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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58号
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5月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水利水电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水利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4-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