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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8月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2007-09-06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西气东输冀宁支线工程、南通维立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乙酰甲胺磷和600吨十三吗啉生产线项目等44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2007年 9月6日—— 2007年9月12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 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 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8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1

西气东输冀宁支线工程

23

拜尔(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一期工程

2

四川紫坪铺-崇州-华阳500kV线路新建工程及华蓥山-南充500kV输电线工程

24

山东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2×315MW

3

福建省东台500kV输变电工程

25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600MW)

4

方-牡-敦-包500kV东台输变电工程

26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5

靖边至西安输气管道二线工程

27

岷江发电厂1×135MW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13.5万千瓦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6

许(昌)平(顶山)南(阳)高速公路工程

28

贵州大方电厂(4×300MW)新建工程3#机组

7

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

29

四川省化学工业研究设计院高效、低毒、安全创新杀虫剂硝虫硫磷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8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临泽至清水段高速公路

30

LG渤化乐金35万吨/年氯乙烯

9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清水至嘉峪关段高速公路

31

广州珠江电厂燃气(LNG)联合循环工程

10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武威过境段高速公路(武南至丰乐堡)

3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第一聚丙烯装置改造工程

11

首都机场北线高速公路

33

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

12

西气东输-忠武联络线管道工程

34

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MW工程

13

洪汝河下游河道近期治理工程

35

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14

三峡~万县Ⅰ回送电线路工程

36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1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项目

15

500kV咸宁变电站、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阳城输电系统加强工程

37

中国铝业山西铝厂扩建80万吨氧化铝项目

16

南通维立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乙酰甲胺磷和600吨十三吗啉生产线项目

38

开滦(集团)蔚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单侯矿井工程

17

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21万吨冰醋酸项目

39

陕西省彬长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大佛寺矿井及选煤厂一期

18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40

南海石化项目码头及海底管输工程、污水总排放口

19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工程(4×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

4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工程

20

河北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

42

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12万台套/年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21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670MW)

43

山西永济热电厂2×300MW空冷机组技改工程

22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上海燃机电厂工程

44

云浮天山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

  

西气东输管道冀宁联络线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河北安平至江苏仪征间新铺设天然气管道(干线),建设徐州、连云港、德州、武城、临沂、济宁6条分输支线,支干线总长1248.3 千米;沿线建设21座工艺站场、48个截断阀室。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

  工程投资:总投资概算71.0亿元,实际环保投资3698.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

  工程建设情况:干线于2005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7月29日投产;各支线于2007年3月后陆续投产供气。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气东输管道冀宁联络线工程联合设计项目部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长庆石油勘探局建设工程总公司、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27个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在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石榴园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段施工中,采取了移栽植物和压缩作业区域等措施。

  工程采取了工程防护、植物防护、平整、绿化等大量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并实施了比较严格的施工管理;管线穿越敏感水体或大型河流时,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非敏感水体或小型河流时,采用围堰导流、大开挖方式并修筑水工防护设施,管道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各工艺站场均建设了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小型天然气锅炉采暖和洗浴;清管作业和分离器产生的废渣集中存放,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外运。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

  工程穿越山东省枣庄市峄城石榴园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时,采取了移栽珍稀植物、收缩作业带、恢复地貌等措施,已将影响控制到较低的程度。工程干线永久占地22.93公顷、支线永久占地6.78公顷;工程区域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比较完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监测表明,施工导致土壤表层有机质、全氮、碱解氮、速效磷含量降低,但对全磷、全钾、速效钾的影响较小;遥感影像显示,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

  2、环境空气

  各站场周围几乎没有居民,监测结果显示,大部分站场周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个别站场存在管、阀微漏的现象。总体看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

  3、水环境

  各站场均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日常的值守人员很少,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至站外排水沟或农灌渠;设备冲洗水和清管作业冲洗水等生产废水流入站内废水池(经防渗处理)存放,定期外运,不外排。工程在运行阶段对水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

  工程影响范围内仅有18户居民。经监测,居民住宅昼夜噪声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紫坪铺~崇州~华阳500kV线路新建工程及
华蓥山~南充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2条输电线路,紫坪铺~崇州~华阳500kV线路新建工程(简称紫华线)从紫坪铺水电站~崇州~华阳的单回500kV送电线路,全长140km;华蓥山~南充500kV输变电工程(简称华南线)从华蓥山电厂升压站构架出线,至南充500kV变电站构架,线路长度约81km。

  建设单位:四川电力建设管理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的成都市、达州市、广安市和南充市4个地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39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9.65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工程建设情况:紫坪铺~崇州~华阳500kV线路新建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2005年10月投入试运行;华蓥山~南充500kV输变电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以来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所在区域没有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建设单位在工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生态恢复等措施以及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现场调查,本工程没有引发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本工程采取的上述措施及时有效。

  2、工程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3、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为38.5 dB (A)~49.8dB(A),噪声夜间监测值为36.7 dB (A)~44.5dB (A),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

  4、两线路均直接跨越水体,未在水中立塔,因此工程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影响。送电线路在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也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5、两线路工程在运行期无固体废物和环境空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设有专职环境保护人员,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福建省东台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包括500kV新建东台变电所工程、莆田-福州I回开断进东台变电所线路工程和福州-东台-莆田II回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和莆田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6651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1.93万元,占总投资1.37%。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根据要求,施工单位切实执行了工程的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安全,严格防治污染环境,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在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以来,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较为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基本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沿海地区,线路途径地区大多为山地丘陵区,少数为平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线路架设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动植物保护措施,同时,变电所所址周围未发现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工程在变电所内进行了绿化,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变电所厂界外采取了挡土墙、护坡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福州、东台和莆田变电所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均低于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也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0.1mT的磁场标准; 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值夜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标准要求。

  工程附近环境敏感点测得的工频电场强度值也满足低于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0.1mT的磁场标准; 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值监测值均低于《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标准。

  500kV福州、东台和莆田变电所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类标准要求。工程沿线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要求。

  福州、东台和莆田变电所内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一般不外排,对变电站周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方-牡-敦-包500kV输变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包括新建方-牡-敦-包500kV线路、新建500kV林海变电站和平安变电站、扩建500kV方正和包家变电站以及扩建500kV永源开关站为500kV变电站。

  建设单位:东北电网有限公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指挥部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和吉林省

  工程投资:方-牡-敦-包500kV输变电工程的总投资为17.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594.4万元,占总投资的4.4%。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监测单位: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施工期间根据要求,施工单位切实执行了工程的设计要求,并保证施工安全,严格防治污染环境,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在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以来,本工程在设计文件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较为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基本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沿线的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有少部分平地,工程全线未穿越自然保护区,对所在区域野生动植物生性、迁徙等影响不大。工程的永久征占土地共43.88hm2,临时占地441.84hm2。少量的大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建设单位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及时恢复,无施工痕迹。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挡墙、排水沟、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破坏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在变电站内进行了绿化,取得了较好的防护及景观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可知,线路附近敏感点和变电站周围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和磁场强度都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的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及0.1mT的磁场标准要求;0.5MHz频率下的无线电干扰监测值也满足《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5dB(μV/m)标准要求。

  500kV永源、方正、林海、平安和包家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处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2类标准限值要求。

  500kV永源、方正、林海、平安和包家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变电站内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储存池,储存池与雨水收集池并列;由于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原则上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站内绿化,因此,变电站内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靖边至西安输气管道二线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输气管线494.9公里,新建泾河分输站、延安压气站,扩建黄陵清管站、靖边首站、西安末站。沿线设置24座阀室。工程还包括阀室、线路标志桩、自动控制装置等附属构筑物。 

