为1324吨,烟尘年排放量为1642吨,均达到省环保厅核定的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金桥热电厂新建 2×300MW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2台1025吨/小时煤粉锅炉,新建灰场、贮煤场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东南部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7.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78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89%。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6年8月16日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6年11月7日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基本于发电机组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十五冶第三工程公司中电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五室布袋除尘器2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2套、除灰渣系统、灰场、贮煤场及输煤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1套、输煤废水处理系统1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1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套。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组成,年产生固废48.3万吨/年,其中灰渣42.14万吨,脱硫石膏6.16万吨。综合利用48.14万吨,灰渣利用率100%,石膏利用率97%,其余固废由汽车运贮灰场存贮。 金桥热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4毫克/立方米、49毫克/立方米、443.7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噪声共9个点位。昼间最高监测结果为57.9 dB(A),夜间最高监测结果为54.6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6119小时计算得出,金桥热电厂全厂废气烟尘实际排放量为136.29t/a低于允许排放量169t/a限值标准;SO2实际排放量为550.97t/a低于允许量2500t/a限值标准,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原华能金陵燃机电厂) 一期燃机工程(2×390MW) 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台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余热锅炉、2跟58米高的烟囱、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冷却水循环系统等。
建设单位: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工程投资: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为23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13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18 %。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 2004 年 6 月开工建设,于2006年12 月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布莱克威奇河北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电建一公司、江苏电建三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余热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2根58米烟囱排放,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七乡河,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不产生固体废物。
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策划部环保专业人员管理,配备化学环保专工一名,建立了厂环保监督网。按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建立了环境保护监督规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重大环境污染应急措施、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检修规程、化学环保试验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按规程实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机组锅炉烟囱出口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毫克/立方米,2#机组锅炉出口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了设备出厂设计指标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监测因子pH值和COD、SS、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温排水取水口和排水口水温之差均小于8摄氏度。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8个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7.4~53.9分贝,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5.4~52.9 分贝,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3000小时计算得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0.1125吨/年,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0.63吨/年,均达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意见中核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江西贵溪发电厂二期扩建(2×300MW)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2台1025t/h锅炉和2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成2台脱硫塔、除灰渣系统、贮煤筒仓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1#锅炉烟气脱硫等。
建设单位:江西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贵溪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5.07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366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6.1%。
工程建设情况:1996年立项;2002年12月完成环评2003年12月开工建设,5#机组2005年10月投入试运行,6#机组2006.1月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2台机组为77~97%。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省电力设计院、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安装两套脱硫系统,锅炉除尘器4台,原1#炉脱硫改造,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贵溪电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厂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以总经理为主任、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的环保工作委员会,并下设环保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锅炉监测烟尘最大排放浓度16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 57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Ⅰ时段标准。5#、6#锅炉烟尘排放最大浓度范围 117,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344.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141毫克/立方米,均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Ⅱ时段标准。二期工程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42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生活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监测结果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限值。
