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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8〕35号
关于批准颁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李劲松等37人申请颁发和换发研究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7〕7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审查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赵文涛具备高通量工程试验堆高级操纵员资格、贾亚青具备高通量工程试验堆操纵员资格、唐锡定等2人具备岷江试验堆操纵员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批准颁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见附件。

  附件: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研究堆 许可证执照 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颁发执照人员名单

  一、高通量工程试验堆

序号

 

执照号

有效期至

1

赵文涛

高71046

2011年4月8日

2

贾亚青

操71025

2011年4月8日

  二、岷江试验堆

序号

 

执照号

有效期至

1

唐锡定

操72026

2011年4月8日

2

操节宝

操72027

2011年4月8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4-1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