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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工程、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三期2×600MW机组扩建工程等16个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每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ZHB.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07年10月8日—— 2007年10月15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10-66556756,66556429 三、电子信箱:E-mail: lou.ping@zhb.gov.cn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邮编:100035 五、联系人:童莉 李元实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7年9月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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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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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国道主干线广州(新洲)至番禺(坦尾)段高速公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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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与华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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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川公路冀鲁界至石家庄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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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南汇)风力发电工程 |
6 |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三期2×600MW机组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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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3万吨/年HDI项目 |
8 |
浙江国华余姚联合循环电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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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电厂一期工程(2×600MW) |
10 |
青岛发电厂2×30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 |
| 11 |
华亭矿区煤矸石电厂2×135MW工程项目 |
12 |
华能鹤岗电厂二期扩建1×600MW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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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电厂技术改造项目 |
14 |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条/年全钢载重子午胎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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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
16 |
山东菏泽发电厂三期2×300MW供热机组工程 |
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甬金高速公路(绍兴段)全长73.378km,线路起于宁波市与绍兴市分界的剡界岭,终点在嵊州与东阳市交界的白峰岭隧道,全线均在绍兴市境内,全线共占地583公顷。 建设单位:绍兴市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7.26亿元,实际环保投资5921.66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7月1日正式开工,2005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要求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加强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与工程质量挂钩,在实施中由工程监理部门不定期的检查总结。 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进行环境管理。施工期间,沿河桥梁、路段与路基施工时,对跨河桥墩钻孔灌注桩的弃土,弃之于水保方案指定地点;绝大部分临时用地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平整、恢复和利用;建设单位有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路基边坡进行了有效防护,绿化工程效果较好。绝大部分取土场、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得到了有效恢复和利用。 沿线有53处敏感点,其中48个居民点、1个卫生院、4所学校。对其中9处敏感点进行了监测,经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声屏障昼间可降噪3.9-10.4dB,夜间可降噪3.3-9.6dB,夜间超标0.5dB-2.9dB;居民区昼间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70dB要求,夜间超标4.2-13.9dB;学校昼间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60dB要求,夜间超标6.4-10.6dB。 本段公路沿线设施包括隧道值班房2处,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中心1处;管理所(含监控分中心)1处。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路边沟。
京珠国道主干结广州(新洲)至番禺(坦尾)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26.547公里,按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6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35.0m,全线架设特大桥7座,大桥13座,中小桥24座,通道涵洞48座,互通立交3处;设有化龙、石碁、黄阁3个收费站。 建设单位:广珠北段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5.6亿元,环保投资5250.25万元,占总投资的2.05%。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通车试运营。 环评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广州华南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环境现状监测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大部分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初运营以来已基本落实。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防尘、降噪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工程和生态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道路两侧、互通立交区域和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和复耕;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建设单位编制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调查结果 公路建设期和运营期对沿线野生植物的生物多样性、动物活动范围、迁移途径及栖息区域无明显影响。全线建有通道涵洞48座、大小桥梁44座,既减少了占地,又保持了原有排灌系统的整体性。沿线的取弃土(渣)场及临时占地绝大部分都采取了挡土墙、截水沟等工程措施和植树种草等生态恢复措施,效果较好。公路边坡防护采用合理设计坡比、设置浆砌片石护面墙、喷浆护坡、网格护坡、挡土墙等进行加固,对软土地段,采用袋装砂井结合砂堑层、填土预压处理,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较好。公路沿线设置了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完善了排水系统。公路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对道路中分带、互通式立交区域、边坡、弃土场进行了绿化美化。 本项目目前车流量较小,通过对6个声环境敏感点的监测结果表明,现在产生的交通噪声对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临路第一排建筑物昼间、夜间6个敏感点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标准。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公路沿线100m范围内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视监测结果,委托有设计资质的专业单位提出噪声防护措施。 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和各收费站均设置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东北与华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新建500kV高岭开关站;新建姜高线170.4km;迁绥Ⅰ回改造线路8.5km;绥沙线π进高岭开关站线路5.15km;绥董线π进高岭开关站线路5.10km。 建设单位: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滦县、迁安市);秦皇岛市(卢龙县、抚宁县);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51400万元,环保投资634.4万元,占静态总投资的1.23%。 工程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于2003年11月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4]118号文予以批复。