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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
国核安办〔2008〕61号
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的通知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文件的函》(辽红核〔2008〕32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决定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韦力

  联系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受理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4-22】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