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促进和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部门等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将分地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培训工作。现定于2003年8月26-30日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第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立法背景及条款释义 2、《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名录》 3、《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5、《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有关管理人员1-2名 2、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有关人员 (1)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人员1-2名 (2)部分大企业、行业协会有关管理人员各1-2名 (3)我局推荐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技术负责人各2-3名 (4)环境影响评估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各1-2名 (5)其他相关单位各1-2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3年8月26-30日,共5天 地点:吉林省延吉市丽山假日酒店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龙路168号 电话:0433-2908111
四、报到时间 2003年8月25日,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等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 李忠华 应利 010-66154954,66126714 吉林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童颖 0431-2717255,13069138909 吉林省延边州环境保护局 时衍明 0433-2515035,2288888 请各单位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表于2003年8月20日前传真至我局监督管理司。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
姓名 |
|
|
|
|
性别 |
|
|
|
|
民族 |
|
|
|
|
职务 |
|
|
|
|
到达车次(航班)、车站(机场)及时间 |
|
|
|
|
是否需订返程票 |
|
|
|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