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编写要求 为确保通过型式核准的批量产品满足环保生产一致性的要求,生产企业应对影响轻型汽车排放和噪声的所有环节,编写《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简称《计划书》)。《计划书》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适用范围 《计划书》所包括的车型型号、名称(包括扩展车型)。 二、执行的标准 企业为实施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所执行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车型描述 对车型的技术参数应有具体的描述,内容见附录1。 四、排放关键部件的质量控制 生产企业应对“排放关键部件”(详见附件3附表2)就以下内容制定相关管理文件,并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在《计划书》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排放关键部件”的产品图纸的图号或相关技术文件号; (二)外购件采购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文件:至少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监督 、采购产品的检验和验证 ; (三)自制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作业文件:至少包括工序要求、控制方法、在线检验和定期抽样检验的频次和记录、不合格品控制和人员管理; (四)装配过程质量控制的作业文件:至少包括装配要求、控制方法、在线检验和定期抽样检验的频次和记录、不合格品控制和人员管理。 五、检测设备的管理 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企业需建立排放检测和性能检验设备的台帐,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技术参数;需建立设备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定期检定及校验等保证措施以及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上岗要求等。 六、整车排放和噪声检测 生产企业应制定整车排放和噪声生产一致性自检规程,就以下内容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文件严格实施。 (一)例行检验:至少应包括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检验记录、判断准则、检查记录; (二)定期检验:至少应包括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频次和检验报告。 七、纠正措施 为纠正产品生产不一致采取的必要措施。 八、《计划书》的增补、修订 当需要对《计划书》进行增补、修订时,提交《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书》增补、修订页”。 九、《计划书》的其他内容要求 (一)《计划书》应有唯一性的编号。 (二)《计划书》应有编制日期和企业负责人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