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环境保护部公文->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8〕70号
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通知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函》(秦核安函〔2008〕07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文件,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申请中的有关承诺,确保秦山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消防 核电厂 水泵检修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08-0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