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乌海市海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CFB热电工程、三峡~上海±500kV直流输电线路等38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 7月26日—— 2007年8月2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7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乌海市海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CFB热电工程 |
20 |
新疆克拉玛依市空港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机场迁建工程 |
| 2 |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四期工程 |
21 |
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芳烃工程项目 |
| 3 |
河北省邯郸市城市供水系统工程 |
22 |
宁夏马莲台发电厂2×330MW工程 |
| 4 |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聚甲醛装置 |
23 |
湖南水口山矿务局烟气治理工程 |
| 5 |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合资新建项目 |
24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330MW发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
| 6 |
泸天化大化肥工程变更建设40万t/a甲醇、100万t/a二甲醚工程 |
25 |
三峡~上海±500kV直流输电线路 |
| 7 |
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加工高硫原油总体改造工程(1300万吨/年) |
26 |
江苏利港电厂三期送出等500kV 输变电 |
| 8 |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年水泥生产线 |
27 |
陕西榆神矿区锦界煤矿建设工程 |
| 9 |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2×600MW(分期验收) |
28 |
广州南沙泰山石化发展有限公司小虎岛石油仓储项目 |
| 10 |
茂名石化合成树脂产品结构调整工程燃油锅炉煤代油技术改造工程 |
29 |
国家电网公司三万Ⅱ回等输电线路项目 |
| 11 |
北京摩比斯变速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台新小型手动变速器生产线项目 |
30 |
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工程 |
| 12 |
淮南田家庵电厂二期工程(1×300MW) |
31 |
改建铁路武九线武昌至九江段扩能提速工程 |
| 13 |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工程 |
32 |
国道主干线青岛至银川公路(宁夏境)银川至古窑子段工程 |
| 14 |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冶炼系统大修及改造工程部分子项目 |
33 |
国道210线包头至南宁公路东胜至苏家河畔段公路 |
| 15 |
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9号机组技改工程 |
34 |
洞庭湖区常德至鲇鱼口航运建设工程 |
| 16 |
中外合资宁波大榭开发区精对苯二甲酸项目 |
35 |
上海至武威区域经济干线叶集至信阳段高速公路工程 |
| 17 |
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兴义机场建设项目 |
36 |
秦皇岛港煤四期预留工程 |
| 18 |
平顶山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 |
37 |
内蒙古海吉氯碱有限公司乌海氯碱工程 |
| 19 |
河北西柏坡电厂三期(2×600MW)机组工程 |
38 |
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
乌海市海神煤炭集团公司2×135MW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技改项目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台135MW抽凝供热发电机组和2×465t/h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配套建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新建1座180米烟囱;新建灰场、除灰渣系统、贮煤系统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乌海市海神煤炭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内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4月16日开工建设,1号机组2006年7月22日投入试运行,2号机组2006年1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东北电管局第二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成2台465吨/小时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1座180米烟囱,安装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建设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全部综合利用;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固体废物为81.79×104吨/年,综合利用率73%。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机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为:烟尘3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4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 煤场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为0.980毫克/立方米,满足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由雨水泵站送君正实业集团公司作为硅铁生产水使用,污染物日均最大浓度分别为:BOD5未检出、COD47毫克/升、悬浮物62毫克/升、硫化物0.014毫克/升、石油类0.1毫克/升、氟化物0.57毫克/升、总砷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氨氮0.25毫克/升、磷酸盐0.22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42毫克/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本期工程废气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557.3吨/年,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3400吨/年),烟尘192.7吨/年。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四期工程第二阶段)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5万吨二醋酸纤维素片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并“以新带老”增加2000吨/天污水处理装置。 建设单位: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通市钟秀东路27号 工程投资:四期工程第二阶段的投资情况为投资总概算14.11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765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占工程投资总概算的比例为4.08% 工程建设情况:四期扩建工程项目于2003年10月动工建设,工程2007年3月建设完成、2007年4月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环评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完成环保设施的初步设计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三化学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处理装置有醋片工段木浆尾气旋风+水喷淋除尘装置2套、醋片工段垂直单元废气回收塔2套、醋片工段干燥废气醋片粉尘洗涤塔2套、醋酐制造醋酸回收工段废气洗涤塔1套,2台裂解炉使用清洁燃料;扩建废水处理站能力至1000立方米/天,处理全厂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处理达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南通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姚港河,并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分别建设了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和危废临时堆场,妥善处理各类固废,其中丝束生产的废酸、醋酐制备的裂解废碳、丙酮回收的异丙叉丙酮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全厂绿化率达30%以上。 三、验收监测结果 醋片工段尾气中颗粒物、醋酸、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以及醋酐制造醋酸回收工段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裂解炉废气烟尘、SO2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 、总有机碳、氨氮、总磷,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6个测点昼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浆液滤饼、废丝、废酸、废活性碳、异丙叉丙酮、裂解废碳、醋酸镁滤饼、废醋片及废浆液、废油、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酸、异丙叉丙酮、裂解废碳、废油属危险废物。目前已全部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 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量339.4万吨、SS85.53吨/年、CODCr337.1吨/年;SO2112.2吨/年、烟尘64.2吨/年、NOX1506.4吨/年、粉尘22.6吨/年、丙酮6.49吨/年、已烷0.017吨/年、醋酸雾18.26吨/年;固体废物排放总量0吨/年;外排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邯郸城市供水系统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日处理10万立方米净水厂1座,铺设DN1200-DN1400预应力钢筋砼输水管道56公里,增铺DN300-DN1000输水干管54.28公里,建设日处理20万立方米水厂污泥处理系统。 建设单位:邯郸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铁西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3905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52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2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期间的噪声防治、弃土和施工扬尘控制等环保管理工作较重视,本工程对施工场地临时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均及时进行了生态恢复,恢复面积约4300亩。建设了加氯间氯气泄漏吸收装置,在事故状态下可降低氯气泄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按要求处置了工程产生的脱水污泥。同时邯郸市政府已对岳城水库进行了水源保护工作,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并采取了相关保护措施。公司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水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氯气最大浓度值为0.058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最大臭气浓度监测值为2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为7.55-7.88,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悬浮物286毫克/升、BOD55毫克/升、COD 10毫克/升,磷酸盐0.020毫克/升、氨氮3.17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范围为46.9~49.1dB(A),夜间监测值测定范围为46.2~49.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二级标准。 本期工程运行后,全厂主要废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分别为0吨、氨氮为0.05吨。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年聚甲醛树脂技改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原有1万吨/年聚甲醛装置基础上,采用波兰ZAT公司的共聚甲醛生产技术(与1万吨/年装置相同),建设一套2万吨/年的聚甲醛装置,使聚甲醛生产规模总体达到年产3万吨。 建设单位: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水富县(云天化生产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87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700万元,占总投资的4.14%。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月开工建设,2007年4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成达化学工程公司、江苏博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第七化学工程建设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ECS尾气处理系统(催化焚烧装置),生产过程中甲醛浓缩系统尾气分离器、甲醛吸收塔、三聚吸收塔、二氧五环冷凝器等工艺尾气以及粒料干燥系统干燥尾气经ECS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液集中送至公司甲醇装置天然气加热炉作燃料,在老厂甲醇装置停车时送公司供热循环流化床锅炉作燃料。 工程实施“以新带老”措施,废水处理站能由35m3/h扩建至120m3/h,并将硝铵工艺冷凝液引入污水处理场作为氮源进行综合利用;在北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装置。各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做到了同步运行,且运行基本正常、稳定。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ECS尾气处理装置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甲醛16.61毫克/立方米、0.008千克/小时,甲醇6.55毫克/立方米、0.004千克/小时,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醇装置天然气加热炉尾气中,甲醛最大排放浓度3.99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0.067 kg/h,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厂界甲醛、甲醇的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09毫克/立方米、0.5毫克/立方米,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北排口外排废水中,pH为8.01~8.21,废水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SS 16mg /L、CODCr50 mg /L、BOD59 mg /L、石油类0.8 mg /L、甲醛0.07mg /L,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实测数据,核算3万t/a聚甲醛装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甲醛1.129 吨、甲醇5.716吨,满足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指标要求。