  工程规模:输气管道直径610毫米,设计压力为6.3兆帕,设计日输气能力为855万立方米。

  设计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建设单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咸阳市、西安市。

  建设工期: 2003年6月开工,2005年11月建成投运。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998万元。。

  工况负荷:试运行期间日输送能力为260~543万立方米,工况负荷为30.4~63.5%,。

  环评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已落实的措施包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线路已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对无法避让的敏感目标则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控制管道开挖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尽量减少林木砍伐,采取异地补种、补偿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工程结束后清理、平整场地,进行生态重建。大型河流采取跨越式通过,减少大开挖环境影响;采取气体试压,减少管道试压废水的排放;河流开挖坡面采用浆砌石护坡,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没有造成河道淤积。总体来说,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加强了环境管理,各项环保措施均落实较好。

  调整的主要措施是:本工程建设期间由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没有专门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通过现场调查来看,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能够落实到位。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从沿线生态影响调查结果来看,本工程建设时尽量缩小占地面积,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作业方式,减少对农业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于沙丘和黄土丘陵地带,通过人工撒播草种或种植苜蓿、沙棘、白草等耐干旱、保持水土和生长较快的作物进行植被修复;及时清理各站场施工垃圾,根据各站场条件,因地制宜对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总体来说,靖西二线工程沿线生态恢复较好,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对延安压气站的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验收监测可知,非甲烷总烃、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各污染物浓度较低。沿线各站场周围地势平坦、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且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因此,站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水环境影响调查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对各站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污水池中的生产废水依靠自然蒸发、风干,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通过对延安压气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由于站场常驻工作人员较少,产生生活污水量较小,并且经过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对当地水环境影响甚微。

  4、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工程在站场选址、设备选型以及降噪措施等方面,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缓减措施。如各站场在选址时均远离居民区;选用新型低噪声的空压机组;压缩机组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并在压缩机进气口和压缩机房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压缩机厂房内采取吸声材料;将燃气轮机封闭在隔声间内;天然气放空排气管远离人群。通过对延安压气站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来看,站场正常运行时昼夜间厂界噪声均存在超标现象。鉴于本工程各站场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站场厂界噪声超标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各站场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清管作业产生的粉尘和氧化铁粉末、废橡胶球,检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棉纱,分离器(除尘)产生的除尘废物,压缩机组泄漏的少量废润滑油,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除生活垃圾外,其他废物均属危险废物。管道运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极少,每4-5年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站场内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6、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调查

  工程在设计中尽量避开了滑坡、软土、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段,穿越公路、河流时均采用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已将自然因素造成的管线破裂事故发生概率减小到了最低。通过加强宣传、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以达到控制和预防事故或突发事件的目的。

 

许(昌)平(顶山)南(阳)高速公路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全长163.25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 km/h。沿线设3处服务区、7处匝道收费站,1处路政管理处。

  建设单位: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平顶山市、南阳市。

  工程投资:批准概算38.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41万元,占总投资的1.87%。

  工程建设情况: 2002年7月开工建设, 2004年11通车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环函[2000]346号

  公路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公路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许昌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为减少取土占地,项目按环评要求采用粉煤灰、煤矸石、河道砂砾、废弃铁路路基土源共计383.4万m3填筑路基;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为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按环评要求实施绿化带降噪措施外,根据实际情况,为49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沿线辅助设施均设置有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地方沟渠,符合环评要求;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沿线饮用水源,项目按环评要求,实施北汝河、澧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措施。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路基填筑采用粉煤灰、煤矸石、河道砂砾、废弃铁路路基土源,共计383.4万立方米,有效减少取土占地;临时占地基本予以恢复,少数为地方利用;公路具备有较为完善的防护、排水系统,绿化情况良好,在达到水土保持的同时,起到了美化周围景观的作用。

  2、沿线73个敏感点,其中包括61处村庄,12所学校。经调查,项目按环评要求,采用补贴绿化费用的方式,在项目沿线建设了5~50m的绿化带,以缓解交通噪声及废气的污染,并根据实际情况,为49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沿线73个敏感点中,除马张小学昼间超标0.1 dB; 11处村庄夜间超标1.2~2.4 dB外均达标。对上述超标低于3dB敏感点,项目将采取跟踪监测措施。

  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服务区、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排放标准后排至地方沟渠,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4、项目沿线均为空旷的农村地区,加上地方在公路两侧建设的绿化林带的缓解作用,汽车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没有影响。

  5、为保障危险品车辆运输安全,项目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沿线饮用水源,项目为北汝河、澧河大桥均采取桥面径流收集的措施,并在上桥路段设置明显标识,符合环评要求。

 

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20km/h、100km/h、80km/h,路基宽度28m、26m、24.5m,路线全长160.682km。常德连接线全长8.84km,其中一级公路段长6.28km,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5.5m;二级公路段长2.56km,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15m。张家界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全长1.106km。

  建设单位:湖南省常张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张家界市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总概算68.70亿元,实际环境保护投资约1.936亿元,占总投资的2.82%。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通车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南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南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宜兴市兴凯露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环境现状监测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均得到了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了大量的声屏障、路面径流收集设施等环保设施;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专干制度,并制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管理文件;营运期编制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设立了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三、验收调查结果

  常张高速公路试运营期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和林草植被恢复率均大于98%,防治责任范围内林草覆盖率达67.12%,土壤流失控制比1.2左右。公路路域植物种类相当丰富,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全线植乔木32.2万株、灌木351.4万株、各种花卉4.6万株、植草105.79万m2,边坡生态防护260万m2。常张高速公路从公路选线、构筑物设计、施工中保护、绿化与景观规划等方面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公路建成后内部景观与外部景观协调统一,为司乘人员营造了优美的行车环境。路基清表中发现的K30+300和K75处征地范围的两株古树采取了就地保护措施,目前均生长良好。绝大多数的取弃土场均采取了绿化、复耕等恢复措施,恢复效果较好。

  调查范围内现有声环境敏感点86个,其中学校10所、居民点76个。对其中17处敏感点、2处噪声衰减断面及声屏障等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除阳湖坪中学昼间噪声超标2.9~6.2dB外,其余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和2类标准,部分敏感点超标量在0.1~9.6dB之间;声屏障降噪效果在3.4~9.4dB之间。根据调查单位的建议,建设单位对现状超标的阳湖坪中学等13处敏感点采取了声屏障、绿化林带等降噪措施。

  全线有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10处、管理处1处,均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除服务区和停车区因尚未正式运营导致其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二级生化组合工艺处理设施)尚未投入使用外,其余收费站、管理处均建设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路边沟,经监测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常张高速公路首次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设置了垃圾箱,并设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种;在沿线所有服务设施内均设有垃圾站,并配备垃圾车定期外运处置。试运营期保证每天有养路工人员上路清洁,清扫路面。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临泽至清水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临泽至清水段高速公路位于甘肃省西部河西走廊中段,东起张掖市临泽县化音,与山(丹)临(泽)高速公路终点相接;终于酒泉市清水镇,与清(水)嘉(峪关)高速公路起点相接。途径临泽县新华镇、高台县南华镇、梧桐泉、许三湾、元山子、屯升等控制点,道路全长99.721公里,无连接线。