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年生产工作小时按6000计算,二氧化硫、烟尘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江西省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浙江华能玉环电厂百万级超临界机组新建一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х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2х2810吨/小时煤粉炉,配套建设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器,工程采用海水支流冷却方式,锅炉用水采用海水淡化技术,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建设5万吨级煤码头和3000吨级综合码头。灰渣分除,水利排渣,干灰碾压贮存。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大麦屿经济开发区玉环半岛西侧,小麦屿北侧,乐清湾东侧,属于滨海电厂。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额7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102862.93万元,占总投资的13.36%。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6月28日开工, 1#机组于2006年11月28日完成168小时试运,2#机组于2006年12月30日实现168小时试运。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火电建设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三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4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设有53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化学水处理排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和除尘水、主厂房冲洗水、含油废水、锅炉酸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复用水池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100%综合利用,主要用于规划中的大麦屿普南工业园区砖场取土形成的200亩土塘回填平整(临时灰场),其余部分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炉出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31.3毫克/立方米、SO2 26毫克/立方米、NOX261毫克/立方米,2#炉出口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烟尘14.0毫克/立方米、SO227毫克/立方米、NOx 245毫克/立方米,240米烟囱烟气黑度为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的第II时段标准。
厂界共布设5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1.06毫克/立方米,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超标点位于北厂界输煤栈桥附近的1#测点,主要受厂界外道路运输引起的扬尘影响。
复用水池废水pH范围值,CODcr、硫化物、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温排水余氯未检出,海水经吸取机组的余热至出水口,水温差平均为6.4℃,符合设计升温10℃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烟尘年排放404.3吨、二氧化硫年排放749.1吨、氮氧化物年排放 6850吨,其中烟尘、SO2 年排放总量达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0kt/a HFC-134a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引进三氯乙烯气象发生厂工艺,新建生产主产品为HFC-134a(1,1,1,2-四氟乙烷)年产1万吨,副产品为无水氯化氢气体年产1.05万吨,的生产装置。
建设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投资约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 2005年7月10日开始动工建设,2007年1月20日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引进装置为连续化操作,除少数末端排放点外全系统密闭,外排废气为洗涤塔废气,尾气处理采用两级处理系统,一级处理使用水喷淋,二级处理使用碱液(NaOH)去除酸性成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由外排管送至460污水处理站进行脱氟处理,然后送巨化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由暗道排入乌溪江。清净水、雨水和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氟化公司现有管网,进入巨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渣有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和污水站CaF2污泥等,目前尚未产生。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地选址和论证工作已完成,目前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已成立,计划2007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气洗涤塔尾气中HCl、氟化物、氯乙烯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30毫克/立方米、1.39毫克/立方米、<0.00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00×10-3千克/小时、1.77×10-3千克/小时、5.08×10-6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氟化物、HCl、氯乙烯、三氯乙烯的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6.86×10-3毫克/立方米、0.476毫克/立方米、0.057毫克/立方米、0.166毫克/立方米。氟化物、氯乙烯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HCl浓度有超标,最高超标0.276毫克/立方米。
经460装置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清下水、生活污水经巨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pH值范围7.27~7.62,各污染因子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CODCr 22毫克/升、SS25毫克/升、BOD5 11毫克/升、氨氮27.5毫克/升、石油类 0.1毫克/升、氟化物1.77毫克/升、三氯乙烯0.007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共布设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为55.6~57.3分贝,夜间监测值为54.2~54.9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敏感点噪声布设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为48.0~51.6分贝,夜间监测值为49.1~49.8分贝,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标准。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厂技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改造现有酸洗-连轧联合机组,新建2#热镀锌生产线,改造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冷轧厂生产能力由原有70万吨/年提高到110万吨/年,其中热镀锌板60万吨/年(原有20万吨/年),冷轧板50万吨/年。
建设单位:本溪钢铁(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7757.47万元,其中环保部分投资785万元,占总投资的1.4%。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集团鞍山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钢铁设计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本钢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利用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主要包括:冷轧机组设置封闭罩、油雾分离器;平整机废气布袋除尘器;镀锌线清洗段碱雾分离器;旋风除尘器和酸雾吸收塔去除盐酸雾;盐酸再生站氧化铁仓布袋除尘器;磨辊间抛丸机旋风-布袋除尘器。原有污水处理站分别建有含油废水、酸碱废水、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含油、含碱废水经超滤装置处理,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系统处理,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池处理。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氧化铁粉、锌渣、废油、废钢、污泥、除尘灰等,本钢冷轧薄板厂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照要求分类进行处理,同时建立有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全部综合利用。废气、废水排污口没有设置规范标志;废水排放口设置有计量装置。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罩式退火炉、2#镀锌线连续退火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盐酸再生炉氧化铁仓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