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春合资新建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成装配车间及库房的联合厂房及配套建设空压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大众一汽平台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6.94亿元,环保设施投资7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2%。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7月14日开工,2006年6月30日建成,2006年7月26日经省环保局批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环境评价与研究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长春一汽蓝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市金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平原非标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电泳及烘干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燃烧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由9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脱脂废水、磷化废水及电泳废水由10t/h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全厂面积52080平方米。 公司环境管理责任人为总经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车间配有兼职环保人员。 三、验收监测结果 涂装生产线的烘干废气排气筒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甲苯0.104毫克/立方米、二甲苯0.43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6毫克/立方米、烟尘11.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甲苯6×10-4千克/小时、二甲苯2.7×10-3千克/小时、烟尘0.07千克/小时,SO2 0.10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 焊接生产线检测的4个焊接烟尘废气排气筒中焊接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4.5毫克/立方米、48.5毫克/立方米、18.4毫克/立方米、20.4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5千克/小时、0.34千克/小时、0.10千克/小时、0.08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二级标准。 厂区总排口的pH值范围为7.34~7.71、悬浮物81毫克/升、CODCr71毫克/升、BOD 26毫克/升、氨氮9.48毫克/升、石油类1.0毫克/升、动植物油1.7毫克/升、磷酸盐0.560毫克/升、LAS 0.62毫克/升、总锌0.068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厂界3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50.9~58.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污泥、脱脂废油统一送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如废弃的塑料、金属及润滑、液压油等分别送往长春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兴业街收购部、吉林省通奥实业有限公司及吉林省豪特有品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按年工作2400小时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烟尘4.6吨/年、COD 0.84吨/年。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化肥工程变更建设 40万吨/年甲醇、10万吨/年二甲醚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泸天化原拟建4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尿素工程已征用土地上,建设40万吨/年甲醇、10万吨二甲醚生产装置及配套的贮用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安富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0.7464亿元,环保投资272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2.5%。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市政环保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公司、江苏江华集团、华西集团五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甲醇分离器排出的弛放气送老合成氨装置作原料气,粗甲醇槽排出的闪蒸汽、甲醇精馏产生的不凝气及甲醇脱水制二甲醚产生的不凝气,送一段转化炉作燃料燃烧,开停车及事故时排出的可燃性气体,送甲醇的火炬燃烧,一段转化炉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工艺冷凝液、甲醇精馏塔及二甲醚精馏塔产生含醇废水采用中压汽提后送脱盐水站回收使用,甲醇汽包排污水、设备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入长江,脱盐水站排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排入永宁河。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各种废催化剂均由催化剂厂回收处理,含铁废脱硫剂送泸天化渣场堆放,废活性碳送纳溪化工园区煤供热项目的锅炉焚烧,甲醇回收产生的杂醇油作副产品外售。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具体的环保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段转化炉排放废气林格曼黑度为0,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三级标准要求。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甲醇0.62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3.51毫克/立方米,成品转运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甲醇0.36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3.97毫克/立方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总排口外排废水的pH值6.67~6.96,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COD 12毫克/升、BOD53毫克/升、氨氮0.203毫克/升、总磷0.34毫克/升、LAS 0.165毫克/升,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未检出,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甲醇未检出,满足《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1993)一级标准要求。 北、东、西厂界共布设9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26个测定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要求。由于受凉水塔和配气站声源影响,4#、5#、6#、7#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超标,昼间最大超标18.2dB(A),夜间最大超标26.9dB(A)。超标厂界外120米已被绿源醇业公司征购为生产用地,在该范围内的居民全部搬迁。 污染物排放总量SO2 0.7吨/年、COD 9吨/年、石油类0.09吨/年,均满足泸州市环保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厂 加工高硫原油总体改造工程(1300万吨/年)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在原装置区内对3#常减压装置生产能力由500万吨改造到800万吨、3#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生产能力由120万吨改造到200万吨、改造硫磺回收装置使生产能力由1万吨增加到5万吨,同时新建15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和160万吨延迟焦化装置,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公用工程设施等,报废1#焦化装置的老一炉二塔(焦-1、2)(能力由120万吨/年到90万吨/年),停用2#焦化装置(55万吨/年)。 “以新带老”建设内容:(1)对第二污水处理场进行扩容改造,使污水处理能力由700m3/h增加到1000m3/h;(2)工程硫磺回收装置由1万吨/年扩建到5万吨/年,新建的尾气处理装置除处理第一套制硫同时还处理第二套制硫产出的尾气,共7万吨/年硫磺尾气处理,制硫部分采用常规Claus工艺,尾气处理采用Scot工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金陵炼油厂原装置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4亿元,占总投资的14.6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3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排放废气分别经100米、60米、52米、58米、60米和100米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产生的污水包括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生活污水和假定净水等,含油废水送污水处理场,含硫废水送酸性水汽提装置预处理后接入炼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长江。工程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油、浮渣和油污泥等,年产生量约为49188.5t/a。废催化剂由常州市裕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宜兴市江丰冶炼厂接受综合利用;废油、浮渣和油污泥等由南京云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接受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浮渣,经沉降脱水后送泰兴市曲霞清污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污泥贮存于污泥储存池;废油送回装置回炼。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3#常减压装置烟囱出口中SO2排放浓度为未检出, 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2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苯最大排放浓度为54.2毫克/立方米、0.39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5.47千克/小时、0.0394千克/小时,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00万吨柴油加氢装置烟囱出口中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1.1毫克/立方米、6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7.20毫克/立方米、0.150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0914千克/小时、0.00191千克/小时,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5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氢气加热炉烟囱出口中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1毫克/立方米、19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30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0843千克/小时,苯、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50万吨加氢裂化装置重沸炉烟囱出口中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7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5.16毫克/立方米、0.130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121千克/小时、0.00304千克/小时,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60万吨延迟焦化装置反应进料加热炉烟囱出口中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1毫克/立方米、43.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9.35毫克/立方米、0.230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514、0.0127千克/小时,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5万吨硫回收装置焚烧炉烟囱出口中SO2最大排放浓度为410毫克/立方米,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H2S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949千克/小时,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加氢火炬出口和催化火炬出口中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级1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为3.10毫克/立方米,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和间二甲苯、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污水处理场排口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假定净水排口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建成后全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508吨,石油类年排放4.27吨,挥发酚年排放0.142吨,悬浮物年排放230吨,延迟焦化装置建成后二氧化硫年排放2.44吨。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生产线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1条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扩建石灰石矿山开采配套工程,页岩矿山新增液压挖掘机1台、矿用自卸汽车2辆,以及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废水处理依托原有工程等。 建设单位: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都江堰市城区东北的蒲阳镇金凤村。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8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8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6 %。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完成建设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水泥各生产环节共设置了60台袋式收尘器,窑尾采用降温+P84(聚芳酰胺)袋收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3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窑头采用风冷+脉冲袋收尘器除尘,经50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窑头、窑尾安装烟尘在线监测设备。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期项目地埋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外铜马沟,流经约3.5km汇入蒲阳河。项目固体废物中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原料、半成品、成品中利用,废滤袋送窑焚烧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抽测的23台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9 毫克/立方米~10.34毫克/立方米,吨产品排放量为0.0000480千克/吨~0.00674千克/吨,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1标准。 窑尾/生料磨除尘器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吨产品排放量分别为35.85毫克/立方米、0.0937千克/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吨产品排放量分别为619.3毫克/立方米、1.367千克/吨;氟化物排放浓度、吨产品排放量分别为0.25毫克/立方米、0.000555千克/吨,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1标准。厂界外20米4个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最大监控浓度为0.168毫克/立方米,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中pH值为7.12~7.24,其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LAS、氟化物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厂界共布设12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为54~70分贝之间,最大超标5分贝外;夜间监测值为55~69分贝之间,最大超标14分贝。东厂界外为白果岗公路,车流量较大。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二期工程颗粒物年排放43.1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85.56吨,氮氧化物年排放1262.2吨、氟化物年排放0.362吨。一、二期工程颗粒物年排放量115.17吨,达到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一、二期工程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福建宁德发电厂一期2×600兆瓦国产燃煤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600MW发电机组和2×1900燃煤锅炉,配套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240米高烟囱,工程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方式,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和含煤废水处理设施等,新建贮灰场,5万吨级卸煤码头和3000吨级综合码头等公用和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福安市白马港东侧的湾坞乡。