  建设单位: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临泽、高台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4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102.5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11月8日开工建设,2005年8月10日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监测单位:张掖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临清高速公路从设计和施工阶段都重视环境保护,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设计上充分考虑环保和水保,强化了设计理念,在合理设计路线走向的基础上,尽量少占耕地,偏离城市,选择戈壁荒漠区域。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向各施工单位及时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各施工单位规范、文明使用建设用地,合理规划取料场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禁乱挖、乱取现象,基本上达到了环保方案要求。在路基工程即将完工之际,项目办又及时向各参建单位下发了相关通知,积极督促各施工单位对取料坑进行了很好的恢复,并取得了当地环保、水保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建设单位加强了道路沿线的绿化措施,在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和互通式立交桥处种植适宜当地气候的绿化树种。全线23个取土场均设在戈壁滩内,工程结束后均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播撒草籽的植被恢复措施。

  2、沿线有6处村庄声环境敏感点,对沿线6个村庄敏感点全部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沿线6处声环境敏感点中监测噪声值昼间、夜间全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要求。采用新标准校核后,胜利村一组和向前村敏感点昼、夜间均超标,昼夜间超标均小于3 dB。

  3、 监测知,道路沿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目前道路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产生量较小,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站内或沿线绿化等,不外排放。

  4、建设单位正在整改道路沿线的锅炉,锅炉除尘全部换用湿法除尘器。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清水至嘉峪关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清水至嘉峪关段高速公路位于河西走廊中段,东起酒泉市清水镇工业规划区以北的临泽至清水高速公路终点K195+000处;终于嘉峪关市民众路口附近(K290+900)与在建的嘉峪关至安西一级公路起点相接。途径下河清机场、上坝乡、总寨镇、酒泉糖厂、酒泉烈士陵园、张良沟村、安远沟、嘉峪关迎宾路十字、鳖盖山嘴等控制点。道路全长95.9公里,无连接线。

  建设单位: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嘉峪关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44亿元,实际环保投资3379.07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2003年11月14日开工建设,2006年9月12日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矿冶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监测单位:嘉峪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清嘉高速公路从设计和施工阶段都重视环境保护,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设计上充分考虑环保和水保,强化了设计理念,在合理设计路线走向的基础上,尽量少占耕地,偏离城市,选择戈壁荒漠区域。施工期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对沿线环境影响不大。清嘉高速公路在道路运营期制定了较完善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了环境方面的管理。

  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1、该工程在重点风沙区采取了包括草方格治沙、植被防护带、人工撒播草籽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工程的水土流失危害。

  2、监测结果知,道路沿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目前服务区和收费站将污水处理后进行收集,用于站内或沿线绿化等,不外排放。道路运营管理部门在沿线经过水源保护地段设置了 “减速慢行”等标志。对跨越地表水体的北大河桥设置桥面雨水径流收集装置。

  3、沿线有20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19处居民点、1个工业区,对沿线9个村庄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监测的村庄敏感点噪声值昼间全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标准要求,夜间三奇堡六组和沙子坝五组超出1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量为1.1dB。根据噪声敏感点监测和类比结果知,道路沿线敏感点噪声昼间全部达标,夜间部分区域超标,最大超标量小于3分贝。

 

连霍国道主干线(GZ45)武威过境段高速公路(武南至丰乐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武威过境高速公路全长44.634公里,路线起于古永高速公路古浪至武威段终点K2473+986.74处,途经高坝镇、武威市、和平乡、松树乡、508油库、永丰乡、永丰公墓、凉州水泥厂、丰乐镇等控制点,终于青林乡岔路口古永高速公路武威至永昌段起点K2521+440。

  建设单位: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武威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1月23日开工,2006年12月27日建成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0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1710.5万元

  环评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省武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降噪、防尘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土场、拌合站和施工营地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和复耕,对道路两侧、互通式立交区域、边坡、服务区进行了绿化,沿线一个服务区设置了地上箱式污水处理站,目前尚未使用,营运期交给当地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三个收费站生活污水水量少,均设置了化粪池,签订协议,不定期进行清淘,运走作当地农肥。管理处制定了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比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共设置了取土场35处。取土场、施工营地均采取了平整和复垦等措施。施工便道多利用当地既有道路,施工完成后恢复用作当地通道。护坡工程采用了工程防护和生态防护相结合的方式;排水系统完善,排水防护工程质量较好。项目对立交区、收费站、服务区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

  2、声环境影响调查

  沿线有33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26处居民点、7个学校,对沿线6个村庄敏感点和1个学校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处于4类区的噪声敏感点昼夜间不超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标准要求。道路沿线执行1类区标准的敏感点,除新生村五组、和平八组夜间超标1.8 dB(A)和0.8 dB(A)外,其余敏感点昼夜间均满足标准要求。 

  3、对跨越地表水体的三座大桥设置桥面雨水径流收集装置。

 

首都机场北线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全长11.29公里,西起京承高速公路鲁疃立交桥,向东跨温榆河、跨十三支渠,经天北路、八干渠、火寺路、十三支渠至京密路折向南,再经顺平路南回民营与规划首都机场北外环路相接。机场北线途经顺义、昌平两区,沿线与8条现况路、5条河渠相交。道路路基设计宽度为28米,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20公里。

  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

  工程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14.29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076.9万元

  项目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06年9月15日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境监测单位:北京市顺义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公路从设计和施工阶段都重视环境保护,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设计上充分考虑环保和水保,强化了设计理念,在合理设计路线走向的基础上,尽量少占基本农田。施工期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对沿线环境影响不大。道路在运营期间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专人专管负责制度,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并预留了监测资金。

  三、验收调查结果

  1、该工程路基填方材料采用商业购置方式,不设置取土场。在路基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边坡、护坡、互通立交区以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其它可绿化地方的植树种草工作;结合北京市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选择以高大乔木为主,乔灌结合、花草并举,采取多树种、多植物、多层次、多色彩的原则,道路沿线绿化总面积达378032m2。沿线设置排水沟护砌3.1万延米,急流槽475处,主涵42道,六棱花饰网格护坡16.55万m2,这些工程措施有效的防治了机场北线高速公路水土流失。

  2、沿线有5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4处村庄敏感点,1处学校,对沿线2个村庄敏感点和1处学校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监测的村庄敏感点噪声值昼间全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标准要求,夜间鲁疃村第二排超出1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量为1.8dB。夜间董各庄略有超标,超标量位0.2 dB。监测学校敏感点昼间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要求。

  3、沿线有4个收费站和1个集宿地。集宿地建有3个化粪池,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入化粪池,不外排放,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化粪池。沿线收费站采用二合一式免冲水厕所。在温榆河大桥桥面上设置了引水槽,用PVC套管将桥面排水引至附近排水沟渠。

 

西气东输-忠武联络线管道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西气东输-忠武联络线管道工程全长444.2km,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为武汉—潢川段266.3km,河南省环保局审批的潢川—淮阳段177.9km。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湖北

  建设规模:西气东输-忠武联络线管道设计输量为14.78×108m3/a。建设潢川分输清管站1座,在原有淮阳站和武汉西站基础上进行了配套,建设线路截断阀室20座。调查期间实际输气量约15亿m3/a。

  工程投资:西气东输-忠武联络线管道工程实际投资1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28亿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石油规划总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联合设计项目部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长庆油建、大庆油建、中原油建、胜利油建等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河南省信阳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在工程可研阶段进行了规范、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实现了工程环保、水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具备投产条件;通过环境监理的积极参与和严格的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建设;加强管道环保管理和宣传培训,环境保护作为业绩的一部分与其它经济指标一并考核,并且与奖励挂钩。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污染防治措施调查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为化粪池、污水调节系统和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

