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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22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 436-2008)
  
  以上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 环保 建设项目 验收 标准 公告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6-1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