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59.29亿元,环保投资总额为7.46亿元,占总投资的12.5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5月3日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9月8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华东电力设计研究院、清华同方、美国常净环保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废气主要是燃煤在锅炉内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工程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式烟气脱硫装置,240米高烟囱,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等。工程产生的各类废水分流处理,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煤泥废水处理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只有温排水及雨水外排。工程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和水处理污泥等,目前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3.2毫克/立方米、57毫克/立方米、34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抽测的2台输煤系统输煤转运站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煤堆场下风向颗粒物周界外最大浓度为0.5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码头作业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33毫克/立方米,符合《港口装卸作业煤粉尘浓度控制标准》(JT2006-84)。 冷却水进口水温日均测定值范围在28.3~29.1℃,出口水温日均测定值范围在33.8~34.2℃,日均温差为5.5℃和5.1℃,出口余氯未检出。 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厂区周围敏感点昼、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大唐宁德电厂2×600MW新建工程烟尘排放量为371.2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155.55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7715.125吨。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总量达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茂名石化合成树脂产品结构调整工程燃油锅炉煤代油技术改造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2×410吨/小时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1×40MW双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锅炉配套建设4电场静电除尘器,炉内喷钙脱硫,两台炉共用一座150米烟囱,工程废水处理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原有3台220吨/小时燃油锅炉改为备用,配套相应的脱硫措施。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飞机岭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原茂名乙烯厂)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6484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1万元,占总投资的8.1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18日项目开工建设,1#锅炉2005年12月26日建成并开始试运行,2#锅炉2006年4月7日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炉内喷钙脱硫方式,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静电除尘器,由150米高烟囱排放。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设有44台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工程产生的废水依托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废水排入澳内海。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和炉渣,年产生量63.56万吨,目前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污水处理场总排口排放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茂名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56-92)三级标准。 锅炉除尘器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40.3毫克/立方米,SO2 96毫克/立方米,NOx 342毫克/立方米,烟囱烟气黑度小于1级,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标准。煤棚西面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点最大监控浓度为0.52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项目烟气年排放量为839725万立方米,烟尘年排放总量为125吨,SO2年排放总量为2909吨,NOX年排放总量为2373吨,达到茂名市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和《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北京摩比斯变速器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台新小型手动变速箱生产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厂房、辅助用房面积35321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191台套,同时建设部品仓库、冷却塔等辅助设施及粉尘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站等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北京摩比斯变速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0.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110.4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京冶建筑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保安设备安装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总排口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光机电一体化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喷砂机、喷丸机均配有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年产生量1151吨。其中一般工业废物收集后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北京红树林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北京摩比斯变速器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设环保专职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喷砂机、喷丸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测定范围为7.33~7.61,其他各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127 mg/L、BOD5 85mg/L、LAS 0.95 mg/L、SS 61mg/L、石油类未检出,均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6750h计算,该项目粉尘年排放量为0.57吨,CODCr、石油类年排放量分别为1.3吨、0.01吨。
田家庵发电厂技改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台1025t/h亚临界中间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及1台30万千瓦亚临界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组,并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及 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一座自然通风冷却塔;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技改一期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淮南田家庵发电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2.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2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7.0%。 工程建设情: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5年 1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徽电建二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采取雨、污分流,分散处理,集中冲灰的方式。冲灰渣水在贮灰场自然沉降,中和处理后排入窑河。该工程灰渣年产生量约为 25.48万吨,全厂灰渣年产生量约为101.09万吨,全部综合利用。原1#120MW机组已按要求拆除;3#机组除尘改造已完成; 4#125MW机组不再实施脱硫改造,计划对5#300MW实施脱硫,4#于2010年前关停;皖纸纸业公司自备电4×35吨/时燃煤锅炉已拆除。田家庵发电厂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安环科设环保专责工程师。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6#机组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47毫克/立方米、79.8毫克/立方米、58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规定限值。 该工程贮灰场灰水排口废水中pH、SS、COD、氨氮、挥发酚、硫化物、氟化物、Pb、Hg、Cd、Cu、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及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标准要求;夜间最大超标7.8dB(A)。敏感点噪声2个监测点昼间噪声、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技改二期工程(6#机组)运行后,全厂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3779吨、11266吨,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300兆瓦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规模为2×300MW。新建2×300MW机组分别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合用1座210m高烟囱。新建贮煤场、贮灰场、污水处理站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备。 建设单位: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7.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99%。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1#机组、2#机组脱硫系统分别于2006年12月24日、2007年3月30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国华电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青海火电工程公司中国四冶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锅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除尘脱硫后共用一座180m高烟囱排放。该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输煤系统冲洗水、脱硫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输煤系统冲洗含煤废水经煤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煤泥回收;脱硫废水经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其它生产废水经新建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生活污水经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再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冷却塔循环冷却水排水回收用做干灰加湿、灰场喷洒、脱硫系统工艺用水等。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该工程灰渣产生量为47.91万吨/年,石膏产生量为4.86万吨,外售给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剩余送灰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成立安环科,设专职环保专工。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4.5mg/m3、69mg/m3、282mg/m3,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烟气黑度<Ⅰ级。该厂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废水中Hg、Pb、As最大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 回用水池废水中pH、SS、BOD5、CODCr、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池中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厂界噪声3个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2.1~57.8 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9.2~53.7 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496小时计算,该工程各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67.6吨, 336.4吨,均低于总量控制指标。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冶炼系统大修及改造工程部分子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是对攀钢冶炼系统逐步老化的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大修改造,至2007年2月已完成的部分子项目包括:3号高炉易地大修,新建1号、2号转炉及2号方坯连铸机,新建1×25MW、1×50MW发电机组,扩能改造1套20000m3/h及部分“以新代老”项目。 建设单位: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 工程投资:目前工程总投资36.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2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 环评编制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冶金工业环境保护监测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攀钢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3号高炉上料系统及矿槽、出铁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高炉产生的煤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CO,煤气经净化系统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新1、2号转炉产生废气经原有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冶炼烟气经新OG系统回收煤气后点火放散;二次烟气经两套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LF精炼炉产生废气、高位料仓、过渡料仓产生废气集中收集经一套除尘系统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25MW及55MW发电机组燃气锅炉主要以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为燃料,两台锅炉的燃烧废气分别由65m及12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新3号高炉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套36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全厂排水管网,最后进入金沙江。转炉、LF炉等设备间接冷却水经转炉净循环水系统冷却降温后循环使用,少量排水排入转炉浊环水系统作为补充水。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处置。