盐酸再生站焙烧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568毫克/立方米,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二氧化硫、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2、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pH值范围为5.05~6.48,悬浮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62~216毫克/升,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浓度范围为85~153毫克/升,均超过《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石油类浓度日均值范围为2.60~5.78毫克/升,六价铬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4~0.005毫克/升,符合标准要求。
雨水排口pH值为4.32、悬浮物浓度为303毫克/升、石油类浓度为28.25毫克/升、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10毫克/升,均超过《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粉尘排放总量为71.6吨/年,盐酸雾排放总量为8.8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2吨/年,均超过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马鞍山~芜湖公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53.30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m,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120km。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江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芜湖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6.1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826.64万元,占总投资的3.75%。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1月开工,2005年12月工程竣工试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安徽省科林环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按照环评采取了降噪、防尘、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全线安装了9块声屏障,声屏障总长1080m。收费站、服务区和管理中心安装了6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装置运转良好,处理效果符合要求,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要求。工程临时用地均已移交给当地政府和村民。工程在公路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收费站以及边坡等进行了绿化,绿化率达到98%以上,绿化使征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恢复率为65.8%。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程对运送危险品的车辆进行管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建设办在招标合同上写明了恢复责任,临时用地的使用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协议书》,协议中规定了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和恢复责任条款。根据交工资料,本工程的临时用地均已移交给当地政府和村民。工程的取土场均已经进行了平整,部分已经复耕,部分已移交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有的利用原有设施进行建设。弃土场均已经进行了平整,部分已经复耕。
声环境敏感点41个,包括村庄39处、学校2处。监测结果表明,沟山村、下焊村两处敏感点声环境影响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要求,超标2.8~4.7分贝。其余敏感点基本能够达到相应噪声标准限值。环评要求对声环境敏感目标沟山村修建的声屏障,对下焊村临路一侧修建的围墙,目前未得到落实。
服务区、管理中心和收费站安装了6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芜湖收费站和马鞍山收费站的污水处理装置运转良好,处理效果符合要求,出水水质各项监测因子均不超标。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要求。
由于本工程噪声排放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常减压蒸馏、催化原料预处理、重油催化裂化、脱硫脱硫醇、气体分馏、连续重整(含苯抽提)、异构化、甲基叔丁基醚、制氢、柴油加氢精制、航煤加氢精制、蜡油加氢裂化、硫磺回收和溶剂再生、酸性水汽提、聚丙烯等15套装置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年加工原油800万吨。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西海岸,北侧为金海纸浆厂,东邻开发区中央干道,西邻海岸线,南部为安置搬迁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7.6283亿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58%。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8月全面建成投产。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北京工程公司、中国石化上海工程公司、中国石化洛阳工程公司、中交四航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高空稀释排放、回收利用、火炬焚烧和综合治理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含硫废水汽提装置、含盐废水处理系列和含油废水处理系列处理等措施。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消音、隔音及低噪音设备等措施。项目固废主要来源各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泥,以及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油泥、浮渣、活性污泥等。其中危废中废催化剂,送制造厂回收利用;油泥污泥等可燃性危废,由自建的回转式焚烧炉焚烧;其他危废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理。聚丙烯造粒、包装产生的废物降级销售综合利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常减压蒸馏装置常减压加热炉、催化原料预处理装置加热炉、连续重整和异构化加热炉、蜡油加氢裂化装置加热炉、柴油加氢反应进料加热炉、柴油加氢产品分馏塔底重沸炉、航煤加氢精制反应进料加热炉和制氢转化炉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动力锅炉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燃气锅炉)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硫磺回收尾气焚烧炉废气排放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排放中硫化氢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场恶臭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排放中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对应的标准限值。
焚烧炉废气排放中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余热锅炉A、余热锅炉B废气排放中烟尘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超。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最大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废水处理场总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pH值、SS、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及硫化物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的要求,废水处理场废水和雨水排放口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共布设12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有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昼间最大超标4.4dB(A),夜间最大超标11.6dB(A)。厂界外600米无居民。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废水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石油类排放总量、氨氮排放总量、废气排放总量、烟尘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5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装置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原有60万吨/年能力基础上,新建一条45万吨/年PTA生产线,形成105万吨/年的PTA生产基地。
