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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部组织对《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进行了修订,形成《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封有才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348,66556382(传真)
Email:feng.youcai@sepa.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
浙江大学医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
北京交通大学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