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工,2004年6月全线建成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宁夏、福建、东北、湖南等送变电工程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辽宁省放射环境监理站、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制定了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架线张力场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原状;变电所所内空地及围墙外、线路塔基等均采取了工程与植物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达到了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的目的。永久占地已按要求进行了经济补偿,线路附近按要求需搬迁的民房已全部搬迁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工程投运后,工程管理单位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变电所和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很好地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未发现施工弃土弃渣随意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破坏生态平衡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区防护不当引起水土流失问题的现象。 送电线路沿线主要敏感点及变电所围墙外电磁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送电线路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开关站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开关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水质指标中氨氮和粪大肠菌群达不到一级标准限值要求,但生活污水贮存在站外的水池中,供附近果林和站内绿化之用,未向外界水体排放,不会对外界水体造成影响。
青岛-银川公路冀鲁界至石家庄段高速公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全长182.004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m,设计行车速度120 km/h。沿线设3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主线收费站、8处匝道收费站。 建设单位: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管理处。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石家庄市。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概算45.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370.4万元,占总投资的3.80%。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6年3月通车试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公路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公路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邢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期间采取了降噪、防尘措施;临时占地及取土场采取了平整复耕措施;边坡采取设置护面墙、挡土墙、浆砌片石和植草等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道路两侧、互通式立交区域进行了美化绿化。沿线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入沿线沟渠。工程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4处,共960延米。建设和运行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为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污染沿线规划的饮用水源,项目按环评要求,对清临渠大桥和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大桥实施了桥面径流收集措施。 三、验收调查与监测结果 1、工程沿线共有419个取土场,占地类型为当地村委会指定的低产田,取土占地做到当年取土当年复耕,基本未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都已采取了平整复耕的恢复措施;对边坡采取了工程与植被相结合的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完善,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项目对立交区、收费站、服务区等处进行了全面的绿化。 2、沿线共37个敏感点,其中包括35处村庄,2所学校。对其中9处敏感点、1处噪声衰减断面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沿线37个敏感点中,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和2类标准,声屏障能够起到较好的隔声降噪效果。 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服务区、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排放标准后排至沿线沟渠,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4、沿线服务设施的燃煤锅炉均设有脱硫除尘设施,经监测,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要求。 5、为保障危险品车辆运输安全,项目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对跨越清临渠和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的大桥实施了桥面径流收集装置。
上海(崇明、南汇)风力发电工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崇明、南汇两个风电场共安装14台GE公司制造的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000kW。其中崇明风电场共安装3台,南汇风电场共安装11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进出线采用电缆地下布置。 建设单位:上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崇明风电场位于崇明县东旺沙东部沿岸。崇明风电场位于崇明县东旺沙东部沿岸。 建设规模:共安装14台GE公司制造的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000kW。 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21177.3 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1.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4%。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工建设,于2005年12月试运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上海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上海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上海市南汇县环境监测站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建设单位对施工期的各类环境影响分别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期对生态影响较小。经调查,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原状和绿化。 2、崇明风电场距离鸟类栖息地至少在2.3km以上;崇明东滩一直处于淤涨状态,鸟类的栖息、觅食环境也有随着滩涂的淤涨动态东移的趋势,风电场与鸟类活动区之间的距离将随之越来越大;且风机转速较小,最大不超过22转/分,风机间距达550米,因此对鸟类活动影响很小。根据风电场发电以来的观察,证明风机并没有对侯鸟的生活产生影响。 3、两个风电场建设后,不仅对周围风景无破坏,且造型美观、排列整齐的风机,成为当地一道美丽的风景,并吸引了不少人们前来观光,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4、崇明风电场东旺沙海塘附近无居民,仅为农田与林地,距离最近的居民至少在2000m以上,南汇风电场位于南汇森林公园内,距离最近的居民也在800m以上,不在风机影响的范围内。因此风电场运行后风机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活污水均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由监测数据可知,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6、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变电站综合楼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外运。 7、上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由专人归口管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三期2×600MW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该工程建设2台6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台双室五电厂静电除尘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新建空冷岛二座,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一期、二期已建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公司托克托发电厂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7.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2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6%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5月4日开工建设、5、6#主体工程建成2006年4月和5月并投入试运行;5、6#脱硫设施分别于2006年9月8日和10月27日完成168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有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2台、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2套和240米烟囱1座,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煤场喷淋系统、除灰渣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后回用。