建设单位: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1.05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90.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1%。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于2004年10月破土动工,2006年11月竣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化上海石化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上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扬子石油化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建PTA装置废气主要来源于氧化和精制两个工段。氧化工段的氧化反应尾气,经高压吸收、催化燃烧、洗涤后,经一座45米高烟囱排放;常压吸收塔洗涤尾气经一座48米高排气筒排放。精制工段的干燥机排气冷凝器、排汽洗涤塔产生的尾气,分别通过新建的两座高27、38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氧化和精制工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直接送扬子第二污水厂进行中和、生化处理,然后排入扬子第一污水处理装置,经生化处理合格后由公司1#排口排入长江。厂区生活污水经原有生活污水管网送扬子第一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中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经清净下水管网由公司6#排口排入通江河。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氧化残渣、废催化剂、精制残液和废干燥剂,年产生量13491吨。氧化残渣和废催化剂送南京扬子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精制残液送氧化工段回用,废干燥剂由厂界回收,固体废物做到分类处置,零排放。污泥无害化项目未按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干燥机排气冷凝器、常压吸收塔、氧化废气排气筒出口苯和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气洗涤塔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460毫克/立方米,超出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车间排口钴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3毫克/升,超出环评报告书预测浓度值要求。第一污水处理厂排口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属于“厂中厂”,且距离居民区较远,故不进行噪声监测。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实际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污染物:苯5.63吨/年,二甲苯14.9吨/年,非甲烷总烃36.2吨/年;全公司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Cr1021.8吨/年,悬浮物151.4吨/年,挥发酚0.08吨/年,石油类2.65吨/年。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南京市环保局下达的扬子石化公司2005年-2007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扩建5000吨/天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配套建设20台套除尘设备、和新建余热锅炉项目配套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码头运输系统等。
建设单位: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杨巷镇镇
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9383亿元,环保投资概算为5370万元,占总投资的19%。实际投资还未作决算。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 2006年5月底竣工并于2006年6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凯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苏安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旋窑烟气,采用18套袋式收尘和2套静电除尘器处理;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已与全厂生活污水一起新建了污水处理站,待公司新建成的余热发电项目竣工验收时一起验收;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粉尘,全部回用到生产工艺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有180户人需要搬迁。公司与杨巷镇政府于2005年4月签订了《关于厂区附近居民搬迁》的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与待拆迁居民分别签订了“经济补偿协议书”,待杨巷镇社会主义新农村“三集中”建设规划方案通过审批后即对上述居民进行搬迁。 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物料运输和码头管理由物流中心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由综合部负责,公司制定了环境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并予以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中窑头电除尘器出口、煤磨除尘器出口、石灰石破碎、石灰石输送皮带、生料均化库顶、生料均化库斜槽、熟料库底、熟料输送码头,其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回转窑窑尾出口废气中SO2、NOX、烟尘、氟化物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7分贝,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各点位均超标。敏感点昼、夜监测最大值分别为65.1分贝、61.6分贝,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限值。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计算得出, 本项目投运后全公司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96.30吨/年,1526.4吨/年,330.4吨/年,均达到江苏省环保厅预审意见中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由于本工程噪声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第二工厂)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广州本田第二工厂计划年产汽车24万辆,分二期建设,首期为12万辆/年,新建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合成树脂车间、总装车间、整车品质车间等生产部门,综合站房、污水处理站、LPG站、110kV变电站等公用系统,研发中心办公室、办公楼、食堂等全厂性设施。
建设单位: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增城市新塘镇沙埔乡荔新十一路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8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363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4.0%。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06年7月生产线全面建成,2006年9月18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广州本田有限公司重视环保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全厂环保制度、文件、台帐等保存完好。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程以及《应急准备和响应规程》。厂内设有环保专职人员。试生产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焊装车间、涂装车间集中排气烟囱、返修炉排气、前处理电泳区域排气、密封胶炉出口排气中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RTO炉氮氧化物排放速率超标,最大值超标1.37kg/h,其他污染因子满足要求。
合成树脂车间集中排气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保险杠烘干炉进口排气、保险杠烘干炉出口排气、保险杠连接段排气、仪表板烘干炉进口排气、仪表板烘干炉出口排气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总装车间、整车品质车间两个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2、废水
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总镉、总铅、总铬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总镍浓度0.57~9.44毫克/升,超过上述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范围或日均浓度均符合厂区回用水标准;化学需氧量44~71毫克/升,最大值超过回用水标准21毫克/升。雨排水管道出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范围或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磷酸盐最大浓度为1.36毫克/升,超标。
3、厂界噪声
