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环境保护部公文->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
国核安办〔2008〕108号
关于对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进行核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为了加强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核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核安函〔2008〕26号)的要求,我局将组织检查组于2008年6月30日对你院进行核安全专项检查,请你院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检查活动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核设施运行情况。
  
  2、实体保卫工作情况。
  
  3、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二、检查日程安排
  
  9:00-10:00检查前会议
  
  10:00-12:00 文件检查
  
  13:30-15:30 现场检查
  
  15:30-16:00 检查组内部会议
  
  16:00-17:00 检查后会议
  
  三、检查组人员
  
  侯伟、靳晶晶、李宗明、张琳、顾剑峰、宋琛修、迟鹏、岳会国、杨海峰、赵善桂。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6-2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