工程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二期同步建设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并分别于2006年11月和12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验收。电厂设置有环保监督管理组和环保监督网络,制定了环保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锅炉排放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3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在82.9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9.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托克托发电厂本期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所测项目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脱硫废水经单独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 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厂区周围无敏感点 4、固体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分格堆放于灰场,部分综合利用;至验收监测时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实际监测计算,该工程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20.2吨/年,符合相关内蒙古环境保护局总量文件要求:二氧化硫30000吨/年;烟尘排放总量为:677.7吨/年;“以新代老”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4782.25吨/年。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3万吨/年HDI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HDI,副产9万吨/年浓度为30%的盐酸。生产装置包括反应系统、氯化氢吸收系统、光气吸收-解吸系统、光气破坏系统、蒸馏系统、中间储罐及装卸站等,公辅设施依托拜耳一体化基地。 建设单位: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86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80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3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6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处理后的HDA、HDI储罐呼吸气和经光气破坏处理后的生产装置区取样点排气等经35米的HDI生产排气筒排放;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由35米高烟囱排放;HCl吸收塔尾气、蒸馏单元尾气等经光气破坏系统处理后排往拜耳一体化基地内的热氧化炉焚烧处理。生产装置区的地面冲洗水和设备冲洗水、HDA储罐呼吸气洗涤水、初期污染雨水排入拜耳一体化基地有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拜耳一体化基地生活污水管网;清洁雨水接入拜耳一体化基地雨水管网,各系统的排水由专管排入SCIP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项目年产生废活性炭、蒸馏残渣、废清洗剂、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约1237吨和废包装材料约24吨,送化工区太古升达废料处理公司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约13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拜耳涂料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了以厂长为主管的健康、安全、环保、质量部门,与拜耳一体化基地共同形成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热油加热炉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6毫克/立方米、201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HDI生产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光气、氯苯类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废水清污分流,排入拜耳一体化基地管网,再进入中法水务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在拜耳一体化基地有机废水总排口被测污染因子均符合中法水务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三级标准,无机废水总排口、雨水口的被测污染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二级标准, 该项目属于厂中厂,故未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计算得出,废水中的石油类、氨氮的排放量约为0.35吨/年和8.1吨/年;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氯化氢及光气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094吨/年、1.1吨/年和0.72吨/年和0.0086吨/年,氯化氢超出环评预测值。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循环电厂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1×7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要设备有燃气轮机及发电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及发电机。采用二拖一的循环发电机组模式(分别为1#和2#机组)。 建设单位: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余姚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22.786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60.52万元,占总投资的0.95%。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6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建成,由于受气源影响,被迫进入设备保养阶段。2006年11月12日并网发电,2007年6月25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冷却塔排污水、定排(连排)冷却水、中和后的酸碱废水处理达标后经管线排入厂址东侧的西江支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塔。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对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天然气发电、无炉渣粉煤灰。固废主要为变压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滤油等处理后回用。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监督工作小组,设立了安健环部,由环保工程是担任公司环保专业主管,公司建立了环保监督网。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烟气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1.5毫克/立方米、45.6毫克/立方米,烟囱烟气黑度为林格曼Ⅰ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第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6个测点昼间噪声51.3~67.6dB(A),最大超标7.6dB(A);夜间噪声50.5~68.3dB(A),最大超《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18.3dB(A);3个敏感点噪声:昼间44.5~51.8dB(A)、夜间46.4~49.8dB(A),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的要求。
陕西神木电厂一期2×600MW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新建2台2093t/h粉煤锅炉和2台600MW空冷发电机组。建成除灰渣系统、贮煤及输煤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化学废水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及相应的生产和生活辅助附属设施等。 建设单位: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县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8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1.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4月开工建设,1、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10月和2007年5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电力建设公司、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安装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 2台静电除尘器,两炉合用一座高为210m的烟囱。建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输煤废水预设施、化学废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合格后全部回用。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粉煤灰、石膏和炉渣。年产生固体废物41.08万吨;其中灰渣33.76万吨、石膏7.32万吨。综合利用16.32万吨,综合利用率48.3%。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公司设有以公司领导为核心的环保监督三级网络,在安健环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17.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6.8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54毫克/立方米;2#锅炉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烟尘18.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6.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87毫克/立方米;1#、2#锅炉合用的210米高烟囱排烟黑度为林格曼Ⅰ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2时段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值范围为50.2~62.0dB(A);夜间测定值范围为50.2~5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限值。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5500小时计算得出,一期工程运行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25.61吨/年,满足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2824吨/年)要求。