  本次调查表明,由于管线内硫化氢含量小于规定值,设计和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已落实,新建管线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尚未出现污染事故。信阳环境监测站对潢川分输站的监测结果表明,场站周围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信阳环境监测站对潢川分输站的监测结果,排除106国道对厂界东的影响,厂界噪声基本可以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二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穿跨越工程、施工垃圾和清管废物。调查发现穿越工程土方挖填基本平衡,已经妥善解决弃土问题,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大的影响。施工现场调查表明没有发现乱扔废物的迹象,目前尚未进行清管作业,清管废物也未提出处理措施。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总体上看是科学有效的,基本符合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设计的要求,对于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发展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标。环境影响程度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不致使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而且建设期的不利环境影响正在逐渐减缓,水土流失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调查

  本项目存在着火灾爆炸、天然气泄漏污染环境事故的风险。针对风险源项,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和实施中,除管理措施外,还采取了大量的技术防范措施,制定有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规避事故风险、减缓事故影响。主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天然气外输管道保护及应急线路截断(20座阀室)、场站安全、自动控制及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等。

 

洪汝河下游河道近期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为班台以下大洪河、洪河分洪道,影响处理工程范围则除包括班台以下大洪河、洪河分洪道外,还涉及到蒙河分洪道左侧上段的部分堤防及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扩挖、堤防退建、堤防加固、险工护坡、复建班台分洪闸,改建、新建穿堤涵闸、站、桥梁等。

  建设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地点:河南省新蔡县、淮滨县和安徽省临泉县、阜南县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为97516万元,环境保护实际总投资为3736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3.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2年9月开工,2007年7月全部建成

  环评单位: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等

  验收调查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中采取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有机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并重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措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施工期间采取了废水处理、洒水降尘、降噪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管理处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了全过程管理,在施工期间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将其有效实施,并按环评要求进行了施工期环境监测。

  三、验收调查结果

  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营地和施工道路的临时占用耕地已全部恢复原状,农作物生长良好。排泥场部分已恢复为耕地。新筑堤防区、老堤加固区、弃土区和移民安置区等采取了种植草皮和乔灌木等绿化措施,生态恢复效果良好。建设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得到有效控制,拦渣率达到96.5%。建设期末水土流失控制比达到0.55。全项目区植被恢复系数88.9%,林草覆盖率21.1%。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止了对水环境的污染。班台闸管理处设置了化粪池,运行期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处理后排入灌溉渠后用于农业灌溉,不会影响周围地表水环境。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燃油机械设备和车辆废气排放以及防止施工道路扬尘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噪声源控制采取了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和临时生活区的噪声监测值基本符合有关噪声标准限值。由于部分工地和临时道路距离居民区较近,工程施工和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部分居民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已消失。

  在对工程沿线和施工临时营地的现场查看过程中,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施工单位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妥善的处置措施,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评和初步设计中提出的对下游防洪排涝影响的补偿措施已全部完成。移民安置过程中对庄台安置点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布局,落实居民饮用水供水设施和卫生监测及水源保护。移民安置点进行了绿化。移民安置基本上未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

 

三峡~万县Ⅰ回送电线路工程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三峡~万县Ⅰ回送电线路工程是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已建成项目,全长292.286km,起于三峡左岸电厂,经湖北省的宜昌市夷陵区、秭归县、巴东县和重庆市的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和万州区,止于万县变电站(亦叫万州变电站,以下均称万县变电站)。湖北段长98.613km,重庆段长193.673km。线路已于2002年5月投产运行。

  建设单位: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6334.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2.31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湖北段于2000年12月开工,2002年4月正式投入运行;重庆段于2000年10月分三个标段开始施工,至2002年5月全部投入运行。

  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调查: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监测单位:国家电网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采用海拉瓦技术选择路径,尽可能避开三峡库区淹没区、城镇规划企业、居民区、军事设施、厂矿企业等重要区域,并取得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了夜间施工,消除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中开挖的泥土石方采取集中堆放并设置临时挡护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场地及时交换当地恢复耕作,避免土地荒芜。

  三、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占用的少量农田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针对不同地区如居民区、非居民区、交通困难但步行可达区、步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壁、对树木的垂直距离等采取了不同的导线对地距离。同时考虑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对林木的砍伐,对自然生长高度不是很高(10米左右),如不影响施工和运行检修,采取增加塔的高度跨越方式。

  三峡~万县Ⅰ回送电线路工程周围及线路沿线7个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4kV/m的工频电场评价标准,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要求,无线电干扰值也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95)中55dB(?V/m)的标准要求。

  线路两侧昼间噪声值在35.5dB(A)~3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5.3dB(A)~35.4dB(A)之间,噪声水平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类标准限制要求。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表明,目前输送功率下送电线路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值全部达标。

  验收调查发现线路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已进行了处理,一般采用弃土弃渣回填附近低洼地,表层覆耕植土后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

  验收调查发现,奉节县白帝镇鸡山村有民房距边导线4.8m(运行塔号#356),在线路边相导线外5m以内,需要拆迁16户,拆迁面积为2000m2。运行单位对此应重视起来,对工程和环保拆迁范围内的民房及辅助设备设施应予以拆除,并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补偿。

 

500kV咸宁变电站、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阳城输电系统加强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500kV咸宁变电站、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和阳城输电系统加强工程。

  建设内容: 500kV咸宁变电站1座、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500kV东明~三堡单回输电线路、500kV东明变电站扩建、500kV三堡变电站扩建。输电线路工程路径长分别为5.495km、262.516km。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的咸宁市、上海市的嘉定区和青浦区、山东省菏泽市、江苏省徐州市等地。

  建设规模:500kV咸宁变电站规模为安装一台750MVA变压器,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5回。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500kV东明~三堡单回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为500kV,路径长分别为5.495km、262.516km。

  工程投资:500kV咸宁变电站、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和阳城输电系统加强工程概算总投资984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63.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9%。

  工程建设情况:500kV咸宁变电站于2004年10月开工,2006年7月建成试运营。500kV白鹤~黄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于2005年6月开工,2006年8月全线建成。阳城输电系统加强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6月全线建成投入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湖北、华东、浙江、山东等送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国家电网武汉高压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变电站站内空地及围墙外、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工程投运后,工程管理单位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等现场监测数据符合环评批复标准。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通过现场调查确认: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

  工程共永久征占土地11.12hm2,临时占地117.55hm2。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沿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2、电磁辐射:输电线路沿线主要敏感点及变电站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由预测可知,在最大输送功率情况下,线路运行时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强度也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在目前输送功率下,输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水:变电站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建设,并同时投运。变电站值班运行人员较少,实际污水产生量也较少。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5、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车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变电站利用电能取暖和提供热水,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变电站均设有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并制定了严格的检修操作规程。工程自试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南通维立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乙酰甲胺磷
和600吨十三吗啉生产线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00吨乙酰甲胺磷和年产600吨十三吗啉生产线,同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循环冷却系统、空压站、变压站、废气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汽由临时锅炉(4t/h)提供。

  建设单位:南通维立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化工聚集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工程建设情况:乙酰甲胺磷生产线于2005年2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十三吗啉生产线于2006年9月开工建设,2007年4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晓清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南通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新建氯化氢碱液吸收净化、甲硫醇高锰酸钾液吸收净化、锅炉高效水膜脱硫除尘、导热油炉石灰石脱硫除尘、污水站脱氨塔;新建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并规范排污口、安装污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分别建设了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和危废临时堆场,并妥善处理各类固废。各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做到了同步运行,且运行基本正常、稳定。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包装车间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3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乙酰甲胺磷车间工艺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甲醇11.2毫克/立方米, 粉尘3.3毫克/立方米、甲硫醇30.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十三吗啉车间工艺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二氧化硫 8毫克/立方米、氯化氢 1.4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6.2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锅炉燃烧外排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中Ⅱ时段标准。

