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精神及国家有关援藏政策,稳步推进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总局于8月21-24日在拉萨市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藏工作会议。根据会议部署,现将调整后的《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07年10月31前反馈我局规划与财务司。 联系人:张华平房志 联系电话:(010)66556126、6125
附件:1.对口援藏省市名单 2.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 环保 援藏 规划 征求意见 通知
附件1.
对口援藏省市名单
|
序号 |
援助省市 |
受援地市 |
|
1 |
北京市、江苏省 |
拉萨市 |
|
2 |
上海市、山东省 |
日喀则地区 |
| 吉林省、黑龙江省 |
|
3 |
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 |
山南地区 |
|
4 |
广东省、福建省 |
林芝地区 |
|
5 |
天津市、重庆市 |
昌都地区 |
|
6 |
浙江省、辽宁省 |
那曲地区 |
|
7 |
河北省、陕西省 |
阿里地区 |
|
8 |
河南省、石家庄市、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济南市、广州市等 |
自治区本级 |
附件2.全国环保系统“十一五”对口援藏规划(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保能力建设对口援助需求表(一)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环保人才援助及培训需求表(二) |