青岛发电厂2×30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在青岛四方区预留场地,利用原有公用设施,建设2×300 MW热点联产机组,配置2台1025吨/小时锅炉。配套建设高效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海水脱硫系统、安装GGH、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预留脱除氮氧化物场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 建设单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822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4年5月开工建设,3#机组于2005年11月30日投产试运行,4#机组于2006年7月9日投产试运行,脱硫工程同时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扩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经煤场沉淀池沉淀后进入高效净水器处理,仍继续用于煤场喷淋、栈桥冲洗等。化学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送入废水处理站经曝气、絮凝沉淀、澄清、pH值调整、过滤等工序处理后,一部分回用到锅炉补给水处理,一部分补充进入中水管网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煤场喷淋、冲厕、绿化和部分设备的冷却等。脱硫后的酸性海水进入曝气池与另外的新鲜海水混合后曝气,经海泊河排入胶州湾。扩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渣。灰渣年产生量分别为灰34.68万吨、渣3.85万吨,全部销售综合利用。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设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生产技术部设环保专工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按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3#和4#机组脱硫塔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23.7毫克/立方米和21.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90毫克/立方米和8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83毫克/立方米和317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07)第二时段B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东北厂界噪声3个点位,昼间55.0)~59.7分贝,夜间52.2~54.6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西南厂界噪声1个点位,昼间60.4~62.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夜间57.0~58.3分贝,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2.0~3.3分贝,厂界外无敏感点。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年生产时间5500小时计算得出,扩建工程全年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240吨、909吨,符合山东省环保局环评预审意见(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640吨、1440吨)的要求。全厂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为4812吨,符合目标责任书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高于13205吨的要求。
华亭矿区煤矸石电厂2×135MW工程竣工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新建2×135MW空冷发电机组和2×48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空气冷却方式,建设高150m,出口直径为5.5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新建龙王沟贮灰场。工程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煤水处理设施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以及输煤系统、供水系统、变电系统等公用和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华亭县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1488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78.692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0.2%。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进入试运行阶段,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空冷发电机组,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循环流化床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工艺,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由15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工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煤水处理设施等,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炉渣和粉煤灰部分综合利用,其余送至龙王沟贮灰场贮存。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71毫克/立方米、74毫克/立方米、171毫克/立方米,,2#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34毫克/立方米、70毫克/立方米、125毫克/立方米,15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1#锅炉配套的静电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98%;2#锅炉配套的静电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99.96%,均高于设计除尘效率99.7%。1#锅炉脱硫塔的平均脱硫效率为87.5%,2#锅炉脱硫塔的平均脱硫效率为86.9%,均高于设计脱硫效率(80%)。 煤场4个无组织监测点位中,颗粒物无组织最大监控浓度为0.817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厂界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范围为40.8~50.9分贝,夜间测定范围为34.7~42.6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位于电厂南厂界200米西华村二队居民区敏感点(11#)和位于电厂东厂界的西华中学敏感点(12#)昼间噪声测定值和夜间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工程SO2、NOx和烟尘的年排放量473吨、907.5吨和15.4吨,达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局(甘环开发[2004]64号)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SO2:3000t/a、NOx:2880t/a、烟尘:1250t/a)。
鹤岗发电厂二期工程扩建1×600MW机组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安装一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包括1座210m高烟囱、1座6500m2的自然通风冷却塔、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等)。 建设单位: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0.5813亿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0.8541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为4.51%。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8月动工建设,2007年4月完成168小时试运。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低硫煤在锅炉内使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后产生的烟尘、SO2、NOx等经设计除尘效率大于99.83%的五电场除尘器处理后由一座单筒高度210m,出口直径7m的烟囱排放。本工程未增加新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完全利用原一期处理设施全部回用。工程产生灰渣除一部分综合利用外,其余运至灰场贮存。公司有专职环境管理负责人1名,主要是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较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保护应急组织机构。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工程新增机组锅炉烟气中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46.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29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9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的3时段标准要求。