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专门成立环保领导小组,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安全环保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及宣传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新3号高炉上料系统及矿槽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要求。出铁场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新1、2号转炉加料系统(地下料仓)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要求。转炉二次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烟尘、SO2、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要求。LF炉(包括高位料仓、过渡料仓)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烟尘、SO2、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要求。25MW、55MW发电机组燃气锅炉烟气中NOX、SO2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Ⅲ时段标准要求。各排放口含尘废气经除尘系统除尘后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要求。 转炉一、二步脱硫及扒渣二次烟尘、转炉三步脱硫二次烟尘除尘后排放废气中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新3号高炉出铁口厂房门窗排放口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水pH、SS、COD 、BOD5 、氨氮、总磷、LAS 、动植物油,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2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要求;夜间监测值超标0.3~2.5dB(A)。敏感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3类标准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保定热电厂技术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技术改造工程扩建2×100MW双抽供热机组机组,配2×4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 1座180m烟囱;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保定热电厂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1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979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8.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0年3月开工建设,2台机组分别于2002年11月和2003年4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监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电建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技改工程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掺烧石灰石脱硫工艺,可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工程对产生的生产废水,采用新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原有工程生活污水管网后排入府河。技改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18万吨,全部外销综合利用。 保定热电厂成立了以生产副厂长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三级网,在运行管理处设环保专工1人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下设监测人员4人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本期技改工程循环流化床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6毫克/立方米、489毫克/立方米、63毫克/立方米,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热电厂厂界、石灰石粉制备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东厂界5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本期工程运行后全厂废气污染物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 907.5吨、12321.1吨,均满足河北省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中外合资宁波大榭开发区精对苯二甲酸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的东北角临海地块,生产规模为一条年产60×104吨PTA生产线和一座配套的5万吨级化工码头,主生产线南北向布置。 建设单位: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7.96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833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07年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有:催化氧化系统,各类废气洗涤装置,布袋过滤器,静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PX浮顶罐等,均正常投入使用,且运行良好;废水处理设施包括:7200m3/d污水处理站,事故储水池,氧化残液回收Co、Mn系统,PTA结晶分离母液回收Co系统,均正常投运,污水处理站出口设有pH、COD、流量的在线监测装置;固废治理设施包括焚烧炉及配套设备,正常投运,年运行时间350天,残灰送北仑固废处置站,废耙炭催化剂送回制造厂回收,并已签订协议;噪声治理设施包括消音器和隔声罩等,大型压缩机减震设施已安装。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由管理部全面负责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并由工场长(副总经理)分管该项工作。管理部下设环境安全科,设股长一名,专员两名。同时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氧化反应尾气甲苯、二甲苯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的要求;热媒炉废气烟尘、SO2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限值的要求;PTA成品输送系统废气醋酸、甲苯、二甲苯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的要求;焚烧炉废气烟尘、SO2、NOx、CO、HCl的排放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限值的要求;CTA母液回收单元废气醋酸、甲苯、对二甲苯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的要求;CO处理系统重油加热炉废气烟尘、SO2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限值的要求;开车蒸汽锅炉废气烟尘、SO2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限值的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测点甲醇、HAc、甲苯、二甲苯的最大小时均值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出水pH、CODCr、总锰、甲苯、对二甲苯、BOD、SS、氨氮、石油类、磷酸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共布设3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声级为60.0~64.3dB,夜间声级为60.2~62.9dB,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敏感点所在关外村为规划工业用地,目前大部份居民已拆迁,剩余13户,计划在2007年底搬迁。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行后,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SO2266吨、烟尘19.03吨、废水CODCr排放量145.8吨/年,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兴义机场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技术等级为3C支线机场(跑道2300米×45米),同时配套建设3000平方米航站楼,1500平方米航管楼及工程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黔西南州兴义民航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4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69.8万元,占1.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0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2004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和贵州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贵阳水处理设备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阳水处理设备厂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目前机场产生的航空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站分离后的沉淀泥沙等固体废物,年产生量73.0吨,由兴义市环卫站每天运至兴义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机场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新建的地埋式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能力达到150 m3/d,实现废水全量处理,机场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运行良好,机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进入附近的季节性沟渠。黔西南州兴义民航有限公司设有环境保护部(与市场部合署),负责检查日常的环保工作,对重点区域均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机场污水、噪声等定期委托有知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SS、COD、BOD5、NH3-N、磷酸盐、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共8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各污染物去除率:34.0%~97.1%。 机场周围布设的8个飞机噪声监测敏感点连续4天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声级(LWECPN)为:49.5~59.9dB,均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二类区域标准要求。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生活垃圾、经分拣后的国内航空垃圾、废水处理站分离后的沉淀泥沙,年产生量73.0吨,由兴义市环卫站每天运至兴义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平顶山电厂2×20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台20万千瓦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配置2台670t/h超高压再热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同步建设烟气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以及干排灰湿除渣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循环水、污水处理、供热管网等辅助工程。 建设单位: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6.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40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97%。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11月开工建设、6#、7#机组分别于2006年7月15日和9月7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2006年11月正式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重庆远达环保有限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装置2套、气力除灰系统3套、事故水力除灰系统2套、210米烟囱1座、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套;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煤水处理系统一套、化学水中和池一套、各类废水预处理后进入老厂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老厂处理后回用,全厂废水“零排放”。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罩、防振基础、消声器、建设隔声墙等降噪措施。工程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该公司专门成立环保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健康环保部作为全厂环保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配备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环境管理运行控制程序》、《环保监督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厂区面积2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8.80万平方米,绿化率为38.3%。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外排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4.8毫克/立方米、52毫克/立方米、60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限值要求。210m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685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平东热电公司南、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东、西厂界昼间及西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东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51.9~52.0 dB(A),均超出Ⅱ类标准限值。超标原因在于受凉水塔及东环路主干线交通噪声影响所致。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粉煤灰约29.6万吨、炉渣约3.3万吨以及脱硫石膏3.64万吨,全部综合利用于制水泥、制砖等。 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烟尘年排放总量480.7吨/年;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374.0吨/年。排放总量符合平顶山市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600MW超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950t/h超临界直流煤粉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 1座240m烟囱;新建2座9000m2自然通风冷却塔;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中水处理设施。 建设单位: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4164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9132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1%。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06年8月19日投入试生产。环评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三期工程建设湿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有效降低 SO2的排放。烟气通过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240m、出口内径9.0m的烟囱排入大气,并配套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仪。三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废水集中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进入原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回用。三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了以总工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网,在生产技术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新建锅炉烟气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0毫克/立方米、14毫克/立方米、296毫克/立方米,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I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原有锅炉以新带老改造后脱硫系统总排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50毫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106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I时段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99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18.94万吨,全部外销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10.45万吨,脱水后的石膏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缓凝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250小时计算得出,三期工程运行后,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全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烟尘7321吨/年,二氧化硫26420吨/年,氮氧化物32942吨/年。