  生产厂区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颗粒物0.14毫克/立方米、HCl 0.041毫克/立方米、甲醇未检出、甲硫醇未检出、氨0.22毫克/立方米;颗粒物、HCl、甲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甲硫醇、氨均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区废水处理站排口pH值7.0~7.8、污染物日均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 303毫克/升、BOD5 143毫克/升、悬浮物44毫克/升、氯仿未检出、甲醇2.1 mg/L、动植物油0.4mg/L、LAS未检出、TOC99.0、乙酰甲胺磷未检出,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 SO25.992吨/年、烟尘0.725吨/年、CODcr6.001吨/年,均符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21万吨/年产冰醋酸生产线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21万吨/年产冰醋酸生产线,年加工60万吨玉米,以淀粉乳为原料生产中间产品乙醇20万t/a,产品冰醋酸21万t/a,副产品3.9万t/a胚芽饲料、7.4万t/a蛋白饲料、11.3万t/a纤维饲料。

  建设单位: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中西部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内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额9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17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19%。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5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金山联合环境工程公司、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金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帕克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配套建设了较为完善的废气、废水处理系统等。废气处理装置有锅炉一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3套、乙醇回收装置1套、乙醛回收装置1套、饲料干燥及原粮筛分的除尘装置15套和锅炉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0立方米/天,其中厌氧系统规模为6000立方米/天,好氧系统规模为8000立方米/天。高浓度有机废水和低浓度有机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并规范排污口,安装了污水在线连续监测系统,设置一个容量为1800m3的事故贮池和一个容量为2000米方面的事故贮罐;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固废进行了妥善处理。锅炉产生的灰渣经冷渣机风冷和水冷后放入渣仓内,运往附近建筑材料公司作为建筑原材料。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厂进行填埋。玉米前处理工序产生的玉米杂质全部卖给梨树立文酒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全部卖给长山化肥厂。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十一个点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乙醛氧化塔尾气排气筒出口和乙醇氧化炉尾气排气筒出口乙醛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乙醛、颗粒物的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周围恶臭污染物中甲硫醇、NH3 、H2S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三台静电除尘器总出口的折算烟尘浓度的最大值为49.7毫克/立方米,折算SO2浓度的最大值为 385.8毫克/立方米,折算NOX浓度的最大值为221.3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Ⅲ时段标准。

  2、废水

  公司污水处理站出口5项监测因子SS 、CODCr 、BOD5 、NH3-N和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9毫克/升、18毫克/升、4.0毫克/升、3.49毫克/升、0.8毫克/升,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3、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

  孙喜窝堡村环境空气中NH3浓度范围在0.045~0.105毫克/立方米之间、H2S浓度范围在0.004~0.013毫克/立方米之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

  4、厂界噪声

  在松原吉安生化有限公司厂界共布设六个监测点,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的Ⅲ类区标准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300兆瓦供热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300MW抽汽机组,配套2×1025t/h固态排渣煤粉锅炉,配套建设取水系统、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章丘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6.3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0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7%。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3#机组于2006年9月26日投入试运行,4#机组于2007年1月9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大学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二期工程锅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及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处理后再经GGH加热,最后经210米烟囱排放。原有2×135MW机组烟气脱硫系统是在静电除尘器后新建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两炉共用一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该工程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分别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塔循环排污水大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及厂区绿化,极少部分经管道排至三干渠,后进入杜张水库下游的巨野河。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二期工程年产生灰渣及脱硫石膏量约46.76万吨,全部外销。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2×135MW)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2.2毫克/立方米、114毫克/立方米、25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要求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2时段A类标准要求。

  3#机组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为39.3毫克/立方米,脱硫系统出口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166毫克/立方米、29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2时段B类标准要求。

  4#机组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为38.4毫克/立方米,脱硫系统出口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118毫克/立方米、29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要求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2时段B类标准要求。

  东、西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超标2.0-4.3 dB(A),夜间超标7.2-8.6 dB(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4900小时计算得出,二期工程SO2、烟尘年排放量分别为1092.7吨、380.7吨,均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SO22369吨/年、烟尘437吨/年)。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工程(4×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四台600MW国产燃煤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四台1890t/h锅炉,采用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低氮燃烧器,其中4#炉配备脱硝工艺装置,每两台炉合用一座240m高烟囱。

  建设单位: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8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97826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浙江火电建设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有:每台锅炉配置一套两台双室五电场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6%;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96%;4#炉电除尘器前配备SCR脱硝系统,设计效率50%;每二台炉合用一个高240m的烟囱,烟囱出口内径Ф9.0m;均正常投入使用,且运行良好;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化学除盐水和其他机组系统排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煤码头和输煤栈桥冲洗和雨水处理池;固废治理设施包括厂内除灰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脱硫石膏浆液两级脱水处理系统、灰库、渣仓、石膏仓、大型贮灰场,以综合利用为主;噪声治理主要采取综合治理方式,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其次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噪声控制措施,对主机和有关辅机要求生产厂家按噪声控制要求提供设备,并配置必要的隔音罩和消声器,对声源车间设置吸声墙面。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4#炉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除尘效率、脱硫效率、4#炉脱硝效率均达到环评和批复指标要求,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时段标准限值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雨水收集池雨水的pH、SS、CODCr、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声级为51.0~58.2dB,夜间声级为47.0~49.6dB,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要求;虎山村居民敏感点昼间噪声为45.5~48.1dB,夜间45.9~46.0dB,昼间、夜间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行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810 t/a、SO2206 t/a、NOx14553t/a,达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231吨/年、SO2 3549吨/年、NOx 17076吨/年);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SS 26.71吨/年、CODCr 45.79吨/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削减SS 18.28吨/年、CODCr 24.45吨/年,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和生产辅助设施,通过回用削减SS 8.97吨/年、CODCr 21.33吨/年。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龙山发电厂)一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2×600MW亚临界、中间再热式、四缸四排气、单轴冷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2×2070t/h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配套设施还有4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装置,两套灰渣处理系统,共用一座240m烟囱,一套公用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建设单位:国电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727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8566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2.4%。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3月开工建设, 2007年1月23日1#机移交生产,2007年8月1日2#机移交生产,与主体工程配套的脱硫系统等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和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毫克/立方米、33毫克/立方米、647毫克/立方米,24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77毫克/立方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出水中pH测定范围为7.95~8.18,COD、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2mg/L,SS、石油类均为未检出,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50.9~62.5 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测定范围为46.9~54.9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III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年利用5500小时计,一期工程运行后,全厂废气烟尘、SO2 、NOx年排放量分别为392.7 吨、447.1吨、12968.9吨,烟尘、SO2排放总量均满足河北省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工程为2×670MW燃煤机组,配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等。

  建设单位: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4.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8亿元,占总投资的14.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2007年6月投产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大学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每台锅炉分别配套2台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1套烟气脱硫系统,共同采用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生产、生活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事故灰场为渔洞埠灰场,并有备用渣场---太公堂山渣场。该厂制定有《环保监督管理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均己投入正常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脱硫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7毫克/立方米、146毫克/立方米、449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煤堆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 废水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口、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出口、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水质,均符合《城市污水再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布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3个点位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个点位昼、夜间均超标,昼间最大超标10.9分贝,夜间最大超标20.7分贝,超标主要原因是冷却塔噪声所致。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扩建工程全年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78t/a、2838t/a,均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1001t/a、6501t/a的要求。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上海燃机电厂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3套400MW 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建设单位: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区北郊盛石路298号。

  工程投资:工程动态总投资为33.2亿元,实际环保投资总额1783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64%。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4月8日开工建设,第一台发电机组于2006年5月8日投入试运行,环保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博莱克?威奇 国际公司;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工程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各类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厂区绿化率为39.3%。