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贮煤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高浓度为0.090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中除pH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外,其它监测指标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工程生产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补充冲灰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5.3~73.7dB(A)之间,受冷却塔的影响,南厂界2个测点超标,最大值超标8.7 dB(A),其它4个监测点均达标;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4.7~67.2 dB(A)之间,南厂界2个测点超标,最大值超标17.2dB(A),其它4个监测点均达标。冷却塔附近为农田,无敏感点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声环境目标。 4、污染物排放总量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烟尘排放量为533吨/年,低于本期总量控制指标。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6505.5吨/年,低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安徽淮北电厂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台200MW燃煤发电机组、670t/h锅炉、蒸汽轮机、石灰石—湿法脱硫装置等,利用电厂原有公用工程、储运系统和环保设施。并“以新带老”,淘汰一期2台50MW机组。 建设单位:大唐淮北发电厂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7.94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039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3.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9月投入试生产,配套建设的脱硫装置于2005年9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原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安徽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入市政管网由淮北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隔油沉淀池和回收水系统集中收集基本做到全部回用利用,并新建弱酸处理系统对本厂二、三、四期机组冷却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全厂冲灰渣水排入牛庙灰场(老灰场),经自然沉淀加酸调pH后排入岱河,再经濉河,最终进入淮河。工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建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净化后烟气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脱硫石膏等,年产生量为20.3万吨。全厂固废综合利用率约为80%,剩余部分浓浆泵输送至牛庙灰场,配套变更的灰场另行建设(已获省环保局批复)。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 公司制订有各类环保规章制度,建立了由总工程师总负责的环境监督机构,设有厂环境监测站,公司制订了环保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8#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4.5毫克/立方米、23.1毫克/立方米、405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2时段标准。 灰场排水pH范围为8.7~8.9,SS、COD、Pb、As、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19毫克/升、18毫克/升、0.083毫克/升、<0.007毫克/升、3.22毫克/升、<0.002毫克/升、0.3毫克/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4个测点昼夜间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范围白天在4.0~8.5分贝之间、夜间在6.1~15.5分贝之间;敏感点噪声除部分白天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限值外,其余昼、夜间噪声全部超标,超标范围白天在0.7~4.9分贝之间、夜间在0.9~9.2分贝之间。主要受交通干道噪声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本工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14.8吨、88.2吨、1599吨。全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排放量分别为3167.8吨、10783.2吨、12156吨、111.6吨,均符合淮北市环保局总量控制要求。
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条/年全钢载重子午胎技术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炼胶中心、子午胎车间、胶浆房、燃气锅炉房、总降压变电站、污水处理站、成品仓库等设施。 建设单位: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5.50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313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5.7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5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5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昊华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中大空调有限公司,北京橡研院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龙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清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密炼机及碳黑输送系统处理废气污染物,锅炉燃用城市煤气,烟气通过60米高烟囱排放,并安装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废胶、废钢丝、废帘布、废油、废油桶、编织袋、废胶料、废钢丝、废钢丝帘布、生活垃圾等。其中含油废物、废油桶委托太原市小店区建生油品综合利用厂处置。废胶料、废钢丝、废钢丝帘布等固废委托山西鼎盛昌实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清徐县环卫队定期清运。本项目废物产生量为214.5吨/年。工程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公司制订有《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为综合部,总经理助理负责全面环保管理工作。 三、验收监测结果 密炼车间1#、2#碳黑输送器除尘器出口碳黑尘最大排放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最大排放速率为0.0275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密炼车间1#~3#密炼机除尘器和一层排料口除尘器出口碳黑尘、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2毫克/立方米、<2.86毫克/立方米、0.429毫克/立方米,碳黑尘、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922千克/小时、0.00331千克/小时,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 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分别浓度为16.6毫克/立方米、41毫克/立方米、33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太原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02-2003)燃气、III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监控点颗粒物、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997毫克/立方米、0.047毫克/立方米、0.068毫克/立方米、0.025毫克/立方米、0.003毫克/立方米、0.326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的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06毫克/立方米、<0.005毫克/立方米、<0.01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18(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改扩二级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为7.4~7.7,SS、COD、BOD、氨氮、动植物油、LAS、硫化物、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7毫克/升、59毫克/升、15.9毫克/升、9.11毫克/升、1.4毫克/升、0.771毫克/升、0.283毫克/升、0.529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排口pH值范围为7.8~8.2,SS、COD、石油类、硫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86毫克/升、107毫克/升、0.2毫克/升、<0.020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10个监测点位,全部点位噪声昼间、夜间测量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敏感点噪声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全部点位噪声昼、夜间测量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II类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本项目COD、二氧化硫、烟尘、碳黑尘年排放量分别为10.737吨、3.548吨、1.394吨、1.330吨,均符合太原市环保局总量控制要求。
