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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833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部组织对《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进行了修订,形成《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于2008年11月30日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人:封有才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348,66556382(传真)

  Email:feng.youcai@sepa.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电场、磁场、电磁场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

  浙江大学医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

  北京交通大学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11-2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