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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7〕234号
关于征求《“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我局《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实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我局将组织编制《“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7年4月3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 李安定
  
  联系电话:(010)66556218
  
  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管理体系 规划 函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04-1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