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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368号
关于征求《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和财政经费管理要求,为做好2009年的环保标准工作,我部编制了《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09年计划草案》),现印送给你们,请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08年7月20日前函复我部。

    联系人:科技司冯波、周凤保、张国宁、谷雪景

    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计划 征求意见 函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7-0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