新疆克拉玛依民用机场搬迁改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克拉玛依民用机场搬迁改建工程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一条2600m×60m跑道的4D级跑道及相应的联络滑行道、机坪、航站楼和排水、消防、供油系统及其他公共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空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农业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3.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2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工程建成,2006年4月投入运营。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每日飞行2架次,为机场2010年日起降设计负荷10架次的20%。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空军设计研究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克拉玛依市永安建筑安装总公司、克拉玛依正中锅炉设备安装公司、澄露禾泰环保设备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机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集水池,夏季用于机场周围荒地绿化,冬季贮存。2台燃煤锅炉废气均采用了高效旋风除尘器。由于航空垃圾产生量少,且主要为纸杯、塑料等,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市环卫局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工程完工后,克拉玛依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恢复,航站区种植乔木2700多颗,灌木、草坪260000m2,绿化率达到60%。为防止机场噪声污染,严格控制LWECPN大于70dB区域内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目前机场除东南方向2.5km范围内有少量居民住宅外,其它方向均没有噪声敏感点。克拉玛依民用机场搬迁改建项目竣工后,该机场即委托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机场管理部进行运营管理,未设置独立的环保机构,机场环保管理工作归属克拉玛依机场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设有2名兼职环保人员。机场管理部对污水处理站制定了《机场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克拉玛依机场未设立单独的环境监测机构,机场计划委托克拉玛依市环境监测站对机场锅炉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日常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机场总排放口废水监测结果:pH值、悬浮物、CODCr、BOD5、动植物油、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燃煤锅炉烟气中烟尘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18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69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标准要求。 在监测期间噪声监测点平均一昼夜(24小时)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声级LWECPN分别为60.0、62.1、60.9、56.3dB,均低于《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标准限值要求。 克拉玛依机场产生所有航空垃圾收集在垃圾转运站,由克拉玛依市环卫局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市环卫局拉运至克拉玛依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锅炉灰渣,由克拉玛依市供热公司回收处理。
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中外合资青岛芳烃工程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外合资青岛芳烃工程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芳烃联合生产装置及配套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一期油码头西侧,总体规划的重化工区内 工程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442,25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4,026.3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5.4%。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工程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为90.6%~95.0%。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制定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锅炉烟囱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污水排放口安装了COD总量、pH和流量计在线测定仪,各排污口设置规范,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预加氢加热炉及“四合一”重整加热炉、煤油分馏塔重沸炉、甲苯塔重沸炉、两台二甲苯塔重沸器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80.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锅炉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为6.1毫克/立方米、92.5毫克/立方米、15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燃油锅炉)Ⅱ时段标准的要求。厂界下风向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pH、SS、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CODCr、BOD5、对-二甲苯、苯、甲苯等监测项目单次监测值和两天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夜间噪声有2次超标,最大超标值3dB(A),超标点位于厂界西北,外侧为空地,无噪声敏感目标。 该工程SO2年排放总量约为356.3吨,符合当地下达的总量指标要求。
宁夏马莲台发电厂2×33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宁夏马莲台发电厂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发电机组配2×1018吨/小时煤粉炉,两台机组共用1座210米烟囱,配套建设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和在线式烟气连续监测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储灰场,贮煤场,运灰公路,运煤公路等其它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558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28万元,占10.9%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6月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1月、6月建成投入试运行、#1机组烟气脱硫装置2007年3月20日投运、#2机组烟气脱硫装置2007年6月19日投运。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宁夏电力建设安装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环保设施主要有:210米烟囱一根,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4台,烟气脱硫装置2套,在线式烟气连续监测仪2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2套,工业废水处理装置2套,化学废水处理装置2套等。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对干贮灰场、煤场采取了有效措施抑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马莲台发电厂成立了由厂长担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副总工程师担任办公室主任,全厂设置环保专责两人;制订了各种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如《环保监督管理标准》、《环保设施管理标准》、《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烟气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2.1毫克/立方米、27.4毫克/立方米、442毫克/立方米;烟气林格曼黑度<1.0林格蔓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第Ⅲ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 厂界8个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全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烟尘237吨/年、二氧化硫192吨/年、氮氧化物4939吨/年,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水口山矿务局铅冶炼烟气治理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口山矿务局铅冶炼烟气治理工程 建设内容:年产粗铅8万吨,硫酸8万吨。新建富氧底吹熔炉车间、熔炼电收尘及余热锅炉、硫酸车间、鼓风炉和烟化炉及各自收尘系统、精矿仓库及配套厂房、氧气站及配套循环水系统;工程新建日处理能力600吨污酸处理站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 建设单位: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常宁市松柏镇。 工程投资:该工程总投资31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2月开工,2005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最低生产负荷为79.3%。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水口山建安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企业内部建立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及其相应的奖惩制度等。并定期委托环境管理监测部门开展厂区的环境监测,掌握污染动态。公司编制了预防事故预案和计划、污染事故应急响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精炼干燥窑废气、氧气底吹熔炼废气、鼓风炉废气、烟化炉废气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SO2、铅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4毫克/立方米 、834毫克/立方米、0.549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表4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镉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004毫克/立方米和22.5×10-5千克/小时。 精炼干燥窑、铅精矿仓给料废气出口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55毫克/立方米和0.62千克/小时;铅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0.218毫克/立方米和0.002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9)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熔炼炉加料口、出铅口、出渣口废气出口排放废气中SO2、颗粒物、铅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12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0.024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35.3千克/小时、17.3千克/小时和0.008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9)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鼓风炉出铅口、出铅溜槽、出渣口废气出口排放废气中SO2、颗粒物、铅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0毫克/立方米、33毫克/立方米、0.011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2.5千克/小时、3.8千克/小时和0.0014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9)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4个监控点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SO2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 1#废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Pb、Cd、As最大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SS、COD、Zn、BOD5、氨氮、动植物油、氟化物、LAS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废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Pb、Cd、As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SS、COD、Zn、BOD5、氨氮、动植物油、氟化物、LAS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6个测点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9.3dB(A)、52.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的要求。2个环境敏感点噪声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7.2dB(A)、48.7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烟化炉水淬渣全部外售,污水处理站钙渣、污水处理站砷渣拟送至衡阳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堆存。现阶段堆放在原料库,加入入炉原料中回用。工程固废产生量约为152550吨/年,固废的综合利用率大于95%。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工程完成投产后SO2、COD、Cd、As的年排放总量分别为622.08吨、6.2吨、0.113吨、0.228吨。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发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300MW供热机组,配置2×1025t/h锅炉,210米高单筒烟囱,每台机组配备1套低氮燃烧器,配备1套(2+5)电场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干法脱硫装置。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灰水回用泵房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煤水处理设施以及灰场等公辅设施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4.8亿元,环保投资2.93亿元,占总投资的11.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最后一台机组于2005年10月投入试运行。