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环境保护部公文->环境保护部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33号
关于发布第一批合格车用汽油清净剂的公告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确保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达标,根据我部2008年第8号公告关于车用汽油清净剂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车用汽油清净剂》(GB 19592-2004)、《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GWKB 1-1999),经试验和评定,现发布第一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车用汽油清净剂目录。各相关单位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应使用本公告中的产品,各级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车用汽油清净剂质量和使用的监管。

    附件:第一批合格车用汽油清净剂企业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发送:国家发改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主题词: 环保 汽车 清净剂 公告

附件:

第一批合格车用汽油清净剂企业名单

序 号

     

     

1

海龙牌汽油清净剂

天津悦泰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2

醇友洁锐汽油乙醇通用型清净剂

哈尔滨金茂汇科贸有限公司

3

炭清(艾木)汽油清净剂

北京永华升科技有限公司

4

鼓牌汽油清净剂

南京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

超美汽油清净剂

深圳超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7-2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