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7〕762号
关于征求《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精神及国家有关援藏政策,稳步推进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总局于8月21-24日在拉萨市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根据会议部署,现将调整后的《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07年10月31前反馈我局规划与财务司。
  
  联系人:张华平房志
  
  联系电话:(010)66556126、6125

  附件:1.对口援藏省市名单
  
     2.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援藏 规划 征求意见 通知

 

  附件1.

对口援藏省市名单

序号

援助省市

受援地市

1

北京市、江苏省 拉萨市

2

上海市、山东省 日喀则地区
吉林省、黑龙江省

3

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 山南地区

4

广东省、福建省 林芝地区

5

天津市、重庆市 昌都地区

6

浙江省、辽宁省 那曲地区

7

河北省、陕西省 阿里地区

8

河南省、石家庄市、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济南市、广州市等 自治区本级

 


  
  附件2.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保能力建设对口援助需求表(一)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保人才援助及培训需求表(二)  

     
 
  字体:【    】 更新日期:【2007-10-2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