各项环保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武汉凯迪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2+5)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干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经过二电场预静电除尘器后,进入脱硫塔脱硫后,再经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10米高、出口内径7m的烟囱排放。在碎煤机间、输煤转运站、灰库、石灰石粉库等处设有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共31台,防止二次扬尘。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化学废水、含煤废水等,分别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只有少量循环冷却水外排至玉带河。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和炉渣,灰(含脱硫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35.6万吨和6.27万吨,出售给连云港市节能建材厂,全部综合利用。公司绿化率达30%。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3.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81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16毫克/立方米,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项目码头、输煤系统和煤堆场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472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各处理设施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设计指标要求,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冷却水排口与灰场回用水排口各监测因子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共布设6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在46.8~62.1分贝之间,夜间监测值范围在46.2~60.1分贝之间,昼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5.1分贝,超标点主要集中在厂界东侧的2#、3#监测点,主要受新海南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敏感点噪声共布设5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在46.2~63.7分贝之间,夜间监测值范围在44.2~59.4分贝之间,昼间监测结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夜间有超标,最大超标4.4分贝,超标点主要在靠近东厂界的海师附小,海师附小夜间没有学生学习。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300兆瓦发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二氧化硫年排放1316吨,烟尘年排放365吨,清下水中COD年排放23.25吨,悬浮物年排放18.10吨,均满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峡~上海±500kV直流输电线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三峡~上海±500kV直流输电线路(三沪直流工程)包含三峡~上海±500kV直流输电线路、宜都(原名蔡家冲)换流站工程和华新(原名白鹤)换流站工程、大砚头接地极和泾花村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工程。其中直流输电线路起于湖北宜都换流站,止于上海华新换流站,途经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及上海等省市所辖的三十三个县市;线路全长约1052.8km(包含两次跨越长江,一次跨越汉江)。 建设单位:国网直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69.8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86亿元,占总投资的2.67%。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10月开工,2005年6月30日投入试运行。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大部分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营以来已得到落实;华新换流站门口还留有施工营地,宜都换流站施工营地未全部恢复原貌。经进一步调查,施工单位在华新换流站周围还有其它工程,为节约用地将继续租用当地村委会提供的空地,待工作完成后将予以清理及生态恢复。个别地段拆迁后房屋地基清除的要求未予以落实(委托当地政府实施),其它措施基本上已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营期得到落实。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在选择线路走向和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调整、优化了线路路径,采用了“V”型串悬挂杆塔和新型杆塔“F”型塔,减少房屋拆迁和林木砍伐量;对于丘陵、岗地等处的杆塔,采用全掏挖基础。 由监测数据及评估结果可知,工程送电线路及换流站周围电磁环境状况良好,三沪直流沿线其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合成场强及直流磁场均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无线电干扰基本达标,工程采取的减缓电磁辐射和电磁干扰的措施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线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监测值全部达标。根据敏感点监测结果和各衰减断面监测结果对沿线其他敏感点超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全线敏感点噪声环境全部达标,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良好,敏感点受到三沪直流工程电晕噪声的影响较小。 宜都换流站厂界监测点中除7#监测点夜间噪声(厂界北侧凹陷部分,500kV交流出线附近)监测值超标 1.4 dB (A)外,其它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7#监测点超标原因为换流站厂界北侧为山丘,7#监测点位处于围墙的凹陷区,并同时受到500kV交流出线影响造成。 华新换流站厂界噪声除1#、2#监测点夜间噪声(换流站大门两侧)监测值分别超标1.7dB (A)和1.4 dB (A)外,其它监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Ⅰ类标准限值要求; 1#、2#监测点处于换流站大门两侧围墙为普通围墙,由于附近没有噪声敏感点,考虑景观影响,没有采取加高围墙等隔声措施。 华新和宜都换流站每班工作人员10人左右,每日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用于绿化,华新换流站处理后的污水在2007年6月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由于换流站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相对较少,因此换流站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华新和宜都换流站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通过对湖北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厅)及宜昌市、荆门市、天门市、孝感市、武汉市、黄冈市、六安市、巢湖市、芜湖市、宣城市、湖州市、嘉兴市、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等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调查表明,目前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对该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表示满意。 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调查者占总数的51.0%,表示不满意的占34.6%。 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对比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可知,上述地区的电磁环境全部达到相应标准。并且线路附近的生态恢复情况良好,基本恢复原貌,没有明显的施工痕迹。
江苏利港电厂三期送出等500kV 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8条输电线路和8个变电站,其中线路有上龙/上王线(2×46.0km)、上晋/上陵线(2×50.7 km)、江泰/江兴线(2×97.0 km)、利梅/港里线(2×81.3 km)、太仓环保电厂~昆太~徐行Ⅰ、Ⅱ回线路工程(2×61.9 km)、华能太仓电厂~车坊变Ⅰ、Ⅱ回线路工程(2×73.9 km)、张家港变~昆太开关站Ⅰ、Ⅱ回线路工程(2×79.5 km)、镇上/江党线(2×20.8 km);变电站包括江都变电站、三堡变电站、梅里变电站、上党开关站、龙王山变电站、泰兴变电站、车坊变电站、张家港变电站等。 建设单位:华东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的南京、常州、无锡、苏州、泰州、镇江、扬州和徐州8个地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454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0.66%。 工程建设情况:于2000年6月陆续开工建设,2007年3月相继建成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以来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工程共永久征占土地123.61hm2,临时占地340.78hm2,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变电所和送电线路塔基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2、工程在变电所进行了绿化,目前大部分绿化植物生长良好,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 3、工程沿线敏感点和变电所所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4、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为38.8dB (A)~48.7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6.7dB (A)~43.1dB (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1类标准要求。 5、各变电所所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37.7~54.6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5~46.7dB(A),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6、除江都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外,其余变电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污水储存池与雨水收集池并列,共同回用于绿化。 7、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变电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外运,统一处理。 8、江苏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设有专职环境保护人员,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陕西省榆神矿区锦界煤矿建设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大型原煤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Mt/a,工业场地占地29.09 hm2,风井场地占地4.09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风井、煤仓、地面储运系统;辅助工程有综合办公楼、职工单身宿舍、行政生产办公楼、变电站、矿井水处理站、临时矸石山(已经覆土并恢复植被)、场外道路等。 建设单位: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分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瑶镇乡锦界;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概算投资15.11亿元,环境保护实际投资为2356.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6%。;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锦界矿井开工建设,2006年9月锦界矿井工程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施工中减少了对耕地的占用,利用永久占地和荒地;工业场地施工前建围墙;场外道路路基填方,设计均采用建井矸石填筑,场外公路不进行沿线取土;施工阶段井下排水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建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矸石和渣土用于填筑工业场地和进场道路路基。 工程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神木电厂进行处理;筛分车间加装除尘设备,工程严格控制试运营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降噪装置。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 三、验收调查结果 目前井田内没有沉陷区形成。首采区村庄搬迁正在按计划进行。工业场地内绿化措施良好,绿化系数较高,水土流失影响轻微。 锦界矿井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进入神木电厂回用,不外排。验收调查中对水污染源和地下水的监测结果显示,矿井水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标准限值要求;锦界井田内的地下水监测指标值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动筛车间粉尘处理效率在80%左右,排放浓度在30mg/m3左右,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工程周围没有声环境敏感点。 目前锦界矿井的煤矸石能够达到全部综合利用,但在后期正常生产情况下,矸石很难达到全部综合利用,建设单位将另行租用土地,并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建设合理规模的排矸场。
广州南沙泰山石化发展有限公司小虎岛石油仓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燃料油存储库区,占地面积185446m2,油罐分别为10×5000m3、4×10000m3、10×20000m3、4×30000m3,共计37×104m3,工程自行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含油污水。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泰山石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区黄阁镇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投资为3887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8.0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7月开工,2006 年10 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工业场地施工前建围墙,避免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施工中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多荒地、闲地;对开挖面等裸露土地及时植树种草进行同步绿化;对受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工业场地内除露天堆放场地和道路外,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绿化占地系数20%。本工程在石化工业区内建设,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未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调查期间试运营期污水外委处理,未排入地表水环境,因而不会对周围小虎沥区域的水生生态环境和珠江口水域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造成影响。油品可能泄漏出或者清洗油罐水及初期含油雨水可能流经的地方,都采用了地面硬化的方式,保证土壤不受到污染。 验收调查监测表明,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COD最大排放浓度为39.8 mg/L,其余各项监测指标也均可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第二时段)。 北厂界昼间最大监测值为55.8 dB(A)、夜间最大值为54.3 dB(A),昼间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标准要求,夜间最大超标4.3 dB(A),本工程附近没有声环境敏感点。 厂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国家电网公司500kV三万Ⅱ回等输电线路项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500kV三峡左一至万州Ⅱ回线,线路全长298km;500kV长寿至万州II回线,线路全长173km;500kV凤凰山-咸宁-昌西线,线路全长266km。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的夷陵区、秭归县、巴东县、武汉市江夏区、咸宁市的咸安区、通山县;江西省武宁县、靖安县、奉新县、安义县、新建县;重庆市的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长寿县、垫江县、忠县和万州区等地。 建设规模:三条线路电压等级均为500kV,设计最大输送功率均为1500MW。 