  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400MW F级的燃气联合循环机组1#、2#、3#NOx排放浓度范围分别为36~44毫克/立方米、22~33毫克/立方米、31~40毫克/立方米,均满足<650mg/m3的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含油废水处理站出口各监测项目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雨水井(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及雨水)废水中各监测项目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III类区标准限值,夜间1个#测点达标,一个测点受外界影响,厂界噪声超标2.7分贝。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以3台机组年利用3500小时计,核算3台机组外排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NOx 777t/a、SO245.5t/a、CODCr为0、石油类0.072t/a。

 

拜尔(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聚碳酸酯项目一期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10万吨/年聚碳酸酯(SPC)装置、20万吨/年双酚A(BPA)装置、4万吨/年掺混料(CPD)装置、8.6万吨/年碳酸二苯酯(DPC)装置及公用辅助工程设施等。

  建设单位: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F3地块

  工程投资:一期项目总投资为46.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2.8亿元人民币,约占工程总投资的5.96%。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3月开工建设,2005年8月-10月各装置陆续投入试生产,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建有1台热氧化炉用于焚烧工艺废气,焚烧废气经水洗排放、含尘废气经静电除尘后排放;有机废水气提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有机废水管网排向化工区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无机废水、生活污水也各自由专用管道排入化工区中法水务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送公用工程蒸汽锅炉作燃料;,或由供应商回收后再生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均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化工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公司、上海洁申公司)进行处理。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管理规定并依托拜耳一体化基地的HESF部门负责其环境管理事务。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锅炉废气,以废树脂为燃料时各监测项目浓度均低于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及比利时安特卫普工厂空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天然气为燃料时各监测因子浓度均低于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的要求。热氧化炉(焚烧工艺尾气)尾气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热油加热炉排放废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聚碳酸酯(SPC)装置、掺混料(CPD)装置含尘废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氯气、氯化氢、酚类浓度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超标,最大小时均值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光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规定要求。

  2、废水

  有机废水、无机废水总排口各监测因子日均值均符合化工区对拜耳排放废水的纳管标准要求(SCIPSFWD-BD-BAYER005-2005); 雨水排口各监测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规定。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项目废水中的石油类、氨氮和无机废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氯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0.10吨/年、0.25吨/年和9.76万吨/年;废气中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1.02吨/年、3.28吨/年和17.6吨/年和41.9吨/年。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2×315MW)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台315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置2台1065t/h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控制循环汽包锅炉;同步建设烟气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以及干排灰湿除渣系统;配套建设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并对原有机组实施脱硫改造。

  建设单位: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26.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89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0%。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4月开工建设、3#、4#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0日和12月13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2006年12月正式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青岛华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青岛华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装置2套、气力除灰系统2套、210米烟囱1座、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套;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煤水处理系统一套、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各一套;各类废水处理后后回用,少量循环冷却水排入城河。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罩、防振基础、消声器、建设隔声墙等降噪措施。工程产生的灰渣及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公司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生产技术部配备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运行车间设有环保设施运行人员。公司制订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标准》、《环保监督监测工作制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酸、碱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新建机组锅炉出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分别为21.8毫克/立方米、105毫克/立方米、33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及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2时段B类标准要求。“以新带老”工程机组锅炉脱硫系统出口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分别为50.8毫克/立方米、154毫克/立方米、368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2时段A类标准。

  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9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该公司各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项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仅部分循环冷却水通过雨水排口泵房排入位于厂区南侧的城河,外排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噪声最大值超标0.4 dB(A)。俞谷堆村和张明庄村两个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全厂灰渣年产生量41.01万吨,脱硫石膏9.95万吨,全部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制水泥、制砖等建材生产。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本期工程SO2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088.5t/a和224.0t/a,符合山东省批复指标。全厂SO2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1767.2t/a和450.6t/a,符合滕州市“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通过本工程“以新带老”对一期2×150MW 机组脱硫改造并关停一台33MW小机组,实际削减二氧化硫18830.8吨/年。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扩建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扩建2×600MW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2×1956t/h高压高温煤粉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1座240米烟囱。其它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43.02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9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3.7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06年10月和2007年1月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同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二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一期工程废水一并经工业废水经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冲渣。生活污水进入一期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回用玉冲渣或绿化。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二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34.9万吨、渣3.9万吨,全部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脱硫石膏产生量约为5.8万吨,脱水后的石膏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缓凝剂。扬州第二发电厂设立了以生产副总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网,在技术支持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2台锅炉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最高浓度分别为30毫克/立方米、33毫克/立方米、326毫克/立方米,210米高烟囱出口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监测结果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第Ⅲ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北厂界共布设2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二期工程运行后,扬州第二发电厂二期废水COD,废气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0、556.6 吨、532.4吨,COD、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满足江苏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排放总量超出江苏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福州可门火电厂一期2×600MW机组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新建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2×2008吨/小时超临界直流燃煤炉,配套建设2台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采用低氮燃烧器;两炉共用用1座210米烟囱;新建2座直径120米全封闭圆形煤场;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及含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一座5万吨级煤码头和1万吨重件码头。

  建设单位: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0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5676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1机组2006年8月3日投入试运行,#2机组2006年12月4日投入试运行,脱硫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火电总公司、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经各自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全部回用。脱硫废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灰场喷淋水池,作灰场喷淋用水。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及脱硫石膏。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29.4万吨、渣7.6万吨、脱硫石膏9.8万吨。粉煤灰分为粗灰、细灰,用于水泥厂及建设用灰。脱水后的石膏综合利用于生产水泥缓凝剂和制造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灰渣和石膏调湿后用汽车运至干灰场堆存。福建华电可门发电公司设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工程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系统总排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1毫克/立方米、29毫克/立方米、17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000小时计算得出,本工程运行后,福州可门火电厂全厂废气烟尘、SO2年排放量分别为352吨、681吨,均满足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岷江发电厂(1×135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技术改造项目

13.5万千瓦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拆除2×6MW老机组的基础上新建2×135MW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430 t/h循环流化床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每台锅炉分别配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燃烧烟气由一根高150米的烟囱排大气。

  建设单位:国电四川岷江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工程投资:两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1.669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3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9%。

  工程建设情况:两期工程于2003年10月27日同时开工,分别于2006年1月、2006年9月相继投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废水、含油废水、含煤污水、生产区生活污水经相应的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输煤系统冲洗、灰渣库调湿等使用;循环系统排污水排入临江河;地面冲洗水及雨水由雨排口排放。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锅炉产生的灰渣44.25万吨/年,销售给峨眉山市永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水泥生产。

  国电四川岷江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室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27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 52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2#锅炉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3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 87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 42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68.2~78.6分贝,夜间63.1~77.4分贝,均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最大超标22.4分贝,超标原因主要是东厂界距离风机等高噪设备仅10米,受各类风机、空压机影响所致;南厂界1个点厂界噪声监测点第二天昼间测试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第一天昼间66.0~67.0分贝,夜间62.7~63.0分贝,最大超标8.0分贝;距离厂界50米的临时厂界4个噪声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值昼间56.3~63.1dB(A)、夜间51.5~56.5dB(A),厂界噪声衰减了10~20 dB(A),满足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昼间56.7~57.0 分贝、夜间54.1~54.4分贝,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3300小时计算得出,一期工程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25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6吨/年,二期工程外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30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9吨/年,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一期:烟尘500吨/年、二氧化硫620吨/年;二期烟尘400吨/年、二氧化硫1000吨/年)。

 