共布设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6个点位的厂界昼间噪声与1#、6#点位的厂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标准;2#~5#点位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范围为52.4~55.2 dB(A),超过上述标准,最大超过标准限值5.2 dB(A)。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甲苯19.05吨/年,二甲苯7.32吨/年,非甲烷总烃112.92吨/年,烟尘2.20吨/年,一氧化碳0.75吨/年,二氧化硫0.16吨/年,氮氧化物18.89吨/年,废水全部回用。烟尘排放总量超过广州市关于该项目初审意见的总量控制要求1.45吨/年,其余指标均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高标准汽车齿轮钢生产线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现有一期工程10架中型连轧机组后,再续建12架连续式小型轧机,一、二期工程将形成完整的合金钢中小生产线,年产钢40万吨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概算为29136.3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概算为348.24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1年1月开工建设,最后一台机组于2002年3月投入试运行,各项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连轧经75米高烟囱直接排放,以新带老要求改造的一轧、二轧加热炉产生的燃烧烟气经40米高烟囱直接排放,动力厂35吨锅炉产生的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4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产生废水主要为轧辊冷却及冲氧化铁皮的废水,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分为净循环水和浊环水系统,废水经处理后,95%循环使用,少量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和后外排至袁家港。“以新带老”落实废水处理设施未落实,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钢头(轧废)、铁磷、工业垃圾及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为 1.52万吨/年。其中钢头(轧废)、铁磷、水处理污泥年产生量为 1.48万吨,分别送至公司炉料厂和炼铁烧结进行综合利用,工业垃圾外委兴鑫钢渣公司处置。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连轧加热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7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02毫克/立方米;一轧加热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9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84毫克/立方米;二轧加热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2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40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35吨锅炉排气筒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2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4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的标准。
连轧溢流废水中,pH、悬浮物和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一级标准。
袁家港外排废水中,除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超标外,其它监测因子中pH、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和硫化物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59~64分贝之间,夜间监测值范围52~55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限值。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全公司外排废水中COD、石油类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903吨、23.3吨,达到全公司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三期工程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储运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设计建设规模为年产不锈钢水65万吨、连铸坯60万吨、热轧不锈钢白卷和黑卷57.2万吨,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不锈钢水71.1万吨、连铸坯68.3万吨、热轧不锈钢白卷和黑卷67.3万吨。工程新建废水处理站、各种除尘设施、净循环、浊循环水处理系统和废水缓冲池和事故池。
建设单位: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
工程投资:项目预算总投资49.6亿元,环保投资35130万元,实际总投资57.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7.68 亿元,占总投资的13.3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POSCO E&C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输送原料的机头、电弧炉炼钢、AOD精炼转炉、连铸机浇铸、热轧车间粗轧机、精轧机、酸洗入口的抛丸机、硫酸酸洗槽和混酸槽、加热炉、卷取炉、退火炉和燃气锅炉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等污染物分别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由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净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含酸废水、含铬废水、软水系统排污和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净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酸废水和含铬废水分别在车间收集后处理后,由管道送至张家港锦丰污水处理厂排口排放至二干河,软水系统排污和锅炉排污水在厂内酸碱中和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大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电炉炉渣、精炼转炉渣、氧化铁皮及除尘系统含铁尘泥等公司均回收综合利用;废酸、含重金属污泥、废乳化液等属危险废物,均有有资质的张家港市格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宜兴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含酸废水处理设施、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排口总铬、总镍、六价铬最大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标准。生产废水排口各监测因子中除氨氮超标外,其余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中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口各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电弧炉、AOD精炼转炉、加热炉、卷曲炉、退火炉排放的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燃气锅炉废气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未检出,烟气黑度<1级,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热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76毫克/立方米、0.089毫克/立方米、0.47毫克/立方米,其中烟(粉)尘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超标,最大超标7.7 分贝;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全公司废水中石油类、氨氮、总磷,废气中烟尘、粉尘均超过江苏省环保厅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由于本工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德州晶华集团大坝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粉煤灰日产4000吨熟料技改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从原料调配到熟料运输为止的一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德州晶华集团大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德州市德城区陈庄乡五三村西北,在现有厂区西侧预留的空地上。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5805万元,环保实际投资290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8.1 %。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5月18日开工建设,2006年6月18日正式竣工,7月28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非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水泥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生产厂区共有23个粉尘有组织排尘点,安装43台收尘设施,其中窑头、窑尾采用电除尘器,其它采用袋式除尘器。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辅助生产废水和厂区生活污水。厂区废水经管网进入埋式污水回收池,简单的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的绿化、堆场道路洒水降尘等,部分经厂区雨水沟排入厂外农灌水渠。项目熟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渣作为熟料生产的原料,全部回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未按要求新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全厂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并落实废水回用措施,未设立事故应急蓄水池。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未落实搬迁。