工程投资:500kV三万Ⅱ回线路工程概算总投资49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918.4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88%;500kV长寿至万州II回线路工程概算总投资2888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261.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83%;凤凰山-咸宁-昌西线工程概算总投资3913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92.3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88%;。 工程建设情况:500kV三万Ⅱ回线于2002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04年7月竣工。500kV长寿至万州II回线路于2002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竣工。500kV凤咸昌线路于2002年12月开工,2004年2月竣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南、宁夏、甘肃、湖北等送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湖南省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工程投运后,工程管理单位设有环保管理机构。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通过现场调查确认: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 工程共永久征占土地26.04hm2,临时占地90.35hm2。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沿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2、电磁辐射:输电线路沿线主要敏感点在采取措施后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由预测可知,在最大输送功率情况下,线路运行时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强度也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在目前输送功率下,输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泰井高速公路主线和井冈山连接线。主线起于泰和县南源垅,与赣粤高速相接,终于井冈山厦坪镇,设井冈山连接线至茨坪。主线全长62km,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km/h标准设计,路基宽24.5m;井冈山连接线长20.6km,采用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km/h标准设计,路基宽16m。其中,井冈山连接线K69+700~K82+600约12.9km位于井冈山自然保护区内。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建设单位:江西省交通厅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工程投资:本项目共完成环保投资8331.85万元,占公路总投资额(25.8亿元)的3.23%。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4年12月底完工,建设期16个月。2005年3月31日通车试运行。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绿茵草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久久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玉泰公路设施有限公司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江西省吉安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泰井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施工期和试营运期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取、弃土场和临时占地基本已恢复或利用,生态恢复效果较好。 对边坡,中央分隔带、立交区、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处及收费站等进行了绿化美化,绿化工程效果良好。该公路沿线路基防护措施符合施工验收设计要求,排水系统完善,总体防护措施效果好,基本可以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服务区、停车区、管理处及收费站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2.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定了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理办法。环境管理机构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 生态环境 全线临时占地与取、弃土场基本已复耕、恢复植被或利用为建设用地,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良好。 井冈山连接线主要在国道319上改扩建,K69+700~K82+600约12.9km穿越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距缓冲区外围最近处4.5km,距核心区外围最近处6.3km。 井冈山连接线路段设计期对一株珍稀植物(凹叶木兰)进行了避让;施工期实现了带绿施工、利用挡土墙保护红豆杉。实验区路段设置的1处取土场和6处弃土场设置合理,拦挡措施及植被恢复情况良好,对沿线水系基本没有影响。本工程的建设较好的保护了井冈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2. 噪声 全线共8个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吸声材料为钢化玻璃,高2.6m,共长1075m。, 全线所有敏感点(共50个,其中有3所学校),经估算,营运近期均不超标。营运中期(2011年)周瓦和中国剪报小学声环境超标,其余敏感点达标。 3. 污水 全线所有沿线设施均设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碧溪收费站和机场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表明,污水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根据类比分析,其余未启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也能使污水达标排放。 为了防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和危险品泄漏对罗浮河造成污染,建设单位拟将桥面径流集中收集排放,已做好江南大桥和石狮高架桥排水系统改造的工程方案,将尽快实施。 4. 固体废物 全线沿线设施均已设置垃圾箱就地集中存放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站。 5、环境空气 沿线设施均未设锅炉,金硚隧道和碧溪隧道共设置40台风机。
改建铁路武九线武昌至九江段扩能提速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改建铁路武九线武昌至九江段位于长江中游,自西向东沿长江南岸而行,西起京广线武昌站,东至京九铁路九江站,线路全长253.005Km。线路设计等级为国铁Ⅰ级,双线内燃机车牵引,设计最高车速200km/h。。 建设单位:武汉铁路局、南昌铁路局 建设地点:湖北省、江西省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6.3亿元,环境保护实际总投资为1.016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2.8%。 工程建设情况:武九铁路扩能提速改造工程于2003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2005年8月31日全线开通,交付临管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改建铁路武九线武昌至九江段工程,勘测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均是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该院于2002年10月编制完成《改建铁路武九线武昌至九江段扩能提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期车流量:目前货运列车为每天33对、客运列车每天16对。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审[2004]406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湖北省黄石市环境监测站、江西省九江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取、弃土(碴)场和铺架基地等临时用地大部分已复耕、植草或建房;线路路堤、路堑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新建车站站区绿化采用灌草结合,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受铁路列车运行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已按环评批复意见采取了搬迁、补偿措施,目前车流密度下铁路沿线昼、夜等效声级可基本满足环境标准要求。新建3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调试完毕。建设和管理单位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本线路堤边坡采取工程、生态等多种防护措施,并进行了植树绿化;工程取弃土场采取了复垦、植树、植草等恢复措施,效果良好。 本段铁路环评、设计以及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意见提出的降噪措施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全部得到落实,全线新建声屏障4处,搬迁学校8所,搬迁村庄2处,建设单位对9处居民区、学校、医院给予降噪经济补偿。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改建铁路武九线沿线学校、医院、村镇声环境基本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要求,仅新美小学昼间超标2.5dB、王埠学校昼间超标3dB、矿山职工医院夜间超标4.8dB,铁路运行对沿线学校、医院影响不大。 鉴于王埠学校、矿山职工医院夜间噪声超标的实际情况,建议采取安装隔声窗的补救措施,使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落实中。 本线黄石站、阳新站采用SBR污水处理工艺,鄂州污水站采用厌氧滤灌处理,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处理后的污水,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国道主干线青岛至银川公路(宁夏境)银川至古窑子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包括银古路改造段、新建银川过境段和银古路改造段的新建辅道。其中银古路改造段全长47.29km,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六车道路基宽度35m,四车道路基宽度26m。新建银川过境段全长25.43km,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新建的辅道全长36.16公里,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m。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和灵武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投资1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2年开工,2003年底建成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营初期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了降噪、除尘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搬迁和封闭施工现场等手段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除银古主线收费站外,其它收费站都设置化粪池,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银古主线收费站、滨河和黎家新庄服务区已购置环保型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公路沿线的取、弃土场都进行了平整修复,并撒草籽,效果较好,对公路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和生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的环境管理,效果明显。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全线临时用地已恢复植被。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明显。工程共设置7个取土场和3个弃土场,全部采取了恢复、平整及绿化措施,防护措施得当。新建银川过境段沿线没有设置取、弃土场。 银古路改造段有村庄8个,学校1个,老年公寓1个;新建银川过境段有村庄5个;银古路改造段的新建辅道没有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表明,除老年公寓和长城英豪学校外,其余噪声敏感点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4类标准昼间70dB和夜间55dB的要求。老年公寓首排建筑已安装隔声窗,长城英豪学校以乔灌结合的植物措施加强了绿化,并设置禁鸣标志,加强了公路的管理和路面的养护,尽量保持路面的平整,尽可能地减小交通噪声对学校产生的影响。 临河、机场、灵州和白鸽收费站都设置化粪池,据类比,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银古主线收费站正在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经过处理的污水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新建银川过境段在施工期和试营运阶段没有对水源地造成明显影响。建议建设单位与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等协商解决输供水管道事宜。
国道210线包头至南宁公路东胜至苏家河畔段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全长95.78km。东胜连接线采用城市道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6.0m,全长4.45km;成陵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路线全长2.5km。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东苏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总概算18.03亿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约1365.47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通车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宜兴市兴高胜环保设备制造厂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宜兴市兴高胜环保设备制造厂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境现状监测单位: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东苏公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批复;在设计阶段开展了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共恒设计工作,沿线设施区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基本贯彻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得到了基本落实,施工期未发生激活沙丘及砍伐路外林木的事件;公路管理部门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东苏公路采取了大量的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措施,路域绿化带内林木覆盖率已达50%以上,林木成活率达95%以上。公路建成后对成陵景区的现有景观影响不大。施工图设计阶段避绕了巴音昌霍克湿地,且在跨越通向该湿地的河流、沟道以及下湿滩地时均采取了桥梁跨越的方式,避免了公路路基对湿地地表径流的阻滞影响。取弃土场均采取了绿化、复耕等恢复措施,但由于气候条件极为干旱,恢复效果一般。 调查范围内现有声环境敏感点10个,均为农村居民点。对全部敏感点、1处噪声衰减断面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各敏感点昼间环境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夜间除黄盖希里七社达标外,其余9处敏感点夜间噪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超标量在0.1~2.9dB之间。 全线共设有服务区1处、收费站7处,采暖期均使用燃煤锅炉,吨位在0.52t~1.4t之间,且均有除尘、脱硫装置,类比同类锅炉监测结果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其他锅炉类别允许排放标准;所有服务区、收费站均建设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路边沟,经监测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东苏公路首次在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设置了供行人方便的厕所;在沿线所有服务设施内均设有垃圾站,并配备垃圾车定期外运处置。试运营期保证每天有养路工人员上路清洁,清扫路面。