贵州大方电厂(4×300MW)新建工程3#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工程4台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4台1025t/h锅炉,其中1#、2#机组已完成环保设施分阶段竣工验收,本期工程为3#机组的建设,4#机组正在建设。配套建成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干煤棚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248.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65%。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3号机组2007年6月5日投入试运行,脱硫设施同时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贵州电建二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3号机组配置1台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1套脱硫系统,与在建的4号机组共用一座高为240米的烟囱,已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套,化学废水处理设施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脱硫废水处理设施1套,含油废水处理设施1套。3#机组年产灰渣30.0万吨,综合利用量5.9万吨,石膏产生量5.6万吨,综合利用量5.23万吨,剩余的灰渣和石膏通过运灰车运到贮灰场。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贵州大方电厂新建3#机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43.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8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86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的标准要求。电厂冷却塔循环水排水pH 7.2~8.0,其他污染因子最大排放浓度:SS 19毫克/升、COD 55毫克/升、石油类0.1毫克/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本次验收监测为新建工程阶段验收,厂界周围无敏感点,本次验收监测不布设噪声监测点。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6000小时计算得出,3号机组投产后,贵州大方电厂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年排放量为249.5吨/年、5152吨/年,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烟尘允许排放量为1236 吨/年;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为8520吨/年)。

 

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硝虫硫磷产业化示范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1000吨硝虫硫磷原药、6000吨硝虫硫磷乳油生产装置

  建设单位: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460.1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9.2%。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成达工程公司市政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省化工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建设第七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建污水处理站,部分生产废水经废水蒸发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和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污水排入小礼拜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收集于事故池中未外排。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和焚烧烟气,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法处理,焚烧烟气采用碱洗水洗喷淋处理。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干燥剂、废水回收产生硝酸钾、锅炉炉渣及灰渣、生活垃圾等。锅炉炉渣和灰渣外售作建材,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焚烧处理,部分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以总经理为总负责人的环保监督机构,在安全环保部设环保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并设置了环境监测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焚烧系统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焚烧系统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焚烧量≤300千克/时)标准的要求。锅炉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标准的要求。食堂饮食油烟处理后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两日的油烟净化效率未达到75%的标准。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氯乙烷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废水

  废水处理站出口pH值范围为7.87~8.09,其他污染因子最高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其中COD为38.4毫克/升。该区域地下水pH值范围为7.04~8.20,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根据该项目产噪设备分布情况,围绕厂界设置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其中,5#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超标(64dB(A)),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系统工作噪声(风机等);7#厂界噪声监测点夜间超标(54dB(A)),主要噪声源为冷却塔和供水站。其他已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渣、各车间废水收集池沉渣等危废和炉渣等其他固废,危废进入焚烧炉焚烧,其他各类固废按要求分类进行了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上述监测数据,按每年300个工作日(7200小时),废水处理站排水以28吨/天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烟尘、COD、氨氮排放总量均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要求。

 

LG渤化乐金35万吨/年氯乙烯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年产35万吨氯乙烯及24万吨离子膜烧碱主体装置、高纯盐酸制备装置、氢气锅炉、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成品罐区、污水处理场、焚烧炉等公用工程、储运系统和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临港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5.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26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8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3月31日建成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延兴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烧碱装置建有盐酸尾气吸收塔、事故排气氯气吸收塔;VCM生产过程中所有废液和固体(废液)均进入两座焚烧炉(均有HCl回收系统)处理;设置乙烯火炬燃烧系统;EDC裂解炉使用清洁天然气做燃料。离子膜烧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大部分回用于化盐,含氯废水引入淡盐水脱氯系统进行回收不外排;VCM生产工艺废水采用汽提塔对其进行汽提,回收大部分有机物后,再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冲洗水等混合排入120立方米/小时污水处理场处理;建有5500立方米事故池,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盐泥、稀硫酸、废催化剂、废油、污水处理污泥等固废分质分类处理。公司环保机构健全,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环境安全部,专职环保管理人员3人,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环保管理台帐。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EDC裂解炉(出口)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

  1#、2#焚烧炉出口烟尘、SO2、NOX、HCl、CO、Cl2最大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中表3标准。2#焚烧炉二恶英日均值排放浓度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8484-2001)(焚烧量≥2500千克/小时)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HCl、Cl2最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标准限值。

  VCM装置车间排放口氯乙烯浓度最大日均值、吨产品排水量,烧碱装置车间排放口活性氯浓度最大日均值、吨产品排水量均符合《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表5、表6中二级排放标准。

  排放总口pH值范围、SS、CODCr、BOD、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N-NH3)、TP、总铜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及《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表5中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全部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1.0722万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污泥、工业垃圾、焦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本工程SO2、烟尘、NOx、CODCr、氨氮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2.24吨、7.29吨、66.58吨、28.09吨和0.25吨,均符合地方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废水、废气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预测值。

 

广州珠江电厂燃气(LNG)联合循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2台390MW天然气发电机组、燃气轮机、超高压级三压再热卧式余热锅炉、蒸汽轮机等,以及相应的直流冷却水系统、化学系统、天然气调压站、燃料输送系统、烟气治理系统等公用工程、储运系统和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坦头管理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5.9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39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12月24日、2007年03月14日1#、2#分别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采用干式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桶/罐、废油布、生活垃圾等,年产生量为11.7吨,其中废油桶、废油布待产生后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公司制订有《环境监督管理标准》,规定了电厂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职责、监测内容,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为安健环管理部,设环保专专责一名,安全总监、安健环管理部经理负责全面环保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余热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1毫克/立方米、89毫克/立方米;两台锅炉烟囱出口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火电厂第二时段标准。

  项目排南沙污水处理厂污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定期排污水)pH范围为7.41~7.90,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最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为:35毫克/升、19毫克/升、7毫克/升、12.50毫克/升、0.1毫克/升、0.07毫克/升、0.36毫克/升,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狮子洋涨退潮期,距广州珠江电厂燃气(LNG)联合循环工程温排口200米处的狮子洋地表水表面温升小于1℃,温升距离小于环评预测的距离。

  5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7月11日1#~2#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7月10日1#~5#、7月11日3#~5#监测点位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III类标准,最大超标3.9 dB(A)。

  2个敏感点噪声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夜间噪声监测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最大超标2.5 dB(A)。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本工程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分别为<0.16t/a、0.85 t/a(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前),符合环评预测总量指标。

 

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事业部
第一聚丙烯装置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聚合反应区,改造原有一聚装置的粉料输送系统,利用原有的一聚装置的挤压造粒、包装码垛和成品仓库等部分。改造工程还利用原有工程已建的公用工程、储运系统和环保设施,使生产能力达到12万吨/年。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9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5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5%。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7月开工建设,2005年7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含油污水隔油池处理后到燕化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造粒废水经回收碎屑后循环使用。工程产生的废气部分回收利用,其余排放或送至火炬系统焚烧。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放射性元件、废聚丙烯、废矿物油等,年产生量为253.68吨,固体废物基本能做到分类分质处理。其中废聚丙烯降级销售,废放射性元件待产生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和废分子筛送燕化公司原有工业固体填埋场分区分类填埋处理,废矿物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中首精滤科贸有限公司处理。

  燕山石化公司设有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抓安全环保工作,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管理。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公司制定有《第一聚丙烯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装置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80 毫克/立方米、3.4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牛口峪水库出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45 毫克/升、0.276 毫克/升,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地表水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pH值范围、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洗涤剂、石油类和硫化物监测浓度均达标。

  本项目属于“厂中厂”,故厂界噪声未监测。

 