三、验收监测结果
固定污染源收尘系统抽测的11台除尘设施中,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在12.2毫克/立方米~29.1毫克/立方米之间,颗料物吨产品排放量在1.17×10-4千克/吨~0.038千克/吨之间,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回转窑头收尘器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
厂界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最大监控浓度为0.85毫克/立方米,符合《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二级标准。
厂界共布设6个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范围57.3分贝~75.3分贝之间,夜间监测范围57.2分贝~74.9分贝之间,昼间、夜间噪声均有超《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现象,昼间最大超标10.3分贝,夜间最大超标19.9分贝。造成厂界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厂内工业噪声及公路交通噪声。
敏感点共布设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范围54.4分贝~58.5分贝,夜间监测范围53.2分贝~58.2分贝,除五三村2#点夜间噪声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III类标准;五三村2#点夜间噪声最大超标3.2分贝。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技改项目正常运行后颗粒物年排放132吨,二氧化硫年排放75吨,满足山东省环保局对该项目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噪声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氧化铝工程(一期)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100万吨氧化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80万吨/年拜尔法氧化铝工程、20万吨/年烧结法氧化铝工程,自备热电站、矿山及赤泥堆场等,目前工程只建设80万吨/年拜尔法氧化铝工程、自备热电站和赤泥堆场。20万吨/年烧结法氧化铝工程和五台矿山工程公司拟另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原平市城区东北。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投资4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85亿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4.1%。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8月投入试运行。
各项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有色设计研究总院、东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北大学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氧化氯生产系统采用2台气态悬浮焙烧炉,使用天然气经旋风收尘器加电收尘器处理后由75m高烟囱排放,石灰炉采用布袋除尘后由22米高排气筒排放,在通风除尘系统安装设47套收尘设施;热电站系统4台锅炉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加炉内掺烧石灰石脱硫后共用一座180米高烟囱排放;对原煤在磨制、输煤、上煤及输灰过场中产生的粉尘,安装19套除尘设施。工程对各工段产生生产废水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使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赤泥回水站,污泥排往赤泥堆场。工程新建赤泥堆场,锅炉产生的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焙烧炉1#、2#烟气净化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1#、2#石灰炉布袋除尘器颗粒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氧化铝生产通风除尘系统所测18台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1#、2#、3#热电站锅炉废气经静电除尘后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42毫克/立方米、429毫克/立方米、313毫克/立方米,均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1毫克/立方米,274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3时段标准。
抽测9台布袋除尘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的二级标准。厂界和原料堆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类标准,昼间最大超标4.1分贝,夜间最大超标13.9 分贝。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夜间超标,最大超标10.5分贝。
80万吨/年氧化铝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粉)尘1340.2吨二氧化硫170.37吨,赤泥90万吨,灰渣19.48万吨,均达到忻州市环保局以(2004)忻环开函字第113号文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热电站烟尘排放浓度和噪声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桂林市北冲污水净化厂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桂林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广西环境保护项目中的一部分。桂林市北冲污水净化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法即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其原有规模为日处理污水0.35万吨,采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
建设单位: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建设地点:桂林市九华山路16号。
工程投资:扩建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5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4月建成,进入运行调试阶段。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桂林市北冲污水净化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法即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主要处理桂林市北区的生活污水,尽处理后排入桃花江,厂内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厂内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雨水等,也由管线送回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工程产生的废气为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散发出的恶臭类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进水系统、生化池、污泥处理系统和污泥堆存场地,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工程固体废物格栅拦住并提升中上来的渣物,沉砂池出来的砂和其他非生产性垃圾一起运送到冲口垃圾场处理,污水处理的剩余污泥,脱水后运送到复合肥厂做有机复合肥。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污水净化厂总排口水质pH值范围为6.78~6.96,色度为9.6倍,动植物油为未检出,SS、BOD、CODCr、石油类的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11毫克/升、8毫克/升、31毫克/升、0.2毫克/升,除总磷超标外,其余项目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类标准,
桂林北冲污水净化厂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恶臭监测点浓度最大值为58,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Ⅱ类区标准,夜间超标,最大超标5.0 分贝。敏感点昼、夜环境噪声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由于本工程恶臭和噪声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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