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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深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人体健康 标准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 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华中科技大学通济医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军事医学科学院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