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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调整 进入《清单》企业由81家扩大到444家 民族品牌成亮点
本报记者蔡方 2007-03-29
 

   政府是市场上最大的客户。谁赢得了政府,谁就赢得了市场。今后,政府采购将有更多合格的绿色产品可以选择。3月28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共同举办的中国环境标志轻型汽车产品颁证仪式暨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简称《清单》)调整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据了解,调整后的《清单》企业由81家扩大到444家,基本可以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会上还为进入第二批政府采购清单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0家汽车企业颁发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进入《清单》企业数量增多

  第二批入选《清单》的产品是从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1300多家企业的产品中优选产生,均是产销量较大的产品,如一汽奥迪、一汽大众、上海通用,主要系列车型均通过了环境标志认证,佳能、理光等企业生产的复印机产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涂料、板材的认证企业囊括了国内产量最大的企业。

  据了解,2006年10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使中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实施意见》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在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清单中的主体地位。

  首批采购清单包括14类产品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由于政府直接采购的一些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组织制订或修订过程中,为积极稳妥地开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清单》第二版中的产品种类仍为第一版中的14类。《清单》第二版中的444家企业全部符合选择依据。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技术处处长王开宇说,作为进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的条件,首先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而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要求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同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行为也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中国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的要求,即符合绿色产品评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均为质量和环境行为双优的产品。

  民族品牌企业崭露头角

  政府绿色采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表明,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就政府采购范围而言,它几乎涉及政府办公的所有环节。小到室内的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吸尘器、照明设备和各种小型工具,大到室外的各种车辆、小型船舶、除草机和车用起重机等。

  本次《清单》一个亮点就是一批民族品牌企业产品的进入,如奇瑞和中华汽车、广东嘉宝莉涂料、河北金秋木业等。过去,许多企业未重视到通过中国环境标志来彰显产品绿色特性的重要性,特别是一些民族品牌企业对树立产品绿色形象的意识认识不足。《清单》的公布,使许多企业认识到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只有这样才能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金弋波在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奇瑞汽车一直都非常重视环保,从建厂第一天起,奇瑞就倡导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把节能意识体现在生产的每个环节,从品牌到产品都贯穿“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的价值理念。环境标志是绿色产品的权威认证,奇瑞汽车拿到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并进入《清单》,意味着公司将在今后的市场竞争和发展中占有很大的优势。
     《清单》是一个动态清单

  据了解,《清单》并不是一经公布就长期有效,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将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及时合理地扩大和调整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范围,及时补充符合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并予以公开发布。国家环保总局对采购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燕平说,对那些已列入《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来说,如果其认证证书有效期已到,或生产过程中环境标志指标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将及时进行清理;对于那些还没有进入清单的企业及产品,经认证符合要求,将及时补充进入采购清单。

  因此,企业要想长期获得政府绿色采购,就必须不断提高对自身产品的环保要求。中国环境标志通过对产品的抽检、持续改进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判定,以确保进入《清单》的产品是质量和环境行为稳定而且可靠的产品,也将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

  王开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循环经济法》有望今年出台,届时政府绿色采购将被纳入到《循环经济法》中,这样就有了法律保障。她还说,《清单》下一次调整时将选择新的产品种类,扩大和完善《清单》范围,以进一步满足政府绿色采购种类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以政府采购产品为重点,特别是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产品,抓紧组织制订环境标志标准,逐步满足各类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需求。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升认证工作的质量和速度,高度重视进入清单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质量,确保《清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来源:中国环境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3-2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