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2MW抽凝汽轮机组配2台15MW发电机组;原有的2台6MW抽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1台已完成背压式改造, 3台35t/h链条锅炉现已停运建设单位: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1687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970.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1.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05年9月20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胜利油田胜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诸暨市绿洋环保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主要有:每台锅炉均配备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并采用炉内添加石灰石粉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根高120m的烟囱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处理达到进管网水质要求后,全部接入绍兴县排污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固废治理设施:技改后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渣、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建设有隔声屏,增加厂房密闭性,对车间内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加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并将控制室设计成防噪间,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操作人员的影响。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厂部办公室下设环保组,作为日常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车间主任具体负责与之相配套的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制定了《环保管理措施》、《环保管理技术措施》和《环保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监测期间,技改扩建项目1#、2#、3#锅炉烟气出口的烟尘、SO2、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1.6 毫克/立方米、359毫克/立方米、435毫克/立方米,烟囱的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I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生产废水排放口pH范围及各监测项目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共布设6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在50.1~62.2分贝之间,夜间补测值范围在53.4~54.9分贝之间,昼、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敏感点噪声补测时共布设6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范围在48.8~51.9分贝之间,夜间监测值范围在46.5~48.9分贝之间,昼、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I类标准。

  4、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的计算,本技改扩建项目排放总量为:烟尘25.5吨/年,SO2 448吨/年,NOx 660吨/年。SO2的年排放量符合绍兴县环保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湛江奥里油发电厂(2×600兆瓦)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建设两台600MW 国产燃奥里油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双室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和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1座210米烟囱,安装了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采用海水直流冷却;新建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利用湛江电厂灰场作为事故灰场。由于缺少原料,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建设单位: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调顺岛北端原湛江电厂灰场东北部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41.6亿元,环保投资约59749万元,占总投资14.4%。工程于2004年2月26日开工建设,1#、2#两机组分别于2006年12月13日和2007年1月6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并于2007年2月7日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准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分别收集处理部分回用,其余排入原湛江电厂灰场,不外排。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为安环健分部,设环保专工一名。公司副总经理、环保管理部门主任负责全面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1#、2#脱硫系统出口二氧化硫、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4毫克/立方米、1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第3时段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650 mg/m3,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03)第3时段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04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三级限值要求。五氧化二钒、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50毫克/立方米、0.199毫克/立方米,符合环审〔2004〕369号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温排水平均温升为4.8℃;

  3.噪声

  8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范围为48.5~64.5dB(A),夜间1#~6#监测点噪声范围为48.6~55.0dB(A) 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要求;7#和8#夜间噪声范围为55.5~63.5dB(A),超标,最大值超标8.5dB(A),超标点位位于厂区东北角,厂界外为湛江电厂灰场未填浅水滩,无噪声敏感点。

  4.总量控制

  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五氧化二钒、镍及其化合物的年排放量分别为:3276吨、13687吨、252吨、0.52吨、1.7吨,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低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贵港电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600MW燃煤机组,配套建设2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一炉一塔2座脱硫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二台炉合用一个高210m的烟囱排放。

  配套建设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煤场及喷淋抑尘设施等

  建设单位: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42709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48275.97万元,占总投资的11.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5月9日开工建设, 2007年3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1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2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采取直流冷却方式,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只有温排水通过排水明渠排入郁江。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94.6%综合利用。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毫克/立方米、199毫克/立方米、326毫克/立方米,210m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浓度为0.681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贵港电厂循环冷却水温升为6.4~7.7℃,均值为7.0℃。

  9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声级为42.6~59.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夜间厂界噪声为32.1~57.6分贝,除位于北厂界1#测点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2.6分贝外,其余测点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敏感点环境噪声设4个测点。昼间测定范围为43.2~58.1分贝,夜间测定范围为33.7~47.1分贝,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区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烟尘年排放量为561吨,SO2年排放量为3528吨,NOx年排放量为6331吨,COD年排放量为 3.9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24吨。其中烟尘、SO2、COD年排放量达到贵港市环境保护局下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1011吨/年,二氧化硫:8090吨/年,COD:7.5吨/年)。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11万吨/年丙烯酸及酯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11万吨/年丙烯酸及酯生产装置及部分配套设施,供热、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储运系统等均依托现有公用工程设施。

  建设单位: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7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3%。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7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石油工程设计东北分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国化工第三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过废气催化转化系统处理后分别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液焚烧系统尾气经3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液相催化转化系统所排尾气和废气催化焚烧后的烟气一起通过50米高的烟囱排出。丙烯酸酯装置废水和丙烯酸及酯的聚合物(作为燃料)送废液焚烧系统焚烧处理;酸生产装置生产废水送废水液相催化转化系统处理,两个系统处理后的废水、除盐水站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循环排污水及雨水直接排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排水管网。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树脂和废液焚烧系统排出的固体滤饼,公司已与该中心签订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协议,目前尚未产生固体废物。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设置了专职环保人员及环保监测站,并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催化转化系统和废水液相催化转化系统外排废气中NOx、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废液焚烧系统外排废气中NOx、CO、SO2、烟气黑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2500kg/h)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罐区甲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浓度范围为8.5~8.9,其它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浓度分别为:CODcr 97毫克/升、石油类1.4毫克/升、悬浮物38毫克/升、氨氮14.2毫克/升、硫化物0.06毫克/升、挥发酚0.064毫克/升、氰化物0.015毫克/升,均符合《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

  雨水排口外排水中pH值为8.3,其它各项污染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cr 29毫克/升、石油类0.3毫克/升、悬浮物28毫克/升、氨氮0.623毫克/升、挥发酚0.066毫克/升,硫化物、氰化物未检出,均符合《辽宁省污水与废气排放标准》(DB21-60-89)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西厂界2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年排放废水10.84万吨,COD年排放量7.3吨;按照年生产7200小时计算,该项目年排放SO2 0.05吨,均满足辽宁省环保局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国铝业公司山西铝厂扩建80万吨氧化铝项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孝义矿山和河津氧化铝厂两个部分。河津氧化铝厂氧化铝产能800kt/a,产品全部为化学成份符合冶金级氧化铝一级品的砂状氧化铝;孝义矿山系统铝土矿产能为95万吨。

  矿山系统主要工程内容:在孝义铝矿新建相王矿区、柴场矿区,新建破碎场,矿山燃煤锅炉。

  氧化铝系统在规划预留地上建设,采用石灰拜耳法新工艺建设80万t/a的氧化铝生产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石灰拜耳法氧化铝生产系统,配套新建4台220 t/h燃煤锅炉,扩建6台煤气发生炉,新建干灰渣堆场,此外相应配套建设供电、空压站、供排水系统等辅助系统。石灰石由原有石灰石矿供给,其他公用工程、生活福利设施依托原有系统。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公司山西铝厂

  建设地点:氧化铝系统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山西铝厂规划工业区内,矿山系统位于山西省孝义市。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投资36.6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27亿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6.19%。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3年8月正式动工建设, 2005年9月建成完工,2005年10月30日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氧化氯生产系统采用2台气态悬浮焙烧炉,使用天然气经旋风收尘器加电收尘器处理后由75m高烟囱排放,石灰炉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后由60米高排气筒排放,在通风除尘系统安装设21套收尘设施;热电站系统安装3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四电场静电除尘加炉内掺烧石灰石脱硫后共用一座180m高烟囱排放;工程采取以新带老的方式,对原有热电锅炉进行改造。工程对各工段产生生产废水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使生产废水大部分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外排至黄河。工程产生赤泥送入原有赤泥堆场,热电站灰渣运至新建干灰渣堆场贮存。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转载点除尘器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为90.1毫克/立方米、2.13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