洞庭湖区常德至鲇鱼口航运建设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常德至鲇鱼口192km的Ⅲ级航道、茅草街至安乡53km的Ⅳ级航道;常德港盐关港区建设千吨级通用泊位、集装箱泊位各一个,沅江港白沙港区建设千吨级件杂泊位一个,茅草街港建设千吨级件杂兼集装箱泊位一个。 建设单位:湖南常鲇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益阳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3.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3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12月开工,2005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常德花雨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沅江市园林公司、湖南海鳌绿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常德花雨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沅江市园林公司、湖南海鳌绿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航务工程公司等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省常德市环境监测站、益阳市环境监测站、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按要求与水厂进行协商,通知取水方做好准备,由取水方加强水质监测,根据水质变化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航道疏浚施工避开了鱼类产卵期,施工期及试营运期没有发现珍稀水生生物;结合护堤、湿地生态保护需要设置抛泥区,同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场所采取了降噪、洒水抑尘、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等环境保护措施。常德港盐关港区、沅江港白沙港区、茅草街港区均进行了绿化,各港区均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单位环境管理体制基本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各抛泥区、边坡及码头前沿植被恢复情况良好;水下施工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4~5年内即恢复到原来水平;工程施工没有改变西洞庭湖、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鸟类及湿地生态系统现状;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规定的水土保持工程内容。 根据德山水厂施工期间水质监测结果,马家吉浅滩疏浚作业没有影响取水水质。工程河段水质现状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常德港盐关港区、茅草街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镇管网,排放口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沅江港白沙港区未按批复要求设置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目前仅设置化粪池,建设单位已将该港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进列入工作计划。 三个港区的港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Ⅱ类标准,港区附近居民区声环境基本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建设单位施工期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目前正在组建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上海至武威区域经济干线叶集至信阳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全长185.4km,分为东、西两段,东段——叶集至罗山路段北半幅扩建工程,建设里程136.0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m,计算行车速度100km/h;西段——罗山至信阳路段新建工程,建设里程49.4k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8m。 建设单位:河南省叶集至信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工程投资:项目批准概算3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207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工程建设情况:全线于2003年7月开工建设, 2005年12月通车试运营。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勘查设计院。 验收调查: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监测单位:信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永久占地17624.83亩,临时占地5127.81亩。为减少取土占地,项目将6km高于10m路基路段改为桥梁,并按环评要求采用沿线河道砂砾代替土料填筑路基、共减少土料万377.37万m3。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及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为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按环评要求对环评草田村小学实施了搬迁,为沿线53处敏感点路段安装了声屏障(合计9km)。沿线辅助设施均设置有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地方沟渠,符合环评要求。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沿线饮用水源,项目潢河大桥目前正在采取桥面径流收集的措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项目永久占地17624.83亩,其中耕12966亩,项目占用的耕地占路线所经地区耕地面积的0.27%,比重较小,对区域农业生产基本无影响;公路具备有较为完善的防护、排水系统,绿化情况良好,在达到水土保持的同时,起到了美化周围景观的作用;项目临时占地按环评要求基本予以了恢复。 2、沿线97个敏感点,其中包括87处村庄,10所学校。监测数据显示,目前车流状态下,各敏感点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标准。项目按环评要求对草田村小学实施了搬迁;公路两侧建设有5m~30m绿化带外,并出资2195万元,建设了53处声屏障(共计9km)。 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服务区、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排放标准后排至地方沟渠,符合环保要求。 4、为保障危险品车辆运输安全,项目制定了《叶信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及《叶信高速公路危险品车辆事故处置预案》。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沿线饮用水源,项目为潢河大桥采取桥面径流收集的措施。
秦皇岛港煤四预留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秦皇岛港煤四预留工程 建设内容:建设5万吨级煤炭泊位1个,新增翻车机房一套,取料机两台,堆场依托煤四期工程。 建设单位: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秦皇岛 工程投资:实际工程总投资为26100万元,工程实际环保投资为505.43万元,占总投资的1.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8月25日开工,于2005年2月28日完工。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措施。疏浚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减缓了疏浚悬浮物的影响。在翻车机房设置有湿式、干式除尘系统抑制扬尘,在皮带机的转接机房设置干式除尘器减少扬尘。日常运营管理单位制订有完善的溢油应急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未按要求完成煤场防风抑尘网建设。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影响 海水水质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均能达到相应海水水质标准,监测因子中绝大部分指标优于环评阶段,海水水质呈好转趋势。码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所排放的污水水质中各项指标均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二级排放标准值。沉积物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应功能区的要求,比环评阶段好转。海洋生物监测表明,各站位浮游动、植物的数量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表明,调查海域属较清洁海域;底栖生物调查数据表明,各调查站位的物种以多毛类居多,出现频率较高的多毛类动物主要有:不倒翁虫、长叶索沙蚕、拟特须虫、寡节甘吻沙蚕、寡鳃齿吻沙蚕等;其它门类的动物出现的种类和数量都较少。 2、环境空气 除尘器监测结果表明,粉尘最高排放浓度为15.3毫克/立方米,最高排放量为0.70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环境噪声 所有监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相应标准。其中4号监测点位于龙海大道附近(交通主干道两侧),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Ⅳ类标准,其余点位执行Ⅲ类标准。 由于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氯碱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离子膜烧碱6万吨、电石13.5万吨、氯乙烯6万吨、聚氯乙烯6万吨、石灰石矿110万吨等生产装置及相应的公共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7.2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41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14%。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04年10月27日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二冶建设集团、中国第十三化学建设工程公司、中国第二化学建设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站、乌海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烧碱装置建有盐酸尾气吸收塔、事故排气尾气吸收塔;电石装置石灰窑排气、炭材干燥排气、电石炉出炉口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电石炉气送废热锅炉作燃料;氯乙烯装置中的合成未凝气经碱洗塔处理后排放;聚氯乙烯装置建有氯乙烯吸收塔。氯乙烯装置的含汞废水预处理后与其它装置的废水混合,经处理能力100立方米/时的污水处理场处理。盐泥、电石炉灰、电石渣、污水处理污泥及催化剂等固废分类处理。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环保工作由副总裁分管,全部工作由生产环保部承担完成。本项目未按照环评“以新带老”要求对自备电厂4×2.5万kW机组进行改造,渣场位置变更,西移约2千米,未办理环评手续。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烧碱装置盐酸尾气吸收塔HCl最大排放浓度为0.09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废热锅炉出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9.6毫克/标立方米、113.0毫克/标立方米、182.6毫克/标立方米,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Ⅰ时段二类区标准;SO2最大排放浓度达标。 2号电石炉出炉废气粉尘最大排放浓度36.1毫克/标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1.46千克/时,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号、3号电石炉出炉废气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58.6毫克/标立方米、483.3毫克/标立方米,均超标。 1号、2号、3号石灰窑除尘器出口的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41.7毫克/标立方米,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排口pH值、悬浮物、COD、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汞、氟化物0.32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一级标准,同时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汞处理装置入口废水中汞的最大日均浓度值0.0017毫克/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一级标准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烧碱车间废水出口活性氯的最大日均值<0.03毫克/升,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45.2~62.1分贝,夜间噪声46.7~54.3分贝,石灰石矿区昼间噪声53.7~60.1分贝,夜间噪声49.5~53.7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敏感点昼间噪声51.6~52.2分贝,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夜间噪声50.4~51.9分贝,最大超标1.9分贝。 4、固废 氯乙烯工段产生的废触媒48吨/年返回供货厂家(汞矿)、烧碱工段产生的盐泥送渣场贮存,电石工段产生的灰渣480吨/年部分回用,其余作水泥原料或填铺路,乙炔工段产生的电石渣浆压滤间电石渣13487吨/年渣场排放或作水泥原料。 由于本工程粉尘排放浓度和噪声超标,且相关环保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 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增建第二线工程全长445.89公里(国家Ⅰ级铁路) 建设单位:济南铁路局工程指挥部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济宁市、临沂市、日照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7.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8585亿元,占总投资的3.89 %。 工程建设情况:增建第二线工程445.89千米;完成路基和站场土石方1286×104立方米、新建特大桥7座,10502延长米,大中桥116座,12585延长米框构中桥32座,9375 m2,小桥147座,8181延长米,涵洞965座,9504延长米;隧道1座,345延长米;房屋25785平方米。 环评编制单位: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铁一、二、三、四、五、大桥、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七、十九、南昌铁路局工程总公司、济铁工程总公司等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环境评价与工程中心、济宁市环境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日照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保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对路基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工程对各取土场、临时占地均采取了绿化、平整等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桥涵施工中采取筑岛围堰法、设置泥浆沉淀池、利用船舶运输弃渣等措施防止水体的污染;降噪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全部得到落实;污水处理工程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处理后的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新建锅炉建有烟尘脱硫除尘设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本线路基边坡采用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护措施,对路基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取土场已采取植树、复耕、改作蓄水池和鱼塘等措施或交由当地办厂等恢复利用方式;临时场地已平整复耕。施工便道或复耕、绿化或改造成为乡村道路。本线桥涵设置充分考虑了灌溉、排洪问题,桥梁河水对桥台没有冲刷现象,岸坡防护也做得比较到位,桥梁设置未对河流的水体功能产生影响。 增建第二线铁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共计62处,其中居民住宅42处、学校19处、敬老院1处。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中的各项降噪措施要求。 目前实际车流对数及列车运行速度远大于设计近远期目标值,调查结果表明,铁路边界30米处昼夜等效连续A声级均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昼间70dB(A)、夜间70dB(A)标准要求; 30米~60米区域及60米以外敏感点位昼间基本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要求,夜间超标0.3dB(A)~9.7 dB(A)。 调查结果表明,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的敏感点位振动现状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之铁路干线两侧80dB(A)标准限值要求。 日照站新建污水处理场设施运转正常,出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现污水处理工艺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增建第二线铁路新增锅炉烟囱高度、排放烟尘和SO2浓度及林格曼黑度级均已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之二类区标准(Ⅱ时段)的要求。 由于本工程多处噪声超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拟下达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