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扩建工程主要包括炼胶车间、轮胎车间、原材料加工车间、成品仓库、锅炉、污水处理站、冷却塔等及相应的辅助公用工程等。 建设单位: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和燕路418号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69477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192.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3.1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2月开工建设,2006年10月完工,2007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北京橡胶工业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长湖环保公司,南京天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扩建项目(包括“以新带老”部分)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生产和生活两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总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北十里长沟,最终排入长江。总排口安装pH、COD在线监测系统。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有密炼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烟气通过25米高烟囱排放;喷涂废气经过旋风除尘器后至屋面经9米高烟囱排放;锅炉燃料以天然气为主,烟气通过45米高烟囱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硫化烟气通过屋面排放。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处置。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了降噪、隔声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总排口废水pH范围为6.82~7.21,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大日均值排放浓度分别为:26毫克/升、17毫克/升、2.7毫克/升、1.12毫克/升、0.2毫克/升、2.1毫克/升、0.18毫克/升、<0.005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密炼废气排放粉尘、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3毫克/立方米、16.7毫克/立方米,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无量纲)范围为17~55,H2S、甲硫醚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0.038毫克/立方米、<0.03毫克/立方米,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规定要求。 燃气锅炉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9毫克/立方米、63毫克/立方米、147毫克/立方米;两台锅炉烟囱出口烟气黑度<林格曼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Ⅱ时段二类区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粉尘、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的要求;硫化氢、甲硫醚厂界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点噪声点11个,除10#测点昼间最大值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Ⅳ类标准限值外,其他测点昼夜均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废水中COD、SS、石油类、硫化物,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硫化氢排放总量均达到江苏省环保厅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山东菏泽发电厂三期2×300兆瓦供热机组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等。并实施原有工程脱硫改造、灰场改造和关停供热区域309台小锅炉。 建设单位: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为23.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4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95%。 工程建设情况:2005年3月开工建设, 2007年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山东大学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配套建设了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4台、2套烟气脱硫装置和2套烟气在线装置,并且采用210米高烟囱排放。工程建有较为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厂区排放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达标后外排。对各噪声源分别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燃烧后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脱硫石膏,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利用率100%。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一期工程脱硫改造和灰场改造已完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5#、6#锅炉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3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1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44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一期工程2×125MW机组锅炉脱硫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排、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1时段标准要求。 煤场4个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粉尘最大排放浓度0.87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废水 电厂总排口废水中pH8.35~8.78,污染物最大日值分别为:悬浮物26毫克/升、COD 15毫克/升、BOD 53毫克/升、氨氮0.888毫克/升、石油类0.5毫克/升、磷酸盐0.98毫克/升、硫化物0.007毫克/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厂界噪声 沿东厂界和南厂界布设的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除6#点超标外,其它均达标。2个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工程灰、渣年产生量为36.72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4.33万吨,100%综合利用。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核算,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1326吨/年,烟尘排放量285吨/年,COD排放量5吨/年,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甘肃靖远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扩建2×300MW亚临界凝气式发电机组和2×1025吨/小时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锅炉,工程配套建设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烟囱高度为210米,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贮灰场、储煤场等公用及辅助设施依托原有工程。 建设单位: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5亿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3.8%。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4月、5月完成168小时运行,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 环评编制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设施,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静电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后,由21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工程新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本工程和二期工程废水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产生炉渣、煤灰和脱硫石膏,目前灰渣36.4%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全部运至灰场贮存。公司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结果 7#、8#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9.0毫克/立方米、69毫克/立方米、430毫克/立方米, 210米高烟囱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 煤场4个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中,颗粒物周界外最大监控浓度为0.276毫克/立方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厂界共布设6个噪声监测点,昼间测定范围为44.2~48.9分贝,夜间测定范围为40.0~44.4分贝,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靖远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烟尘年排放500吨,二氧化硫年排放721吨,氮氧化物年排放4438吨。其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达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尘:500吨/年、二氧化硫:14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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