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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8〕83号
关于批准颁发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毛家祥等2名操纵员执照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原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虞明钏等76人申请核电厂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8〕23号)及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毛家祥等两人操纵员执照的函》(秦核安函〔2008〕09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毛家祥等2人具备颁发反应堆操纵员执照资格,现批准颁发执照。

附件:2008年秦册核电有限公司第三批反应堆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操纵员 执照 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2008年秦册核电有限公司第三批反应堆操纵员执照批准名单

序号 姓 名 执 照 号 有 效 期 至
1 毛家祥 RO(08)148-Q1 2010年9月30日
2 陈文博 RO(08)149-Q1 2010年9月30日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10-1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